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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庄九郎,还有一个有趣的传说。

当时的人也都相信确有其事,在这里顺带提一下。

一天,鹭山主公土岐赖艺出去猎鹰,发现郊外的一座狭小的草庵外种着竹子。

有只老鹰偶然停在竹子上,赖艺觉得很稀奇,便问家丁:

“那里怎么会有竹子?”

家丁们也不明所以,答不上来。这时,有人上前说:

“这里是西村勘九郎的舍下。”

出乎众人的意料。

赖艺也吃了一惊。虽说他极其宠爱勘九郎,但身为美浓太守土岐家长大的公子哥,他从未想过勘九郎住在哪儿的什么样的房子里。

“这也太小了。”

也难怪吃惊。除了厨房,就只有一间草房,就像归隐后居住的陋屋。

“把勘九郎叫来。”

赖艺吩咐家丁。

庄九郎出来后,绕到赖艺骑的马的左侧,屈膝跪下。

“勘九郎,那些竹子是干什么的?”

“哦,那些是枪。”

“枪?”

赖艺听不明白。他又问是不是竹枪,庄九郎苦笑着答道:

“不不,屋子太窄了没地方放枪,只好削了竹节把枪套在里面,这样就淋不着雨了。”

话且说到这里。庄九郎从京都回到美浓后不久,加纳城主长井利隆曾说过:

“我正在考虑你住的地方。”

“……”

庄九郎脸上却挂着无所谓的笑容。

“你怎么想的?”

“现在就很好啊。”

庄九郎没有固定的府邸。幸好日护上人的常在寺地方宽敞,家丁们都住在里面,后来,日护上人又帮忙要来了附近的这座草庵,稍微整修后就住下了。

斋藤道三传说中的“装枪的竹子”里提到的草庵,估计指的就是这里。

本来,庄九郎继承了西村家的衣钵后,在本巢郡轻海村拥有一块小小的领地,还有一幢古旧的老宅子。

他却不愿意去住。

长井利隆屡次劝他说,主人不定居下来,家丁和下人们也都没有着落。他却执拗不听。

理由是:

“我继承了美浓西村家的名号,就足够了。考虑到西村家的体面,领地我可以接受,但是房子我不能住。否则,大家会觉得我抢夺了西村家还据为己有。”

“勘九郎,你太不着调了。”

长井利隆听后直摇头,却也拿他没办法。后来,这个问题就一直被搁置下来。

这回,长井利隆又旧事重提。

“你进京的时候,我和鹭山的赖艺主公商量好了,距离鹭山城下大手门一丁[1]处有块地,你就奉主公之命赶紧盖房住下吧。”

君命难违,何况是一向谨慎从事的庄九郎。

地块大小约有上千坪[2]。

鹭山主公赖艺也发话说,

“工匠从飞驒(美浓、飞驒现在同属岐阜县)请吧。虽说是城下的府邸,可以和封地同等,挖河筑墙,造得气派些。”

“唔。”

庄九郎嘴里应道,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

若干年后,庄九郎亲自设计、营造了有天下名城之称的稻叶山城(金华山城·岐阜城),可见他的建筑才华之高。然而,庄九郎来美浓,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建房子。

他的目的是盗国。

这种野心和志向,如今不能让他人有半分觉察。

“谢主隆恩。”

庄九郎领命后,却在封地种满了桃、栗、梅等果树,建起了果园。

他在树林中盖了两栋狭长的房屋供家丁们居住,却没盖自己住的正房。

长井利隆听说后,又惊又怒。

“勘九郎,你搞什么名堂?”

“禀告大人,”庄九郎早有准备,不慌不忙地答道,“像我这种出身的人,这些就足够了。种果树是为了卖钱,分给封地本巢郡轻海村的百姓们,作为纳税的奖赏。”

(这人真是不求名利。)

长井利隆心下想道,然而自己的一片好心被白白辜负,自然气不打一处来。

“勘九郎,我可要告诉你。武士的房子应该小心布置(建筑)才是。院子应该保持空阔,尽量不放石头不种树,才能防止刺客藏身。你看看你,不盖墙也就算了,还在林子里盖茅草屋。这是最不可取的。白天有敌人要攻进来,弓箭手只要用树林做掩护,轻而易举就能成功。这简直就像为敌人盖的。——哎呀!”

长井利隆接着抱怨道,“我本想看看你兵法上的才能,你太让我失望了!”

“在下惶恐,”庄九郎答道,“如果让我为大人筑城,那么我西村勘九郎一定能盖一栋铜墙铁壁、足以抵御千军万马之城。但是我的身份实在没有必要考虑敌人的进攻,还不如种些果树,享受开花结果之趣。”

“……”

这么一说,庄九郎倒也言之有理。

长井利隆哑口无言。

同时他又感到欣慰。自己亲自向鹭山主公推荐的这个人,才华横溢,而且没有丝毫的私心。

周围的评价也都不错。

不言而喻,除了分家后的土岐赖艺,以本家的土岐政赖为首的几乎所有分散在美浓一国的土岐一族,都对这个来自京都、身份不明的油商没有好感。

他们冷眼注视着庄九郎的一举一动。

(此人到底有何居心?)

大家都在揣测。

而且,让土岐赖艺置军政于不顾,从游乐上讨取主子欢心的这种做法,是美浓各地大大小小的贵族们最不能容忍的。

(佞臣。)

大家下了定论。

这个奸佞之徒果然是吃喝玩乐的商人出身,才会盖那种毫无防备的房子。

(也就如此而已。)

在轻蔑之余,还暗自庆幸不用担心了。评价不错指的是这个意思。也就是说,此人虽无用,倒也无害。

大永六年的秋天。

金华山上的落叶树开始泛红,清晨,一抹白云浮在峰顶上。

庄九郎策马出了果园。

碧蓝的天空下是美浓国十数个郡的山河大川,还有数不尽的房屋城池。

(秋色美不胜收啊。)

庄九郎陶醉了。

随从解了马缰,取了枪,拎着草鞋。——今天要上鹭山城。却不知为什么,提不起精神。但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

(啊,身子发沉。)

感觉气血上涌。对野心家来说,最近这段日子过得太风平浪静了。

庄九郎极不习惯这种平稳。不干点什么,郁血难散。

“权助,拿枪。”

他从随从手中接过了那根引以为傲的两间枪。

“中午再登城。你们也回去歇息吧。”

说完,重新系了马上的缰绳,扛枪策马而去。

往南是长良川,还有相当的距离。庄九郎的目标是河岸。

现在,从鹭山到长良川,直线距离半里左右,当时的水流却比现在向北(距离1.5公里),庄九郎骑马只需片刻便到。

(玩会儿水马吧。)

庄九郎想。

他策马进了河滩上的芦苇中。

灵巧地操纵着缰绳,避开淤泥,人马步入了浅水中。

河水涨得满满的。上游源自郡上的群山地带,叫做郡上川,顺着山谷绵延南下,途中吸收板取川,并和武仪川、津保川合流后转向西南,到了美浓平原时已是滔滔大河。

这条河远在比庄九郎时期更早的古代就以放养鱼鹰而出名,到了晚上更是渔火辉煌。

哗啦,庄九郎驱马潜到水中。

马足已不能探到河底。

在庄九郎的频频吆喝下,胯下宝马灵活地划水前行。

马会不会游泳,要靠手握缰绳的主人的鼓励和协助。

水马却极为不易。

马这种动物,只要口鼻露出水面就能游泳,只是支撑不了太久。

(累了吧。)

庄九郎心下思量,敏捷地转过枪,当作拐杖一般伸进水里,噗地扎在河底的泥沙中。

马顿时腾空浮起。这一瞬间,马可以得到放松。如此重复下去。

这种枪杖式水马,据说是源平时代坂东武士[3]的秘技(当时是薙刀),战国时代的美浓武士们根本不会。

可以说是庄九郎的独创。

不久,就游到了对岸。

歇息片刻后,庄九郎又飞身上马,下了河滩。

又同样地游了回来。

这一情景堪称绝技。

不久回到北岸,庄九郎把马系在河边的榛树上,借着芦苇的掩护,脱下湿衣服拧干。

除了股间的束带,一丝不挂。

肌肉发达健美。

这道风景,不折不扣地落在他人的眼里。离庄九郎仅有六十尺的杂树林中。

一向眼神锋利的庄九郎全神贯注于水马之中,竟未察觉。

(好冷。——)

庄九郎有些受不住,四下寻找周围有无点火的柴火,尽是一些枯枝落叶,派不上用场。

无奈,他只好上了矮堤,走到杂树林里去拾。

“……”

眼看着赤裸的庄九郎越走越近,杂树林中的二人吓了一跳。

“小国,怎么办?”

皱眉的那位女子,正是深芳野。

听说这片离城不远的树林里长了很多蘑菇,深芳野便带着随身的年长侍女来此秋游。

小国是从深芳野的娘家丹后宫津城主一色家陪嫁过来的侍女,和庄九郎很熟稔。

庄九郎做事滴水不漏。早就送了小国不少礼物,收买人心。

其实,最早发现庄九郎练习水马的是小国。

——那不是西村勘九郎大人吗?

小国提醒深芳野。

两人走到离河很近的树林边上,躲在老栗子树的后面,偷偷看着渡河的庄九郎。

(好帅啊。)

眼前的男子在大自然中恣意探索着生命的极限。深芳野被他的男性美深深地打动了。

“小姐,没想到那个人武功这么厉害。”

小国说道。深芳野却一点也没有联想到武功。她感受到的是大自然中这个男子旺盛的生命力。

怔怔的,深芳野掉落了手中装满了蘑菇的篮子。

就在这时,

她做梦也没想到,仅用一条束带遮羞的庄九郎,赤身裸体地进了杂树林。

“天啊!”

深芳野想要逃离,却已经晚了。

庄九郎炙热的目光牢牢地扣住了深芳野,让她寸步难移。而且,他并未施礼,只是微笑着。

“我现在这个样子,”庄九郎低头看了看自己,苦笑道,“有所冒犯,请不要怪罪。”

他直挺挺地站立着。

林子很深。枝头透过来的阳光,为赤裸的庄九郎染上了一层光晕。

“在小国面前也失礼了。”

他打着招呼。

小国本来就受了庄九郎的好处,此刻更是笑着夸赞他:

“您在练功,如同战场,不用多虑。”

“哪里哪里,实在是多有冒犯。在这里遇到我的事,回城后千万不要泄漏才是。”

小国虽然觉得不至于要保密,还是顺从地点头答应了。

“其实是因为太冷了,”庄九郎接着苦笑道,“所以才想暖暖身子烤干衣服,寻些枯树枝。”

“勘九郎大人,我给您生火吧。”

小国为了报答庄九郎平时的关照,立刻在附近拾了些枯枝落叶,生起一堆火来,火苗窜得有五尺高。

“太感谢了。”

庄九郎伸手烤着火,仍然光着身子。

深芳野窘得不知道看哪里才好。她甚至可以看见庄九郎股间的束带下露出的阴mao。不难想象,里面栖息着一头雄伟的猛兽。

(怎么样。)

似乎在向深芳野骄傲地展示。不仅是阴mao,在火焰的热度下,束带似乎开始鼓胀起来。

深芳野脑中一片空白,觉得无法呼吸。

* * *

[1] 尺贯法的计量单位,1丁等于109.09米。

[2] 尺贯法的计量单位,1坪等于3.3平方米。

[3] 生于关东的武士,以勇猛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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