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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自考

成唯识论自考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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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林莲居弟子 大惠 录

已说二十随烦恼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已说下。释不定。先结前徴后。

颂曰不定谓悔眠寻伺二各二。

颂曰下举颂答。

论曰悔眠寻伺于善染等(至)定遍地故立不定名。

论曰下。释通名。此四名不定者。信等唯善。贪等唯染。各唯局一。此非如彼。通善通染。故名不定。等。等无记。显此四位遍通三性也。非如下二句。举例。以定对显不定。触等遍心。欲等遍地。各皆定遍。此非如彼。此四唯局意识。不遍余七心。前二唯在欲。后二止初禅。不能定遍地。故名不定。前一句约通二言不定。后二句对定遍例不定。

悔谓恶作恶所作业(至)如是事业是我恶作。

悔谓下。次释别相。初释悔。先出别名。次出体用。恶作者。谓所作业恶也。恶己所作之业。追随懊悔为性。障止为业。止体寂静。悔与掉俱。嚣动障之。此即下。转释悔名恶作。恶作是因名。追悔即果称。今于悔位名恶作者。此即于果假立因名。即有财释也。次句释果立因名意。先恶所作。后方追悔故。悔先下。则先不作。亦恶作摄。次举事释相。悔先应作不作。是我恶作。作与不作皆名恶作者。如先不作善。后起悔心。此悔名善。若先作恶。后起悔心。此悔亦善。先不作恶。后起悔心。此悔不善。若先作善。后起悔心。此悔不善。无记作不作例之。故此遍通三性。

眠谓睡眠令身不自在(至)如余盖缠心相应故。

眠谓下。释眠。六情惛闇曰睡。四肢放解曰眠。先二句出体用。观体惺察。闇劣障之。谓睡下。转释。身不自在者。身通四仪。眠唯局卧故。心极闇劣。释昧。寤时六识灵明照了。眠位心智昏闇狭劣。一门转者。释略。意识缘境。通乎内外。梦中独头。略向内门。此与定寤外仪似同。昧略有异。定位惺惺。寤时周悉。二字合显睡眠体用。有无下。辩异。问。无心睡眠无此体。用何故亦立此名。答。由此似此。假立此名。如余下。立量喻有体用。睡眠。非无体用。心相应故。如余盖缠。谓五盖十缠也。睡眠。盖缠所摄。余为同品。

有义此二唯痴为体说随烦恼及痴分故。

有义下。明二法分位。四解不同。初解痴为体。引论证成。

有义不然亦通善故(至)说随烦恼及痴分摄。

有义下。次解通染净。不然二字。斥前。次句立通二性。应说下。释成。染二以痴为体。净二体即无痴。论依下。通前所引。

有义此说亦不应理(至)如不信等说为痴分。

有义下。三解。初二句总斥前。无记悔眠不属善染。应无体耶。应说下。申己意。悔思慧摄。眠思想摄。皆初句标。次句释。次引论世俗有以证他分摄。彼染下。立量通前引论。染污悔眠。说为痴分。是痴等流故。如不信等。

有义彼说理亦不然(至)随痴相说名世俗有。

有义下。四解。初二句总斥非思慧思想为体。次句立意。悔缠眠缠是二体性。应说一句。明别有体。与余一句。以用有别显体有别。此二与余五位心所行相别故。随痴一句。通论意。论随他相名世俗有。非无别体。

寻谓寻求令心匆遽(至)体类差别不可得故。

寻谓下。合释寻伺。先出寻体。寻逐追求。令心匆务急遽。于意言境粗疏运转为性。次出伺体。伺候观察。令心匆务急遽。于意言境细密运转为性。意言境者。意所取境。多依意地名言故。此二下。合明二用。于意言境细转。与安住身心作所依。于意言境粗转。与不安住身心作所依。粗细虽异。并用思慧一分为体。若令心安。即是思分。令心不安。即是慧分。思者。徐而细故。慧者。急而粗故。言并用者。有兼有正。若正用思。急慧随思。能令心安。若正用慧。徐思随慧。亦令不安。寻则正用慧。兼用思一分。伺则正用思。兼用慧一分。故云并用思慧一分为体。于意下。通妨。问云。体皆思慧。何义显别。答。二体虽同。而寻粗转。则浅推度。而伺细转。则深推度。粗细浅深义类各别。若离下。反显。若离思慧。寻伺体性不可得故。及义类差别亦不可得。

二各二者有义寻伺各有染净二类差别。

二各下。释二各二。三解不同。初解寻伺是二。各有染净二别。故名二各二。

有义此释不应正理(至)或复各有缠及随眠。

有义下。次解。初句斥前。次句举悔眠对斥。此师亦以寻伺为二。但言不应通净。唯应在染。故斥云悔眠亦有染净二故。故不应以染净名各二。若以染净名之。滥及前二。故不应理。应说下。举例正释。如染心所有根本随惑二性不同。例此寻伺各有不善有覆无记二性。或各有缠随眠。名二各二。缠。谓现行。眠。谓种子。

有义彼释亦不应理(至)故置此言深为有用。

有义下。三解。初二句斥前。不定四后有此言故。如何唯局寻伺。故不应理。应言下。次申正义。应言二者。牒颂二字。次句标列。此初二字显二种二。一种二。谓悔与眠。二种二。谓寻与伺。此二下。释义。此二二种牒上悔眠寻伺各有种性品类故。故一二言。显二二种。此各下。释各二。此字。指悔眠寻伺。一一通二。故言各二。谓染与不染。非如一句。举例对显各二相。善所唯善。染所唯染。各唯定一。此非如彼。故言各二。或简唯染。故说各二言。次句释简意。有亦说为随烦恼故。为显此四通染不染。不定一相。故说二各二言。深为有用者。如上种类各别。通染通净。简唯染。具此多义。故言有用。

四中寻伺定是假有(至)而论亦说世俗有故。

四中下。异门分摄。初判假实。寻伺假有。引论证成。悔眠二解。初解假有。次正解是实。唯后下一句。举寻伺假有。对显悔眠是实。世俗下三句。通前引论。论世俗言。但显后二。非显前二。又如下。立量显实。悔眠。体虽是实。论亦说世俗有故。如内种子。

四中寻伺定不相应(至)前二亦有互相应义。

四中下。自类相应。寻伺二法。定不相应。次句释不相应义。思慧体同故。粗细用异故。依于下。通妨。难云。寻伺若不俱起。如初禅伺起寻不起。岂不滥同近分无寻唯伺地。答。依于寻伺有染离染立三地别。初禅寻伺俱染。立有寻有伺地。近分先离寻染。立无寻唯伺地。二禅二染俱离。立无寻无伺地。不依种起现行有无立名。故此三地无杂乱失。不应为难。俱与下。明寻伺与悔眠容互相应。悔眠亦互相应。

四皆不与第七八俱(至)第六识俱非五法故。

四皆下。诸识相应。四皆不与第七八俱。义如前说者。第八中简云。恶作等四无记性者。有间断故。定非异熟。第七简云。恶作追悔先业。此缘现境。睡眠重昧外缘暂起。此唯内执。寻伺依外门转。此依内门。故非彼俱。悔眠唯与第六俱起。非是前五相应法故。

有义寻伺亦五识俱(至)任运分别谓五识故。

寻伺二解。初解寻伺亦五识俱。次引论证。复引瑜伽寻伺即七分别。分别即寻伺。复引杂集任运分别谓五识。会通瑜伽寻求伺察任运诸分别。今此二论分别既同。以证五识亦有寻伺。七分别者。谓有相分别。无相分别。任运分别。寻求分别。伺察分别。染污分别。不染污分别。

有义寻伺唯意识俱(至)曾不说与苦乐俱故。

次解寻伺唯意识俱。次引论证此是意识不共法故。复引论说寻伺忧喜相应。不说寻伺苦乐相应。五识有苦乐。不说苦乐。以证寻伺不与五识相应。

舍受遍故可不待说(至)而似忧故总说为忧。

舍受下。通妨。难云。寻伺有苦乐俱。但彼论文略而不说。例如舍受定有。亦不说故。释曰。舍受遍故。可不待说。苦乐非遍。何缘不说。复难云。五识有苦乐。寻伺无苦乐。若言寻伺无苦乐。而说寻伺不与五识俱。然前云初静虑有意地乐。纯若处有意地苦。若言寻伺无苦乐。亦应寻伺不与意识俱耶。释曰。初静虑乐。总名为喜。纯若处苦。总名为忧。既说寻伺忧喜相应。是故寻伺唯与意俱。

又说寻伺以名身等(至)以名身等义为境故。

又说下。约所缘明与意俱。论说寻伺以名句文身义为所缘。唯意识境。非五识缘。是故寻伺唯与意俱。故与五识定不相应。

然说五识有寻伺者显多由彼起非说彼相应。

然说下。通前瑜伽。初句牒。次句释。五识有寻伺者。显五识多分由寻伺引起。非说此与彼寻伺相应。

杂集所言任运分别(至)由此五识定无寻伺。

杂集下。通前杂集。初二句先判二论义别。杂集所言与瑜伽异。彼说下。正释义异。杂集说任运即是五识。瑜伽所说七种分别。是五识同时意识相应寻伺。故彼一句。斥引不成。由此一句。结五识定无寻伺。

有义恶作忧舍相应(至)纯苦趣中意苦俱故。

有义下。诸受相应。先初解。悔与忧舍俱。戚行释忧。无记释舍。眠与喜忧舍俱。欢戚中庸。释成通三义。寻伺与忧喜乐舍俱。次释乐俱。初静虑中意有乐故。有义下。次解。四各加苦。次释苦俱。纯苦趣中意有苦故。

四皆容与五别境俱行相所缘不相违故。

四皆下。别境相应。四皆五俱。能缘行相。所缘境界。彼此不相违故。

悔眠但与十善容俱(至)初静虑中轻安俱故。

悔眠下。与善相应。悔眠唯在欲界。但与十俱。不通上地。故无轻安。寻伺全俱。通初禅故。故有轻安。

悔但容与无明相应(至)此彼展转不相违故。

悔但下。烦恼相应。悔但痴俱。次释不与九俱意。悔行相粗。贪等九法细故。余三全与十惑俱。此彼不相违故。

悔与中大随惑容俱(至)眠等位中皆起彼故。

悔与下。随惑相应。悔与中大俱。次句明不俱意。忿等各为主故。余三与二十全俱。次句明俱意。眠位皆容起故。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于无记业亦追悔故。

此四下。明三性摄。初句总明四通三性。次句别明悔通无记。问。于善恶业追悔。云何亦通无记。释如文。

有义初二唯生得善(至)闻思位中有悔眠故。

有义下。别释善性。悔眠唯生得善。不通加行。次句释不通意。悔相粗鄙。眠相昧略。加行细悉故。寻伺通生得。亦通加行。次句释通加行。闻所成等。等思修。三慧皆有寻伺故。有义下。次家释悔眠亦通加行。次句释通加行。闻思即加行。亦有善悔善眠息故。

后三皆通染净无记(至)不能寻察名等义故。

后三下。别释无记。后三皆通二无记。染谓有覆。净谓无覆。悔非有覆。悔相粗猛。彼审细故。无记有四。异熟。威仪。工巧。神通。悔唯中二。谓威仪。工巧。非定果者。明除意。非禅定故。除神通。非果报故。除异熟。眠除第四。非定引生者。释除神通。异熟生心亦得眠者。释有异熟。异熟生心。谓无记第六。寻伺除异熟。有三无记。彼解微劣一句。释除意。

恶作睡眠唯欲界有(至)余界地法皆妙静故。

恶作下。明界系。先判界摄。如文。余界地法皆妙静者。此明寻伺粗动。不遍上七地。上地法皆妙静故。

悔眠生上必不现起寻伺上下亦起下上。

悔眠下。明现起。上地有情悔眠不现者。唯欲有故。上地起下寻伺。下地起上寻伺。

下上寻伺能缘上下(至)梦能普缘所更事故。

下上下。明相缘。伺寻二法。下能缘上。上能缘下。悔眠二解。初解悔眠不能缘上。次句释成不缘。悔粗近故。眠昧略故。次解悔眠亦缘上境。次二句释成能缘。邪见悔修定故。梦缘上起曾更境故。

悔非无学离欲舍故(至)有为善法皆无学故。

悔非下。明三学摄。悔非无学者。此唯在欲。不还果人。已舍欲界染故。后三皆通学无学等。此三善性摄者。名有为善。求解脱者。是有学位。所为善法。亦皆无摄。学究竟者。所为善法。亦皆无学摄。

悔眠唯通见修所断(至)故通见修非所断摄。

悔眠下。明三断摄。悔眠唯通见修所断。此显不通非所断。亦邪下一句。释成二断。邪见力起者。见所断摄。等者。等有漏善摄者。修所断摄。非无下一句。释非所断。无漏道引者。非所断。今初非字简之。非非所断。亦非一句。举例对释非所断。忧受深求解脱。是非所断。此非如彼。故非非所断。有漏者已断。后起无漏者。非所断。则无学眠非所断摄。寻伺通三断。寻伺下。释通三义。寻伺虽非无漏。能引无漏者。通见修断。无漏引生者。通非所断。

有义寻伺非所断者(至)瑜伽说彼是分别故。

有义下。二家判寻伺所摄。初解判寻伺非所断者。于五法中唯第三分别摄。次引论证是分别。五法者。一名。二相。三分别。四正智。五如如。

有义此二亦正智摄(至)又说彼是言说因故。

有义下。次解非唯分别。五法中分别属有漏故。亦通正智摄。说正下。释成正智摄。八圣道中正思惟是无漏故。思能令心寻求伺察故。又说思惟是言说因。思是语加行故。此释思惟是无漏。思引寻伺亦是无漏。故正智摄。

未究竟位于药病等(至)故此二种亦通无漏。

未究下。转释。菩萨在于未究竟位。于诸法门及众生心行等。未能周悉如实了知。后得智中为他说法。必假寻伺推求药病。然后随机为说妙法。非如佛地无功用说。故此二种亦通无漏。

虽说寻伺必是分别(至)后得正智中亦有分别故。

虽说下。通论斥前。论说寻伺必是分别。而不定说五法中第三。后得智中亦有分别故。论所说者。正智中分别。属无漏故。非第三分别。属有漏故。此约名同义别斥之。

余门准上如理应思。

余门下。结示。

如是六位诸心所法(至)设尔何失二俱有过。

如是下。明王所即离。先总申问。答初三句问王所为离为即。次句答。设令即离。为有何失。次复总难。若即若离二俱有过。

若离心体有别自性(至)或似于信等无别染善法。

若离下。先释离心之过。初句举定离心。如何下引教出过。如契经说。三界唯心。又说所缘唯识所现。摄论颂云。心远行独行。无身寐于窟。能调伏难伏。我说婆罗门。今此颂中所言心者。亦名为意。亦名为识。言远行者。游历一切所识境故。独行者。无第二故。无身者。无形质故。寐于窟者。居在内故。难伏者。性𢤱悷故。引颂初句者。意显无别心所。染净由心者。如契经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士夫六界者。如瑜伽论云。四大空识。能成有情。色动心三最胜所依。色依四大。动依于空。心依于识。皆不言心所。又庄严论说。心似二现。似信似贪。无别染善离心实有。

若即是心分位差别(至)因缘无别故与圣教相违。

若即下。次释即心之过。初句举定即心分位。如何下。引教出过。喻伽中问云。诸法谁相应。为何义故建立相应。答。他性相应。非自性故。为遍了知依自性清净心。有染净法。若增若减。是故建立相应。又说心与心所俱时而起。如日与光。光若即日。云何空中复见圆日。以此喻明。所非即心。瑜伽颂言。五种性不成。有一沙门若婆罗门。欲令名中唯心实有。非诸心法。此不应理。何以故。且说诸蕴有五种性不成就故。又若彼计分位别故有五性者。分位别计。亦有过失。何以故。是诸分位展转相望作用差别。若有若无皆成失故。若言有者。由相异故。便应有异实物体性。若言无者。计分位别则为唐捐。又不应说如六识身分位差别。由六识身所依所缘有差别故。是诸分位一处可得。故不应理。若谓转变。亦不应理。何以故。于有色物可转变故。得有分位前后差别。非于无色有如乳酪生酥等异。又心因缘无差别故。行别分位不应道理。于一刹那。必不可得差别因缘。令彼分位而有差别。是故汝计分位差别。不应道理。又违教故。唯心实有不应道理。如契经言。贪嗔痴等恼染其心。令不解脱。若唯有心二不俱有。是即贪等应不依识。若汝复谓以识为先。亦不应理。无差别过。前已说故。又复经言。三和合与触俱生受想思等。又余经说。如是诸法恒共和合。不可说言如是诸法而可分析令别殊异。又佛世尊为欲成立此和合义。说灯明喻。是故不可离彼俱生而说和合。故名所摄四无色蕴。心与心所更互相应。道理成就。

应说离心有别自性。

应说下。申正义。如是六位诸心所法。离八心王有实自性。前斥离心有过。今立离心别有者。以有后文二谛融判。此为语端。以成非即非离也。

以心胜故说唯识等(至)及现似彼皆无有失。

以心下。通前引教。问曰。教言唯识唯心。今谓离心别有。此云何通。答曰。教说唯识等者。以心胜所劣。从胜言也。一能为主。二能为依。三行相总。四恒决定。心所不尔。故心胜也。次通心似二现。心所依心势力引生。故说似彼现。非彼心所即心。又言唯识唯心者。亦摄心所。恒相应故。唯识下。结显离过。等言者。谓远行独行。染净由心。士夫六界等。

此依世俗若依胜义(至)是谓大乘真俗妙理。

此依下。结示谛理。且依世俗。别说有体。若依胜义。非即非离。诸识下。例王亦然。俗故相有八。真故相无相。是谓下一句。结成二谛。

已说六识心所相应(至)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

已说下。明识现起分位。初文结前徴后。次举二行颂答。初句。六识共依门。次四句。六识俱转门。后三句。五位不行门。

论曰根本识者阿陀那识(至)以根本识为共亲依。

论曰下。先释第一句共依门。阿陀那。此云执持。言根本者。转未转依。染净诸识现行生起之根本故。共依者。现行本识。为诸识所共增上缘依。亲依者。即种子识。是诸识各别亲种。为诸识亲因缘依。

五识者谓前五转识(至)众缘和合方得现前。

五识下。释第二句俱转门。五识下。明总说五识意。种类相似者。一同依色根故。二同缘外境故。三俱缘现在故。四俱现量故。五俱有间断故。是故总明。随缘现言。显缘合生。不合不生。非常现起。缘者。颂云。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若加等无间。从头各增一。九缘者。根。境。空。明。作意。种子。根本。染净。分别。八除明缘。七除空明。五除空。明。染净。分别。分别即自。染净即根。三唯作意。及自种子。根境是一。依缘同故。四唯根。境。种子。作意。各又增一等无间缘。今谓五识。内依本识。外随作意五根境等众缘和合。方得现前。

由此或俱或不俱起(至)此等法喻广说如经。

由此下。释第三四句。由随缘现。或俱或不俱。次句释俱不俱。众缘顿合。五识俱生。渐次合时。或四至一。如水涛波。随风等缘。或多或少。如经广说。

由五转识行相粗动(至)故无缘碍令总不行。

由五下。释后颂初一句。先通明诸识。诸识行相有粗有细。所藉众缘有多有少。所以现时有起不起。

又五识身不能思虑(至)由斯不说此随缘现。

又五下。次别明六识。问。前五言随缘。有现不现时。意识亦随缘。何故常现起。今释中以前五识有间。对显意识常起。此约思虑能与不能。是故转处内外门异。故令五六现起有殊。

五位者何生无想等(至)故六转识于彼皆断。

五位下。释后三句五位不行门。先总徴标列。次别释无想天。因中习定。求离粗想。承斯定方生彼天中。违六转识。想灭为首。从此立名。广果无想身寿虽同。广果以无寻伺为因果。无想以无心为因果。

有义彼天常无六识(至)又说彼为无心地故。

有义下。料简六识有无。先初解。初句立定常无六识。次三句引教证成。唯有有色支者。十二支中名色一支。有色无名故。

有义彼天将命终位(至)依长时说非谓全无。

有义下。次解。初句立定彼天命终要起转识。次句释成。润生爱与意识俱故。瑜伽下。引证。然说下。通前引教。

有义生时亦有转识(至)如余本有初必有转识故。

有义下。第三解。初句立定生时亦有转识。次句释成。中有必起润生惑故。如余下。举例明有转识。余。谓余禅天。本有初者。俱舍颂云。本有谓死前。俱生刹那后。本有即是今身。未至当有故。言初者。即本有初生时也。量云。正受生时是有法。必有转识宗。以彼中有必起润生爱故因。如余本有初。

瑜伽论说若生于彼(至)先有后无乃名入故。

瑜伽下。引入义证成初生有转识。生彼唯入不起。彼本下。释成。初句反释。次句顺释。彼本有初必有转识。后时灭此而住无心。乃名入故。

决择分言所有生得(至)故彼初位转识暂起。

决择下。引灭义证成初生有转识。生得者。谓报得异熟生心心所灭。此名无想故。此言下转释。论意显本有初有异熟生无记转识暂时现起。由昔串习此定势力。违前转识令不现行。因此引起真异熟识分位差别。说名无想。如善下。例明。加行善根所引发定。故名善定。此亦应然。无想引生。说名无想异熟。不尔下。斥前。以论义责示。若本有初竟无转识。如何可言唯生得灭。既言生得灭。故彼初位转识暂起。

彼天唯在第四静虑(至)能感彼天异熟果故。

彼天下。明所居界地。初句判定在四静虑。四禅有九天。此当第四。次二句释不居上下地意。下地想心粗动难断。上无无想异熟处故。无处者。四空灭色存心。无想灭心存色。彼既无色。无存异熟色处。即能下。约因显果。思即意业。此为能引。定为所引。思为能感果为所感。因既无想。果必称因。

及无心二定者谓无想灭尽定俱无六识故名无心。

及无下。次明二定初二句牒颂总标。别列二名。次句先释无心通名。

无想定者谓有异生(至)令身安和故亦名定。

无想下。别释无想定。先明修因功能。遍净。即三禅中第三天。伏此天贪。此上未伏。厌想如疮。如痈。如病。如箭入体。出离作意为先。令六转识及心所灭。想灭下。释立名义。问。心所俱灭。何唯无想。答。想灭为首。立无想名。问。既言无想。何复名定。答。如文。

修习此定品别有三(至)穷蒲寿量后方殒没。

修习下。明定类差别。因有精勤怠情。于现法退不退异。果中形色寿命不同。分下中上种类差别。穷蒲寿量者。尽五百劫也。

此定唯属第四静虑(至)四业通三除顺现受。

此定下。明摄属界地。初句判属第四静虑。善所引故唯善。下上地无。如前所说。四业者。一顺现受。上上品善不善业。最极殊胜。现身便受故。二顺生受。中品之业。稍降上者。次生便受故。三顺后受。又稍劣中品者。二生已后。乃至多生受故。四顺不定受。最微劣下品业。排遣在后。时节不定故。瑜伽四句料简。谓时定报不定。报定时不定。时报俱定。时报俱不定。时报俱定。属前三。余三句属第四。除顺现受者。非于现生即受彼天报故。通不定者。或有外道。由谤解脱生地狱故。或转修正业。超出界故。此是时报俱不定句也。

有义此定唯欲界起(至)故唯有漏非圣所起。

有义下。明修起处。初解欲界修起。次解欲界修。色界起。除无下。明此定有漏。圣所不居。除无想天至究竟者。四禅九天。无云。福生。广果。无想。无烦。无热。善见。善现。色究竟。谓上流般不还果人遍没者。越无想天。生色究竟。此由下。释越义。此天由外道厌想欣彼果入。故唯有漏。非圣所起。是故除之。瑜伽论云。此无想定非学所入。亦非无学。何以故。此中无有慧现行故。此上有胜寂静住及生故。又复此定不能证得所未证得诸胜善法。由是稽留诳幻处故。

灭尽定者谓有无学(至)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定。

灭尽下。别释灭尽定。先明修因功能。学无学圣已伏或离第八地染。有顶不定。由暂求止息想作意为先。令不恒行心心所。及染污末那染分。及彼心所。悉皆灭尽。立灭下。承上义立名。故立灭尽名。令身安住。调畅柔和。故亦名定。次句兼出别名。由此加行偏厌受想。故亦名为灭受想定。

修习此定品别有三(至)上品修者毕竟不退。

修习下。明定类差别。因有精勤怠情。于现法中有退不退。分下中上三品差别。

此定初修必依有顶(至)非无学摄似涅槃故。

此定下。明修处。初修必依非想地历观四谛为入定之方便。由慧资定故。定慧均修故。次第下。问。何故唯依有顶。答。始从初禅乃至有顶。邻接而入。九次第定。此最后故。上无别地。是故定属于彼。虽属下。问。此位有顶。犹属界系。是有漏耶。答。根本味禅。隐没。有垢。无记。故是有漏。此依根本净禅。不隐没。无垢。有记。观练薰修。九十八使山动。故是无漏。问。必依有顶。亦可通余地否。答。定法转深。奋迅超越。出入自在。从初禅不假方便。次第入灭定。复从灭定。从上向下。逆次而出。还至初禅。故云。余地亦得现前。问。定慧属道谛。学等何摄。答。非二所摄。寂静微妙。似涅槃故。非学所摄。非真涅槃。亦非无学摄。

此定初起唯在人中(至)知有藏识不断灭故。

此定下。明起处。初句明此定初起唯在欲界人中。次二句释成上界亦起。若得自在生色无色亦得现前。问。色界可起。无色无身云何得起。答中引证无色名意成天者。彼天虽无业果。非无名摄非色四蕴。是以亦起此定。无色界色。是佛境界。非诸二乘所知。无色虽起。有二不同。不信藏识者。生彼不起。恐成断灭故。已信藏识。亦得现前。知不断灭故。

要断三界见所断惑(至)随应后得所引发故。

要断下。明伏断现起差别。先初解。先约断惑释。要断见惑方能初起断见已入圣位。二乘在初果初心。菩萨在初地初心。异生一句。反释。若未断见。是异生性。异生不能伏灭有顶心心所故。此定下。次约证理释。要证二空。随应后得所引发故。先根本智证二空已。后得智中修加行入。于人法空。二乘或单。菩萨或复。而不决定。故云随应。

有义下八地修所断惑中(至)生上八地皆得后起。

有义下。次解。此解非唯断见。亦须断思。三界中唯除非非想。下修惑中要全断欲九品尽。余但伏除。然后方能初起此定。欲界下一句。释断欲所以。二性。谓不善。有覆。二性繁杂。障定强故。故须断之。唯说下一句。引人证。不还者已断欲界九品惑尽。不来欲界受生。无学菩萨亦然。随所应者。如上二空单复。或全超。半超。遍没。随生八地皆得后起。

义有要断下之四地(至)生上五地皆得后起。

义有下。三解。下八地中要断下之四地。谓欲至三禅。余但伏除。变异下一句。释断下地所以。变异受。谓苦乐忧喜。此相应烦恼种。粗动转易。障定强故。彼随下一句。准前单复等。

若伏下惑能起此定(至)断下末那俱生惑故。

若伏下。通妨。先难。初句牒前。次二句正难。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后于所伏不断之惑。退转现起之时。岂生上地已。却来断下惑耶。伏下生上应是有顶。断亦下。先顺问答。初句直答。如生下一句例答。如生上地得无学者。断下末那俱生惑故。此亦应然。

然不还者对治力强(至)但由惑种润上地生。

然不下。伏难云。若伏余惑能起此定。后所伏者不退转。不现起。生余地者。岂生彼者无润生惑耶。释云。不还居四禅。若生上四地时。不假现行。但由惑种润生。

虽所伏惑有退不退(至)故无生上却断下失。

虽所下。次违问答。有退。即牒前显难。不退。即牒后伏难。而无伏下生上者。此义意在断下生上。故无却断之失。前番顺答。然约七识俱生烦恼种。三乘将得无学果时。一刹那中三界顿断。故生上地得无学者。有断下地俱生惑义。此言顿断者。任运内起无粗细故。次番违答。此约六识俱生烦恼种。三界九地一一渐次九品别断。或为一聚九品别断。故无伏下生上地义。宁有生上却断下失。此言别断者。通缘内外粗细境生。品类差别有众多故。

若诸菩萨先二乘位(至)一切位中能起此定。

若诸下。明定起位次。先明回心。先既已得。随处可起。无复论其位之高下。

若不尔者或有乃至(至)方能现起灭尽故。

若不下。明直往。渐悟者。七地后心永伏诸惑。欲界九品虽未永断。而能如彼得不还者。于此位中能起此定。论说下。引证。

有从初地即能永伏(至)亦能现起灭尽定故。

有从下。明顿悟者。初地即能永伏。如阿罗汉已断者。彼十地中皆起此定。经说下。引证。

无心睡眠与闷绝者(至)令前六识皆不现行。

无心下。总标睡眠闷绝。初句牒颂。次释通名。二位俱名无心者。六识皆不行故。

疲极等缘所引身位(至)而由彼似彼故假说彼名。

疲极下。别释睡眠。初释相。此睡下。通妨。难云。眠即心所。与心相应。此既无心。宁有心所。释曰。此睡眠时虽无彼昧略之体。而由彼引起。与彼相似。是故依彼假说睡眠。此非心所。

风热等缘所引身位亦违六识故名极重闷绝。

风热下。别释闷绝。释相如文。

或此俱是触处少分除斯五位意识恒起。

或此下。明分摄。此字。指睡闷。疲极风热等缘。皆属触尘处摄。言少分者。触有二十六种。地水火风。四种是实。其余冷暖涩滑饥渴饱闷等。皆依四大差别假立。今此二位俱借身根为缘引起。一分是身根摄。故曰少分。由此意识不起。除此五位之外。意识恒常现起。

正死生时亦无意识何故但说五位不行。

正死下。释及与二字。先问起。如文。

有义无生及与言显(至)说及与言显五无杂。

有义下。答释。先初解。彼说下。次解。初句斥前。次徴释。圣教云六时无心。不及死生故。应说下。正释。皆如文。显五无杂者。无想因界似同故。二定俱灭心故。睡闷外相无异故。着此及与言。显无杂乱。

此显六识断已后时(至)由此不说入无余依。

此显下。通妨。问云。既言六时。此何不说无余依耶。释云。此五位。显后时从自种起。无余一入永入。故此不说。

此五位中异生有四(至)唯得存一无睡闷故。

此五下。判凡圣有无。圣唯后三者。除无想天。无想定。如来菩萨唯得存一者。并无睡闷故。

是故八识一切有情(至)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是故下总结。五随缘现。而非常起。意虽常起。五位中无。故八识中二恒俱转。意识不遇五种违缘。前五识身随缘顿渐。则三俱转。乃至八俱。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若一有情多识俱转(至)彼俱恒时唯有一故。

若一下。六番料简。蹑前诸识俱转为难。初问。一有情身唯应一识。多识俱转非一有情。余乘唯知有一识故。若立下。答。初句牒问。若立有情依识多少。汝起一识名一有情者。次句反难。至无心位一识不生。尔乃应当非有情数。又若依识立有情者。识与戒善相应起位。尔时可说人趣有情。设起破戒恶心。此属三途他分。应非人趣自分。然立下。正释依命根数。及异熟识立。俱不违理。此恒唯一故。

一身唯一等无间缘(至)说多识俱者许此缘多故。

一身下。二问。诸心心所依四缘生。余缘或可容多。等无间缘一身唯一。如何俱时有多识转。既许下。先答无间缘。先顺问答。此等无间既引多所。宁不许引多心。一引一聚故。又谁下。次违问答。夺破唯一。诸心心所前念引后。皆名等无间。此缘多故。

又欲一时取多境者(至)识前后生不应理故。

又欲下。次答多识俱转。先约众缘力齐。诸识应俱。前问如何俱时有多识转。今释诸根不坏。众境现前。诸缘和合。作意正生。而欲多取。宁不一时诸识俱转。

又心所性虽无差别(至)宁不许心异类俱起。

又心下。约心所例俱起。问云。诸识俱转。此则异类并生。此约小乘心不并生为难。今释云。又如诸心所法。虽心法性无有差别。然善染类别。于一身中一时俱转。互不相违。当知藏识与诸转识。于一身中一时俱转。亦互不违。

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识俱转。

又如下。约喻喻俱起。初句喻依一水起多浪。依一镜起多像。次句合法。依一藏识多识俱转。

又若不许意与五俱(至)如散意识缘久灭故。

又若下。约同时意识证俱起。若一身中唯一识转。是则不许意与五俱。意非五俱。取彼所缘应不明了。前五以意为分别依。意以前五为明了门。量云。意识取所缘。应不明了。不与五俱故。如散位独头意识缘久灭法。意既五俱。以证诸识俱转。

如何五俱唯一意识(至)相见俱有种种相故。

如何下。三问。既五识俱唯一意识。如何同眼识取色。又同耳识等取声等。或一时取多境。如眼下。举例并答。此以五识取境非一。例显意识取境或多。如一眼识。于一时间于一事境。唯取一类无异色相。或于一时顿取非一种种色相。如眼识于众色。如是耳鼻舌身识。或于一时于一事境。唯取一类无异相。或于一时顿取非一种种相如是。分别意识。于一时间或取一境相。或取非一种种境相。当知道理亦不相违。相见下一句。转释取多义。量云。五俱意识是有法。于色等境取一或多宗。相见俱有种种相故因。喻如眼等识。

何故诸识同类不俱(至)一已能了余无用故。

何故下。四问。此蹑前问也。如一眼识既有种种见相。应有多同类眼识体俱转。体用相依故。如何不俱耶。此以见分之用多。而难体亦应多。于自下。答。识于自所缘不可了者。多亦奚为。若可了者。一已能了。余无用故。是故不俱。此言见分虽有多种。而了青黄等种种相。识体唯一。如诸臣辅宰治各各不同。君主唯一。

若尔五识已了自境(至)名有分别五识不尔。

若尔下。五问。此亦蹑前。既云一已能了余无用者。五识已了自境。用意何为。五俱下。答。先约意识为五分别依。次约意识于五境能明了取。眼等诸识缘境。如镜照物。无别分析。意识于中标指能明了故。由此下。证成。圣教依此名有分别。五识不尔。不应一例。

多识俱转何不相应(至)如五根识互不相应。

多识下。六问。多识既俱。应如王所有相应义。今何不尔。非同下。答。王所相应者。具五义生。同一刹那。和合似一。定俱生灭。同所依根。共所缘境。今此诸识虽有刹那俱起之义。非同境故。问。意与五俱。岂非同境。释云。设同境者。彼此所依体数异故。所依。谓根。体。谓自证。数。谓心所。如五下。例释。例如五根五识虽俱时转。彼此异故。互不相应。此亦应尔。量云。诸识俱转是有法。互不相应宗。彼此异故因。如五根识。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至)如幻事等无定性故。

八识下。结成非一非异。初句先标非定一。次三句释成。行相。谓见分。所依。谓根。所缘。谓境。相应。谓心所。皆各异故。又此灭彼生故。能熏四义。所熏四义。相各异故。亦非下。初句先标非定异。次三句释成。引经水波无异。楞伽云。藏识海常住等。因果性者。更互为因性。亦常为果性。次举喻明无定。量云。八识自性是有法。非一非异宗。无定性故因。如幻事等。

如前所说识差别相(至)真故相无别相所相无故。

如前下。释疑。问云。既非定异。前何广说三能变识。六位心所差别性相。初句牒问。次释。说差别者。依世俗理。非胜义谛。如伽下。引证。相所相者。能相所相。如火以烟焰而为能相。彼复以火而为所相。诸识亦尔。执持。思量。了别。而为能相。彼复以识而为所相。真胜义中皆不可得。已上释第三能变竟。

已广分别三能变相(至)由斯一切唯有识耶。

已广下。重申六颂结显唯识。由前开章以我法对唯识互为问端。论中广明所变我法非实。能变三相差别。此中结显归源。广明唯识以成前义。初申第一颂。文中结前问起。已明能变为二所依。云何离似无实我法。由斯一切唯有识耶。

颂曰是诸识转变(至)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颂曰下。举第一颂答。

论曰是诸识者谓前所说(至)非不离识心所法等。

论曰下。解释。先约转变见相释。即开章彼相皆依识所转变而假施设已下一段义同。先释初句。是诸识言。亦摄心所。皆能变似见相二分。是故依之立转变名。所变下。释第二句。即此所变似见相分。名为分别。及所分别。以是能取所取相故。此约见相二分释。即是因缘变。由此下。释第三句。初句标。由斯识变似见相理。彼所妄执实我法性。离似所变决定非有。次二句反覆释。离此无别有物。物非离此别有。非离所依有能依故。是故下。释第四句。诸心。心所。色。不相应。四皆有为。虚空等六。即是无为。前三实有。第四假有。如是一切皆不离识。唯言下。结。唯言但遮离识实物。非为遮止不离识法。是故亦有心所等法。

或转变者谓诸内识(至)唯识义成契会中道。

或转下。次约转变我法释。即前开章或复内识转似外境已下一段义同。先释初句。谓诸内识及彼心所。我法分别熏习力故生起之时。变似我法外境相见。立转变名。此能下。释第二句。谓此能变三界心及心所。即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此所执取实我法性名所分别。虚妄分别所执境故。此约能变所变释。即是分别变。由此下。释第三句。由此转变似我法相。彼实我法决定皆无。前引教理已广破故。是故下。释第四句。是故一切皆唯有识。妄分别有。二都无故。唯言下。结。唯言为遮遍计所执离识实物。不遮不离识法故。真空及依他起。亦是有性。由斯下。结示唯识。我法非有。离增益边。空识非无。离损减边。唯识义成。中道理显。

由何教理唯识义成岂不已说。

由何下。重申教理证成。先略问略答。

虽说未了非破他义己义便成应更确陈成此教理。

虽说下。次广问答。先问。前虽广引教理已彰唯识。论意兼破外执。显理义隐于中。唯识义犹未了。今请应更确陈。

如契经说三界唯心(至)又说有情随心垢净。

如契下。先引教答。先引华严心如工画师等。二引深密境唯识现。三引楞伽法不离心。四引无垢经随心垢净。连引四经。文虽有别。义意秪成唯识。

又说成就四智菩萨(至)境若实有此云何成。

又说下。次引阿毗达磨经所说四智。先标。次释。一相下。初句标智。相违识相智者。谓所缘境相。与能缘识彼此互望。更相违反。了知心变。故名为智。谓于下。转释。一处者。谓一恒河。四类有情随业异见。鬼见猛火。人见清流。天见琉璃。畜见窟宅。此皆不离各各能变之识。以此验之。境非实有。随业自殊。如必是真。宁容各异。

二无所缘识智谓缘过未(至)彼境既无余亦应尔。

二无下。初句标智。无所缘识智者。谓识所缘。如空华阳𦦨。本无所有。愚者计实。智者达无。故名为智。谓缘下。转释。先以独头意识所缘非实以例五识现缘。亦非实有。散意识缘过未等。非实有境。分别宛然。以此例余。余亦应尔。毕竟无法。识现可得。现可得者。岂不都无。

三自应无倒智谓愚夫智(至)不由功用应得解脱。

三自下。初句标智。自应无倒智者。无中执有。谓之倒见。以实见实。应非倒智。谓愚下。转释。愚夫于无中执有。但是倒情。若令凡心能得实境。彼应自然成无颠倒。不由功用应得解脱。如于无常等法。谬计常乐我净。但是倒情。果能实证真常真乐等。应成无倒正智。今则不然。仍成倒见。

四随三智转智一随自在者(至)于唯识理决定悟入。

四随下。初句标智。随智转智者。众境变更。皆随智转。智能了知。故名曰智。一随下。别释三智。初释随自在智转智。八地已上得心自在菩萨。能任运变大地作黄金。搅长河为酥酪。令应见者如实而见。若离于心有别实境。如何地等随菩萨心转作黄金酥酪。二随观察者智转智。依胜定修观法者。如修十六妙观。落日水冰地树池楼等。随观一境。众相现前。又修九想。八背舍。十一切处等。但随观者观行转变。一切皆成。境若是实。宁随心转。三随无分别智转智。诸菩萨得根本智证真如时。真如妙境与智冥合。平等平等。能所一如。内外凝寂。一切境相皆不现前。境若是实。何容不现。菩萨下。结。

又伽他说心意识所缘(至)此等圣教诚证非一。

又伽下。引教证成。心意识。即三能变。此之所缘皆不离识。是故我说一切唯心。此等下。广指诸教。

极成眼等识五随一故如余不亲缘离自色等。

极成下。立量显理。先约能缘立量。先明前五识。量云。极成眼等识是有法。不亲缘离自色等宗。五随一故因。如余耳等四识。五识相望。互为有法同喻。应成五量。离自色者。本质境也。不亲缘者。疏所缘缘也。意成不离识相分色。是亲所缘缘也。

余识识故如眼识等亦不亲缘离自诸法。

余识下。次明后三识。量云。余识是有法。亦不亲缘离自诸法宗。识性摄故因。如眼识等。

此识所缘定非离此二随一故如彼能缘。

此识下。次约所缘立量。先明五尘。所缘。即相分。此字。即自证体。二随一者。即相见二分中相分。能缘即见分。量云。此识所缘相分是有法。定非离此自证分宗。相见二中随一相分摄故因。同喻如能缘见分。见分不离自证分。证成相分不离自证分。

所缘法故如相应法(至)此等正理诚证非一。

所缘下。次明法尘。所缘。谓后三所缘法。相应法。谓心王与心所相应。心所与心王相应。彼此不离故。量云。后三所缘是有法。决定不离心及心所宗。法故因。同喻如相应法。王所相应既不相离。证成所缘之法不离能缘心及心所。此等下。总结正理。

故于唯识应深信受(至)离有离无故契中道。

故于下。总证劝信显理。我法非有者。以是遍计所执性故。空识非无者。依他圆成非所执故。

慈尊依此说二颂言(至)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

慈尊下。引证。依此者。依此长行说后二颂。愚夫所执实我法性。但是迷情妄分别有。于此识变见相分上。我法二性毕竟都无。此识中唯有二无我空。于彼二空。亦有此识。空识互言有者。依真立俗故。真俗相依故。此颂长行前二句我法非有。空识非无。故说下一颂。承上显理。非无故非空。非有故非不空。有无牒非不空。有有牒非空。此颂长行离有离无。初句双遮。次句双照。遮照同时。故契中道。

此颂且依染依他说理实亦有净分依他。

此颂下。简示。颂言都无。但无我法。非无染分依他。即有漏识。又非所执。是妙俗谛。故不都无。净依他。即无漏识。亦是圆成实。

若唯内识似外境起(至)处时身用定不定转。

若唯下。八番问答。先一问难。此谓世事乖宗难。初句牒前唯有内识都无外境。次正难。宁见世间情非情物。处定。时定。而身不定。作用不定。各各而转。既有世事。宁不乖宗。

如梦境等应释此疑。

如梦下。答。如梦中独头妄乱意识。缘梦中境。苦乐得失计为实有。梦时非无。及至于醒了无所得。二十颂云。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见脓河等。如梦损有用。

何缘世尊说十二处。

何缘下。次二问难。此谓圣教相违难。若但是识。应唯意法。何缘更说五内色根。及五尘境。成十二处。今言唯识。识外无余。不立根境。宁不与教相违。

依识所变非别实有(至)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依识下答。初句约唯识总答。十有色处。皆依第八识变。离识之外非别实有。为入下。明建立十二处意。一切愚夫妄执有我。由斯生死轮转无穷。欲令悟入无我真空。说六二法。令其观察何处有我。如遮下。举例。犹如有人拨无后世。堕断见坑。为遮此故。说诸有情舍生趣生。如旋火轮。未有休息。复有未达诸法空寂。不能趣向无上菩提。为欲令入法无我空。故说万法唯识。所以者何。令知外法亦非有故。速入法空证无上觉。

此唯识性岂不亦空不尔如何。

此唯下。次三问难。此谓唯识成空难。前言诸法皆空。此唯识性岂不亦空。识性不空。还成有法。不尔二字。略答。如何二字。覆徴。

非所执故谓依识变(至)由此慈尊说前二颂。

非所下。答。依他识性。非所执故。说法空者。依识所变似外境上妄执实法理非有故。说为法空。非无离言正智所证清净依他唯识性故。说为法空。此唯识性是妙俗谛。此若无者。二谛应无。所以者何。真俗相依而建立故。拨无二谛是恶取空。诸佛说为不可治者。诸佛说空法。为度于有故。若复执有空。诸佛所不化。应知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说前二颂。遍计不有。依圆不无。不有不无。中道理成。

若诸色处亦识为体(至)一类坚住相续而转。

若诸下。次四问难。此谓色相非心难。初句牒前识变。若十色处亦识为体。应如意法非有质碍。何缘乃似色相显现。又能变识刹那转易间断。何缘所变色相一类坚住相续而转。

名言薰习势力起故(至)是故诸识亦似色现。

名言下。答。色相坚住而转者。谓诸无始虚妄分别。皆是名言薰习力起故。愚夫执有。智者达无。由执有故。迷之则生死始。染法依之而生。由达无故。悟之则轮回息。净法依之而生。此之色相。迷悟机关染净依处。谓此若无。正倒无托。染净无依。故云无倒无染。亦无净法。是故下。结非住似住。非色似色。

如有颂言乱相及乱体(至)及与非色识若无余亦无。

如有下。引证。乱相。谓所变色相。即色识。乱体。谓能变识体。即非色识。若相体俱无。亦无染净法。是故说诸识亦似色而现。

色等外境分明见证现量所得宁拨为无。

色等下。次五问难。此谓现量违宗难。诸色声等五外境相分明见证。现量所得。宁拨为无。若唯有识。岂不与现量相违。

现量证时不执为外(至)不可执为是实外色。

现量下。答。难家不知现非二量差别。故兴无有相违之难。今答中先二句以前五现量。对意识非量。而分执不执标定。五识现量证境之时。得法自性。无分别故。不执为外。后意识非量计度。妄执在外。故现下。承上执不执而分内外。以判有无。五识现量得色等境。是自亲相分。识所变故。亦说为有。意识非量所执外色。妄计度故。说彼为无。又色等境是心分故。非色似色。是内分故。非外似外。如梦所缘。亦非色似色。非外似外。法喻参明。不可执实。

若觉时色皆如梦境(至)于自色境不知唯识。

若觉下。次六问难。此谓梦觉相违难。初句牒前。如从下。正难。若谓觉时所缘如梦唯识。今观法喻似不全同。如从梦觉。知彼梦境皆唯心现。今觉时所缘。何故不知唯识。而执心外实有耶。

如梦未觉不能自知(至)由斯未了色境唯识。

如梦下。答。先举喻。如梦未醒。不能自觉梦境唯心。要至醒时。返思梦中一切唯识。觉时下。次合法。觉时境色。应知亦然。未至真觉位。不能自知万法唯识。至真觉时。亦能追觉所缘唯识。未得下。结答。未得真觉。恒处梦中。由斯未了色境唯识。此之法喻参明符合。云何以在梦生死妄觉。欲同真觉耶。

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他心实有宁非自所缘。

外色下。次七问难。此谓外取他心难。初句领前。他心下。正难。他心实有。若不能缘。不名他心智。若能缘之。仍成心外有法。

谁说他心非自识境(至)如缘他心色等亦尔。

谁说下。答。初句立定他心是所缘。次句约亲疏判。谓识下。释。初句直明识无实用。诸识生时无实作用。次二句举喻反明非亲所缘。识缘境时。不能于外吸揽中归。犹如手等亲执外物。亦不于中趣外奔逸。如日舒光亲照外境。但如下。正喻亲疏缘。此中法广喻略。今展喻以从法。但如净镜影似质现。名照彼物。非亲能照。亲所照者。谓自现影。识缘他心亦尔。托之为质。此约本质疏所缘缘。明了他心。非亲能了。亲所了者。谓自识变故契下。引证。法法不相到。但识生时似彼相现。名取彼物。如缘下。例缘五尘。如眼识缘色境时。对彼本质色。似彼本质相分显现。名取彼色。非眼识亲到彼色处。亲所了者。即自变相分。余识缘境亦然。

说有异境何名唯识。

既有下。次八问难。此谓异境非识难。若言唯识。识外无余。既有他心为疏所缘。何成唯识。

奇哉固执触处生疑岂唯识教但说一识。

奇哉下。答。初句责疑。次句略立。虽疏所缘离自识有。然不离他能变之心。非有所缘。便违唯识。若谓离自心即非唯识者。岂唯识教但说一识。

不尔如何。

不尔下。复问。不唯一识。义复云何。

汝应谛听若唯一识(至)谁为谁说何法何求。

汝应下。答。初句诫听。次下斥失。六法界凡。四法界圣。佛法界尊。三乘界卑。菩萨为因。佛界为果。佛为九说。九从佛求。谓诸有情各有识故。此事方成。若唯一识。如是等事。悉不成就。

故唯识言有深意趣(至)定离诸识实有色等。

故唯下。正释。初句标立。识言下。百法总成五位。一者心法。谓八种识。二者心所法。谓六位心所。三者色法。谓所变相。四者不相应行法。谓分位差别。五者无为法。谓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下。五位唯是一心。一识自性故。二识相应故。三心王心所二所变故。四前三分位故。五前四所依实性故。如是五位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唯言但遮愚夫所执遍计外实色等。不遮内识所变依他不离识法。

若如是知唯识教意(至)故定应信一切唯识。

若如下。显益劝信。初文解行证入。自利利他。非全下。反显。故定下。劝信。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

若唯下。次申第二颂结显归源广明唯识以成前义。初句蹑前。次句问后。若唯有识都无外缘。如一眼识生。须假外空明根境等为增上缘助之令生。既无外缘。内心分别由何而起。未有无心境。曾无无境心。

颂曰由一切种识(至)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颂曰下。举第二颂答。

论曰一切种识谓本识中(至)非持种识后当说故。

论曰下。释义。先释初句。初牒颂标名。一切种识。次出体。谓识所持功能差别。次明用。此生四果。名一切种。此种以识为体。除离系者。非种生故。道所证故。谓离系果虽可克证。而非种生。须起现行真无漏道断结得故。此现起道亦从种生。望于彼果有展转义。然非此中正意所说。此说能生分别种故。彼是无漏清净种故。此识下。辩种识名义。问。若尔。只当言一切种。如何言一切种识耶。答。虽此种子有能生之功。而种无依。以识为体故。此是本识相分非余。即以所依而为自体。种离本识无别性故。种识二言。简非种识。现识名识。而非是种。余种名种。而非是识。今简非彼。故言种识。又显本识所持之种。非显此种能持之识。此差别义。后当广说。

此识中种余缘助故(至)共不共等识种尽故。

此识下。释次句。种得余现行为增上缘等助。转变成熟。显变种多。重言如是。此摄名言。我执。有支。共不共。识种尽故。

展转力者谓八现识(至)彼皆互有相助力故。

展转下。释第三句。八现行识及相应相见分等。互相助力。此现助彼种。彼现助此种。故言展转。

即现识等总名分别(至)分别类多故言彼彼。

即现下。释第四句。即现识等总名分别。而有王所染净性受界地现比量等类别。故言彼彼。

此颂意说虽无外缘(至)净种现行为缘生故。

此颂下。总判颂意。诸染识种。由诸现识等展转助力。彼彼得生。何假外缘。诸净下。例净亦然。诸清净种转变差别。现行净法为缘助故。彼彼净法而亦得生。何假外缘方得生起。

所说种现缘生分别云何应知此缘生相。

所说下。旁门广办因缘。依处。相摄。感果。先问缘。初句蹑前。次句问后。

缘且有四一因缘(至)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

缘且下。答。总标四缘。次别释四相。一因缘下。先标名。感果曰因。助生曰缘。亲办自果。亦有助生义故。因即是缘。故名因缘。次指体列数。有为法者。有简无体法。为表有作用。简非无为。亲能成办自果者。一种子。二现行。

种子者谓本识中(至)此唯望彼是因缘性。

种子下。释种子。初句标名。如上须具六义。次句出体。谓三性三界九地等功能差别。能引下。释用。以能引为义故。次后自类功能。即种子所引种子。同时自类现果。即种子所生现行。此唯下。结成因缘。此字。即种子。彼字。即所起种现。望所起果。此为因缘。

现行者谓七转识(至)此唯望彼是因缘性。

现行下。释现行。初句标名。谓显现。现在。现有也。次句出体。谓七转识至界地等。余熏下。释用。能熏本识生自类种。此唯下。结成因缘。

第八心品无所熏故(至)极微圆故不熏成种。

第八下。释简除意。问。第八亦有现行。何故唯取转识及相应。不取第八。释云。第八是所熏。非能熏。若取第八为能熏。则无所熏故。问。相见性等何亦能熏。释云。非简所依王所独是能薰。此能依相见性等。亦是能熏故。问。何故除佛果善极劣无记。释云。无记极微劣故。佛果极圆满故。俱不熏种。

现行同类展转相望(至)亦非因缘不亲生故。

现行下。简非。现行同类谓诸现行识。及善染等。各各自类前后展转相望。但名等无间。有开导义。皆非亲因缘。各从自种生故。一切异类。谓诸识及相应等。异类相望。但名增上。有助生义。亦非因缘。不亲生故。

有说异类同类现行(至)展转相望为因缘故。

有说下。通余处妨。假说者。以余诸缘假名因缘故。有唯说种子是因缘者。依显胜说。圣说下。引证转识与阿赖耶互为因缘。如炷与焰。展转生烧。亦如束芦。俱时而转。故因缘性定应有二。不可执言唯种非现。有种生现。种引种。现熏种。现引现。前三亲因缘。后一真等流。

二等无间缘谓八现识(至)等而开导令彼定生。

二等下。释等无间缘。初标名。前于后法力用齐等。中无间隔。引令后法生起。名等无间缘。次句出体。八现者。简非种子。及色。不相应。后句释用。自类者。显非他识为缘。前念望后纵经多却。亦能开辟引导。令彼后法定当生故。

多同类种俱时转故(至)由斯八识非互为缘。

多同下。料简。先简种现俱转。多同类种。谓诸识自类种子。引生自现。或自现引自种。俱时转故。非此缘摄。须自类不俱。方是此缘。由斯下。承上例简。自类种现俱起。尚非此缘。是故八识异类俱起。非互为缘。量云。多同类种引生现行是有法。非此缘摄宗。俱时转故因。如不相应行。

心所与心虽恒俱转(至)故得互作等无间缘。

心所下。明收相应。问。上言自类不俱可作此缘。然心与心所异类俱起。云何互作此缘。释云。心与心所虽恒俱转。而互相应。和合似一。定俱生灭。事业必同。一开导时余亦开导。故展转作等无间缘。

入无余心最极微劣(至)等无间法故非此缘。

入无下。简无余心。前无开导之用。后无当起之法。故非此缘。

云何知然论有诚说(至)此是彼等无间缘故。

云何下。引证。初句徴起。次引论。如前文释。

即依此义应作是说(至)善与无记相望亦然。

即依下。约诸识界地历明。先明藏识。初句立界地引生。三界九地更互相生。下上下。释义。下死生上。上死生下。互相开导。其义等故。有漏下。约漏无漏为缘。初句明有漏藏识引生无漏。无漏藏识不引有漏。次句释不引义。善与下。例二性。无记引善。善不引无记。善性第八非佛无故。

此何界后引生无漏(至)回趣留身唯欲界故。

此何下。明无漏起处。先问起。或从下。答。先标列二界。谓诸下。次正释。初句标人。次句立色界后引无漏。次句释义。异生求佛。必生五净居天得菩提故。二乘下。初句标人。次句立欲界后引无漏。次句释义。二乘回趣必留欲界身故。

彼虽必往大自在宫(至)色界心后亦得现前。

彼虽下。通妨。问。回趣大乘必往大自在宫成佛方转无漏。何言欲界引生。释义如文。有义下。次解回趣之人亦色界后引生无漏。

然五净居无回趣者经不说彼发大心故。

然五下。通妨。问。经言五净居天无回趣者。何言色界后引生无漏。释云。五净居无回趣者。约不发大心者说。若有回趣。亦通色界。

第七转识三界九地(至)前后位中得相引故。

第七下。次明第七。初句立界地互相引生。随第下一句。释义。随第八生处所系故。有漏下。约漏无漏互为缘。初句立互相生。十地下一句。释义。第七因中转故。十地位中出观入观。漏与无漏相间起故。二性相望亦然。染无记。谓有覆。不染无记。谓无覆。此二亦然。生空下一句。释义。生空智果前后。谓出观时。此属染位。智果现前。谓入观时。此属净位。染净相引故。

此欲色界有漏(至)地上菩萨不生彼故。

此欲下。简无色。如经言。六欲四禅天王。如次即十地菩萨故。

第六转识三界九地(至)决择分善唯色界故。

第六下。三明第六。初二句立界地等互各为缘。润生下一句。释义。润生位善不善得相引故。等者。等漏无漏。第六因中转故。漏无漏互相引故。生空前后位。善染二无记得相引故。初起下。明无漏起处。初句立色界后。次句释义。决择善。谓四加行。第六初起无漏在四加行。此四善根。必依第四静虑方得成满。故唯色界后起。

眼耳身识二界二地(至)善等相望应知亦尔。

眼耳下。四明前五。初二句分判五识界地。各各自类互作等无间缘。善等下。明善染各于所依界地为缘。

有义五识有漏无漏(至)未成佛时容互起故。

有义下。明漏无漏有二解。先初解。初句立漏无漏互为缘。未成下一句。释义。此师谬谓五识因中亦有转义。

有义无漏有漏后起(至)此二于境明昧异故。

有义下。次解。初二句立有漏引无漏。无漏不引有漏。无漏下。释义。无漏五识非佛无故。非佛五根定有漏故。根是异熟相分摄故。异熟识有漏。故五根有漏。五色根有漏。故五识有漏。根是五识不共俱生同境所依。此若有漏。发无漏识理不相应故。此二于境明昧异故。有漏根于境。如翳目视。无漏识于境。如净眼观。岂令昧根发明妙识。

三所缘缘谓若有法(至)此体有二一亲二疏。

三所下。释所缘缘。初标名。谓能缘之心带彼相起。名所缘。谓有实体能生识故。名缘。具此二支。名所缘缘。谓若下。先总释义。谓若有法者。是泛指之辞。随举一也。有者。实有也。简非龟毛无体之法。具有五义。有实体。从自证分变故。实用。相有生见之用故。从实种生。从所薰相分亲种起故。现在实法。简非过未及空华故。托本质而起。非如独影无质故。此释缘义。带己相者。带。谓变带。相。谓影相。言己相者。相即心体自分所摄故。此释所缘。心即八个心王。相应即五十一心所。言或者。有起不起故。所虑谓是心之所缘虑处故。即带彼相起义。所托。即此所缘境。又能牵心令生。是心之所托故。即托彼而生义。次列数。一亲。二疏。如眼等五识缘境。须托第八所变五尘为本质。于此质上随量大小。顿变五尘相现。以彼及此二种五尘皆为所缘缘。所缘缘中有亲疏故。

若与能缘体不相离(至)应知彼是亲所缘缘。

若与下。次别释亲缘。能缘。谓见分。体。谓自证分。亲所缘者。即相分。谓与能缘见分共一所依。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等者。等自证。证自证。后三皆有能缘义故。内所虑托。显此相分非外有故。相了别法心分虽殊。生与所生其体不二。应知彼是亲所缘缘即四分中之相分。四缘中之所缘。

若与能缘体虽相离(至)应知彼是疏所缘缘。

若与下。别释疏缘。疏所缘者。即本质。谓与能缘不共所依。体相离故。但为所托本质。能起内所现相。取与所取体虽不同。内所虑托然似彼现。应知彼是疏所缘缘。即第八识相分。诸识托为本质。

亲所缘缘能缘皆有(至)离外所虑托亦得生故。

亲所下。约亲疏简有无。亲所缘缘。于能缘心决定皆有。以离所缘必不生故。诸心心所四缘生故。前云自心内蕴一切皆有。疏所缘缘。于能缘有无不定。如起独头。缘过未境。离外本质亦得生故。有相分境不仗质故。前云自心外蕴或有或无。

第八心品有义唯有亲所缘缘随业因力任运变故。

第八下。历明诸识有无。初明藏识。初解唯有亲所缘缘。初句立。次句释。

有义亦定有疏所缘缘要仗他变质自方变故。

有义下。次解定有疏所缘缘。初句立。次句释。

有义二说俱不应理(至)一切位中有无不定。

有义下。第三解。初句总斥前二。自他下。别斥初家。若谓唯有亲所缘缘。此不应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变者为自质故。此二句释成亦有疏缘。自种下。别斥次家。若谓定有疏所缘缘。亦不应理。自种于他无受用理。他变为此不应理故。非诸有情种皆等故。此三句释成无疏。应说下。正释疏所缘缘不定。自种及根。疏缘定无。无质可托故。器界与身。转未转位。皆有无不定。或托他质或不托故。

第七心品未转依位(至)缘真如等无外质故。

第七下。次明末那。未转依位。俱生我执恒相应故。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我。故亦定有疏所缘缘。已转依位。此非定有。缘真如无我无外质故。

第六心品行相猛利(至)疏所缘缘有无不定。

第六下。三明意识。一切位中有无不定。同时意识缘现境。所仗质有。独头意识。缘过未。所仗质无。

前五心品未转依位(至)缘过未等无外实故。

前五下。四明五识。未转依位。粗钝劣故。唯缘现境。必仗外质。方起内所虑托。而亦定有。已转依位。通缘三世无外质故。此非定有。

四增上缘谓若有法有胜势用能于余法或顺或违。

四增下。释增上缘。先标名。与力助成。令彼生长。故名增上。谓若下。释用。有法者。简非无体。有殊胜势力作用。能于余法者。此能助彼故。或顺或违者。如雪如曝。皆能令物增长。说此与彼为增上缘。

虽前三缘亦是增上(至)生住成得四事别故。

虽前下通妨。问曰。此增上用。前三缘中岂不亦有。今复别明者。何也。释云。虽前三缘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余。四缘名义有通有别。通皆增上。别名因缘等。前三从别受称。今第四得通名耳。除别取通者。为显诸缘差别相故。问。前云或顺或违能令余法增长。此于几处转耶。释云。此顺违用。于四处转。令生。令住令成。令得。四事别故。

然增上用随事虽多(至)应知即是二十二根。

然增下。显体。先标数。二十二根于六事增上义立。谓于取境。眼等六根有增上义。命根。于住一期相续有增上义。男女二根。于续家族有增上义。乐等五根。于能受善恶业果有增上义。信等五根。于世间净有增上义。未知等三根。于出世净有增上义。

前五色根以本识等(至)及善念等而为自性。

前五下。先出十九根体。本识等。等自种子。净色。即清净四大。谓五色根。以本识及种子所变眼等净色为体。男女二根。以身根少分为体。命根。以本识亲种一期不断分位假立。非别有体。意根总以八识为体。八识俱转。别立一根。故前云。彼容六识有时无故。意非定成根。苦等五根。以自受为体。信进二根。以善位信勤为体。念定慧三根。以别境中善念。善定。善慧。为体。

未知当知根体位有三种(至)能远资生根本位故。

未知下。次出后三根体。先未知当知根。先明位。一根本见道位。有十六心。八忍。八智。前十五心将见未见。第十六心已见道故。无未知当知故。是故除之。二四加行位。近能引发根本故。三资粮位。即三贤位。从初发心乃至未得。决择分。即见道。顺决择。即加行。未得者。即加行前也。所有善根。远资根本故。

于此三依信等五根(至)非正善根故多不说。

于此下。出体。于此三位中所有信进念定慧意喜乐舍。总此九根。为此未知当知根体。加行下。通妨问。加行等位求证愁戚。亦有忧根。何故不说。释此如文。

前三无色有此根者有胜见道傍修得故。

前三下。简别。前三无色。谓空处。识处。无所有处。旁修得者。决择分善在四静虑。胜见道者。兼修上定。故三无色亦有此根。

或二乘位回趣大者(至)但说地前以时促故。

或二下。二乘回趣大菩提者。为证法空。于地前亦起未知当知根。九地下。通妨。问。法空无漏智虽未起。生空无漏智果已成。何谓未知当知耶。释云。彼于生空虽已具知。未达法空。尤所当了。所证九地所摄生空无漏智。皆是菩萨未知当知根。未能证入法空理故。问。菩萨初见道位亦有此根。何故但言地前亦起。答。以时促故。一刹那即见道故。是故不说。转名已知根故。

始从见道最后刹那(至)非正善根故多不说。

始从下。明已知根体。先明位。见道最后刹那。谓见道初心。从此乃至金刚喻定。谓十地满心。所有下。出体。信等无漏九根。皆此根性。未离下。通妨。如前。

诸无学位无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

诸无下。明具知根体。无学位下。明位。次出体。三乘极果所有信等无漏九根。皆名具知根。

有顶虽有游观无漏。而不明利。非后三根。

有顶下。通妨。问。既后三根皆名无漏。三乘行人依有顶地游观无漏。亦应有无漏根。何故前言前三无色有此根。不言有顶者。何也。释云。行人修九次第定。虽依有顶游观。而止观并运。将入灭时。意偏在定。慧不明利。非后三根。是故不言有顶。

二十二根自性如是诸余门义如论应知。

二十下。结。自性如是者。假实异故。余门。谓性界学等。如论应知。

成唯识论自考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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