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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二百五十九 内务府总管来保奏三织造售参价银比历年均少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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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二年闰四月二十六日

案据奏事双全、员外郎张文彬、三等侍卫觉罗扎克三交出织造郎中孙文成等具奏卖人参摺一件,传旨:人参在南省售卖价钱为何如此贱?早年售价如何?著问内务府总管。钦此钦遵。

查康熙五十三年,交祟文门关监督尚志杰售卖之二等参,每斤银七十二两;上等普通参,每斤银六十四两;普通参,每斤银四十八两;次参,每斤银三十二两;芦须,每斤银七两。康熙五十四年,交崇文门关监督尚志杰售卖之头等参,每斤银八十二两;二等参,每斤级五十八两;上等普通参,每斤银四十八两;普通参,每斤银三十二两;芦须,每斤银七两。康熙五十五年,交崇文门关监督尚志杰售卖之头等参,每斤级五十九两;二等参,每斤银四十六两;上等普通参,每年银三十七两;普通参,每斤银三十一两;次参,每斤银二十两五钱;芦须,每斤银二两四钱。康熙五十七年,交三织造曹(兆页)、孙文成、李煦等售卖之头等参,每斤级六十一两二钱;二等参,每斤银四十九两二钱;上等普通参,每斤银三十七两二钱;普通参,每斤银二十九两二钱;次参,每斤银十七两二钱;芦须,每斤银一两八钱。康熙六十一年,由内务府派官售卖之上等普通参,每斤银六十两;普通参,每斤银四十两;次参,每斤银十八两;芦须,每斤银四两八钱。从这些售价看来,三织造售参之价,比五十三年、五十四年、六十一年均少。等因缮片。

内务府总管来保、李延禧,协办内务府事务.郎中萨哈连,交奏事双全、员外郎张文彬、三等侍卫扎克三转奏。

由太监刘玉、张玉柱传旨:人参在京时人皆争购,南省价贵,且系彼等取去後陆续出售者,理应比此地多得价银。看来反而比此地少者,显有隐瞒情形。此等事尔等理应先行查出参奏,今当朕询问时,始将缘由奏出。凡事交付尔等後,只是怕多说,招人怨恨,此後若仍如此,遇事不查出参奏,只等朕降旨,朕断不容许也。著将此明白查奏。钦此。

[译自内务府满文上传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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