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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经玄义记会本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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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玄义卷下

隋天台大师说

门人灌顶记

观音玄义记卷第三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第二、释观智二:初、标列。

第二、明观者,又为二:一、结束世音之境;二、明能观之智。

二、结境下,解释二:初、结束世音之境。

结境即为六:一、结十法界是因缘境,二、四谛境,三、三谛境,四、二谛境,五、一实谛境,六、无谛境。此具出大本玄义。

欲明观智,先束境界。世间音声,品类无边,尘沙莫喻。须依圣教,结束谛境,方可明观。观不依谛,邪错何疑?十界是因缘境者,以十如是类十二缘,义无别故。

二、二明下,正明能观之智二:初、泛明诸境观。

二、明观智者,傍境明智,作五番明观智。就因缘则四番因缘论,观四谛亦有四番论,观三谛有两番论,观二谛有七番论,观一实谛则一番论,观无谛则无观。如此等义,具在大本。

谛缘通四教故四,三谛唯别圆故二,二谛加三接故七,一实唯圆极故一。无谛体忘,观亦不立。

二、今约下,今依三谛观者,境顺涅槃新伊之文,观依中论相即之说,荡情立法,示妙融心,像末观门,此为最也。初、示境通别。

今约三谛明观。若通论,十法界皆是因缘所生法,此因缘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是真谛,即假是俗谛,即中是中道第一义谛。若别论,六道界是因缘生法,二乘界是空,菩萨界是假,佛界是中。论境即有二意:

通对顿观,别对渐观。

二、今对下,明观渐顿二:初、双列。

今对境明观,亦为二意:一、次第三观,二、一心三观。

二、次第下,双释二:初、历教释二种观二:初、偏圆竝释二:初、约诸部释五:初、依璎珞明三观。

次第者,如璎珞云:从假入空名二谛观,从空入假名平等观,二观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义谛观。

体于三假,四句不生,即俗见真,名从假入空观。观三假俗,入即空真,由俗入真,复名二谛。于空不证,分别一切三假药病,应病授药,故名从空入假。前用真破俗,今用俗破真,若俗若真,破用既均,复名平等。以前二破,作双遮方便,即以二用,作双照方便。次第破用,既立一心,遮照可修,故云二观为方便等。三观俱用,从胜名中,心既即中,思议忘泯,名第一义谛观。

二、此之下,依大品明三智二:初、正明三智相。

此之三观,即是大品所明三智:一、一切智,知一切内法,内名一切,能知能解;一切外法,外名能知能解,但不能用,以一切道起一切种,故名一切智。二、道种智,能知一切道种差别,则分别假名无谬,故名道种智。三、一切种智,能于一种智知一切道,知一切种一相、寂灭相,种种行类能知能解,名一切种智。

内法内名者,谓理内所诠法相,及能诠名字。外法外名者,即理外所诠法相,及能诠名。空观若成,于此名相,悉能体达无我我所。故佛言:摩诃迦叶,婆罗门法皆知,沙门法皆知。故云内外能知能解。然其空智,但能总达诸法无生,不能别知诸法缘起,故不能用诸佛道法,发起众生一切善种。假观能尔,故以道种而名其智。于一种等者,夫中观智者,则了一切皆是中道。中则不偏,绝待为义。一法若中,则一切众生因种,一切佛之道法,无不咸趣一外有法,不名中也。一法既尔,一切皆然。故云于一种智,知一切道,知一切种。一相等者,结前所说,而成遮照。双遮则一相寂灭,双照则种种皆知。遮照同时,故名一切种智。

二、通而下,对上辩通别。

通而为论,观智是其异名;别而往目,因时名观,果时名智。

璎珞三观,大品三智,通则异名,别分因果。

三、此三下,对大经四智二:初、略示四智相。

此三观智,即是大经四种十二因缘观:下、中、上、上上。

大经二十五云:观因缘智,凡有四种,谓下、中、上、上。上下智观者,不见佛性,以不见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者,不见佛性,不见佛性故,得缘觉菩提。上智观者,见不了了,不了了故,住十住地。上上智观者,见则了了,得阿耨菩提。辅行释云:因缘不殊,四观不等。对别教中,云住十住地者,以次第行,从住入空,乃至十地,方入中道。次第住三,故名为住。住及不了,竝约教道。

二、涅槃下,对上判离合。

涅槃通取析法,明于四观。大品、璎珞直就摩诃衍,但明三观三智。今若开二经合涅槃者,应开衍法,从假入空,观生灭一切智也。若合涅槃,就二经合下中二观,同是一切智也。

四教证修,唯三观智,空分析体,故成四也。大经观缘,明四智者,取藏析空,为下智故。大品三智,璎珞三观,简小明衍故。若以二经之三,就大经四者,应开析空生灭一切智。若以大经四,就二经三者,应合下中,同入空智。

四、若将下,以观智对五眼。

若将三经若开若合对五眼者,天眼、肉眼照麤细事,皆是世智,悉为诸观境本。若三观三智,从此即入体法一切智;若四观四智,此即入析法一切智,故肉眼、天眼为本。若入一切智对慧眼,道种智对法眼,一切种智对佛眼。

肉、天二眼,是四智、三智所观境,本不论开合慧法。佛眼与三观智主对已齐,若论四智,须于慧眼而对析体二空智也。

五、中论下,以中论四句结。

中论偈:因缘所生法,一句为观智之本,三句对三智。

二、若将下,对四教释二:初、正对四教二:初、正对教。

若将三观智对四教,即须开之如前。若将涅槃四观对四教,下智是生灭一切智,对三藏教也;中智是体法一切智,对通教也;上智即道种智,对别教;上上智即一切种智,对圆教。

二、所以下,出所以。

所以应明三机,那忽对四教者何?若无教即无观,禀教修观,得成于智,所以明教也。

观必教诠,智由观得,今明观智,须能诠教。

二、教必下,广明四相二:初、四教主二:初、明教主一异。

教必有主,有主即佛也。或可一佛说四教,或可示四相明四佛。

文有二义,明其一异:初跨节论,只一圆佛,被四种机,说四教法;次或可下,约当分论,随机所见,据教所诠,四佛体用优劣硕异。

二、四教下,明补处偏圆。

四教既有四主,即应有四补处,即是四种菩萨辅佛弘此四教也。

补处亦明,当分跨节,例主可知。

二、若言下,四、教法二:初、明理尚无一。

若言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大经云:生生不可说,乃至不生不生亦不可说。一教尚不可说,云何有四?

二、答理下,明赴缘说四:前通释题,十义之首,已明此义;证理绝言,被缘须教。初明赴缘。

答:理论实尔,皆不可说。赴缘利物,有因缘故,亦可得说。非但生生可说,乃至不生不生亦可说。以佛教门,出生死苦。

二、三藏下,明说四四:初、三藏三:初、明教相二:初、明愿行二:初、依谛立誓。

三、藏教者,如释论引迦旃延子明菩萨义,释迦初为陶师,值昔释迦佛发愿:从是已来,始发菩萨心,即是行人;所求菩提,即名为法;深厌苦、集,欣求灭、道,即起慈悲心,誓度一切。

初为陶师者,合云陶师之子,因遇彼佛入城乞食,相好巍巍,乃发善心而兴供养,遂对彼佛发于誓言:愿我当成佛,一如今世尊。故今释迦法住之时,度人多少,等皆同往。佛言即起慈悲者,发心拔苦,欲与其乐。若不谛审非想结集及轮回苦,又不谛审三无为灭及尽苦道,则不拔苦际,非与真乐。凡外不谛,二乘无誓,菩萨双非依谛立誓。

二、行六下,依誓起行二:初、六度填愿。

行六度行,行愿相扶,拔苦与乐。所以者何?悭名为集,堕饿鬼名苦;行檀名道,悭息名灭。菩萨自伏悭贪,悲心熏物,众生称名,即能脱苦;自行檀施,慈心熏物,物应可度,即能示现,令得安乐。当知为满弘誓而修檀行也。乃至愚痴名集,生天名苦;修慧名道,痴伏名灭。修慧度时,自破苦、集,为成悲心以熏众生,众生称名,即得解脱;自证道、灭,以成慈心以熏众生,众生有感,应机得度。故知行填于愿。

文中所明,六蔽为集,六道为苦,六度为道,蔽息为灭。略举初、后、中四,例知此教菩萨自伏六蔽,对破六道,令他断集离苦故也。菩萨戒疏云:檀破饿鬼,尸救地狱,忍济畜生,道拔修罗,禅静人中,慧照天众。

二行,此下六度满时。

行此六度,各论时节。尸毗代鸽是檀满,须摩提不妄语是尸满,歌利割截不动是忍满,大施抒海是精进满,尚闍黎坐禅是定满,劬傧大臣分地是般若满。

如尸毗王,徧割身肉,就鹰卯/贝鸽,至尽一身,不恼不没,自誓真实,感身平复,是檀满相。如须摩提王,以身就死,持不妄戒,是尸满相。如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体,慈忍不动,作誓即感,血化为乳,是羼提满相。如好施太子,求如意珠,雨宝济贫,得珠坠海,抒海取之,筋骨断坏,终不懈废,诸天问之,云生生不休,故助抒海,海水减半,龙恐海乾,送珠与之,是毗离耶满相。如尚闍黎,得第四禅,出入息断,鸟谓为木,于髻生卵,定起欲行,恐鸟母不来,即更入禅,鸟飞方起,是禅满相。如劬嫔大臣,分阎浮提地为七分,城邑山川均故息诤,是般若满相。所言满者,度本治蔽,行期满愿,今蔽已离,与拔遂心,即知六度,其功剋满。

二、如此下,明时位三:初、约时明行相。

如此修行,至初僧祇劫,不知作佛、不作佛;第二僧祇,心知作佛,口不言作佛;第三僧祇,心知口言。过三僧祇已,又百劫种相,百福成一相。凡用三千二百福,修成三十二大人相,现时方称菩萨摩诃萨。但伏惑不断,如无脂肥羊。取世智为般若,即此意也。

从古释迦至罽那尸弃佛,名初僧祇。准望声闻,位在五停心及别相、总相念处也。观力既微,故不知作佛。从罽那尸弃至然灯佛时,名第二僧祇,位当煖法。既有证法之信,必知作佛,心未分明,故不向他说。从然灯至毗婆尸佛,名第三僧祇,位在顶法。内心了了,自知作佛,口自发言,无所畏难也。无脂肥羊者,大论云:此菩萨虽有上妙五欲,不生贪著,以有无常等观故。譬如有王,有一大臣,自覆藏罪。王欲罚罪,语言:若得无脂肥羊,当赦汝罪。大臣有智,繫一大羊,养以水b穀,日日三时,以狼怖之。羊虽得养,肥而无脂。王问:云何得尔?答以上事。菩萨亦尔,见无常空狼,令结使脂销,而功德身肥。

二、用此下,约观明涉位。

用此菩萨行对声闻行位者,初僧祇可对总别念处,二僧祇可对煖法,三僧祇可对顶法,百劫种相可对忍法。坐道场时,可对世第一三十四心,断结成佛,即对十六心发真,乃至九解脱无学也。尔时坐道场上,三十四心断惑,正习俱尽,名为三藏佛。所以释迦精进弟子纯熟,以精进故,九劫前超八相成佛,此即是三藏教主所说教门。

问:声闻根钝,尚能速入七贤四圣,菩萨利智,何故三祇犹居顶法?答:声闻但于一境一门,修念处等,故易成就。菩萨徧于一切境界,一一四门,复加六度,久远熏修,使一一行,摄诸众生,令种熟脱。故三祇内,凡化几人,超凡入圣,自身此岸,度人彼岸,故经劫长证。位犹下,言三十四心,正习俱尽者,顿证罗汉,及以支佛,亦三十四心,无间而得,但不以此顿尽正习。一言于习,有见思习,及尘沙习。菩萨修学尘沙法门,治其劣慧,于一一门,用四谛观,伏其正使,于一一门,六度行,熏见思习故。树王下,三十四心,于尘沙法上,证四真谛,故令正使及二习气,俱时而尽,故能二谛皆究竟也。方异三乘弟子,独彰佛眼佛智。

三、此中下,约佛明补处。

此中补处,位在百劫,种相伏惑,住最后身,六度行成,誓愿将满,慈悲熏于众生,拔苦与乐。

二、若就下,结观智。

若就此辩者,但是因缘生法,世智明观,即是三藏教观世音义也。

若于三藏,明观音人,其相如是,

三、料简二:初、简超劫二:初、问。

问:依三藏说,释迦、弥勒同时发心,一超九劫,何意二佛俱成贤劫中佛耶?

一、超九劫者,婆沙云:尔时有佛,号曰底沙,有二弟子:一名释迦,乐修利他行,所化机先熟;二名慈氏,乐修自利行,所化机在后。彼佛念曰:回多人就一人即难,回一人就多人即易。欲令释迦先成道故。于是捨二弟子,入至山中。时释迦菩萨随后入山,寻求本师,不见踪迹。正行之次,忽见彼佛在宝龛中,入火界定,威光赫奕,特异于常。行次忘下一足,经于七日,说于一偈,歎彼世尊云:天地此界多闻室(即北方多闻天王之室也),逝宫天处十方无(逝宫即梵王宫,外道计彼为常,佛为破彼,故称逝宫)。丈夫牛王大沙门,寻地山林徧无等。因此精进,超于九劫,在弥勒前成佛。

二、答:

答:释迦值弗沙促百劫,弥勒值诸佛,何必不促为九十一劫耶?

弗沙与底沙,梵语賖切耳。弥勒值佛,必有超劫,恐梵文未至。

二、简百劫二:初、问。

若尔,则无百劫义。

二、答:

答:任此法门,则有百劫以精进力传超。

任此法门者,若任运行于六度法门,则须百劫,此据常途理数而言。若精进功倍,亦何局于时分?

二、通教二:初、明教相二:初、示名教。

通教者,如大品明三乘之人,同以第一义谛,无言说道,断烦恼,入涅槃,共缘一理,用观断惑,通也。亦名共般若教。

三乘因位,共能忘言,契真谛故,同断见爱,故受通名。然有利根,通入后教。今分四相,且从钝说,前教菩萨至果方断,三乘不通也。

二、此事下,辩行相二:初、斥三藏明行位二:初、对事度显空行三:初、斥事非度。

此事与三藏异。释论破云:岂以不淨心修菩萨行?如毒器盛食,食则杀人。檀有上、中、下,谓捨财、身、命也。勇士、烈女亦能捨身,何得中捨名檀?满中檀但名施,非波罗蜜。

大论斥三藏菩萨云:具足三毒,云何能集无量功德?譬如毒瓶,虽贮甘露,皆不中食。菩萨修诸纯淨功德,乃得作佛。若杂三毒,云何能具清淨法门?菩萨之身,犹如毒器。具足烦恼,名为有毒。修习佛法,如贮甘露。此法教他,令他失于常住之命。檀有三品,谓命上、身中、财下也。贸鸽割身,犹是中捨。既不了空,焉到彼岸?

二、不见下,明空成行。

不见能所财物,三事皆空,非悭非施,此是真檀波罗蜜。乃至非愚非智,无著空慧,名真般若。不取世智论云:若不信空,一切皆违失,当知汝所修,皆不与理相应。若信诸法空,一切有所作。良以空故,能成一切诸法。故知若得空慧,能具一切法也。

施本治悭,悭不可得。三事既空,施相不立。能所既泯,真空现前,是真檀度。下之五度,能所皆空,是则名为道不二相。以此空慧,荡生法执,故令众行称理圆成。

三、又复下,斥定三祇。

又复菩萨无量劫修行,何但三阿僧祇?如是等种种破三藏失,以显摩诃衍中通教意也。

空心立行,长劫忘劳,摄无量生,经无量劫,何得限定三阿僧祇?为逗衍机,须破三藏,非是废除彼教接物。

二、大品下,约断结明共位二:初、衍门行位二:初、断结行。

大品云:菩萨发心,与萨波若相应。此即观真断结,与理相应也。发心已来,即观真断结,便称菩萨,即是假人也。又观真,即是法也。常与慈悲俱起,自断苦集,修道灭。亦以慈悲誓愿,断一切众生苦集,与其道灭。体达诸法如幻如化,不生不灭,三事俱亡。以行檀,乃至一切法无所著,名般若。以此诸行填愿,即能破四住惑,见第一义。

梵云萨波若,此云一切智。发心与此空智相应,即能断见及破思惟,即是无生人法。法缘慈悲,自行化他,积行填愿,皆与无生四谛相应,故能因中断结证理。

二则有下,断结位。

则有三乘共十地,所谓乾慧乃至佛地。

二、若将下,对小阶级。

若将此十地来对声闻者,乾慧地对总别念处,性地对四善根位,八人地对八忍,见地对初果,薄地对二果,离欲地对三果,已办地对四果,支佛地自对支佛位,菩萨地自是出假方便,道观双流,断正侵习,佛地尽。故论云:是人烦恼尽,习不尽。

八人地对八忍。人者,忍也。世第一后十六刹那,齐道比忍,犹属于贤;至道比智,即名为圣。二位同在无间三昧,故以十六对八人见。此教菩萨从已办地留习润生,用慈悲道与真空观双行化物,前断正使,今侵二习。至于佛地,见思习尽,真谛究竟;尘沙习尽,俗谛究竟。第七地中有断有留,故尽不尽。

二、以誓下,约扶馀习以利他。

以誓扶习,还生三界,利益众生,淨佛国土,岂同三藏菩萨伏惑行六度行耶?此菩萨修行断惑,馀残未尽,譬若微烟,慈悲五道,示现度物。众生若称名,若感见,即能拔苦与乐,解脱得度也。

正使既尽,习不润生,以誓扶之,能生三界。以藏、通教俱不谈常,生死之身,全由惑业。二乘惑尽,不受后身,菩萨利物,恐同二乘。故藏菩萨用慈悲誓扶于正,使受生化物。通既断正,以誓扶习而作生因,尽在不久,故似微烟。既为益他,留形三界,故称名感见,能拔苦与乐。

二、此是下,结观,可见。

此是通教体假入空观,亦名一切智,即是通教观世音义也。

三、别教二:初、明教相二:初、示名教。

别教者,别、异通也。别明不共般若,故言别也。

诠中故异通,次第故异圆,故名为别。不共般若,不共二乘,全别前教,圆亦不共,故未别后,不名不共,意在于兹。

二、此教下,辩行相二:初、约次第明行位二:初、明次第意。

此教虽明中道,为钝根人方便说中,次第显理,广明历劫修行。故大品云:有菩萨从初发心,游戏神通,淨佛国土,次第修习恒沙法门,助显中理,前却四住,次破尘沙,后破无明。

虽说众生见闻觉知体是佛性,而全起作三种之惑,故须用此觉知之性,观空破有,观假破空,待二均平,方照本性中道之觉,故名方便次第显理。既此迂回,故经尘劫,从初标志,次第修学河沙观智,破河沙惑,显如来藏河沙性德,故缘无量四谛发心。

二十、信下,明伏断相二:初法。

十信通伏诸惑而正伏四住,十住亦是通伏诸惑而正断四住,成一切智。十行出假断无知,成道种智,兼伏界外尘沙。十回向断界外尘沙,成道种智,正修中道伏无明。十地断无明,见佛性,成一切种智。

十信缘中,通伏三惑。心正著有,要先观空,伏断四住,方祛滞有。复偏著空,故观六界,药病成就,体析八门道种。又观四圣,惑智因缘,无量无作,八门道种。二观既成,故照中道。此时三观,只在一心,别向圆修,斯之谓矣。

二喻。

譬如烧金,尘垢先去,然后鎔金;次第断结,亦复如是。

圆譬冶铁作器,别喻烧金作器。冶谓鎔铸,淳朴顿融,任运麤垢先落。烧谓锻鍊,物体犹坚,特要麤尘先去,然后融金以除细垢。圆观顿穷法界,无意先观二谛,二惑任运先落。别观次第显中,有意先观二谛,故使二惑先除。

二、此菩下,期真应以利物。

此菩萨发心秉法,慈悲修行,自断无明,成就真应大誓慈悲,熏于法界,众生机感,即拔苦与乐。

初虽次修,后能圆应。

二、此是下,结观智。

此是从空出假,观道种智,别教观世音义也。

问:别向圆修,何但结为出假之智?答:从胜受名故,约教道故。如辅行云:一教始终虽具三谛,若人证道,不复名别。是故别教但在于假。

四、圆教二:初、约行位明圆二:初、广示相二:初、正释行位二:初、约法示相二:初、教所诠理。

圆教者,此正显中道,遮于二边,非空非假,非内非外。

说一切法,皆是中道。一色一心,一染一淨,皆具三千,悉非空假。非内即非性,全性成修故。非外即非修,全修在性故。既其空假双亡,修性俱泯,则中道之义显矣。

二、观十下,教所诠观二:初、正示二:初、明修观二:初、对境示观。

观十法界众生,如镜中像,水中月,不在内,不在外,不可谓有,不可谓无,毕竟非实。而三谛之理,宛然具足,无前无后,在一心中,即一而论三,即三而论一。

教所诠法,令生妙解,今依妙解而修妙观,十界众生所观境也。镜水譬性德三千,像月喻修起三千,内外有无,皆无实性,面三千三谛,终自宛然。

二、观智下,就观明谛。

观智既尔,谛理亦然。一谛即三谛,三谛即一谛。

此无缘观照无相谛,以无相谛发无缘观,谛观名别,其体本同,是故能所二即非二。

二、大品下,明证释二:初、证发心相。

大品云:有菩萨从初发心,即坐道场,转法轮,度众生。

若发真心、似心、观心及名字心,随位约即,明坐道场,转轮度生。故佛藏云:众生身中,已有如来结跏趺坐。理即尚尔,况修中位?

二、即于下,初发心德。

即于初心具观三谛一切佛法无缘慈悲,于一心中具修万行诸波罗蜜。

二入十下入位

入十信铁轮已,能长别苦轮海,四住惑尽,六根清淨,名似解进。入十住铜轮,初心即破无明,开发实相,三智现前,得如来一身、无量身,湛然应一切,即是开佛知、见、示、悟、入等。

二、文云下,别文称歎四:初、此经歎真实。

文云:正直捨方便,但说无上道。又云:今当为汝说最实事。即是圆教一实之谛,三观在一心中也。

二,大品歎具法。

大品云:若闻阿字门,则解一切义。

三,涅槃歎初心。

大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前心难,是故敬礼初发心。即是义也。

四、此中下,诸文歎眼智二:初、约此经总示。

此中知见,但称为佛知。佛见即是一切种智知、佛眼见、佛眼见、佛智知,非不照了馀法,从胜受名;譬如众流入海,失本名字。

开示悟入,皆佛知见。所知见境,既该百界,验能知见,即三智五眼,从胜称一,如海具众流。

二、引二文别释二:初、大论明智。

大论云:十智入如实智,无复本名,但称如实智。

言十智者,谓世智、他心、苦、集、灭、道、法、比、尽、无生也。如此十智,通于三藏、三乘,唯如实智属于衍教,今但证圆。

二、眼亦下,大经明眼。

眼亦如是,五眼具足成菩提,而今但称为佛眼。大经云:学大乘者,虽有肉眼,名为佛眼。若例此语,学小乘者,虽有慧眼,名为肉眼也。

既见麤色,即是佛性,具一切法,即观行五眼,从胜名佛。肉眼见性,褒之以佛;慧见偏空,贬之为肉。

二、若能下,兼明人法二:初、示圆六双。

若能如是解者,名圆教人法,约无作四谛,起无缘慈悲,修不二定慧,成真应二身,真徧法界药珠,普应一切,横竖逗机,冥显两益。

二、以无下,明经二益。

以无缺宝藏金刚般若。拔根本究竟解脱。以首楞严法界健相。与三点涅槃大自在乐。

三点涅槃者,大经云:祕密之藏犹如伊字,三点若竝则不成伊。纵亦不成,如摩醯首罗面上三目乃成伊。我亦如是,解脱之法亦非涅槃,如来之身亦非涅槃,摩诃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异亦非涅槃。此乃三德,即一而三,名大涅槃也。

二、是名下,结归题。

是名中道第一义谛,观一切种智,是名圆教观世音义也。

如文。

二、问答显妙三:初、明无缘与拔二:初、据中道妨慈问。

问:此观观众生非空非有,云何行慈悲?

二、指淨名成慈。答:

答:如淨名中说。

观众生品文殊问维摩言:云何观于众生?维摩言:譬如幻师见所幻人,如智者见水中月,如镜中见其面像等。文殊言:若菩萨作是观者,云何行慈?维摩言:菩萨作是观已,自念我当为众生说如斯法,是即真实慈也。彼品既是通相,从假入空,彻见三谛,即是中道,无缘与拔。

二、明中道建立二:初、约双非皆破问。

问:若观十法界非空非假者,即是破一切因果耶?

二、明中道徧立答二:初、约明中能立偏圆三宝四谛二:初、略示迷中之失。

答:若不明中道,则不识非权非实,亦无权无实,则无四番因果。

四教四谛,是权实相,皆依中道非权非实而得建立。今既迷此,则一切皆失。

二、若明下,广示明中之德二:初、示四种四谛唯心。

若明中道,则权实双照,得有三种权:四谛,苦集因果;三种道,灭因果;乃至一实无作四谛,世出世因果,宛然具足在一念心中。

十种法界,忘言之理,名为中道。得此理故,方施权实之教。十界融即,说者名圆。十界次第,说者名别。六界无生,说者名通。六界生灭,说者名藏。此之四教,各论四谛。若识中道,诸法皆融。故于一心,具四四谛。

二、所以下,释一体三宝具渐二:初、约圆观明三宝。

所以者何?以实相慧觉了诸法非空非有故,名为佛宝。所觉法性之理,三谛具足,即是法宝。如此觉慧与理、事和,名僧宝。事和即有前三教贤圣僧,与理和即有圆教四十二贤圣僧。

佛但双非者,且从略示,遮必具照三智圆觉,方名佛宝,以法三谛,显佛不孤。僧宝中云理事和者,上三谛法,性本圆融,名之为理,随情差别,名之为事。佛实相慧,具于权实,实慧和理,能说圆法,权慧和事,能说偏法。故文句明法用方便云:智诣于规,善用圆法,逗会众生,如圆举指,目于圆处。智诣于矩,善用偏法,逗会众生,如偏举指,目于偏处。言事和即有前三教等者,权慧随情,照谛差别,即说别教次第三谛,或说藏通,即离二谛,乃有三教行人,禀法修行,成三僧宝。若其实慧和随智谛,即说不次第三谛,乃有顿修行人,禀法成于圆教因果之僧,不独令他禀教成僧,亦能应作偏圆行人,修成僧宝。问:四十二位,自等觉来,合判为僧,妙觉为佛,云何因果皆名为僧?答:别相三宝,乃以因果而为僧佛。今论一体一人一念,具足三宝,四十二位,位位报智,冥于法性,皆名二宝,位位应身,皆名僧宝。故妙觉应最能三土,统理大众,是故僧宝究竟成就。若能善识一体三宝,任运能具诸渐教中三宝之义,以能和于理事三谛故也。

二、故大下,引月爱明僧相二:初、据经文明诸地智断二:初、正引涅槃二:初、通譬诸地二:初、顺喻白黑论增减二:初、举月光喻。

故大经月光增损,而举两喻。前十五日,约光论增。后十五日,约光论减。而其月性,实不偏圆。前后往望,不无盈昃。

白月光增,以喻发智;黑月光减,以喻断惑。喻虽前后,法乃同时。

二、月性下,以体用合。

月性圆者,喻于实相。光明增减,以喻智断。智光增者,即诸法不生而般若生。断光减者,即是诸法不灭而烦恼灭。大经亦称无明为明,故知用譬邪光灭也。

实相则因果不二,智断则增减有殊。诸法不生,诸法不灭,三千无改也。烦恼灭,般若生,无明即明也。大经等者,以无明体是强觉,故亦称为明。

二、如是下,约法地地论智断。

如是增减,日日有之;如是智断,地地皆具。

捨喻就法,四十二地一一智断,故云皆具。

二、若十下,别对诸地二:初、以晦望对妙觉。

若十五日体圆光足,则月不更圆,光不更盛,此喻中道理极,菩提智满,故云不生,不生名大涅槃。若三十日体尽光减,究竟无馀,此喻无明已遣,邪倒永除,无惑可断,故云不灭,不灭名大涅槃。

月望,以喻妙觉理体智德二俱圆极,故重云不生;月晦,以喻妙觉独头相应二皆究尽,故重云不灭。二、初三下,约开合对诸地。

初三日月即喻三十心智断,次十日月喻十地智断,十四日月喻等觉智断,十五日月喻妙觉智断。

合前开后,故以十五对四十二。此中初三,即有黑、白两初三也,乃至十五亦复如是。

二、仁王下,例诸般若。

仁王、天王等般若,以十四日譬十四般若,即此意也。

但明因位,故以十四对四十一地,地地之中,具三般若。

二、如此下,结僧宝,立一切因果。

如此明僧宝智断,皆约中道一实相法,一切因果无所破失也。

若与中道理和,必与三教事和。是则权实因果,皆由中道而得建立。

二、若不下,约迷中,即破渐顿三宝四谛二:初、示得前失后。

若不明中道非空非假,但计断常等,即是破生灭四谛。世出世因果,破三藏三宝。若但说无常生灭者,即破无生四谛通教三宝。若但说体法不生不灭真谛者,即破无量四谛别教三宝。若但说次第显非空非假者,此亦破圆教无作四谛一体三宝。

四教、三宝及四四谛,但依二种中道而立。藏、通依离断、常中,别、圆依佛性中,各有即、离,故成四教。外计断、常,都迷二中,故失四教、三宝、四谛。三教得失,在文可见。

二、传传下,明前多后少。

传传相望,前所破失者多,后所破失者少,可以意得。

三、以权显实二:初、约圆诠废渐问。

问:若圆修实相,一法三谛,一心三观,具足诸法,亦应一教四诠,称于圆教即足,何用四教如前分别耶?

二、约权能显实答二:初、舒渐显圆二:初、以观例教。

答:上开章云:次第三观,一心三观。明教亦二:若一教圆诠一切诸法者,赴利根人;若四教差别,逗钝根人。

观既以次显于不次,教亦以三显于一圆。利可直谈,钝宜渐显。今若四说,利钝不遗。

二、若不下,以三显圆二:初、示立三意。

若不假渐次分别圆顿,何由可解?用别显圆,故先明四教也。

二、虽说下,引文证释。

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一乘。又于如来馀深法中示教利喜,馀法即三方便,引导、弄引、开空法道。

馀深法者,藏、通馀而不深,圆教深而不馀,别教亦馀亦深,故将唯馀及以两亦助显唯深。弄引者,引,去声,谓曲弄之前,必有引起。言开空法道者,谓前三教是开通圆空之法道也。

二、若入下卷,权归实二:初、废;三、立圆。

若入佛慧,方便无用,故云唯此一事实,馀二则非真。故知但一圆顿之教,一切种智中道正观,唯此为实观世音,馀皆方便说也。

前是为实施权,今明废权立实,十方三世,法皆尔也。

二、复次下,忘言契理。

复次,若有所说,若权若实,悉是方便,非权非实,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可说示,不生不生,妙悟契理,方名为真,此亦无实可实。

寄言显理,从偏入圆,权非实是。恐失意者,是非不泯,故以双非,绝其思议。权既不生,实亦不生,故二不生,彰乎妙契。应知此立非权非实,但是祛乎著语之情,其所契悟,理无别途,勿谓双非,理过一实。二、观心明二种观问:上明诸教,无非对境立乎观门,况复约圆,境观皆妙,何故至此更说观心?答:上为解释观世音名,故约四教明乎观法。既观世音,正以他生而为观境。心、佛、众生虽无差别,就生佛境,高广难观;若就心境,近而易照。佛世当机,随闻悟入,境无远近,灭后初学修观,要须拣难从易。故今诸部约教释中,纵已明观,后须更立观心一科。又复他生不出心性,若观自心,则能明见十界众生。故知观心成前约教世音之观。今示观心,其意略尔。先标

次明观心者。

次夫心下,示二:初、约心源本无境观二:初、明本无心境二:初、明性绝百非。

夫心源本淨,无为无数,非一非二,无色无相,非偏非圆。

心源本淨等者。只现前心,当处即中,名之为源。离一切相,名为本淨。无为下。列所离相。既其若此,焉立心境。

二、虽复下,明心非四运。

虽复觉知,亦无觉知,若念未念,四运检心,毕竟叵得。

尚不可以知觉而求,岂能以生灭而取?是故不可立心为境。

二、岂可下,明莫陈观法三:初、法。

岂可次第不次第偏圆观耶?

心境本无,观于何设。

二、犹如下,喻。

犹如虗空,等无有异。

无以比况,强指虗空。

三、此之下,合。

此之心性,毕竟无心。

二、有因下,由缘感须立观心二:初、由缘立心。

有因缘时,亦得明心。

有十因缘能修证者,无能所中立所观境。

二、既有下,由心立观二:初、略立三:初、法。

既有论心,即有方便正观之义。

二喻。

譬如虗空,亦有阴阳两时。

三合

心亦如是,虽无偏圆,亦论渐顿。

二、若作下,委示二:初、示渐观。

若作次第观心者,即是方便渐次意也。

虽明二观,正意在圆,故次第观,略指而已。

二、若观下,示顿观二:初、明全性成修二:初、就法直明二:初、示二:初、于一念观性三因。

若观心具有性德三谛、性德三观及一切法,无前无后,无有次第,一念具足。

三谛即正因,三观即了因,一切法即缘因。具缘了之正,名为三谛。具正缘之了,名三观。具正了之缘,名一切法。故大经云:法身亦非,般若亦非,解脱亦非。此之三法,举一即三,三即是一,非纵非横,同居一念。

二十法,下观千法,皆有三谛。

十法界法,千种性相因缘生法,即空、即假、即中,千种三谛,无量无边法,一心悉具足。

以其千法,皆因缘生,故趣举一。性相叵得,故空。缘起宛然,故假。性绝待对,故中。一法既然,千法皆尔。学者须知,千种三谛,只一三谛。说千不散,说一不合。以圆融故,千法各得三谛全分。盖由三谛,体是三德,名祕密藏。一切诸法,不出此藏。此藏全体,徧入诸法。如世真金,具灿烂色,具转变能,具不改性。若成师子,则全以色等,作头作尾,作乎胸背四足,牙爪众毛。岂有一处,不具色等三邪。此三岂可暂分隔邪。得此喻意,即于千种三谛,不起合散一多之计也。况今千法,且总略言。广则三千,一一三谛。故荆溪云,三千即空性了因,三千即假性缘因,三千即中性正因。心法既尔,众生三千,诸佛三千,同一祕藏。是故一一,皆具三谛。此等法门,同居一念。二此即下,结。

此即不次第观也。

即不次第观者,不思议境,境即是观。若境自是境,更起观智来照此境,此乃别修,非性德行。故止观十乘,是观别相;三千空假中,是观总体。以此为妙境,以此为发心,以此安其心,以此能徧破,以此通塞著,以此调道品,以此合助道,就此论次位,以此忍他缘,以此离似爱,此外无行,此外无果,以将果理为妙行故。故示千种三谛之后,便云此即不次第观也。

二、华严下,按经委示二:初、引经示观二:初、明心造一切。

华严云:一切世间中,无不从心造,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

十种世间,皆住真法,真法无碍,故十互融,融故百界千法具足。此之理具,已有造义,由理造故,方有事造,故一言心造,即二造也。

二、若观下,观一切皆三。

若观心空,从心所起,一切皆空;若观心有,从心所生,一切皆有。心若定有,不可令空;心若定空,不可令有。以不定空,空则非空;以不定有,有则非有。非空非有,双遮二边,名为中道。若观心非空非有,则一切从心生法,亦非空非有。

理、事二造,各论一切,略则千法,广则三千。若观心空,理、事三千无不空也;观心假、中,理、事三千无不假、中。既三千空,空即三观,三皆能破,故总言空;观三千假,假即三观,以皆立故,故总言假;观三千中,中即三观,皆绝待故,故总言中。此乃三德、三谛、三千故也。

二、如是下,结法归心。

如是等一切诸法,在一心中。

二、若能下,指修是佛二:初、广引经文二:初、引证齐佛三:初、约大经观缘得佛。

若能如是观心,名上上观,得诸佛菩提。

十如即是十二因缘,今观即性,故见三千即空、假、中,名上上智;初心修此,即名得佛。

二、引淨名观身等佛。

淨名云:观身实相,观佛亦然。观身相既等于佛,观心相亦等于佛。

观境虽异,实相岂殊?故得观自身心,等彼果佛。

三、引华严心佛无差

华严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当知观此心,源与如来等。

如前委说。

二、若作下,约经歎观二:初、歎正观。

若作馀观,观心皆是方便,名为邪观。若作如此圆观,名为真实正观。

馀观望此,皆悉偏邪,迦叶未闻已前,皆是邪见。

二、即开下,歎是佛。

即开佛知见,坐如来座。如此慈悲,即是入如来室;安忍此法,即是著如来衣;修此观慧,即是如来庄严。其人行住坐卧,皆应起塔。

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今家四释:一圆四位,住行向地。二圆四智,谓道慧即毕竟空,二道种慧不思议假,三一切智双遮中道,四一切种智双照中道。三圆四门,即不思议空门有门双非双亦也。四圆四观,即三观皆空,三观皆假,即三而一,即一而三,皆如次对开示悟入。四位竖论,馀三横辩,故知开等通浅通深。座室衣三皆称如来者,以用果法为行故也。位虽高下,境观无殊,是故四仪皆应起塔。

二、如此下,结成佛法。

如此观心,名观佛心也。

非今所明,难越九界。

二、明普门二:初、开章。

第二、明普门,即为二:一、通途明门,二、历十义解释。

二、随释二:初、通途明门二:初、列。

通六意者:一、略列门名,二、示门相,三、明权实,四、明普不普,五、约四随,六、明观心。

二、释六:初、略列门名三:初、列门下,通约喻显。

列门名者,通从世间,如人门户,通至贵贱居室。

二、凡鄙下,别就法示二:初、世间二:初、示诸门。

凡鄙以十恶、五逆为门,通至三途。清昇以五戒、十善、四禅、四定等为门,通至人天。外道以断常为门,通至惑苦。爱以四倒为门,见以四句为门。

外唯世间,故至惑苦。惑即集也。爱著三界常乐我淨,故言四倒。见惑虽多,不出有无及以一异,各执四句。

二、善恶下束归生死

善恶虽殊,束而为言,俱是有漏世间之门,通至生死尔。

二、若就下,佛法门二:初、示四教通之能所。

若就佛法论门,亦复众多:三藏四门,通有馀、无馀;涅槃通教四门,近通化城,远通常住;别教四门,渐通常住;圆教四门,顿通常住。

通真含中,钝入化城,见空真也。利达常住,见中真也。

二、此则下,明四种有乎教观。

此则四四十六教门,又有十六观门,合三十二门。

大本玄云:若于一教,以四句诠理,即是四门,四四合为十六门。若以行为门者,禀教修观,因思得入,即以行为门;藉教发真,则以教为门。若初闻教,如快马见鞭影,即入正路者,不须修观;如依电光,即得见道,不更须教。竝是住昔善根习熟,今于教门得道,名信行;于观门得道,名法行。

三、能通下,广指大本。

能通之义,分别其相,在大本玄中。

二、二示下,示门相四:初、三藏。

二、示门相者。三藏四门,所谓阿毗昙是有门,成论是空门,昆勒亦空亦有门,车匿非空非有门。一一广明行法,判贤圣位,由门通理。

俗既实有,不即真谛,故于俗谛,明四种门,以通于理。假人叵得,四门是同,但就五阴,分别四相。实法无常,是有门观;三假浮虗,是空门观;二门俱用,从容而修,是两亦门观;离空有相,绝言而修,是双非门观。随成一观,皆得会真。

二、通教

通教四门者,谓如幻之有,如幻之空,亦空亦有,非空非有,一一作行相,判贤圣位,由门通理。

二谛相即,四门不诤,或观幻有,或观幻空,或双存观,或双泯观,但随根性,依一门修,皆得入道。

三、别教

别教四门:观佛性如闇室缾盆,即有门;观佛性空如迦毗罗城空,即无门;观佛性如石中金,福人得宝,罪人见石,是亦有亦无门;观佛性离二边即中道,非有非无门。一一作行相判位,由门通理。

言观佛性者,信分别心是本觉性,体是三谛,根钝不知性具九故,致令三谛体不融即,随禀一门而修观法。禀有门者,观本觉性是真善妙有,如缾盆等,为闇覆故,不能显现。佛藏十喻,皆此门意。禀空门者,观于本觉是毕竟空,无相可得,由我执者,不得覩见。如迦毗罗城空者,此城本是释尊生处,为瑠璃王之所破灭,释种既尽,城邑荡然,阿难愁恼,世尊怡悦。因阿难问,故佛答言:汝见迦毗罗有,我见迦毗罗城空。大涅槃空,亦复如是。禀双亦门者,观本觉性不定有无,如石中金,福人见故亦有,罪人不见故亦无,有无双照,可以证入。禀双非门者,观本觉性不可有无而思说也,绝念而观,方可妙悟。

四、圆教者

圆教四门,名不异别。但一门即三门,三门即一门,不一不四,无历别之殊。圆融不四之四,一一判不思议行位之相。由门通理,此义皆在大本。

真善妙有,及毕竟空,双遮双照,名岂异前。但以别人不知三谛体是三德,不纵不横,一一互具,以此三谛而为四门。失此意故,随门各解,名有四之四。今圆得旨,乃于彼四融即而观,故得名为不四之四。虽立行位,皆不思议。

三、次论下,明权实。

次论诸门权实三藏。通教教观十六门,能通所通皆是权。别教教观能通是权,所通是实。圆教教观八门,能通所通皆是实。具论在彼玄义。

偏真为权,中道为实。前之二教,能诠能观,共十六门。所诠所证,但在偏真,故皆是权。别教教道,能诠能观,皆次故权。见所诠理,及所证地,同圆故实。圆教教观,能诠所诠,能行所到,始终俱圆,故皆是实。四、次明下,明普不普二:初、凡渐不普。

次明普不普者,若凡夫外道见爱等门,尚不能通出三界,何况普耶?三藏通教,虽通化城,亦复非普。别教渐通,亦非普义。

二、圆门是普二:初、约法直示。

唯圆教教观实相法门,能徧十法界,千性相,三谛一时圆通。圆通中道,双照二谛,独称为普门也。

三千之法,即空假中。乃以所通,而为能通。门外无理,能所泯亡。此之妙门,普义成就。

二、复次下,引经委释二:初、众经圆门二:初、别示四门三:初、约二经一往属空二:初、引淨名。

复次,如淨名中说:入不二门者,生死、涅槃为二;不依生死,不依涅槃,名为不二,亦复非一。

不专引文,已含释义。彼经文云:善意菩萨云:生死、涅槃为二。若见生死性,则无生死,无缚无解,不然不灭。如是解者,是为入不二法门。彼疏释云:生死是缚是然,涅槃是解是灭为二。今观生死性,本来常寂,本自不缚,何所论脱?又亦不然,岂应是灭?既无然灭,不复有二,是为入不二门。问:经疏但以中道之一,不于缚、解、然、灭之二,今文何故更加非一?答:所言中者,体绝待对。若定是一,必须待二。善谈中者,必忘中也。故末陀摩经正诠中道,而以忘中名为中道。故自注云:末者,莫义;陀摩者,中义。即莫著中道也。又复今文以彼善意所谈不二,建立圆空,释普门义。若于三谛荡之不尽,非毕竟空,岂成普邪?故知四依深谛中义,破用自由,不可执文,难于妙解。

二、何以下,释经义二:初、据本经释。

何以故?既除于二,若复在一,一对不一,还复成二,岂名不二耶?今不在二,故言不一,不二亦名不有不无。不有是破假,不无是破空,不有是破二,不无是破一。若尔者,应存中道亦空。

若真不二,必不存一,亦名不有不无者,圆教中道也。此中能破藏、通二教单俗单真,故云不有破假,不无破空。又破别教複俗单真,故云不有破二,不无破一。盖前三教各以二谛为缚解故,圆中能具三种二谛,具故融即,乃以融即破于不融,令成不二。若尔下,明能融亦荡,虽曰圆中,存则成待。

二、大经下,例涅槃释。

大经云:明与无明,其性不二。不二之性,即是中道。中道既空于二边,此空亦空,故名空空。空名不可得空,是为入不二法门。即是圆教就空门辩普门之意也。

淨名生死与涅槃不二,大经无明与明不二,二遣一亡,两经义合。既其二边与中俱荡,名毕竟空,此乃约空明普门也。

二、三十下,寻淨名门,门具四二:初、举一品诸门。

三十一菩萨各说不二门,文殊说无说为不二门,淨名杜口为不二门。

三十一菩萨妙德淨名,若说若默,无非实相,当体为门。若就现文增胜而说,可以分对空等四门,及以第五不可说藏,皆名不二,无非普门。

二、细寻下,示圆义,各四。

细寻彼文,皆有四门义。

大师妙解,尽理而穷,见一一门具四门义。如向所引生死、涅槃,二既即中,中亦即二。中即生死,名妙有门;中即涅槃,名妙空门。二即中道,中必遮照。双照是第三门,双遮即第四门。虽于一门约义开四,此四皆悉摄法徧周,俱得名普。馀三十门,既皆融二而归不二,各四宛然。文殊以言显于无言,淨名以默彰于无说。盖示三谛体是祕藏,本绝言诠。既示三谛,岂非四门?复由向者三十一菩萨皆从无说显示四门,门门妙绝,不可言思。得意之机,随其所闻,忘言而证。其失意者,犹谓有说,莫契无生。故二大士以言以默显乎四门。离言说相,则使彼彼四门之机,各于其门忘言趣理。须了无说被四门机,其功最大。故诸菩萨虽各兴言,不谈一字。淨名杜口广说四门,是则说时常默,默时常说。若不尔者,何故备举三十三门,而言皆有四门义耶?非旋总持,莫穷斯旨。细寻之说,其致甚深。

三、肇师下,就诸经分文对四。

肇师注云:诸菩萨历言法相,即有门。文殊言于无言,此即空门。思益云:一切法正,一切法邪,亦是普门。意游心法界如虚空,是亦空亦有门。淨名默然,即非空非有门。

三十三门,门门具四,义虽成就,文且幽深,欲使咸知,故就显文示四门相。肇注淨名经云:诸菩萨历言法相,文殊言于无言。山家准肇,判属二门。思益一切,即邪即正,邪是俗有,正是真空。华严游心,徧入法界,岂非妙有?即达如空,岂非妙空?故此二经,皆双亦门也。复取淨名杜于言说,显于诸法,皆非二边,示第四门,其文甚显。此则诸经据圆实理,开乎四门,深而复广,皆是普门。

二、大品下,通明普门。

大品四十二字门,先阿后荼,中有四十字,皆具诸字功德,此亦是不二普门。上方便品云:其智慧门,难解难入。譬喻云:唯有一门,而复狭小。

大品、法华三句明门,虽不别属四门之数,而徧摄法皆是普门。四十二字,字字皆具三种般若,非纵非横,而高而广,故能互摄诸字功德。智门一门皆通实理,难入狭小,其义相成,难入故狭,狭故难入。四十馀秊调机方说,此门甚妙,非七方便能解能入,斯乃至广而受狭名。

二、众经下,结门名普。

众经明实理门者,悉普门意也。四随观心等,悉在大本。

此经开权,永异诸部,显示实理,与昔圆同,故与众经同明普门。四随观心,竝在大本第八辩体中明。谓随彼根机种种差别,赴欲赴宜,赴治赴悟,故四门异说也。观心者,若以教为门,即于四门随闻得悟,不须修观,名信行人。若闻而不悟,应须修观,名法行人。四教四门,各有十观,学者寻之。

二、别释普门二:初、标。

二、别释普门者。

二、至理下,释六:初明中适。

至理非数,赴缘利物,或作一二之名,或至无量,广略宜然,且存中适。十义。

二列十章

一、慈悲普。二、弘誓普。三、修行普。四、断惑普。五、入法门普。六、神通普。七、方便普。八、说法普。九、供养诸佛普。十、成就众生普。

三、上通下辩异通

上通途普门,已约法竟;此十普门,皆约修行福德庄严。

十双通释。既以十双释观音人,即以十双释普门法,故云通途,已约法竟。今之十门,于二严中,就福德论,因果自他,庄严法身。然是性德之行,还严于性,能所本亡,即非庄严庄严也。

四、分别相。

前五章是自行,次三章是化他,后二章结前两意。自行中,前四是修因,后一是明果。修因又二:初二是愿,后二是行。

五、总生起七:初、慈悲。

总生起者,菩萨见一切苦恼众生起大慈悲,此心虽不即是菩提心,能发生菩提心。譬如地水,虽非种子,能令芽生;今因大悲起菩提心,亦复如是。

菩提之心,非小智能发,必由旷济之念,而兴无上之心。

二、誓愿

次誓愿者,若但慈悲喜多,退堕鱼子菴罗华。菩萨初发心,三事因时多,及其成就少。以不定故,须起誓愿,要期制持此心,即菩提坚固。

通释:慈悲即是誓愿,不分两门。今明弘誓能制慈悲,功力既殊,故须别立。又复慈悲通语与拔,誓依四谛,别示要期。又慈通凡小,誓唯菩萨。

三、修行

次明修行者。若但发愿,于他未益。如无财物、势力、权谋,不能拔难。菩萨亦尔,须福德财、神通力、智慧谋,乃可化导。大经云:先以定动,后以慧拔。修行填愿,意在此也。

福德财者,即前四度;神通力者,即禅定之用;智谋,即般若也。

四、断惑二:初、引两论,二、三道。

次断惑者。成论人无碍道伏,解脱道断。若然者,修行是伏道为因,断惑是解脱道为果。若毗昙明无碍道一念即断,那得容与七觉而有伏惑之义?以方便道伏,无碍道断,解脱道证。

修行断惑,及入法门,此之三门,有开有合。若依成论,断即解脱,对于无碍,只立二道。若依毗昙,断证不同,对于方便,乃成三道。

二、引释下,依释论用三道。

引释论云:无碍道中行名菩萨,解脱道中行名佛。此约究竟为语,佛证三菩提名解脱道也。若然者,修行是方便道,断惑是无碍道,入法门是解脱道,取此自行次第也。

菩萨有断,故行无碍;佛果无断,故行解脱。既分因果,不可合明,故用毗昙三道为次。故今列章:第三修行,即方便道;第四断惑,即无碍道;五入法门,即解脱道。

五神通

次神通者,若欲化他,示三密神通是示色身,方便示意,同情说法是示口,随其类音,此是化他次第也。

从初至五,乃是自行,从因至果。今论化他,不出三密:第六神通,即当身密;第七方便,即是意密;第八说法,即是口密。

六,供佛。

供养诸佛结自行,非但华香四事是供养,随顺修行是法供养,于供养中最大。经云:汝随我语,即供养佛;禀教而行,是结自行也。

以法供养,结于自行。

七度生

成就众生,是结化他。菩萨四威仪中,尚不忘众生,何况入诸法门,淨佛国土?皆为饶益一切众生故一句,结化他也。

言入诸法门者,以中道实智,入二谛权门,化度众生,同归中道。

观音玄义记卷第三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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