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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鉴胡注表微

生死篇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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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须有意义,死须有价值,平世犹不甚觉之,乱世不可不措意也。自孔子有“未知生焉知死”之言,人遂以为儒家不谈生死。不知“死生有命”,固儒家所恒言,即《鲁论》一书,言生死者何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此生须有意义之说也。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此死须有价值之说也。“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此生之无意义者也。“伯夷、叔齐饿死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此死之有价值者也。至于死之无价值者,“匹夫匹妇,自经沟渎”是也。生之有意义者,“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是也。夫管仲之生,子路、子贡皆疑之,夫子独仁之,何哉?桓公、子纠,兄弟争国,内乱也;蛮夷猾夏,外患也,“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内外轻重生死之宜,剖析何等透彻,岂偷生者所能藉口哉!胡身之生乱世,颇措意于生死之际,故《注》中恒惜人不早死,以其生无意义也;又恒讥人不得其死,以其死无价值也。兹特表而出之。

秦庄襄王三年,信陵欲召缩高使攻管,缩高刎颈而死。信陵君闻之,缟素辟舍,使使者谢安陵君曰:“无忌小人也,困于思虑,失言于君,请再拜辞罪。”

注曰:安陵,受封于魏国者也,缩高,受廛于安陵者也。缩高之子,不为魏民,逃归秦,而臣于秦,为秦守管。时秦加兵于魏,欲取大梁,安陵傥念魏为宗国,缩高傥念其先为魏民,见魏之危,安敢坐视而不救。公子无忌为魏举师以临之,安陵君则陈太府之宪,缩高则陈大臣之义以拒之,虽死不避,反而求之,可谓得其死乎?无忌为之缟素辟舍,以谢安陵,吾未知其何所处也。(卷六)

死贵得其所,身之此论甚精。缩高不为宗国死,而为宗国之雠死,可谓得其所乎?身之不取缩高,即凡不爱宗国,谓他人父,谓他人昆,而为之出死力者,身之不取也。王积翁为宋福建提刑招捕使,知南剑州,挟八郡图籍降元,为元出使日本,中途遇害而死。《癸辛杂识》别集上载其事甚丑,元人乃为之立庙,赐谥忠愍,官其子都中,煊赫一时。黄为撰《祠堂碑》,复为都中撰墓,见《金华集》八及卅一,《元史》即据以为《积翁、都中传》。积翁曾宰富阳,都中兄昇中,又曾尹宁海,皆身之所亲见者也。王深宁曰:“《晋史·忠义传》可削者三人:韦忠不见裴頠,辞张华之辟,初节亦足称矣,而仕于刘聪,为之讨羌而死,非为晋死也,谓之忠义可乎?王育仕于刘渊,刘敏元仕于刘曜,舍顺从逆,皆失节者也,忠义安在哉?唐之修晋史也,许敬宗、李义府与秉笔焉,是恶知兰艾鸾枭之辨。”语见《困学纪闻》十三,足与身之此论相发明,此宋季浙东学说也。

汉宣帝甘露元年,呼韩邪诸大臣言,战死,壮士所有也。

注曰:师古曰:“言人皆有此事耳。”余谓壮士健鬥,则战死乃本分必有之事。(卷二七)

壮士战死,死之有价值者也。

魏元帝景元元年,昭既弑高贵乡公,收尚书王经付廷尉。经谢其母,母颜色不变,笑而应曰:“人谁不死,正恐不得其所,以此并命,何恨之有!”

注曰:非此母不生此子。(卷七七)

此与范滂、姜叙之母,先后同时,汉末风俗,何其厚也!然岂特汉末,《宋史》四五一《忠义·陈文龙传》:“文龙,咸淳五年廷对第一。德祐二年守兴化,有讽其纳款者,文龙曰:‘诸军特畏死耳,未知此生能不死乎?’被执不屈,指其腹曰:‘此皆节义文章也,可相逼耶!’械送杭州,不食死。其母福州尼寺中,病甚无医药,左右视之泣下,母曰:‘吾与吾儿同死,又何恨哉!’亦死。众叹曰:‘有斯母宜有是儿。’为收葬之。”身之之言,盖有感乎此。

晋惠帝永熙元年,杨济虑傅咸以直致祸,咸复济书曰:“卫公有言:‘酒色杀人,甚于作直。’坐酒色死,人不为悔,而逆畏以直致祸,此由心不能正,欲以苟且为明哲耳。”

注曰:《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此言世人不能直言,特以苟且为保身之计耳。(卷八二)

以苟且为明哲,则凡偷生者皆可借明哲二字为护符,此生之无意义者也。

晋明帝太宁三年,召乐广之子谟为郡中正、庾珉族人怡为廷尉评,谟、怡各称父命不就。卞壶奏曰:“人非无父而生,职非无事而立,有父必有命,居职必有悔。有家各私其子,则为王者无民矣。乐广、庾珉,受宠圣世,身非己有,况及后嗣而可专哉!若顺夫群心,则战戍者之父母,皆当命子以不处也。”

注曰:言人莫不恶死,若各顺其心,则有战戍之事,为父母者皆不欲使其子就死地也。(卷九三)

父母不欲其子就死地,私情也;为国而至于死,公谊也。公谊所在,私情不得而挠之。《孟子》曰:“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晋穆帝永和七年,冉闵襄国之败,石璞、卢谌等并将士死者凡十馀万人。

注曰:刘隗、卢谌,不能为晋死,而卒死于兵。人谁不死,贵得其死所耳!(卷九九)

刘隗为元帝所宠任,遭王敦之乱,携妻子奔石勒,勒以为太子太傅。卢谌早有声誉,值中原丧乱,不得南渡,为石氏所获,以为中书侍郎,属冉闵诛石氏遇害。二人者不能为宗国死,而卒死于兵,其幸耶?其不幸耶?身之盖深为仕于敌者惜也。

宋明帝泰始二年,沈攸之诸军至寻阳,斩晋安王子勋,传首建康,时年十一。

注曰:晋安举兵,实义举也。邓琬不足道,若袁、孔觊,岂可谓不得其死哉!世无以成败论之。(一三一)

赵绍祖《通鉴注商》曰:“胡氏好以成败论人,而忽作此议论,不自知其言之谬也。晋安举兵,本求免死,不得谓之义举。况湘东定乱以后,自可解甲就封,而群小挟幼主,乃欲以犯上作乱之师,假起义勤王之说,从之者尚可谓得其死哉!”此赵君观点之不同也。废帝被弑,晋安以皇弟起兵,四方贡计咸归焉,岂得谓非义举!湘东以叔父临制,诸藩幼弱,先后剪除,继登大宝,是为明帝。于是诸州起义勤王之举,悉视为犯上作乱之师。赵君之说,即本于此。而身之则以子勋比帝昺,以袁、孔比张、陆,寻阳比厓山,故曰死得其所,赵君乌知之哉!此《表微》之所以不得不作也。

齐高帝建元元年,宋顺帝既下诏禅位,出居别宫。右光禄大夫王琨,在晋世已为郎中,至是攀车獭尾恸哭曰:“人以寿为欢,老臣以寿为戚。既不能先驱蝼蚁,乃复频见此事。”

注曰:谓不能早死也。(一三五)

齐之篡宋,距宋之篡晋,才六十年,故年七八十者,皆可重预此事。然王琨所谓频见此事者,非独指晋宋与宋齐间之易代而已,盖有慨于宋世子孙屠戮之惨也。武帝子义符被废,史称为少帝;孝武子子业被废,史称为前废帝;明帝子昱又被废,史称为后废帝,至顺帝而禅于齐。六十年间,骨肉相夷,废杀者三,卒篡于异姓,故曰频见此事。所谓“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

又,以褚渊为司徒,宾客贺者满座,褚炤叹曰:“彦回少立名行,何意披猖至此!门户不幸,乃复有今日之拜。使彦回作中书郎而死,不当为一名士邪!名德不昌,乃复有期颐之寿。”

注曰:《曲礼》曰:“人生百年曰期颐。”郑《注》云:“期要也,颐养也。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尽养道而已。”(一三五)

炤为渊从弟,渊卒年才四十八,炤言“乃复有期颐之寿”者,极言其不早死,而有百岁之寿也。秦桧之事亦然,当靖康之初,金人攻汴,求三镇,桧上兵机四事,力和议。张邦昌之立,执政而下,无敢有异论,桧与马伸独抗议以为不可,有“京师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天下之宗子不可灭”等语。当是时天下皆贤桧,大儒如游酢,目桧为荀彧;胡安国力荐桧于诸公之前。故张溥谓:“假令桧死于靖康,忠直著声,岂不与王莽之死于建平,谦恭流誉,同为贤士大夫乎!”亦惜其不早死,而有期颐之寿也。

梁武帝中大通五年,魏贺拔岳司马宇文泰,自请使晋阳,以观欢之为人。欢奇其状貌曰:“此儿视瞻非常。”将留之,泰固求复命,欢既遣而悔之,发驿急追,至关不及而返。

注曰:项羽不杀沛公,曹操之遣刘备,桓玄之容刘裕,类如此耳。有天命者,固非人之所能图也!(一五六)

凡人事所不及料者,委之天命,此自求慰安之一法也。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亦此意。

梁武帝太清元年,魏大将军高澄,疑谘议温子昇知元瑾等谋,方使之作《献武王碑》,既成,饿于晋阳狱,食弊襦而死,弃尸路隅,太尉长史宋遊道收葬之。澄谓遊道曰:“吾近论及朝士,以卿僻于朋党,将为一病。今乃知卿真是重故旧、尚节义之人。天下人代卿怖者,是不知吾心也。”

注曰:史言士之徇义者,固不计身之死亡,亦未必死也。(一六〇)

宋遊道可谓智勇兼全者矣。不计身之死亡,勇也;知其未必死,智也。

太清二年,世子方等有俊才,善骑射,每战亲犯矢石,以死节自任。

注曰:为人臣子,固当以身许国,然存其身者,所以存国也。两陈相向,胜负未分,危机交急,亲犯矢石,以帅厉将士,可一用之耳,岂可以为常哉!方等以死节自任,以亲犯矢石为常,此其所以败死于湘州也。若方等者,谓之必死之将可也,若论臣子大节,则全其身以全国家,斯得谓之忠孝矣。(一六一)

身之盖有为言之,如郑所南盼望陈丞相宜中自占城至之意耳。苟活者不得以斯言为藉口也。

太清三年,方等将行,谓所亲曰:“是行也,吾必死之,死得其所,吾复奚恨!”

注曰:方等不死于救臺城之时,而死于伐湘州之曰,可谓得其死乎?(一六二)

救臺城是禦外侮,伐湘州是同气相残,此生死之失其宜者也。方等之名,屡见于《通鉴胡注》,而杨慎谓:“佛氏有《方等经》,犹云平等世界也,故萧氏取以为名。方等尝著《三十国春秋》。胡三省注《通鉴》,不知此义,萧方下去一等字,似今人言某人等之等”云。语见《升菴外集》。《四库提要》讥杨慎考证,往往不检原书,致多疎舛,此亦其疎舛之一。萧方下去“等”字,乃《两唐志》及《宋志》“三十国春秋”条之误,与《通鉴胡注》无涉,附正于此。

隋文帝开皇九年,监者言:“叔宝常醉,罕有醒时。”帝问:“饮酒几何?”对曰:“与其子弟日饮一石。”帝大惊,使节其酒。既而曰:“任其性,不尔,何以过日。”

注曰:呜呼!此陈叔宝所以得死于枕席也。(一七七)

人有精明可以杀身,糊塗可以自全者,陈叔宝之谓也。然死于枕席,又何足贵乎!

唐高祖武德四年,郑頲不乐仕世充,谓其妻曰:“吾束髮从官,志慕名节。不幸遭遇乱世,侧身猜忌之朝,智力浅薄,无以自全。人生会有死,早晚何殊,姑从吾所好,死亦无憾。”遂削髮被僧服。世充闻之,大怒曰:“尔以我为必败,欲苟免邪!”遂斩頲于市,頲言笑自若,观者壮之。

注曰:郑頲,李密之臣,为世充所获,疾其多诈,故不乐仕焉。(一八八)

唐初承南北朝丧乱之馀,豪杰之士,多栖心宗教,了澈生死。郑頲疾王世充之多诈,不愿为之谋,从容而死,殆筹之有素者也。虽曰达观,亦所遭之时为之耳。

又,秦王世民坐阊阖门,苏威请见,称老病不能拜。世民遣人数之曰:“公隋室宰相,危不能扶,使君弑国亡。见李密、王世充,皆拜伏舞蹈。今既老病,无劳相见。”及至长安,又请见,不许,卒于家,年八十二。

注曰:史言苏威之寿,不若早夭。(一八九)

方正学尝论之,曰:“隋之亡也,非甲兵少而才用竭,朝廷无知义之士,而莫为之死也。辅相旧臣,惟一苏威,拜伏舞蹈,劝进颂美于群盗,其辱甚于死,而威不悟。然人不至于死,不止也。与其耻辱而生,孰若速死之为善乎!威事功殆亦有可取,使死得其所,固隋之名臣也。一陷于非义,身名俱丧,天下至今羞称之。则其生也,适所以累,岂不悲夫!”语见《逊志斋集》五。苏威之不保晚节,已于《出处篇》详之,兹复惜其不早夭者,盖为淮西阃帅夏贵言之也。夏贵德祐丙子降元,宣授中书左丞,时年八十矣。己卯薨,有人赠以诗云:“自古谁无死?惜公迟四年,闻公今死日,何似四年前!”又有人吊其墓云:“享年八十三,何不七十九。呜呼夏相公!万代名不朽。”语见《三朝野史》。古之人以不得早死为憾者多矣,岂独苏威、夏贵哉!

唐睿宗景雲元年,郑愔貌丑多须,既败,梳髻著妇人服,匿车中,擒获被鞫,股慄不能对。张灵均神气自若,顾愔曰:“吾与此人举事,宜其败也。”初,愔附来俊臣得进;俊臣诛,附张易之;易之诛,附韦氏;韦氏败,又附谯王重福,竟坐族诛。

注曰:史言张灵均虽幸祸好乱之人,犹能临死不变。郑愔者反覆于群之间,冒利不顾,而畏死乃尔,乌足以权大事乎!(二一〇)

生死之宜,固可由修养而得。彼以为“自关性分,勇者如虎,怯者如鼠,勇怯不齐,同出天赋”者,未之思也。

唐德宗建中四年,樊系为泚譔册,文既成,仰药而死。

注曰:樊系距朱泚之命,不为譔册,不过死耳。譔册而死,于义何居!(二二八)

樊系究为知耻之人,特平日未有预备,临事不能即决。与其受辱而后死,毋宁不受辱而先死之为得耳,身之盖深惜之哉!

唐昭宗天祐元年,史太弑帝,又欲杀何后,后求哀于玄晖,乃释之。

注曰:何后祈生于蒋玄晖,而卒以玄晖死。屈节以苟岁月之生,岂若以身殉昭宗之不失节也!(二六五)

唐昭宣帝天祐二年,何太后泣遣宫人阿虔、阿秋,达意玄晖,语以他日传禅之後,求子母生全。

注曰:帝及德王裕,皆何太后子也。昭宗已弑,裕与诸弟稍长,相继而死。事已至此,后之母子能独全乎?后素号多智,临难乃尔,盖当时以能随时上下以全生者为智也。(二六五)

此有感于宋谢太后臣妾签名之辱也。臣妾签名,详《感慨篇》。汪元量《湖山类稿·谢太后挽章》云:“事去千年速,愁来一死迟。”与身之此条同一用意。

後梁太祖乾化元年,燕王守光将称帝,将佐多窃议以为不可,守光乃置斧质于庭曰:“敢谏者斩!”孙鹤曰:“沧州之破,鹤分当死,蒙王生全,今日敢爱死而忘恩乎!”

注曰:事见上卷开平四年。刘守光囚父杀兄,幽沧之人,义不与共戴天可也。孙鹤受刘守文委任,不能以死殉之,乃衔守光生全之恩,忠谏而死。是可以死而不能死,可以无死而死也。(二六八)

凡此皆平日于生死之宜,未尝勘透,而又不明大义,故可以死而不死,可以不死而死,生死都无是处也。

後唐明宗天成元年正月,朱友谦、郭崇韬皆及祸,成德节度使兼中书令李嗣源亦为谣言所属,帝遣朱守殷察之,守殷私谓嗣源曰:“令公勋业振主,宜自图归藩以远祸。”嗣源曰:“吾心不负天地,祸福之来,无所可避,皆委之于命耳。”

注曰:李嗣源答朱守殷之言,安于死生祸福之际,英雄识度,自有不可及者。(二七四)

李嗣源即明宗,帝指庄宗。是年四月庄宗殂,嗣源乃即位改元,《通鉴》例取后元冠于前,故其文如此。明宗出于异族,为人纯质,尝夜焚香仰天而祝曰:“臣本蕃人,岂足治天下,世乱久矣,愿天早生圣人。”故《欧史》以为五代之君有足称者,明宗其一也。乃复能安于生死祸福之际,如素有所养者然,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庙号明宗,宜哉!

後周太祖显德元年,北汉主遣王得中求救于契丹,为周兵所留,问“虏兵何时至?”得中太息曰:“吾食刘氏禄,有老母在围中,若以实告周人,必发兵据险以拒之,如此家国两亡,吾独生何益!不若杀身以全家国,所得多矣。”帝以得中欺罔,缢杀之。

注曰:王得中之死,知所恶有甚于死者也。(二九二)

“家国两亡,独生何益”,名言也,盖筹之稔矣,王得中不愧汉室忠臣。

後周世宗显德四年,蜀李太后以典兵者多非其人,谓蜀主曰:“以吾观之,惟高彦俦太原旧人,终不负汝,自馀无足任者。”蜀主不能从。

注曰:及孟氏之亡,仅高彦俦一人能以死殉国。至蜀主之死,其母亦不食而卒。妇人志节如此,丈夫多有愧焉者。(二九三)

此有感于宋杨太后之殉国也。新会厓山有大忠祠,祀宋丞相文天祥、陆秀夫、枢密使张世傑。又有全节庙,即慈元殿,祀杨太后。庙有陈白沙先生撰《慈元庙碑》,并书,文载《白沙子集》一。又有白沙弟子张诩撰《全节庙碑》云:“后度宗之淑妃也。当胡兵直捣临安时,帝后王臣,尽为俘虏,独后负其子益王昰与广王昺,航海奔闽。于是群臣奉昰即帝位,册后为太后,帝崩,复立昺,奔厓山,依二三大臣陆秀夫辈,卧薪尝胆,为宗社恢复图。既而胡兵近逼厓山,陆秀夫知事不可为,负帝昺赴海死。后闻之,抚膺大恸曰:‘我间关至此者,为赵氏一块肉耳,今无望矣。’亦赴水死。惟宋三百年后妃之贤,前称高、曹,後称向、孟,亦皆可以为难矣,然皆处常而能正者耳。至于流离患难,卓然能炳大义,一君亡,复立一君,而以身殉之,其死也为社稷死,为国家死,为纲常死,为谨内外辨华夷死,所谓死有重于泰山者也,其有功于世教也大矣。”文载《道光新会志》四,盖极力发挥后死之有价值者。全谢山《慈元全节庙碑跋》云:“宋杨太后殉厓山之难,至明弘治中,布政刘公大夏始为之庙,陈先生献章始为之碑。陈先生书法最工,其书《慈元庙碑》尤加意,予谒祠下,搨其碑,而跋以诗曰:‘高、曹、向、孟皆贤后,尚有芳魂殉落晖,一洗签名臣妾辱,虞渊双抱二王归。’窃自以为工,足附陈先生之《碑》以传也。”跋见《鲒埼亭集》卅八。曹、高、向、孟,为仁、英、神、哲四宗后。高、曹应作曹、高,谢山偶沿张诩碑而误耳。杨太后之殉国,身之所谓“丈夫多有愧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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