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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史纲要

第十一章 罗马帝国(公元前三一—公元一九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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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皇帝制度与皇帝崇拜

罗马政治上军人独裁局面发展到最后的结果,一定是由一个大军阀出来独揽军政大权,并将在旧共和制度外衣掩盖下的这种军人独裁变成为合法的政治制度——皇帝制度。到此时罗马帝政制度乃正式确立了,帝国也正式形成了。

罗马帝国时代的政权本质基本上仍与共和时代相似,仍是一个大奴隶主阶级的政权。不过这个政权的形式已经变了,共和时代是大奴隶主阶级直接参与对国家政权管理工作,而此时奴隶主已从直接的政权活动中退了出来,而把他们的阶级利益委托给了当时政权中的中心人物皇帝——最大的军阀,由皇帝来代表整个的奴隶主阶级来管理国家。

罗马帝国的皇帝有四种称号。第一种称号是imperator(希腊文为autocrator)。这个称号在共和时代已经有了,不过当时它是对率军出征时的罗马执政来说的,在当时此词的意思相当于“大元帅”。到军阀独裁局面出现后,这些独裁经常都是“大元帅”,因而这个名词乃渐变成他们的固定的称号了。到帝国时代此词已变为“皇帝”之意了。今日欧洲多数国家(如英、法)文字中“皇帝”一字即源出于此字。

第二种称号是princeps-princeps civium romanorum,意即“元首”或“罗马第一公民”。它是庞培约最先使用的一个头衔,以后的独裁者也都承袭了这个称号。奥克闼飞安诺作了皇帝后仍喜以此名自称,因它多少保有一些共和国的意味,使一般人民听起来不会觉得太刺耳。

第三种称号是augustus(希腊文为sebastos),这是帝国成立后出现的名词,也可以说它是帝国第一任皇帝的唯一的正式的称号。它是公元前二七年时罗马元老院“上”予皇帝奥克闼飞安诺的尊号。我们可以译之为“至尊”。“至尊”具有宗教上的含意,带有尊贵如神明的意思在内。元老院称奥克闼飞安诺时皆用此名,而奥克闼飞安诺则故作谦虚,多以“元首”自称。

第四种称号是caesar。帝国第一任皇帝奥克闼飞安诺是儒略·恺撒的继子,帝国成立后百年中的皇帝也多自认是源出恺撒家族一系的人,故“恺撒”一字在人心目中是与皇帝相联系的。到克罗底约皇帝时(claudius,公元四一—五四年)乃正式规定“恺撒”为皇帝之尊号,以表示皇族的“神性”。今日欧洲少数国家文字(如俄文、德文)中的“皇帝”即由此字变来。

皇帝的权力是从执政官权力的基础上发展下来的,此时皇帝异于以前执政官的最重要的权力有二。第一是军权(imperium)。“军权”是从王制时代传下来的,在王制时代imperium意指“王权”,而王制时代的王权又是与军权相一致的。到共和时代才成为了执政官的“统军权”,此权也可由元老院授予某个人。共和国末期的独裁者经常统军,而军权又保障了他们的独裁权力的行使,故帝国成立后军权就变成了皇帝特有的权力之一,只有皇帝才可以领有军权,其他人则只能受皇帝之命代其行使军权,而不能领有军权。第二是保民权。按罗马制度保民官一职必须由平民担任,贵族无权作保民官,而后来保民官却掌握了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力,即立法权。国家立法皆须由保民官向人民议会提出通过,这种制度对最初的罗马独裁者的权力有很大的限制作用。因这些独裁者都是贵族出身,不能作保民官,所以他们乃要求平民给予保民官的权力。儒略·恺撒独裁执政时,即曾取得了这种权力。其后帝国之历任皇帝亦皆援例要求取得此权,故后来保民权实成为皇帝所必具的权力之一。

除以上两种特别重要的权力外,元老院又奉献给皇帝三种特权,后来也成为了皇帝法定的权力。其一是首先发言权。过去除元老与执政外任何人都无权参加元老院会议,现在皇帝不论是否兼任执政官都可以参加元老院会议,并有在会上首先发言的权力,这就等于是元老院会议的议程要由皇帝来决定;其二是宣战媾和权。罗马对外宣战与媾和本由元老院决定,现元老院将此权献予了皇帝。其三是召集元老会议权。过去召集元老会议之权属于执政,现在不论皇帝是否兼执政都享有此权。

同时在事实发展过程中,皇帝又逐渐掌握了以下的三种权力:一是最高行政权,主要是财政权和各省长官的委任权。国家财政收支不再由元老院控制,而由皇帝委任自己手下的私人来管理,他们只对皇帝个人负责。各省长官亦由皇帝直接指派,元老院渐不能干涉。二是最高立法权。在皇帝取得了保民权后实际已掌握了立法权,不过在形式上皇帝仍须以合法手续来发布国家法令,可是到后来人民议会因已失去了实际作用,故很少召开了,皇帝渐渐随自己意思来公布法令,而无人敢过问此事,此后大家即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了。三是最高司法权。所有法官皆由皇帝指派,到后来皇帝本人也变成了全国最高的法官,凡罗马公民皆可直接向皇帝上诉。

随着皇帝权力的无限加大,皇帝的地位亦日渐崇高,渐渐被当作神明来崇拜。在帝国成立后不久,帝国各省中就都设立了“罗马与至尊”神坛(“罗马”是罗马人从古以来就崇拜的一位女神),这表示此时至尊已与罗马女神地位并列了,各地人民都要到此神坛前礼拜。但奥克闼飞安诺深知罗马人的心理,故意不在罗马城和意大利半岛上设立这种神坛,以示要罗马城与意大利之地位与帝国其他地区有别。这是对在位皇帝的崇拜,此外对已死的皇帝也有一套说法。奥克闼飞安诺在位时即奉儒略·恺撒为神,称之为“divus”(拉丁文“神”),以后每个皇帝死后元老院也都奉之为神。在帝国各地,甚至罗马城与意大利半岛上,也不例外地建立起死去皇帝的神坛。

虽然帝国到此时已实际建立,上述的一套皇帝制度也已确立,但从理论上讲,当时罗马仍是共和国,被称为皇帝的人只是元老院与人民特别委任的一个特殊的人而已。这个人在制度上仍是被选举出来的,元老院和人民可以随时取消他的特权,另委他人,所以罗马皇帝不同于许多其他古国的皇帝,他的皇位并不能视为私产世袭传授下去。但实际上皇帝既是一个军事独裁者,他自然能够利用其军事实力来扶植一个他心目中的继承人。从奥克闼飞安诺始,历代皇帝在生前往往就特别提拔一个人,认其为义子,经常派他代表皇帝出去作战,以培养他的个人威望,使他逐渐协助自己行使独裁权,故老皇帝死后,元老院只好承认既成事实,经过正式手续承认此人为大元帅—皇帝。不过这种制度到底是非正式的,所以有时不能取得应有的承认,便往往引起了内乱。有时老皇帝也可能没有指定他的继承人,这时便往往由军队拥戴出来一个人作大元帅,而元老院也只能承认既成事实。由罗马皇帝的继承制度上最可看出罗马的皇帝制度实在就是军人独裁的制度。

二、帝国时代的社会阶级与社会生活

帝国时代罗马社会阶级大体仍与共和时代晚期相同,基本上仍是自由民与奴隶两大阶级。自由人仍分为元老、骑士与一般公民三种人,他们在名义上都是罗马帝国的统治阶级,但事实上罗马政权从来只代表着元老、骑士阶级的利益,也只有这两个阶级才能参与实际的统治权。而一般罗马公民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包括农民与城乡手工业者,他们在政治上却毫无地位;另一类是数量相当庞大的城市游民,他们虽然没有任何经济的和社会政治的地位,但他们却是能在政治上发生一些左右作用的自由公民,特别是罗马城内的游民。罗马奴隶的人数自共和国晚期以来一直在增多着,帝国时代在意大利半岛上奴隶数目超过自由人是毫无疑问的。但奴隶的绝大数掌握在元老、骑士手中,一般罗马公民可说根本没有奴隶。至于除意大利以外地方的帝国属土中的人,在法律身份上都不能算作是罗马公民,即他们不能参与罗马的政治活动。但在帝国范围下的各地区社会中有统治阶级、一般公民与奴隶的阶级区别,其中的统治阶级有时因对帝国特别有“功”,也可能被授予罗马公民权,到后来还有一些人用金钱买得了罗马公民地位。他们都与罗马帝国政府合作,依靠帝国国家机构来保障他们对本地人民的统治和剥削。

由于过去几百年间,特别是帝国成立前的百年间,罗马曾大规模地不断地对外作战,征服了广大的土地,并在这些被征服的土地上进行了疯狂的掠夺,奴隶劳动力的来源与不劳而获的财富对罗马人来说好像是无穷尽的。可是这种长期的大规模的掠夺却对罗马人产生了一个严重的后果,即使得几乎全体的罗马人都渐渐地变成了不事任何生产的人。元老、骑士这些把持政权的人自不待言,因为他们占有了掠夺来的奴隶和财富的绝大部分,这些财产得之既易,用去自然也毫无爱惜,因而渐渐养成了他们的极端奢侈浪费,整日追求享乐的习惯,甚至连计划生产的事也不再去过问了。骑士阶级虽还经营垄断商业,放高利贷和包税,但这三种活动并不是正常的经济活动,而是一种用政治强力对人民所进行的榨取,其本身不但对生产毫无关系,而且由于这种榨取反而破坏了各地的生产。占一般自由公民的绝大多数的小自耕农在大地主的兼并压迫下到此时多已破了产,日益增多地被迫脱离了生产而沦为了城市游民。加以在帝国将成立之时,一般政客与军人皆以游民作为他们从事政治斗争的工具,争相从暗中到公开地用各种办法来收买拉拢这些人,其所常用的方法之一就是贱价售粮,后来更无代价的配粮给他们,并经常用各种娱乐如角斗来招待他们,使他们渐渐安于这种不劳而食的生活,终至成为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寄生虫。这种风气所及,甚至一般生活困苦的小本营生的人也被吸引来,丢掉了他们原来的生产工作,变作了游民。因而罗马城在共和国晚期已成为了历史上空前集中的游民寄生地。剩下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小农与手工业者,在这种社会中无论在经济上和社会政治上已完全不发生作用了,并且这种人还在日益减少着。

建立在对外奴役与掠夺的基础之上的罗马奴隶社会,不能不随着这种基础的消失而发生危机。这种危机就开始于帝国成立之后。因为到帝国成立之后,罗马已征服了全部地中海世界,大量奴隶劳动与财富不能再靠战争的掠夺来源源供应了,但罗马社会自己又不能生产,结果这种情况必将导致罗马奴隶社会的混乱与最后崩溃。当然,帝国成立之初的二百年还只是危机的开始。

奴隶主们为了挽救这种危机,曾想出了补救办法。危机的根本问题首先在于奴隶劳动力来源的缺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罗马奴隶主们采用了三种办法:一是怂恿奴隶贩子到比较边远落后的地区或帝国以外的地区,如不列颠、日耳曼、西班牙、亚美尼亚与阿拉伯等地方去掳掠土著人口,将之贩为奴隶;二是在帝国范围内拐卖人口,特别是妇女儿童;三是举办奴隶繁殖场,最初这种繁殖场只是奴隶主在自己奴隶中繁殖人口,以备接续劳动人手之用,后更有人专为出卖的目的设立了奴隶繁殖场,里面养许多年轻的女奴,令她们作一些轻闲的工作,专为生育子女,然后场主将这些小孩养大后出卖。但这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其次,危机表现在奴隶主国家的财政困难上,罗马帝国政府在解决财政困难问题上,采取了加重税赋的办法,此外并令各省总督加倍榨取各省人民。但这种办法实行的结果只是引起了生产的进一步被破坏而已。当这些补救法都未奏效,罗马社会的危机与经济衰退在帝国成立后的百年中反而日趋严重之时,罗马奴隶主们最后只好求助于老办法,企图仍用发动新的侵略来恢复过去共和时代罗马奴隶社会的繁荣。

公元二世纪初罗马皇帝查燕诺(trajanus,公元九八—一一七年)为解决帝国内部财政上的恐慌,乃大举向外侵略,渡多瑙河,分两次征服了多瑙河下游的达其亚(dacia,公元一〇一—一〇二年),即今日罗马尼亚地方。但因此地生产落后,人口稀少,罗马在此剥削榨取到的财富很有限,因此罗马在公元一一四—一一六年间又东侵安息,征服了安息的一部分领土,掠夺了一些财富,但不久即被安息人驱逐出来。故总起来看,罗马帝国为挽救危机所进行的新的征服是失败了。

随着罗马社会的日趋没落,帝国时期罗马统治阶级的生活也日趋奢靡和腐化。他们不事生产,加以不学无术,粗鄙成性,故其人格道德的堕落达到了可惊的地步。他们的日常生活节目不外是宴会与娱乐。统治阶级中人每日互相宴请,宴会已成为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免的一项事务了。贵族们的筵席上具备着帝国各地的山珍海味,以至一次宴会需花一整天的时间才能终席。为使客人能够备尝百味,主人特别配制许多呕吐剂,使吃得过饱的客人能够呕吐一下继续再吃。城市中的游民也千方百计地想法弄到一张请柬,或是到这些宴客的贵族家中去吃些残羹剩肴以饱口福。他们并不以这种作为为耻。除宴会外,统治阶级生活享受的另一重要项目是沐浴。罗马城中有许多元老、皇帝出钱修建的公共澡堂和贵族私人享用的澡堂,澡堂里面有许多供沐浴者驱使的奴隶,并有许多按摩专家为沐浴者施行按摩。一般贵族几乎终日都在这里消磨时光,过着一种半睡半醒、半生半死的麻醉生活。在娱乐方面,由于他们在社会中毫无价值的存在,所以他们欣赏的都是一些刺激性的或粗暴残酷的玩艺,如赛马、角斗、兽斗和一些低级趣味的戏剧表演,以此来振奋他们的无所事事的麻木不仁的神经。

帝国成立后的二百年间,罗马社会处在一个长期不断的财政恐慌和生产衰退的时期。当时帝国内部在表面上,也就是在政治上虽还相当安定,维持着一个昌盛的局面,但这并不能掩饰住罗马实际上的日趋没落,这主要表现在这二百年间罗马社会生产是每况愈下的。首先在农业生产方面,过去由于罗马长期地对外侵略掠夺,经常不断地有大批掳掠来的奴隶作为大田庄中的劳动力,奴隶主从尽量减少他们的生活必需资料来榨取他们的剩余劳动,所以使用奴隶劳动的大田庄还能维持着农业生产的一定水平,还能提供出大量的剩余生产品来供给田庄主人—奴隶主浪费。到帝国成立后,奴隶来源中断了,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田庄的农业生产因之急剧下降。奴隶主的收入大大减少了,然而他们的奢侈浪费却依然如故,故他们日益感到收支不能相抵。由此可以看出这种社会制度已难以为继了。

与农业生产衰退的同时,手工业和商业在帝国成立后也很快的出现了衰退现象。罗马的工商业本来就不太发达,因为随着罗马的向外扩张,小自耕农的数目也日益减少,所余的少数的自耕农的生活日益困苦,购买力非常低,而奴隶主阶级又多有家养的奴隶身份的手工工人,自制自消各种日用品,故一般的手工业无法发展。帝国成立后,社会购买力益形减退,所以连原有的少数手工业也难于维持了。手工业的衰退必然促使商业亦随之日趋不振。

此外,在帝国成立后不久,矿产方面也发生了问题,从而更加重了财政上的恐慌。因在奴隶劳动下所使用的开矿工具很粗糙,只能在较浅的地层处开采矿石,而到此时可以开采的矿石都已掘尽了,继续深入开采又不可能,所以矿产产量大减。但矿产的消费量,主要是金银却日益增加,因当时罗马的统治阶级需要大量的外国奢侈品,如印度南洋的珠宝、中国的丝等,而罗马没有任何可作交换的手工业生产品,只能用现金现银来换取。金银大量外流,而不能继续补充,故而造成金银货币短缺的现象,加重了社会的危机。

从以上各种情况可以看出罗马帝国成立后因奴隶掠夺制度的没落所造成的生产衰退的严重情况,帝国既不能再向外进行新的征服,其他补救办法也都无济于事,故在帝国成立二百年后,罗马奴隶制度必然按照它本身的发展规律逐渐走到了最后阶段,罗马奴隶制度社会开始濒临末日,而帝国也就开始混乱衰败了。

三、帝国盛期的文学和哲学

在帝国盛期的二百年间,文学曾有相当的发展,但这个时期文学的主流主要是歌帝国之功、颂皇帝之德和描写上层社会生活的贵族文学。这时的文学可说毫无人民性。在具体内容方面,由于当时奴隶主贵族们生活的荒唐堕落,所以描写这些人的生活的文学作品也就势必充满了一些低级趣味,使其显得非常低劣。此时的文学是以拉丁文学为主,希腊文学已不占重要地位,作品数量很少。希腊化国家的文学家们此时也多到意大利罗马来进行他们的文学活动。

公元前一世纪在文学史上被称为拉丁文学的“黄金时代”。此时在诗词方面曾出现了几个大诗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佛基略(vergilius,公元前七〇—公元前一九年)。佛基略曾在当时罗马著名的大商人米其纳(maecenas,公元前七四—公元前八年)门下活动。米其纳是皇帝奥克闼飞安诺的好友,他专为皇帝招致了一批文人,佛基略也是其门下文人之一。佛基略写的诗很多,但其全部的诗都是摹仿前代作家的:他摹仿提沃克里陀写了一些牧歌(ecloga),摹仿赫西欧锋写了一些农歌(georgica),并曾摹仿荷马的史诗写了一首长诗《埃尼伊》(aeneis)。《埃尼伊》不但在体裁上摹仿荷马的史诗《伊利亚》,而且它的人物和故事情节也都是与《伊利亚》相联系的。佛基略选择了攻打特娄亚城的希腊英雄中的一个缺乏光彩的小角色——埃尼亚作为他的长诗的中心人物,捏造出一篇故事,讲述他如何自希腊流浪到了意大利,在意大利建立了罗马城。佛基略并杜撰说现在的罗马皇帝就是埃尼亚的子孙。同时他在诗中影射了当时罗马的一些显赫的大贵族,歌颂和赞扬了他们。《埃尼伊》前后曾写了十一年始完成。因其诗多少还反映了一些当时的社会情况,故有相当的史料价值。从文学的观点看,其诗的文学价值也很高。

此时期之其他重要的诗人还有霍拉提沃(horatius,公元前六一—公元前八年)与欧菲底沃(ovidius,公元前四三—公元一七年)。

在历史与地理方面较重要的作品则有黎菲约(livius,公元前五九—公元一七年)的《罗马史》和斯查榜(strabon,公元前六三—公元二〇年)的《世界地理》。前者叙述了罗马古代直到公元九年的历史。此书的前一部分纯是附会、传抄之作,只最后一部分是作者对当时历史的真实记述,故很有价值。后者是一本用希腊文写的地理著作,记述了当时大罗马帝国版图内的各地方的地理,其记述非常详尽,确实反映了帝国的真实地理情况。

公元后一世纪在文学史上曾被称为拉丁文学的“白银时代”。在这一时期中,除上述的歌颂帝国、皇帝和贵族的文学作品仍占主要地位外,还出现了一种对当时的社会现实表示不满的讽刺文学——讽刺诗。当时最著名的讽刺诗人犹芬那里(juvenalis,公元五五—一三八年)和马提亚里(martialis,公元四〇—一〇四年)。他们的诗的内容主要是对迷信、贵族们的堕落生活、暴发户、守财奴和逢迎拍马的政客们的嘲讽讥刺。此外还有一种史事诗出现,如斯塔提沃(statius,公元六一—九六年)和鲁堪诺(lucanus,公元三九—六五年)的诗,这种作品是将过去历史上的故事以诗的形式写出,与现实生活毫无联系。所以如就文学所注重的取材内容的创造性来看,这种作品没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历史学方面的著作则多是关于罗马早期的历史或罗马以外诸种族的历史的著作,如约瑟夫(josephus,公元三七—九五年)所著之《犹太史》(二册)。塔其屠(tacitus,公元五五—一一八年)写的许多历史书,其中最重要的一部是《日耳曼》。《日耳曼》一书是塔其屠根据自己对中欧一带日耳曼人生活的观察写出的。此书颇带有讽刺当时罗马社会生活的含意,他特别强调地描写了方开始向有阶级社会转化的日耳曼人的质朴和诚实,因而使得当时罗马人道德上的堕落更显得特别突出了。雅典人浦卢塔科(plutarchos,公元五〇—一二〇年)在地中海世界各地游历后,最后到了罗马,他参考了许多书写成一本名人传记,其中包括希腊罗马的古今著名人物的传记各半。此书不但有很高的文学价值,而且保存了许多非常珍贵的史料。

在散文文学方面则有昆提连诺(quintilianus,公元三五—一〇〇年)撰写的《修辞学》。皮仇尼沃(petronius)是一元老,他本人的生活非常堕落,其小说的特色即是以相当客观主义的手法来描写当时贵族阶级的堕落生活,对这种生活加以无情的热骂冷嘲。其作品尚有一定的文学价值。自然科学家老浦林尼沃(plinius,公元前二三—七九年)的《札记》,其中收集了各方面的自然科学的知识,特别是生物学方面的知识。再如小浦林尼沃(公元六二—一一三年)的书信,这些书信不但是很好的散文文学,并且包括许多有关当时政治社会方面的历史资料。其书信之大部流传至今日。

到公元二世纪时,拉丁文学开始衰败,在韵文文学方面已完全没有可取的作品和作家了,复古和仿古的风气到此时也更显著了。此时比较有名的小说家有二人,即亚浦里约(apuleius,公元一二五年)与鲁其安诺(lucianus,公元一二五—二〇〇年)。著名的历史学家有随图尼沃(suetonius,公元七〇—一二一年)和狄昂·卡西约(dion cassius,公元一五〇—二三五年),前者的作品中的材料大多出自伪造,无甚参考价值,后者的作品中的材料还可靠,但其写作技巧很差。此外历史学家波撒尼亚(pausanias,公元一七〇年)曾据其在希腊半岛游历多年的经验,写了一本《希腊指南》。书中记述了许多从古至当代的希腊各地方的掌故,是今日研究希腊史的重要材料。

在自然科学方面,此时有两个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希腊科学家。一是戛伦诺(galenos,公元一三〇—二〇〇年),其著作非常庞杂,主要是医学方面的书,他著作的医学书籍总括了希腊医学上的全部重要成就。后其书在中古时期由于阿拉伯人的翻译保存得以流传于西欧,对近代医学曾发生了很大影响。另一个是托勒密,他总结了希腊人在天文学方面研究的全部成果,写了一本书,但其书中却贯穿一个错误的结论:即地球是宇宙的中心的说法。其学说后来也经由中古时代的阿拉伯人传至西欧,曾影响、支配了整个西欧中古时代以及近代初期的天文学。

哲学发展到公元前一世纪时,已完全成为了少数贵族修身养性的东西,与社会现实再无联系,故严格地讲,这一时期已没有哲学了,只不过有几个谈哲学的人而已。伊比鸠鲁学派此时已湮没无闻,谈彩廊学派哲学的却还有三个人:即元老森尼卡(seneca,公元前四—公元六五年)、奴隶(后被释放)埃庇克提陀(epictetos,公元六〇—一四〇年)和皇帝马可·奥里略(marcus aurelius,公元一二一—一八〇年)。他们三人都曾写了一些谈彩廊学派哲学的书,并且这些著作大部分流传下来。这些书本身虽然不是一种有独立见解的哲学著作,但却记录了有关彩廊学派哲学活动的资料和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彩廊学派的学说,使后人得以窥见彩廊学派前后发展的全貌。故上述三人的著述是研究彩廊学派的重要材料。

四、东方宗教与基督教的兴起

自希腊化时代已开始了的地中海世界文学和哲学的没落,是与整个地中海世界奴隶制度的没落分不开的。文学和哲学作为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部分来说,希腊罗马的文学和哲学都是属于奴隶主阶级的,但在城邦时代,亦即奴隶社会上升的时代,奴隶主阶级不怕全面地探讨整个宇宙、整个社会人生的问题,因此这个时期的文学和哲学在从奴隶主的观点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时候,却不能不接触到社会中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并且企图而且也确实有力量使人民群众屈从于自己的观点之下,他们甚至于不怕公开的提出奴隶主对奴隶和一般人民统治的合理性问题。如当时唯心主义的大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即曾如此说过。因此这个时期的文学和哲学对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保有一定的控制和影响。但是地中海世界的奴隶制度随着统一趋势的加强所引起的没落到了罗马帝国时代已达于极度,所以反映奴隶主阶级意识的文学和哲学已不敢再从事整个宇宙、社会、人生的全面探讨,其所涉及的仅是奴隶主如何继续维持现状的存在和享乐的问题,视野的范围缩到极小,因此这个时期的文学和哲学已不再和人民群众有任何直接的和间接的,正面的或反面的联系,从而也就失去了它对人民群众精神生活上的控制和影响。而这个时候人民群众的生活却是处在空前未有的极端痛苦的情况之下,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对统治阶级进行着反抗斗争,同时在思想上一种完全摆脱了奴隶主阶级的思想影响而反映着纯粹的人民群众意识的宗教运动,在帝国各地区中也开始发生并迅速地发展起来了。

这种宗教运动从形式上看,在帝国除希腊罗马以外的地区中是当地原有宗教的进一步发展,而在希腊罗马则是各种东方宗教传入的一种结果。但这种新的宗教运动所以能在帝国内部各地以同一主要内容普遍而广泛地流行起来,那就是因为这时罗马帝国的人民利用和发展了这些东方宗教的一个主要内容,而把自己的意识和希望灌注在那上面,使之成为了自己的宗教——表达自己意志的工具。这种被利用和发展了的东方宗教中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救世主”的观念。

何以这种“救世主”的宗教观念在此时首先在罗马帝国东部,最后在罗马帝国内部各地区人民社会中流传起来呢?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人民在生活上所受到的无比痛苦所致。特别是地中海东部各地的人民,这些地区先为马其顿征服,继而又为罗马征服。在罗马统治者的残酷压榨下,帝国东部各地人民大批地被变为奴隶,被迁往远方异地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或是被强迫当兵,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群众最初曾采取了积极斗争的方式,在罗马共和国晚期的一百年间,各地的贫民和奴隶曾不断地起义反抗罗马的残酷统治,以期消除使他们生活痛苦的泉源,但所有的直接反抗斗争最后都失败了。失望之余,从当时人民群众的认识水平出发,很自然地人民便认为现实生活中的压迫者力量所以这样强大,以致无法摧毁,是因为它受着冥冥中的一种罪恶力量的支持,要想摧毁它也就不是人力所能为的,而必须依靠神的力量,于是人民的反抗情绪便转而形成为一种宗教运动。因此,应该说最初形成这种新的宗教运动的人民情绪是有积极意义在内的,并不单纯是消极的逃避。在这种情绪支配之下,当时在帝国各地的人民社会中开始流传着各种不同的“救世主”的说法。这种“救世主”的说法原只存在于犹太教中,并且犹太教也只限于在犹太人当中传播,但由于这种“救世主”的说法极为符合当时人民群众的上述那种情绪,所以后来就超出了犹太人的范围而开始为一些非犹太人所接受,许多东方宗教中的大神渐被当地人民附会成为“救世主”。随后,演化后的犹太教和这些东方宗教又传入了希腊罗马。这样,一种以“救世主”为中心内容的新宗教运动就在罗马帝国范围内发展起来了。

犹太人是地中海东部的一个弱小民族,由于他们一贯受着其他大国的征服、压迫与奴役而无力反抗,为了加强自己民族抵抗外来压迫的胜利信心,团结内部以求在极端艰苦中维持自己民族的生存和文化的独立存在,犹太人曾采取了加强犹太人自己的宗教信仰的办法,并在原来犹太教的基础上发展出来了一种“救世主”的说法。那就是犹太人相信将来神定会派一个救世主(犹太人称之为弥赛亚,messias,mashiakh)降生到人世来解救犹太人,使他们能够摆脱其他民族对他们的压迫,并能转过来打倒、征服一切压迫过犹太人的民族,在世界上建立一个以犹太人为主的极乐世界,即他们称之为“天国”或“上帝国”的世界。这种“救世主”的说法为其他民族所接受后,乃扩大了范围,这时那个将要下世的救世主被认为不仅是为解救犹太人了,而是全人类—一切被压迫者的解救者了。此外犹太教中代表人民意识的思想,如“富人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不工作的人,不应当吃饭”,在此时也特别盛行,从这里可以充分看出当时罗马帝国社会中人民对“劳动”的看法,以及他们对统治者——“富人”的仇恨。这种思想显然是与罗马社会中所流行的那种属于剥削阶级的享乐和轻视劳动的意识相敌对的,而只有当时社会中的奴隶和劳动的贫民才会有这种意识。由此也可看出这种新宗教运动的性质。

除犹太教外,东方古宗教演变为救世主宗教的有下列几种:

(一)扶利迦宗教(为小亚细亚地方的宗教)中的娸贝洛(cybele)神与亚提(attis)神被尊为救世主。这一派在公元前二〇四年时即已传入了罗马。

(二)埃及宗教中的爱西(isis)神与西拉皮(serapis)神被尊为救世主。

(三)叙利亚古教中之巴阿(ba’al,belos)大神被尊为救世主。

(四)波斯教(祆教)在传入罗马帝国后,其太阳神弥特拉(mithras)亦被附会为救世主。但波斯本身,也就是罗马帝国以外,波斯教并未变成救世主宗教。

这些演化后的东方宗教在其信仰与宗教仪式上有许多共同点:它们的神(救世主)都是童女所生;这些神为解救人类都曾被恶势力杀死,但后来又都复生,表示战胜了恶神;它们的信徒都要接受一种宗教上的洗礼,象征他已得到神祐,保证其死后复生;在信徒之间还经常举行一种宗教上的“圣餐”——聚餐会,最初这实是人民内部的一种表示友谊和团结的生活上的表现。信仰这些宗教的起初也都是贫民和奴隶,它们纯粹是人民的宗教。因此罗马帝国各地的政府,当这种新的宗教运动一出现时便开始压迫这些宗教组织,但并未大规模地进行,故新宗教运动仍继续扩大和发展着。因为这时这种宗教运动还是比较分散的,并未形成一个一神信仰的单一宗教运动,也就是说这时人民的意志还未曾有意识地集中起来,从而表现出一种集中而强大的力量,故罗马帝国政府始终未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对它们进行镇压。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人民的力量一定会逐渐地集中起来,而表现在宗教运动的发展上就是人们逐渐集中地信仰一种能够概括上述各种宗教主要内容的宗教。基督教就是适应这种要求而产生的。

基督教基本上是从犹太教的体系中发展出来的。原来在犹太人受压迫之时,经常有一些预言家出来用神的名义来鼓励人民不要失望灰心,在罗马帝国成立前后,这种预言家更不断的出现,他们向犹太人预言救世主——弥赛亚之即将来临。在罗马帝国成立之初,犹太人地方又有一个预言家耶稣(jesus)出现,他在宣传弥赛亚即将降临的过程中逐渐相信自己就是弥赛亚本身。在犹太历史上预言家自称为弥赛亚的事本来很多,而耶稣独能受到崇信,是由于耶稣后来和犹太统治阶级发生了冲突,被他们请求罗马派在当地的统治者将耶稣杀死,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正是犹太人与罗马帝国内部其他被统治的种族和人民反对罗马统治的要求正激烈之时,因此自称为弥赛亚的耶稣之遇害,便促使了人们觉得耶稣是为反抗罗马统治者而死的,从而对耶稣便有着莫大的崇敬,加以耶稣其人在宗教上的特殊身份,就使他在人心目中逐渐神化了。耶稣死后,其信徒即将许多救世主的故事都附会在他身上,说他是童女所生,死后三日又复活,不久即将重回人世帮助一切被压迫的人民建立地上的“天国”。这一套说法后又为希腊化的犹太人保罗(paulus)所信仰,经过他在希腊化地方积极地进行宣传的结果,最后且传入了罗马。自此以后,以耶稣为救世主的宗教就逐渐取代了其他救世主宗教的地位,这就是基督教产生的情况。“基督”源起于希腊文之“基里斯督”(christos),意即“救世主”。公元七十年犹太人起义反抗罗马的统治,被罗马镇压下去,犹太人大部分被杀死,犹太国亡,原在犹太国内的基督教等于消灭了。所以此后基督教主要流行于地中海世界中。

最初的基督教徒都是奴隶与贫民。如果一种宗教果真是产生于人民群众的需要的话,那么它一定不会只限于精神上的反抗,而一定要同时在人民的实际生活和斗争中发生作用,因此最早在罗马帝国各地出现的基督徒团体都特别带有一种原始共产主义的色彩,参加这些团体的人都将他们的全部私产归公,大家在一起公食公用。所以这实际上是那些贫民与奴隶在自己生活极端贫困和难以维生的情况下所需要采取的一种互助的组织。这种团体成立的必要性正和原始社会中在生产力极低下、收人极少的条件下人们所需要采取的办法是一样的,不过前者是被迫的,而后者则是自然的发展而已。也正因为如此,前者必需要在宗教组织的形式下才能进行。在当时,这些基督教团体并没有严密的组织,他们只是公选出一位资格较老或威望较高的信徒,由他义务地管理这个团体中的事务和公共财产,此人即被称为“监督”或“长老”。到后来信徒日多,团体日益扩大,团体中的各种事务工作也日益复杂,一个长老已无法全面照顾,故后来又增设了一种专管总务工作的人,即“庶务员”,长老此后乃专门从事宣传工作。在公元一世纪时期,基督徒团体的组织实质和形式就是如此。

只在进入二世纪后,基督徒团体才开始变质,因而也就逐渐地出现了教会的组织形式。这主要是因为从二世纪开始,帝国内部社会矛盾与生产下降的情况日趋严重起来,帝国政府对广大社会各阶层的压榨也随之加重,此时不仅贫民、奴隶,即使一般中层人物也感到了生活的困难,甚至少数上层分子也觉得他的生活的不稳了,因此这些人也渐渐信仰了基督教。但这些中上层的人参加入基督徒团体后,原来团体中的平均主义思想乃渐渐不能维持了,因这些人只肯把他们的财产的一部分归公,而即使他们只拿出了少数的财产,与原来团体中所有的全部财产相较已是相当庞大的一笔数字了。这样团体内部在经济上就不再是平等的了,团体内部的人的地位也就不会再是平等的了,因而开始有了等级的区别,这种等级的区别又必然反映到团体内部的组织形式上去,于是开始出现了以少数人为主脑的教会组织和教士阶级。

公元二世纪末三世纪初时,基督徒团体中的长老、庶务员等管理人名义虽仍旧,但身份实已改变了,此时各个团体中都有一个称作监督的人(即后之“主教”),几个称作长老的人(即后之“神父”)和一些庶务员(即后之“助祭”)。团体中的一切活动渐由信徒彼此之间平等的集体活动变为以上述三种人为中心的活动,而这些人往往就是那些财产较多的信徒,因为他们在经济上较一般信徒优越,故能逐渐地把持了团体中的事务。所以到二世纪后在基督徒中出现了两个新名词,即称上述三种人的“教士”(clericos)与称一般基督徒的“信徒”(laicos)。“信徒”渐不能过问团体中的事务,而这些“教士”也不是对大家负责的一个义务的集体事务的管理者,却已变成团体中的一个特殊阶级了,这样,他们在宗教团体事务上便渐脱离信徒而独立存在,形成了信徒当中的一个统治机构—教会。

从事实的发展上看,由于基督徒团体之日渐庞大,因而它所拥有的财产也日渐增多,团体与外界的联系也增加了,团体内部事务复杂起来,势必需要有许多专人出来负责管理,这原是正常的发展。但由于信徒日益增多,信徒的社会阶层也日趋庞杂,非仅是贫民和奴隶了,社会上的阶级关系开始反映到基督徒团体的内部,使得原本是正常现象的团体内部所出现的专门负责宗教和团体事务的人变成了统治阶级。这就会带来另外一个严重的后果,那就是随着教徒中统治阶级的出现,并且这些统治阶级又多系原来社会中的上层分子,这就使得基督教的组织日益丧失了它原来的作用,并便利了国家的统治者对基督教的利用和收买,最后便会使得基督教丧失了人民性,而成为国家统治者的工具。不过,这个变质的过程是一个长时期的事情,因为人民的这种自发的情绪和要求不是一下就会被消灭的,所以直到三世纪时为止,这种组织上和内容上的变质现象还不太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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