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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鉴胡注表微

避讳篇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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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为民国以前吾国特有之体制,故史书上之记载,有待于以避讳解释者甚众,不讲避讳学,不足以读中国之史也,吾昔撰《史讳举例》问世,职为是焉。胡身之生避讳最盛之朝,熟谙避讳掌故。其撰《通鉴释文辨误後序》,谓:“海陵所刊公休《释文》,以乌桓为乌元。宋朝钦宗讳桓,靖康之初,公休没久矣,安得预为钦宗讳!”即利用避讳以证史书伪讬之一法。其注《通鉴》,以避讳为训释者尤多。兹所采不过数十条,而避讳常识已略具于是矣。

周安王十一年,初,田常生襄子盘。

注曰:田常,即《左传》陈成子恒也。温公避仁庙讳,改“恒”曰“常”。(卷一)

此避讳改前人名。然宋真庙讳恒,仁庙讳祯,此以避讳为解释在第一卷而即误者。《鉴注自序》所谓“人苦不自觉,前注之失吾知之,吾注之失吾不能知也”。陈景雲、赵绍祖辈著书专纠《胡注》,对此亦无所举正,何耶!

周显王三十一年,一救荆祸。

注曰:秦讳楚,故其国记率谓楚为荆。太史公取秦记为《史记》,《通鉴》又因《史记》而成书,故亦以楚为荆。(卷二)

此避讳称异名。秦始皇父庄襄王名子楚,见司马贞《索隐》。

周赧王元年,管叔监商。

注曰:古殷、商通称,商者以始封为国号,殷者以都亳为国号。按《孟子》陈贾只云“监殷”,今《通鉴》云“监商”,避宋庙讳也。(卷三)

此亦避讳称异名。宋太祖父名弘殷。

周赧王四年,燕王请献常山之尾五城以和。

注曰:常山即北岳恒山也。汉文帝讳恒,改曰常山,置常山郡。(卷三)

此避讳改地名。汉文帝、唐穆宗,宋真宗,皆讳恒。汉改恒山为常山,中经屡变,唐乾元间复为恒州,元和间避穆宗讳,又改为镇州。其沿革複杂,半由避讳而然。

汉成帝永始三年,梅福上书曰:“孝武皇帝好忠谏,说至言,出爵不待廉茂。”

注曰:廉茂,孝廉秀才也。光武讳秀,改为茂才。(卷三一)

此避讳改诸名号。

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帝舅寿张恭候樊宏薨。

注曰:寿张县属东平国。春秋曰良,汉曰寿良,帝避叔父赵王良讳,改曰寿张。宏,帝舅也,谥敬侯,曰恭侯,温公避国讳也。(卷四四)

此条前半避讳改地名,後半避讳改前人谥。宋太祖祖名敬。

汉和帝永元九年,诏遣行征西将军刘尚,越骑校尉赵世副之。《考异》曰:“《西羌传》作赵代,今从《帝纪》。”

注曰:余谓唐太宗讳世民,贤注《范史》,偶检点及此,遂改“世”为“代”耳。(卷四八)

此避讳改前人名。“偶检点及此”者,言非一定改也。“世民”二字不连称,本可不避,所谓二名不偏讳也。

魏元帝景元四年,蜀光禄大夫谯周之主降魏也,曰:“若陛下降魏,魏不裂土以封陛下者,周请身诣京都,以古义争之。”

注曰:京都,谓洛阳魏都。晋景王讳师,晋人避之,率谓京师为京都。蜀方议降,谯周已为晋人讳矣。吁!(卷七八)

此避讳改常语。然“京都”云者,谯周原词乎?抑晋史臣为之改避乎?方蜀议降时,司马氏尚未篡魏,安得晋讳而避之!惟谯周实驽臣也,孙绰评曰:“为天子而乞降请命,何耻之深乎!”孙盛评曰:“《春秋》之义,国君死社稷,况天子而可辱于人乎!”身之盖深有痌于德祐之北行也,身之岂不知此“京都”为晋史臣所改哉,而故以是为谯周之言者,恶周之辱国也。

晋惠帝太安元年,董艾陈兵宫西,纵火烧千秋神武门。

注曰:千秋神武门,宫西门也。东汉曰神虎,晋及南北诸史皆唐群臣所定,唐太祖讳虎,避之改为武。(卷八四)

此避讳改诸名号。神虎门亦改神兽门,《梁书》十一《张弘策传》是也。

晋安帝隆安四年,以琅邪王师何澄为尚书左僕射。

注曰:晋诸王置师友文学各一人,初避景帝讳,改“师”为“傅”,后以祧庙不讳,复为“师”。(一一一)

此已祧不讳。除所谓不祧之祖外,大抵七世以内则讳,七世以上则亲尽,迁其主于祧,不复讳。然此非所论于赵宋。

晋安帝义熙四年,秃髪傉檀以世子武臺为太子,录尚书事。

注曰:武臺本名虎臺,唐人作《晋书》,避唐祖讳,改“虎”为“武”,《通鉴》因之。(一一四)

此避讳改前人名。钱竹汀《通鉴注辩正》云:“《通鉴》第百十六卷,称虎臺者十二,第百十九卷,称虎臺者五,俱不作‘武’字。盖温公杂采他书,前后有驳文,注家不能举正也。”

义熙七年,卢循晨至龙编南津。

注曰:交趾郡龙编县,州郡皆治焉。《水经注》:“汉建安二十三年,立州之始,蛟龙磐编于水南北二津,故改龙渊曰龙编。”余据二《汉志》皆作龙编,无亦师古、章怀避唐讳,因亦改“渊”为“编”乎!(一一六)

此《水经注》三十七,叶榆河之文。身之盖反言之,以见由“渊”改者,不必皆避唐讳也。郦注固在师古、章怀之前,即刘昭亦在颜、李之前也。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劭、濬忧迫无计,以辇迎蒋侯神像置宫中,稽颡乞恩,拜为大司马,封锺山王。

注曰:蒋侯,蒋子文也,庙食锺山。吴孙氏以其祖讳钟,改曰蒋山。(一二七)

此亦避讳改地名。劭元凶劭;濬始兴王濬也。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上每因宴集,使群臣自相嘲讦以为乐。吏部郎江智渊,素恬雅,渐不会旨。尝使智渊以王僧朗戏其子彧,智渊正色曰:“恐不宜有此戏!”上怒曰:“江僧安痴人,痴人自相惜。”僧安,智渊之父也。智渊伏席流涕。

注曰:古人畏闻父母名,惟君所无私讳。今人虽各有家讳,然稠人广座中,往往不敢以为讳。吾是以叹隋世以前人士犹为近古也。(一二九)

此言避家讳。《容斋续笔》十一云:“唐人避家讳甚严,固有出礼律之外者。韩文公作《讳辩》,论之至切,不能解众惑也。《旧唐史》至谓韩公此文为文章之纰缪者,则一时横议可知矣。”容斋方叹避家讳者之拘执不通,而身之则转叹今人之不避家讳,何也?时世已不同也。宋人避讳,严于有唐,识者恒以为病,王观国《学林》三,至称之为“酷讳”。《春秋·襄四年》胡氏《传》,亦谓:“愚者违礼以为孝,谄者献佞以为忠,忌讳繁,名实乱,而《春秋》之法不行矣。”至元而一反之,因元诸帝名皆译音,无定字,故国讳不避,而家讳亦渐废弛,身之伤之。“隋世以前”云云,谓南北混一以前也。元混一南北,隋亦混一南北,故曰“隋以前人士”也。

然元时家讳废弛,官讳仍然重视。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下,言:“叶亦愚之为右丞相也,李澌泉班通书,题衔云:‘门生中奉大夫、福建道宣慰使班。’盖径去自己之姓,以避其名,其苟贱不足道如此。澌泉在前朝为省元,为从官,为督府参谋。所守如此,宋安得不亡!”叶亦愚名李,《元史》一七三有传。“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孝经》盖为若辈言之耶!此身之所为长叹也。

宋明帝泰始二年,吴喜进逼义兴。

注曰:义兴,今常州之宜兴也。我朝太平兴国元年,避太宗御名,改为宜兴。(一三一)

宋太宗初名匡义,又名光义。

齐东昏侯永元二年,前建安戍主安定席法友等。

注曰:《北史》曰:魏正光中,群蛮出山,居边城、建安者八九千户。边城郡治期思,则建安戍亦当相近。隋改期思县为殷城县。我宋建隆元年,改殷城为商城,避宣祖讳也。後省为镇,入光州固始县。(一四三)

此二条之“我朝”、“我宋”,可与《本朝篇》参照。

齐和帝中兴元年,萧衍遣从弟宁朔将军景镇广陵。

注曰:景本名昺,李延寿作《南史》,避唐庙讳,改“昺”为“景”,《通鉴》因之。(一四四)

此避讳改前人名。唐高祖父讳昞,《南、北史》于“丙”皆作“景”,今日学子,殆无不知,而在昔时,则名家犹有未晓者,故注中及之。黄朝英撰《靖康缃素杂记》,《学海类编》著录考据类,其书为《四库提要》所称。然《野客丛书》九,言:“古今书籍,字文换易,往往出于避讳。《汉书注》以‘景’代‘丙’,如‘景科’、‘景令’之类,《晋书》与唐人文字亦然,《缃素杂记》亦莫晓而可,僕考之,盖唐初为世祖讳耳”云云。今学海本《缃素杂记》阙此条,然由《野客丛书》证之,则“景”为“丙”之避讳,当时未必夫人皆知也。

梁武帝普通五年,魏加李崇使持节、开府仪同三司、北讨大都督。命抚军将军崔暹、镇军将军广阳王深,皆受崇节度。

注曰:按魏收《魏书》作“广阳王渊”,李延寿《北史》作“广阳王深”,盖避唐讳,《通鉴》承用之。(一五〇)

此因避讳,一人二史异名。

梁武帝中大通二年,魏中书侍郎邢子才之徒。

注曰:邢劭,字子才,避魏主兄彭城王劭讳,故以字行。本传云:“少时有避,遂不行名。”(一五四)

此避讳称其字。唐刘知幾避玄宗嫌名,以字行,亦其例也。然宋人清人皆讳玄,又复称为知幾。

中大通六年,东魏遣恒农太守田八能。

注曰:恒农即弘农,后魏避显祖讳,改“弘”曰“恒”,音常。(一五六)

“弘”为数朝同讳,後魏显祖、唐高宗太子,皆讳弘,宋太祖父讳弘殷,故魏改弘农为恒农,唐亦一度改弘农为恒农。而其後“恒”又为唐宋同讳,故皆不称恒农。事颇纠纷,《史讳举例》五曾辨之。《容斋三笔》十一,言:“本朝尚文之习大盛,礼官讨论,每欲其多,庙讳遂有五十字者,此风殆不可革。真宗讳从心从亘,音胡登切,若缺其一画,则为,遂并字不敢用,而易为‘常’矣。”盖钦宗讳桓,“恒”又犯其旁讳也。

隋炀帝大业九年,杨玄感与虎贲郎将王仲伯、汲郡赞治赵怀义等谋。

注曰:按《隋志》:“帝改州为郡,郡置太守,罢长史司马,置赞务一人以贰之。”赞务,即赞治也。《隋书》成于唐臣,避高宗名,故改“治”为“务”。(一八二)

唐高祖武德元年,以礼部尚书窦琎为户部尚书。

注曰:按《六典》,贞观二十三年避太宗讳,始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史家以后来官名书之也。(一八五)

此二条皆避讳改前代官名。

武德九年,温公论太宗之立曰:彼中、明、肃、代之传继,得非有所指拟以为口实乎!

注曰:明皇不称庙号而称帝号者,温公避本朝讳耳。中宗、肃宗之季,玄宗、代宗并以兵清内难而后继大统。(一九一)

温公以宋讳玄朗,故不称唐玄宗,而称明皇。注称宋为“本朝”,亦就温公言之。身之称宋,大抵曰“我朝”,见《本朝篇》。

又,置弘文馆于弘文殿侧。

注曰:《唐会要》,武德四年,于门下省置修文馆。至九年三月,改为弘文馆。至其年九月,太宗即位,于弘文殿聚四部书二十馀万卷,于殿侧置弘文馆。贞观三年,移于纳义门西,即我朝之崇文馆也。避宣祖讳,改“弘”为“崇”。(一九二)

此避讳改诸名号。

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以叠州都督李勣为特进、检校洛州刺史、洛阳宫留守。

注曰:李世勣去“世”字,避太宗二名也。(一九九)

此避讳去其名一字。

唐高宗龙朔二年,司宪大夫杨德裔,劾奏郑仁泰等。

注曰:汉御史台有二丞,掌殿内秘书,谓之中丞。汉末改为御史长史,後汉复为中丞。後魏改为中尉正,北齐复曰中丞。後周曰司宪中大夫,隋讳中,改为治书御史,唐因之,贞观末避高宗名,改为中丞。是年改为司宪大夫。(二〇〇)

此避讳改官名。隋讳中,改为治;唐讳治,又回改为中。

唐高宗麟德元年,今日唯知准敕。

注曰:准与準同。本朝寇準为相,省吏避其名,凡文书準字皆去“十”,后遂因而不改。(二〇一)

此“本朝”亦就寇公而言。以“准”为避寇公讳,乃南宋时最流行之一说,故注中述之。各家说部,如《项氏家说》、《甕牖闲评》、《爱日斋丛钞》之属,多曾讨论及此。费衮《梁谿漫志》一,言:“省中出敕,旧用‘準’字,辄去其‘十’。或云蔡京拜相时,省吏避其父名。然王珪父亦名準,而寇莱公亦尝作相,不知书敕避讳,自何时始也。近年稍稍复旧”云。所谓近年者,《漫志·自序》,作于绍熙三年。先是周益公知枢密,曾令吏辈复用“準”字,记其事于《二老堂杂志》三,言:“敕牒‘準’字,去‘十’为‘准’,或谓本朝因寇準为相而改,又云曾公亮、蔡京父皆名準而避,其实不然。予见唐告已作‘准’,又考五代堂判亦然。顷在密院,令吏辈用‘準’字”云。盖“準”“准”自古通用,以为因避讳改者固非,然正因其通用,而避讳者遂以“準”为“准”,凡讳準者皆可如此,不必定指一人以实之也。《野客丛书》十四,言:“今吏文用承准字,合书‘準’,说者谓因寇公当国,人避其讳,遂去‘十’字。僕考魏晋石本吏文,多书此承准字。又观秦汉间书,与夫隶刻,平準多作‘准’,知此体古矣”云。惟《四库〈野客丛书〉提要》,谓“以‘準’为‘准’,始于吕忱《字林》,见郭忠恕《佩觿》所引”,讥王楙“泛举唐碑,为千虑一失”。夫吕忱为西晋初人,王楙所引者魏晋石本,及秦汉间书,与夫隶刻,明在吕忱之前,何尝涉及唐碑一语。《提要》欲张《字林》之说,矜为创获,故抑楙书,遂不惜舞文以入其罪。然《野客丛书》具在,焉可诬也。

唐玄宗开元二十年,起居舍人王仲丘,请依明庆礼。

注曰:明庆即显庆也,避中宗讳,改曰明庆。(二一三)

此避讳改年号,显庆唐高宗年号也。

唐僖宗中和三年七月,李克用为河东节度使。《考异》曰:贾纬《唐年补录》:“五月制,李讳可同平章事,充河东节度使。”

注曰:按《薛史》.:“晋天福六年二月,贾纬撰《唐年补录》上之。”贾纬,真定获鹿人,历事唐、晋、汉、周,故不敢称克用名。(二五五)

此避讳空字。或作空围,或阙其字而不书,或旁注讳字,注家每误作他人,学者不可不知也。详《史讳举例》四。

唐昭宗景福二年,以嗣覃王嗣周为京西招讨使。《考异》曰:按顺宗子经封郯王,嗣周当是其後。会昌後,避武宗讳,改“郯”作“覃”。

注曰:按武宗讳瀍,後改讳炎。如《考异》所云,盖避“郯”字旁从“炎”字也。(二五九)

讳有新旧,知其一不知其二,则莫识其何所避矣。《新唐书纠缪》十九,言:“古之封一字王者皆国名,至唐则有以州名,而其内有封覃王者,不知此国名耶?州名耶?或潭之误耶?”吴氏盖不知其避武宗新讳,改“郯”为“覃”也。岂特吴氏不知,王西庄亦不知。《十七史商榷》八七云:“裴炎请还政豫王旦,为御史崔察诬奏死,《新、旧唐书》同,其事甚明。孙樵《可之文集》第五卷,《孙氏西斋录》云:‘崔察贼杀中书令裴者何。’裴下注云:‘名犯武宗讳。’按武宗讳瀍,孙氏云云,未详。”西庄盖只知武宗旧讳,不知新讳,故反讥孙氏为谬也。然《两唐书·武宗纪》,开篇即云“帝讳炎”,西庄盖失之眉睫耳。

唐昭宗天復三年,温公《宦官论》曰:崔昌遐无如之何。

注曰:崔胤字昌遐,《通鉴》称其字,避宋朝太祖庙讳也。(二六三)

此避讳称其字。《新唐书·公主传》,驸马程昌胤,《杨贵妃传》作程昌裔,吴缜《纠缪》以为未知孰是,亦因避“胤”为“裔”,致有异文耳。

又,朱全忠遣曹州刺史杨师厚,追及辅唐。

注曰:《薛史·地理志》曰:“密州辅唐县,梁开平二年改为安丘;唐同光元年复旧名;晋天福七年改为胶西,避庙讳也。”宋复曰安丘。(二六四)

石敬瑭亦避讳改地名,所谓沐猴而冠也。

後梁太祖开平三年,湖州刺史高澧以州叛,附于淮南,举兵焚义和临平镇。

注曰:《九域志》,杭州仁和县有临平镇。按仁和县本钱塘县,宋朝太平兴国初,改钱塘县曰仁和,盖亦先有义和地名,又避太宗藩邸旧名,遂改曰仁和也。(二六七)

钱塘、仁和,人所共知,义和则知之者鲜矣。

开平四年,自是镇、定复称唐天祐年号,复以武顺为成德军。

注曰:镇、定臣梁,称开平年号,避梁庙讳,改成德军为武顺军。今既与梁猜阻,故年号军号,皆复唐之旧。(二六七)

镇指王镕,定指王处直。避讳与奉正朔相等,服则避,不服则不避,五代时其例特著。晁氏《读书志》“石经尚书”条云:“经文有‘祥’字,皆阙其画,而亦阙‘民’字,盖孟氏未叛唐时所刊也。”又“石经论语”条云:“阙唐讳,立石当在孟知祥未叛之前。”又“石经左氏传”条云:“按文不阙唐讳,而阙‘祥’字,当是孟知祥僭位後刻石也。”此并以避讳叛服定刻石时代之先後。

後梁太祖乾化元年,以刘守光为河北道采访使,遣閤门使王瞳、受旨史彦群,册命之。

注曰:受旨,盖崇政院官属,犹枢密院承旨也。梁避庙讳,改“承”为“受”。(二六八)

此避讳改官名。

後唐明宗天成元年,前直指挥使平遥侯益,脱身归洛阳。

注曰:刘昫曰:“平遥即汉平陶县,魏避国讳,改陶为遥。”唐属汾州。宋白曰:“後魏以太武帝名焘,改平陶为平遥。”(二七五)

刘昫、宋白二说皆不确,《史讳举例》六曾辩之。《魏·地形志》,济阴郡有定陶;阳平郡有馆陶;钜鹿郡领县四,廮陶与廮遥并列;南安阳郡有中陶。皆不避讳,何独平陶避讳。身之特循旧说云尔。

後汉高祖天福十二年,初,杜重威既以晋军降契丹。

注曰:杜重威初避晋主重贵名,去“重”单名威,及晋既亡国,重威即复旧名。其忘恩背主,此特末节耳。(二八六)

重威避帝名,去“重”字止称“威”,见二百八十三卷,天福八年注。重威贪暴鄙夫,本不足道。《欧史》五十二言:“晋之事丑矣,使重威等不叛以降虏,亦未必不亡。盖天下恶之如彼,晋方任之如此,所谓临乱之君,各贤其臣。”晋主实自取之,非重威等能亡之也。

又,李达以其弟通知福州留后。

注曰:李仁达降唐,唐赐名弘义,编之属籍。及其叛唐,为唐所攻,求救于吴越,而“弘”字犯吴越讳,改名为达。其弟先名弘通,亦止名通。(二八七)

此因避讳,一人而数名。李达先名仁达,唐赐名弘义;既叛唐,自称威武留後,更名弘达,奉表请命于晋;及为唐所攻,又更名达,奉表乞师于吴越。见二百八十五卷。达盖一反覆之徒,拥兵以为利者。今《薛史辑本》八四,《晋少帝纪》有“权知威武军节度使李宏达”,即其人。盖清人亦讳“弘”,馆臣改写为“宏”,于是一人而五名矣。史之不易读如此。

後汉隐帝乾祐三年,徙折从阮为武胜节度使。

注曰:按《五代会要》,周广顺二年三月,始改邓州威胜军为武胜军,避周太祖名也。史以後来所改军名书之耳。(二八九)

避讳有先时者,史以後来所改之名书之,篇中屡见。然避讳亦有后时者,今人讲板本,每以讳字定时代之先後,不尽可据也。孔齐《至正直记》三,言:“经史中往往承袭故宋俗忌避讳,字画减省,如匡字贞字,敬字恒字,勗字玄字,殷字构字朗字,皆不成文。以让为逊,玄为元,慎为顺,桓为威,匡为康,弘为洪,贞为正,敬为恭,又追改前代人名,甚是纰缪。国朝翰林院及诸处提举司儒学教授官,当建言前代之失,合行下书坊,订正所刻本,重新校勘,毋致循习旧弊可也。”《至正直记·小序》,成于至正二十年庚子,去元之亡仅七年,其言如此,则元时板本之避宋讳者多矣,岂能以是为准。盖避讳之本意为敬慎,其后定为功令,又其後成为习惯,至成为习惯,则有不知其然而然者矣。辛亥革命至今三十四年,其曆数已超过齐、陈、周、隋诸史,而清讳玄、弘、宁、等字,尚有阙末笔者,岂尽出于敬慎哉,相承以熟耳。

後周太祖广顺元年,郭崇威更名崇,曹威更名英。

注曰:皆避帝名也。(二九〇)

避讳改名,本普通之例,然改名后不知其旧名,则不知其避何人之讳矣。《永乐大典》引《薛史·曹英传》云:“旧名犯太祖庙讳。”《册府元龟》八二五所引同,《薛史》仍周实录之文也。今殿本《薛史》一二九《周书·曹英传》,乃作“旧名犯今上御名”,馆臣盖不知英旧名威,又不悟《周书》之太祖自是郭威,乃误以为宋太祖;又以为《薛史》成于开宝,不应豫称太祖,故改为“今上”。然则英旧名匡或名胤也,岂不缪哉,其弊在不参考《通鉴胡注》耳。

後周世宗显德五年,唐主避周讳,更名景。下令去帝号。

注曰:避周信祖讳也。(二九四)

郭威之高祖讳璟,南唐李璟既降周,故更名景。信乎避讳与否,足为叛服凭证,此中国史特有之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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