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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研究

九 “狂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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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本来是我们应该首先要讲的,它是五四前夕鲁迅发表的第一篇文章,也是中国新文学的第一篇小说,无论从反对中国封建文化来说,无论从中国新文学的诞生来说,令人感到最亲切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我们的方法则是先研究了鲁迅的杂文,研究了鲁迅的思想的发展。回头再来读鲁迅的《狂人日记》,我们认为就容易理解些,否则像这样的小说,要今天的青年完全理解,是很有困难的。首先是它的内容,相当复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社会现实,鲁迅的立场,鲁迅的观点,鲁迅的迫切的感情,都交织在小说的字里行间,难以一下子理得清。而这些同样在鲁迅早期的杂文里存在着,我们现在已经明白了。思想内容之外,就《狂人日记》的技巧说,在鲁迅当初是读了不少的外国短篇小说的结果,它同我们今天写小说的方法很有不同,接触起来,也是有些隔膜的。下面我们试着把这篇小说逐章分析一遍,求能对读者有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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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全文的分析

以日记作为一篇小说的体裁,在五四后新小说里是普遍的,是从外国文学学来的。因为是日记,可以用第一人称自叙,易于收抒情诗的效果。因为是日记,不是诗,可以容得小说的描写。狂人日记,又是鲁迅从俄国文学学来的,果戈里有他的有名的《狂人日记》。因为是狂人日记,则可以不受日常生活的逻辑的约束,二十四史可以把它当作一页纸撕了。所以,一篇小说,在短篇里也不算长的,短短的篇幅而能放进中国革命的目标之一——反封建的内容,等于一声霹雳,真不能不说是伟大的匠心。

鲁迅首先用很少的文字给我们制造空气,换句话说在陌生的读者面前导引一个狂人出来。这里一定要很少的文字,因为制造空气不是小说主要的事情,而且文字多了容易为写狂人而写狂人。而空气又一定是要制造成功的。鲁迅小说的第一章便达到了这个目的。

第一章,分作三段。第一段,只有一句话。第三段,也只有一句话。第二段是三个句子。这个格式,对当时中国的读者完全是新的。新的,然而令人一定要看下去,看作者到底要说些什么事情。这就是吸引了读者。

鲁迅的格式是新的,是欧化的,然而鲁迅的句子完全是汉语式的,丝毫也不蹩扭,这件事情我们也必须指出来。如果鲁迅的第一篇小说,像后来写小说的人的造句一样,句子很长,不合汉语的习惯,读起来不顺口,那也一定是不行的,读者就不肯读它,更谈不到它能吸引读者了。好比这第一句:“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在后来一般的作品里,就很少有这样的句子,因为受欧化语法家的影响,我们不敢写这样的句子,怕人家挑剔,首先作者自己也挑剔,这样写,主语在哪里呢?动词是哪一个呢?其实鲁迅的第一篇小说的第一句是一个道地的汉语的句子。其余的句子也都是道地的汉语句子,只是句子里所叙述的事情,也就是说句与句的连贯同平常生活逻辑不同,——这个倒不令读者奇怪,因为它是“狂人日记”,读者正要懂得它的究竟。

鲁迅在他的小说的第一句何以一定要说“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这有什么意义?说别的话不行吗?这倒确乎是一个问题。然而是很小的一个问题。我们如果在这些问题上面去追究,那我们就不能说是会读小说了。我们已经说过,这第一章是制造空气,是要导引一个狂人出来,能够达到这个目的便行,第一句一定要写什么倒确乎是没有一定的,只要说的话合乎狂人的口气,合乎狂人的心理。鲁迅的文章就合乎狂人的口气,合乎狂人的心理。鲁迅之所以能够如此,如周遐寿《鲁迅小说里的人物》里面所说的,鲁迅在当时接触到一个狂人,对狂人有了解,在另一方面,鲁迅的叙述还是通过生活的真实来的,我们推想作者在开始写他的小说的时候是“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于是他就把这个做背景来替一个狂人说话了。我们不必再深究,深究便没有意义。一定要像“索隐”家那样搞起来,我想我们也一定是胜利的,鲁迅当时白天在衙门里办公,他写小说是他的“业余”时间,总在夜晚,没有例外。

“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这一匹“狗”恐怕是从果戈里的《狂人日记》里面引来的,果戈里的《狂人日记》里面那匹狗起了作用。“赵家”的“赵”与旧日的《百家姓》有关系,所以《阿q正传》里面的赵秀才也姓赵,假洋鬼子便姓钱,《百家姓》是从“赵钱孙李”起头的。我们这样说,不属于“索隐”的范围,这些事说清楚,足以见鲁迅笔下的旧中国的任何事都有其代表性。

“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当然合乎狂人的心理。这句话也代表了以“狂人”作为觉悟了的中国人的鲁迅自己的思想感情。鲁迅的这种思想感情表现在《狂人日记》里,也表现在《热风》的文章里。

我们已经说过,鲁迅在开始写他的这篇小说的时候是在晚上,那天晚上可能月光很好,他就从“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写起,以之作为背景代替狂人说话。第一章写得很短,不需要费多大的工夫。于是就写第二章(就小说的体裁说当然是另一天的日记)。第二章开头乃是这样的话:“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这是根据前文来学狂人说话。前文是“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现在便说“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妙在话说得没有逻辑,而有心理的根据。在第二章的起头这样一句话确乎合乎狂人的性格,而这一句话是从第一章发展来的。第一章制造空气,第二章第一句很快地把空气带过来了,往下就要发展故事,首先要替小说布置一个所在地出来。所以接着“早上小心出门”以下便写出所在地来了。替小说写出所在地,而又不能有描写,要靠狂人口里的话。“早上小心出门”以下写狂人的心理写得极真实,这个真实我们想是因为有生活的根据的,就是作者以作者自己的生活为根据,把这个生活的轮廓用狂人的心理叙述下来,便成功狂人的话了,小说便真实了。我们有什么理由这样说呢?有的。鲁迅那时在北京住在绍兴会馆里,照例每天早上上衙门,他是很孤独的人,他走在路上也总是深思的人,他总不免观察路上的情形,“早上小心出门”以下便是孤独者鲁迅早上在路上之所见。赵贵翁正同《阿q正传》里的赵太爷是一类的,鲁迅后来在生活当中所遇见的“正人君子”之流,也正是新派的赵贵翁,他们对于爱中国的人,对于要求中国革命的人,如鲁迅,真是怕,真是想陷害,所以《狂人日记》便有这样的文章:“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接着“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是街上的闲人们聚在一块儿谈闲话的速写。现在作为小说《狂人日记》的背景,写狂人的性格,作为狂人的话,当然要说交头接耳议论“我”,“又怕我看见。”实际生活是街上说闲话,声音小,怕人听见。在旧社会里,北京街道很长,到处看见闲人无事交谈,那怕是“一日之计在于晨”!鲁迅很注意这些事,正如后来在上海写《知了世界》说上海从早到晚街头有戏唱一样见他对街上的关心。如果这里的“早上出门”不是有北京的街上在那里作为背景的话,则“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的话是胡为乎来哉,哪里的闲人也没有这么多,哪里的路也没有这么长,看见“一路上的人”,——因为这里的“出门”分明不是远行,不是从甲地到乙地去。若鲁迅在北京早上出门的事,还有《一件小事》里面的叙述可证:“我因为生计关系,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我们在这里也不可犯了“索隐”的毛病,但小说之所以能够写得真实,常常是依靠细节上有真的生活作底子的。

“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这便是作者善于把这一段暂作结束,而这个形象是取得很自然的,也就是说这句话确乎是狂人说的,看见街上的人,其中有一个张着嘴笑,他认为“对我笑了一笑”,他认为最凶的一个。

“我可不怕,仍旧走我的路。”狂人的这句话就表现着作者鲁迅的一种精神。战斗者鲁迅常常有这样的神气:“我可不怕,仍旧走我的路。”鲁迅的这篇小说确乎是鲁迅的抒情诗,作为抒情诗的小说不同于抒情诗的特点,就在于它不要有诗的警句,不要诗的精炼,而它的效果很可能胜过诗的警句。鲁迅的“我可不怕,仍旧走我的路”的话在这里证明是如此。接着“前面一伙小孩子,也在那里议论我;眼色也同赵贵翁一样,脸色也都铁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也这样。忍不住大声说,‘你告诉我!’他们可就跑了。”这里便是小说,这里也便是抒情诗。小说者,是说这里有描写,描写路上有一群小孩子在那里玩耍,他们当然都是交头接耳的,可是一个狂人走来,认为他们是议论他,就向他们大吼一声,小孩子当然就跑了。所以这里的描写是生动的。抒情诗者,作为一个诗人的鲁迅的形象完全绘给我们了,他本着他的进化论的观点把中国的希望寄在年青一代,但在实际生活当中他有时又感到这个希望可能是渺茫的,小孩子也都不免像赵贵翁,于是诗人鲁迅就着急了,这到底是什么原故呢?“你告诉我!”这句文章,等于屈原的《天问》,爱国诗人要问出一个道理来。鲁迅用了他整个的思想感情发出这一问,它的意义是:“孩子呵,你们可要进步!如果你们不进步,还是老一代的封建头脑,国事将不堪设想!”所以在下一段狂人便说:“这真叫我怕,叫我纳罕而且伤心!”

小说写到这里,虽然只有不多的文字,空气已制造成功了,场景也布置出来了,——这是伟大的技巧!作者的主题思想渐渐就可以拿出来,于是很自然地写了下面的话:“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古久先生”便指着封建中国。狂人代表当时中国的觉醒者,辛亥革命前后以及五四前夕鲁迅处在中国的社会里正像《狂人日记》里的狂人。

第三章的开头还是“晚上”,——当然,很可能还是“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的晚上写的。

在第三章的第二段,我们应该给以注意。鲁迅的立场总是站在被压迫者方面。他就觉得奇怪,告诉社会上那些被压迫的人说:你们又不是知县,不是绅士,不是衙役,不是高利贷者,为什么怕我呢?我是告诉你们要打倒旧道德!可见封建社会之所谓道德是维护知县、绅士、衙役、高利贷者的利益的,换句话说是维护剥削阶级的利益。所以鲁迅是伟大的,他初期不可能有阶级观点,而他从实际生活当中认识被压迫者不应该害怕革新者的“狂人”!在中国共产党出世以前,只有鲁迅这样的思想感情——站在被压迫被剥削者的立场揭穿封建道德的本质,是最进步的思想感情。

第三段又属于场景的描写,取了女人打小孩子的形象。这个形象却不一定是从北京街上摄取来的,在中国各处都有,女人打小孩子确乎总是“嘴里说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鲁迅便利用这个“咬你几口”可以很生动地联到下面的“吃人”。鲁迅也认为做母亲的这样打骂小孩是野蛮。女人打小孩当然不是同自己的小孩有什么仇恨,只是一种坏习惯,很容易自己和解的,所以一面打的时候一面又瞧街上的什么,鲁迅在生活当中很可能遇见了这样的眼光,此刻便记录下来。借这个形象来写狂人的心理,是最合式的,所以《狂人日记》就有这一句:“他(她)眼睛却看我。”“我出了一惊,遮掩不住;那青面獠牙的一伙人,便都哄笑起来。”这样的文章也都是从实生活来的,鲁迅在街上走路遇见令他出惊的事多得很,而街上的人,却都青面獠牙似的哄笑,——《明天》那篇小说不就是这一类的最悲惨的形象吗?鲁迅的《狂人日记》之所以动人,确乎是因为作者把社会生活以及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都集中起来的。

第三段最后一句:“陈老五赶上前,硬把我拖回家中了。”这可以说是“说时迟那时快”的表现法,由上文忽而转到下文,而这句的形象又是极真实的,在旧社会里我们看见疯子,疯子在街上走路被他家里来寻他的人一下子拖回去了。《狂人日记》从这一句起,一直到小说完了,都是狂人关在家中的事情。(这个“家中”,都是鲁迅故乡绍兴的“家中”,所以小说在这以下的背景完全离开北京了。)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鲁迅写小说的技巧,他善于布置,往下只要狂人在家里的事情就够了,因为“路上”的事情写得太精采了,已经制造了空气,导引了人物,而且狂人之所以为“狂”,读者已经亲切地接近了。

第四〔五〕段所反映的是一件真实的历史,“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即革命志士“徐锡麟是被挖了心,给恩铭的亲兵炒食净尽”。(《范爱农》)这件事对鲁迅的刺激太深,这才是真的吃人,比女人口里“咬你几口”一种口头上的话大不同了,所以接着作者就写了这样格式的两行: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在狂人被拖回家之后,“进了书房,便反扣上门,宛然是关了一只鸡鸭”,这是很形象的叙述。然而鲁迅的小说不是为叙述而叙述,鲁迅的小说是“诗”,诗是作者要说他最要说的话,所以连忙就把作者最为痛心的徐锡麟被挖了心的事实记录下来。《狂人日记》的主题思想是要说明封建历史是“吃人”的,那么作者把徐锡麟被挖了心的事实在这里记录一笔,就表示“吃人”两个字并不是作者故意危言耸听,读者在未读到下文之先已为小说的真实性所说服了,——读者纵然不一定知道小说的本事,即是徐锡麟被吃的事实,然而是这个事实激动了作者的感情,所以读者很自然地为作者下笔时的感情所传染了。艺术是依赖技巧的,伟大的匠心同一般的形式主义不同,总要以真实来感人,不以文章作法之类为能事,用文章作法之类的话,将说鲁迅的《狂人日记》写到这里开始点题,拈出了“吃人”两个字。错当然也不怎么错的,然而有些可笑。

下文“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叙叙〔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于是在中国历史上开始把“仁义道德”的性质同“吃人”连起来了。这是鲁迅小说的伟大的主题。很明白,伟大的主题,完全吸引了读者,是艺术的力量,不是逻辑的力量。若说逻辑,那是社会生活的逻辑,即是中国已不是完全的封建社会,封建的“仁义道德”在社会生活面前已经成了问题,所以人们能够为鲁迅的艺术力量所耸动。

从这一章里又表现出鲁迅的反封建的思想是一种启蒙时期的个人解放思想。“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所谓“他们”,里面有佃户,也有“大哥”,而从后文看来,“大哥,我相信你能说,前天佃户要减租,你说过不能”,可见“大哥”同佃户是立于敌对地位的,可见鲁迅这时不能从阶级上分清敌我。同时,很显然,鲁迅是背叛他的本阶级的。呼喊礼教吃人,就是背叛本阶级;“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所谓“人”是求解放的个人。

“大恶人”是革命爱国主义者。鲁迅的愤怒的感情要替“大恶人”的被吃作一记录,但这一件血写的历史在小说里没有法子交代清楚,只好借狂人的口说这一句话:“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难说了。”后文又把“疯子”与“恶人”相提并论。那么徐锡麟的历史在小说里虽没有法子交代清楚(也无须乎交代清楚),然而作者还是从逻辑上告诉了我们的。主要的当然还是艺术的感染作用。鲁迅是以“狂人”的姿态出现于五四前夕的中国社会的,同时鲁迅念念不忘于辛亥革命时代的“恶人”,这充分说明前期鲁迅是革命爱国主义者,是战斗的启蒙主义者。

前面的三章是很不容易写的,鲁迅乃能如此成功地写出,制造了空气,布置了场景,导引了人物,拿出了主题。往下就比较地容易写了,好比一条水流一样,开始难得流动,流动以后水就会畅快地往下流,要怎么流就怎么流了。在文章是应该怎么发挥就怎么发挥。《狂人日记》的第四章便能很完整地写出一个形象来,旧日中医诊病的形象。

启蒙主义者的鲁迅对封建社会中医(包括迷信与欺骗)害人的现象看得太多,他真是深恶而痛绝之,后来的小说和杂文里留有许多记载。现在这里的一位“何先生”,根据周遐寿《鲁迅小说里的人物》所说,是实有其人的,鲁迅借狂人的口把他描写出来。首先写狂人吃饭,“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我们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小说家鲁迅的本领,他本来是要给读者介绍“家中”,因为上文已经说到“拖回家中”了,家中的具体情况怎么样呢?不能不说一点,当然也不能多费文字,就简单地写吃饭,写一碗蒸鱼,这个鱼写得多么好呵,很自然地“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我们读着像读一篇童话,很不厌倦。接着本来就可以写开门,因为医生来了,然而鲁迅要写一句狂人的话:“老五,对大哥说,我闷得慌,想到园里走走。”我们读着真感到狂人“想到园里走走”的感情是很重的,这就表现作者的感情是很重的。下面“老五不答应,走了,停一会,可就来开了门。”该写得多么精炼,多么形象,因为狂人是被关在门里面的。往下才正式地写医生。

“我大哥引了一个老头子,慢慢走来;他满眼凶光,怕我看出,只是低头向着地,从眼镜横边暗暗看我。”这几句话把旧日社会里家中有了病人请了医生进屋来的形象写得逼真,而是通过狂人口说的,狂人的心理也写得逼真。那般骗人害人的医生的眼光是最令病人害怕的,而从坚强性格的狂人看来他是“满眼凶光,怕我看出”。病人亲属引了一个“满眼凶光”的人进屋,又是极深刻的描写,是第三章“我那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的思想的形象化。“大哥说,‘今天你仿佛很好。’我说‘是的。’大哥说,‘今天请何先生来,给你诊一诊。’我说‘可以!’”这真是善于写病人亲属的口吻,善于写狂人的口吻,写出了狂人的愤怒和纳闷。“其实我岂不知道这老头子是刽子手扮的!无非借了看脉这名目,揣一揣肥瘠:因这功劳,也分一片肉吃。我也不怕;虽然不吃人,胆子却比他们还壮。伸出两个拳头,看他如何下手。”这固然是写狂人的说话,也确是表现鲁迅自己的愤怒,他后来说过,“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把害人骗人的医生认为是“刽子手扮的”,决不是夸大其辞,我们看一看《明天》那篇小说里“指甲足有四寸多长”的何小仙罢,在可怜的宝儿的生命的面前,他不是刽子手扮的是什么?鲁迅确是有许多的实际的接触的,他的小说的概括性是很大的。当然,他概括的人物的形象又是生动的。他又决不放弃他的抒情诗的力量,只要得着机会。“我也不怕;虽然不吃人,胆子却比他们还壮。伸出两个拳头,看他如何下手。”多么可爱的鲁迅的诗句呵!“老头子坐着,闭了眼睛,摸了好一会,呆了好一会;便张开他鬼眼睛说,‘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几天,就好了。’”这当然又是会写小说,生动的描写。

在上一段最后的生动的描写之后,鲁迅又有机会写他的抒情诗了,他这样写:“我忍不住,便放声大笑起来,十分快活。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义勇和正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这勇气正气镇压住了。”我们读着只觉得狂人可爱,也就是小说人物的个性写得生动。

下一段:“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现,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这里又表现小说的伟大的技巧,从狂人的耳朵听见了一个“吃”字,又看见了“大哥点点头”,于是“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的思想证实了。这是多么善于写狂人的心理,写得多么自然。这样的狂人的心理,又反映着作者的立场和观点,不是偶然写得出来的。鲁迅的观点是个人解放的观点,他要求个人解放,他反抗封建,因之小说里的狂人同“大哥”是取着敌对的立场,在五四前夕乃能有这样伟大的声音: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在第四章里通过何医生看脉把狂人对“吃人”的愤怒写得很形象了,但作者还得向读者提出一些根据来,然后才真是持之有故,不是无的放矢。第五章便提出一些根据的材料,这样写:“这几天是退一步想:假使那老头子不是刽子手扮的,真是医生,也仍然是吃人的人。他们的祖师李时珍做的‘本草什么’上,明明写着人肉可以煎吃;他还能说自己不吃人么?”这就说得叫人没有话答,等于在法庭上拿出的证件,因为割股饵亲在封建社会是孝子的标准,用狂人的话说就是“吃人”。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是鲁迅所佩服的书,在《南腔北调集》里面有一篇《经验》曾说到这部书“含有丰富的宝藏”,大约因为它是药物的著作,故狂人把人肉这一味药饵记在它的帐上,应该属于篇首引言里说的“记中语误”之类。总之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实质看来,人肉煎吃是一件标准的事。在后文第十一章里还记有这样的话:“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我们可以推想,这种“药”,在鲁迅做小孩子的时候还是有权威的。鲁迅因为从小对于这些事情怀着极大的义愤,所以在《狂人日记》里才“有的是义勇和正气”,写出医生是“刽子手扮的”动人的形象来。小说主要是靠形象说服人,但材料根据也是不可少的,也就是说感情之外也需要逻辑,《狂人日记》于写了医生的形象之后,又援引“本草什么”,就是这个道理。

“易子而食”,“食肉寝皮”,都是最好的证件,令人没有话答。“我那时年纪还小,心跳了好半天。”这句文章我们推想确是代表鲁迅小时听人讲书的心理,讲书的人自以为“讲道理”,而小孩子听了心跳。《朝华夕拾》里面的《二十四孝图》便是鲁迅记了小时许多令他心跳的事情,都是吃人的“道德”。“我从前单听他讲道理,也糊涂过去;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满装着吃人的意思。”这话充分表现出士大夫阶级出身的人对他本阶级的背叛的思想感情。鲁迅小说的力量就在于他有这个背叛本阶级的思想感情,虽然他当时不可能有阶级观点。

第六章,又是鲁迅写他的抒情诗。因为是在小说里面插写的,情节上必然前后有联系,故写一句“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而这一句就把读者的注意力集中在这篇小说的场景上面,不感到是泛写。从前面所写的,又真令读者感到中国的前途“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很可能作者自己写到这里有这个感觉:“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作者是在夜里写作,也很可能夜深人静听见狗叫,故写一句“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总之一句话,作者要感动读者,所写的东西首先要感动自己,要对自己是生动的。就写小说说,还要善于依靠细节的描写,把故事联系起来,发展下去。《狂人日记》的这一章,虽然只有短短的两行,实有这些作用。总之这两行是插在小说里面的两行诗。鲁迅之所以是小说家的原故,是因为他的抒情诗离开小说就不能存在了。这两行所证明的是如此。“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真表现鲁迅的伟大,如他自己后来说的,“憎恶这熟识的本阶级,毫不可惜它的溃灭”!狡猾的狐狸,怯弱的兔子,凶的狮子,分明是指统治阶级,“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分明不在内。“大哥”当然也在内,因为“大哥,我相信你能说,前天佃户要减租,你说过不能。”

第七章所写的正是“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中国历史上从屈原一直到鲁迅正是小说写的那样遭受迫害的。

“最可怜的是我的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起头;要转劝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

以上两段话反映鲁迅思想的矛盾,也就是没有阶级觉悟的局限性。其实在下文第九章里有了明白的认识:“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所以“大哥”的思想意识还是从“大哥”的阶级决定的。

第八章反映的是什么呢?我们应该加一番考察。(我们对第二章里狂人对小孩子说“你告诉我”的分析已属于这种考察。)

鲁迅后来在《三闲集》序言里说,“我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在《灯下漫笔》里他明白地将中国的希望寄在青年一代,“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然而在实际接触中他又感到他的这种思想每每不合乎情况,在阶级斗争的人类社会里运用生物进化论的观点如何而能不陷于失望,鲁迅的深心便把他的实际的观察记录下来,这便是他写了“老头子是刽子手扮的”之后现在第八章又不能不写“年纪不过二十左右”的人的原故。这是伟大的现实主义的精神的表现。在《药》里面也是如此。《药》里叙了刽子手说夏瑜关在牢里还要劝牢头造反之后便是这么地写:“‘阿呀,那还了得。’坐在后排的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很现出气愤模样。”往后这二十多岁的人坐在茶馆里还说了一句话,说夏瑜“发了疯了。”这都是鲁迅的深心,是清醒的现实主义的精神。如果说前面看脉的老头子是鲁迅写辛亥革命前中国农村的封建情形,第八章所写的青年应该包括辛亥革命后鲁迅在北京遇见的学生出身的官僚。鲁迅到这时真急了,二十左右的人为什么居然也是一伙!狂人对他一连几个质问“对么?”是问得太天真了,太可爱了,我们到现在仿佛还听见鲁迅的声音:“对么?”

在这第九章里,鲁迅用了两个字我们应该注意,就是“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里面的“仇敌”两个字。这所谓“仇敌”,不是人民口中分清敌我那个“敌”字的意义,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党派作用,如《阿q正传》里面的赵秀才和钱洋鬼子的“历来也不相能”。只有狂人从“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当中脱离开了,所以狂人是他本阶级的叛徒。

到了这第十章,通过狂人的口,鲁迅把他的进化论的思想都说出来了,也就是他以生物进化论的观点来看中国社会。

在小说里,通过人物的对话发表作者自己的思想,最容易变成说教,那是顶失败的。鲁迅的《狂人日记》没有这个缺点,总是以狂人的形象和狂人说话的感情说服了读者。这当然因为鲁迅有写小说的本领,同时他是诗人,他的小说又有抒情诗的成分。第十章正是如此。“大清早,去寻我大哥;他立在堂门外看天,我便走到他背后,拦住门,格外沉静,格外和气的对他说,

‘大哥,我有话告诉你。’”狂人这个出来说话的形象,出乎“大哥”的意外,也出乎读者的意外。出乎“大哥”的意外,所以只得让说话的人说,“‘你说就是,’他赶紧回过脸来,点点头。”出乎读者的意外,便是小说的惊人的描写,读者要往下听了。所要说的便是作者的进化论的思想,通过狂人的口说出来。首先两句:“我只有几句话,可是说不出来。”这当然是学狂人的口吻,但确实表现着鲁迅自己久欲说话的感情,便是从严复翻译《天演论》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当中存在着“自然淘汰”、“天演公例”的思想,怕国人以历史悠久地大物博而骄傲,结果将有亡国之忧。鲁迅通过狂人的口郑重地说着:

“我只有几句话,可是说不出来。大哥,大约当初野蛮的人,都吃过一点人。后来因为心思不同,有的不吃人了,一味要好,便变了人,变了真的人。有的却还吃,——也同虫子一样,有的变了鱼鸟猴子,一直变到人。有的不要好,至今还是虫子。……”

在后文又有:

“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

这些话代表鲁迅当时全盘的观点。所谓“吃人”,按其实质鲁迅并不能够意识到中国社会的封建基础,他借狂人的口具体地说出来是“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我们分析鲁迅当时的思想感情,他确实笼统地认为中国还是“野蛮”的,有“给真的人除灭了”的危险。他心目中的“真的人”是指具有资本主义文化的人,就是指西方人。等到他觉悟到“我在中国,看不见资本主义各国之所谓‘文化’”,他就尽量揭穿帝国主义的狰狞面目,那是后来的事。因为是学狂人的口吻,所以在话里有的是语误,如“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便是,易牙与桀纣并不同时,应是蒸给齐桓公吃。这一误写很有意趣,反正桀纣是古代有名的暴君,佞臣蒸了自己的儿子给暴君吃正是他们的面孔。“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徐锡林是徐锡麟的语误。这充分表现鲁迅的愤怒,把这件历史重复记录一下。“徐锡林”是实写,“狼子村捉住的人”是虚写,指的是一件事。“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从这个记录,再同《药》的故事比较看,可以推知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一定是事实,对鲁迅有很大的刺激,到后来写成《药》的小说乃把事实诗化了一下罢了,即把“犯人”写成一个革命志士。这里也是鲁迅的小说所写的东西首先感动了他自己的证据。他一定要把它记录下来!“虽然从来如此,我们今天也可以格外要好,说是不能!大哥,我相信你能说,前天佃户要减租,你说过不能。”这又是鲁迅的诗,诗有时是诗人善于鼓动感情,把读者意外的激动的事情像浪潮一样涌到意识边来,像这里由“不能”两个字的声音联想到地主说不能减租,伟大的诗人呵!鲁迅的小说感动人岂是偶然的。

小说快要结束了,小说里的人物最后最好也集中一下,作者便趁着狂人在堂门外说话的机会把人物都召集来了。这个形象是非常自然的。在旧日社会里,常常有一群人挤着谁家的门口看热闹,好比看疯子便是的。这一群人,首先是“大哥”,“当初,他还只是冷笑,随后眼光便凶狠起来,一到说破他们的隐情,那就满脸都变成青色了。”“赵贵翁和他的狗,也在里面,都探头探脑的挨进来。有的是看不出面貌,似乎用布蒙着;有的是仍旧青面獠牙,抿着嘴笑。我认识他们是一伙,都是吃人的人。可是也晓得他们心思很不一样,一种是以为从来如此,应该吃的;一种是知道不该吃,可是仍然要吃,又怕别人说破他,所以听了我的话,越发气愤不过,可是抿着嘴冷笑。”——这不是鲁迅“憎恶这熟识的本阶级”是什么?

“这时候,大哥也忽然显出凶相,高声喝道,

‘都出去!疯子有什么好看!’”这里又是鲁迅写小说的本领,写得多么形象,谁读着都要喝采。通过这个形象鲁迅又借狂人的口讲出大道理:“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豫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的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说明了封建中国的历史,反抗者都是这样被吃掉的,“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

最后“陈老五也气愤愤的直走进来。”(在小说里最初的时候也是陈老五把狂人拖回家中。)狂人说,“如何按得住我的口,我偏要对这伙人说,……”

这按不住口的话我们已经引过了。

故事到这里应该算完了,所以小说这样收结着:“那一伙人,都被陈老五赶走了。大哥也不知那里去了。陈老五劝我回屋子里去。屋里面全是黑沉沉的。横梁和椽子都在头上发抖;抖了一会,就大起来,堆在我身上。

万分沉重,动弹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我晓得他的沉重是假的,便挣扎出来,出了一身汗。可是偏要说,

‘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这最后的文章,就表示鲁迅“有的是义勇和正气”。

十一

在第十章里,作者已经准备结束故事了,从读者看来,《狂人日记》也确实有了结局了,那么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又写的什么呢?为什么又有写这些的必要呢?这对我们学习鲁迅又是一个有意义的课题。狂人是封建士大夫阶级的叛徒,狂人的勇敢,狂人的清醒的头脑,都是丝毫没有疑问的,正因为勇敢的叛徒具有清醒的头脑才有《狂人日记》的第十一、十二两章,其重要性相当于鲁迅后来认识思想改造的重要。鲁迅认识了封建道德是吃人的东西,他是封建家庭出身的,狂人猛烈地攻击“大哥”,封建家长,但自己是不是也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呢?想到这里,真不能不有第十二章的文章:

不能想了。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鲁迅的思想该是如何地深刻,考虑到国家社会问题该是如何地负责,《狂人日记》的狂人最后要审问自己!

第十二章的文章是从第十一章来的,第十一章的叙述一定是有生活作根据的,所以才叙得那么亲切,那么沉痛。我们推知这与害人骗人的医生有关。在《呐喊》自序里鲁迅有过“对于被骗的病人和他的家族的同情”的话。小说《在酒楼上》主人公吕纬甫说着“我曾经有一个小兄弟,是三岁上死掉的,……但听母亲说,是一个很可爱念的孩子,和我也很相投,至今她提起来还似乎要下泪。”据周遐寿《鲁迅小说里的人物》的说明,这个小兄弟的事指的是鲁迅自己死去的六岁的弟弟的事。那么综合起来,《狂人日记》第十一章所说的妹子的死,在实生活上很可能是作者隐含着自己弟弟死时的情境,其中有医生这个因素在内。文中也点明了:“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这是指割股饵亲,同前面第五章一样。接着的两句:“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现在想起来,实在还教人伤心,这真是奇极的事!”这是狂人指妹子的死。我们联系起来读,应该说与鲁迅痛恨医生有关。当然,鲁迅是当作社会问题来考虑,他认为吃人的是整个封建文化,所以借狂人的口说:“我提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晓得妹子死掉的原故,也全在他。”又说:“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亲知道没有,我可不得而知。”下文便再补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这既合狂人的口吻,又最能表达鲁迅的思想感情,他是和他所出身的阶级为敌的,虽然他当时还不可能有阶级观点。

十二

《狂人日记》最后一章是: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这就是鲁迅本着进化论的观点自己陷入了不可解的矛盾之中,在人类社会里分不清剥削与被剥削两个阶级,徒徒抱有“救救孩子”的希望。然而在客观效果上,鲁迅《狂人日记》的“救救孩子”的呼声“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在五四前夕成了一篇声讨封建的檄文。

2

总论“狂人日记”

根据我们在前一节的分析,鲁迅的《狂人日记》,同他的杂文一样,表现鲁迅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资产阶级的个人解放思想来观察国家命运的。它充分现〔显〕示出鲁迅是在中国共产党出世以前先进的中国人,同时就表现了他的局限性。《狂人日记》写作的时间在十月革命后五个月,然而很分明,鲁迅写这篇小说与十月革命并没有关系,如他自己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里的话,他是把他的“后起的《狂人日记》”同果戈里和尼采作比较的。有些论者摘取《圣武》那一篇杂感里“新世纪的曙光”的字面,因而推定鲁迅的《狂人日记》是受了十月革命的影响写的,显然不合乎鲁迅思想的实际。鲁迅当时思想的实际是属于资产阶级思想的范畴。而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反〉封建社会,所以《狂人日记》所反映的社会现实,正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在它里面,充满了礼教吃人的势力,这是封建;它有被外国“除灭”的危险,“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这是半殖民地。因此,鲁迅的资产阶级个人解放思想,是从欧洲资本义主〔主义〕文化吸取的,反抗礼教吃人的狂人乃是封建家庭的逆子,所以他高呼: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这就是向封建家庭要求个人解放。所以资产阶级个人解放思想在鲁迅的思想里是起了进步作用的,同时在五四前夕中国的知识界起了进步作用,就是彻底地反对封建文化。鲁迅的反封建思想,又是和他的爱国思想分不开的,他怕国人“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结果“会给真的人除灭了”。虽然当时他不知道他所谓“真的人”按其实叫做帝国主义,但因为他是爱国主义者,经过时事的教育,慢慢他就知道了。

我们又分明地看出,鲁迅的《狂人日记》并没有反映中国社会的新生力量。因为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在十九世纪的六十年代,中国近代工业开始出现,中国社会生长了一个新的阶级即工人阶级,这是二十四史上所没有的。鲁迅因为世界观的局限性,不能认识中国的工人阶级,所以在《狂人日记》里也就没有反映。狂人是充满了小资产阶级的“义勇和正气”。“屋里面全是黑沉沉的。横梁和椽子都在头上发抖;抖了一会,就大起来。堆在我身上。

万分沉重,动弹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我晓得他的沉重是假的,便挣扎出来,出了一身汗。”这是宝贵的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热情。

因为世界观的局限性,鲁迅以“狼子村”作为封建中国的象征,对中国社会不能有阶级分析的观点。“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户和大哥便都看我几眼。”这是把农民同“大哥”——地主阶级同样当作封建道德的代表了,混淆了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界限。然而鲁迅的观点总没有影响其爱国主义者的立场,没有影响其人民的立场。在《狂人日记》里鲁迅就觉得奇怪:“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被压迫者被剥削者是不是真是对呼喊封建吃人的狂人“这么怕”,“这么凶”,这里面很有作者的主观成分,但作者的立场则是正确的,他把压迫者与被压迫者、剥削者与被剥削者分别开了,他站在被压迫者与被剥削者的立场上认为他们不应该“怕”。

在《狂人日记》里,“佃户”确乎是虚构的,没有具体的形象。若从小说的形象说,“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鲁迅所刻划的都是本阶级,“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而且“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亲也没有说不行”。

以上是我们概括了鲁迅的《狂人日记》的思想性。

我们从鲁迅的第一篇小说所反映的鲁迅的思想,再来看他后来在《二心集》序言里所说的话就知道鲁迅对自己是分析得极其中肯的:“只是原先是憎恶这熟识的本阶级,毫不可惜它的溃灭,后来又由于事实的教训,以为惟新兴的无产者才有将来,却是的确的。”我们必须注意鲁迅在《狂人日记》里没有反映出中国社会的新兴的无产者来。本着生物进化论的观点来观察人类社会,是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必然地有其局限性。毛主席说:“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论人民民主专政》)毛主席在这里所说的“中国的先进分子”是中国共产党人。鲁迅在当时是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毛主席在《新民主主义论》里面说:“在‘五四’以前,中国文化战线上的斗争,是资产阶级的新文化和封建阶级的旧文化的斗争。”鲁迅的《狂人日记》正是这种新旧文化斗争最后一次的而且最激烈的冲锋陷阵。因为无产阶级的领导,因为反封建是中国新民主主义文化的伟大内容之一,所以鲁迅的冲锋陷阵是无产阶级同盟军的队伍了,毛主席称他是最伟大和最英勇的旗手。

下面我们从中国新文学的角度就《狂人日记》谈三件事。

一是文艺为政治服务。《狂人日记》是中国新文学的第一篇小说,它标志着中国新文学确实已经诞生了,《狂人日记》之于新文学,正如屈原《离骚》之于古典文学。中国新文学第一篇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鲜明地为政治服务的。作者的主观意图是如此,作品的客观效果是如此,为革命的政治服务。作者的主观意图,如鲁迅自己所说,他所写的是“遵命文学”。“不过我所遵奉的,是那时革命的前驱者的命令,也是我自己所愿意遵奉的命令。”这些话对我们有极其深刻的教育意义,鲁迅用了“命令”两个字,他用得多么欢欣鼓舞呵!作品的客观效果,那是举世承认的,鲁迅的一篇小说做了反抗封建的檄文,五四时期中国的有希望的青年知识分子没有不受其影响的,只是“当时还没有可能普及到工农群众中去”。鲁迅的为政治服务的思想,又切切实实地表现在他服从于政治,他没有丝毫的空头文学思想,到了一九二七年,中国文化革命第二期末、第三期初,他对他的《狂人日记》便这样说:“现在倘再发那些四平八稳的‘救救孩子’似的议论,连我自己听去也觉得空空洞洞了。”这是鲁迅认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中国的革命的政治已经前进了。凡属具有为政治服务精神的人,一定认为政治标准应该是第一,艺术标准是第二。

二是读者问题。鲁迅当时是为知识分子而写作的,在知识分子当中,他也认为是少数。所以在《呐喊》自序里鲁迅说,“而悬揣人间暂时还有读者,则究竟也仍然是高兴的。”到了一九二五年,他在一篇《通讯》里(《华盖集》)还这样说:“我想,现在的办法,首先还得用那几年以前《新青年》上已经说过的‘思想革命’。还是这一句话,虽然未免可悲,但我以为除此没有别的法。而且还是准备‘思想革命’的战士,和目下的社会无关。待到战士养成了,于是再决胜负。”又说:“我想,现在没奈何,也只好从智识阶级——其实中国并没有俄国之所谓智识阶级,此事说起来话太长,姑且从众这样说——一面先行设法,民众俟将来再谈。”很显然,这都属于鲁迅的局限性,他认为应该从少数人“先行设法,民众俟将来再谈”。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观点上的局限性是一个问题,鲁迅的《狂人日记》在中国新民主主义文化革命运动中立下的伟大功劳又是一个问题,我们都必须有明白的认识。这个“读者问题”,鲁迅后来解决了,他在晚年非常关心大众文艺,他认为“为了大众,力求易懂,也正是前进的艺术家正确的努力。”(《论“旧形式”的采用》)他对此是有极其深刻的经验的,是辩证的统一。

三是外来形式和民族形式的问题。中国的封建文化,在文学方面,所谓正统文学,到了五四时代,它非彻底垮台不可了,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学对它就有摧枯拉朽的作用,在进步的知识分子当中。鲁迅是最早有准备的人,他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就为欧洲文学所吸引。到了一九三四年写《拿来主义》的时候,他还说,“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狂人日记》就是他自己的“拿来”的成绩。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里面他更特别指出这篇小说的写成,“大约所仰仗的全在先前所看过的百来篇外国作品和一点医学上的知识,此外的准备,一点也没有。”这里主要说的就在于外国小说的形式。换句话说,鲁迅的“拿来”,突出地表现在文艺形式上面,对当时的新的读者是一新耳目。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里说,“又因那时的认为‘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所谓“格式的特别”就是用的是外国小说的形式。文艺形式问题和读者问题有密切关系,当读者变成了广大群众的时候,广大群众又要求民族形式。这是前进当中的了不起的大事。鲁迅自己到后来就确实表现了他的倾向于民族形式的感情。如我们所已知道的,他反对“第三种人”,他相信从唱本说书里可以产生伟大的作家作品。他对文艺的民族形式又曾作过精辟的分析,如《连环图画琐谈》里他说,“中国画是一向没有阴影的,我所遇见的农民,十之九不赞成西洋画及照相,他们说:人脸那有两边颜色不同的呢?西洋人的看画,是观者作为站在一定之处的,但中国的观者,却向不站在定点上,所以他说的话也是真实。那么作‘连环图画’而没有阴影,我以为是可以的;人物旁边写上名字,也可以的”。这些话同鲁迅最初的小说《狂人日记》、《药》所采取的外来形式处于对立面,从艺术形式上面探索出了中国文艺的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精神。如“人物旁边写上名字”,在画里可以,在小说戏曲里也是可以的,所以舞台上人物自己登台报名,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可以说,鲁迅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树立了这个对立面。在前后两个时期,他都起了促进的作用。因此,我们对他最早的“拿来”表示极大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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