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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纲要

第四十一章 清朝盛世(1644—18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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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疆土

大清帝国的疆土可与汉唐盛时相比拟。关外各地先后统一,入主中国后又向西北发展,乾隆时代清朝的领土达到最广的限度。清朝全盛时疆域十分辽阔,北起漠北和外兴安岭,南至南海、东沙、中沙、南沙、西沙诸群岛,西起巴尔喀什湖和葱岭,东至库页岛和台湾。清廷所绘制的地图明确地记载了当时中国疆域的四至。

二 对汉族之压迫——剃发

满人虽在关外时就受了中国文化很深的影响,但初入关后对汉族极力压迫,勉强汉人剃发改装,表示他们被征服的地位。清军初进北京,摄政王多尔衮即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一律剃发,圣人之后也不能例外。剃发易服严重伤害了汉人的民族感情,直隶三河县首先发难,起而反抗,各州县随即响应。多尔衮迫于形势,只得取消剃发令。第二年,南明福王被俘,李自成也已败亡,多尔衮以为大局已定,再次降旨剃发。江南士民大愤,苏州、嘉兴、松江等已降州县纷纷击杀清朝官吏,起兵抗清。著名的江阴抗战亦起于剃发令的颁布。清军围攻江阴,遭到顽强抵抗,历时三月。城破后,清军屠城三日,“满城杀尽,然后封刀”。

同时当然也有人特别殷勤地赶先改从满俗。弘文院大学士冯铨、礼部侍郎李若琳没等剃发令下,就抢先剃发,以示效忠。有同僚攻击冯铨曾是阉宦魏忠贤党羽,冯铨便攻击对方曾归顺“反贼”李自成,一时丑态百出。

三 对汉族之压迫——旗地

随着八旗军民进入北京,清朝下达了圈地令。圈占的土地统称为“旗地”。旗地在理论上是明朝的官田与无主的田地,但实际上民房以及茔地也往往被圈。民田被占的也不少,并且圈占的目的不见得都为耕种。很多人失去土地,流离失所,处境困苦不堪。历代被外族征服时所必有的汉奸又助桀为虐,有主的民田被占的因而更多。

满族王公贵族及八旗官兵在旗地上建立起各种屯庄,为了保证屯庄上有足够的奴仆为其耕作,在顺治初年清朝统治者还实行了逼民“投充”的政策。即允许各旗招收“贫民”以为“役使之用”,后来竟发展到“不论贫富,相率投充”的地步。而富者或害怕土地被圈,或为逃避赋役,或为寻求庇护,则携带房屋、土地投充。而汉人一旦投充,在身份上便降为奴仆,失去了人身自由。

四 对汉族之压迫——降臣

清朝虽在关内关外都曾得明朝降臣的助力不少,但降臣有罪必受重刑。陈名夏降清后,任吏部侍郎。顺治八年(1651年),张煊弹劾他“结党营私”,陈之遴奏劾他“谄事睿亲王(多尔衮)”。顺治十一年(1654年)因倡言“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又被宁完我弹劾。第二天,顺治帝亲自讯问,侍臣当众宣读宁完我的劾奏,不等侍臣读毕,名夏极力辩白。帝大怒:“即使要辩解,为何不等宣读完毕?”命陈名夏跪着与宁完我对质。刑科右给事中刘余谟、御史陈秉彝替陈名夏缓颊,双方争执不下。刘余谟喋喋不休,帝为之大怒,下令将其革职,审讯继续进行。陈名夏被转押吏部,吏部主张论斩。后又改绞死。陈名夏之子陈掖臣被押到北京,杖四十,流放东北。

后来乾隆皇帝又在国史中特立《贰臣传》一项,专门去侮辱已死的降臣与降臣的子孙。《贰臣传》分甲乙两编,共收入明末清初在明清两朝为官的人物一百二十余人。如祖大寿等人,是当时清政权下了很大功夫争取过来的。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百年之后,会被列入《贰臣传》中。

五 对汉族之压迫——文人

因文人对先朝不能完全忘情,所以清初也对他们压迫得最烈。一切结社都被禁止,科场中也屡次借题威吓。顺治九年(1652年)三月,大学士范文程等言:“会试中式第一名举人程可则,文理荒谬,首篇尤悖戾经注。”命革中式,并治考官罪(蒋良骐《东华录》)。

世宗时,猜忌更深,文字狱愈烈。雍正六年(1728年)的曾静、吕留良之狱,致使早已作古的吕留良、吕葆中父子被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的学生也受到株连,或斩或流放。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人带领曾静、张熙到各地宣讲。乾隆帝继位后,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

雍正年间,翰林院庶吉士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又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后来高宗编纂《四库全书》,在消极方面可说是一个彻底澄清的大文字狱。乾隆借纂修《四库全书》之机向全国征集图书,贯彻“寓禁于征”的政策,对不利于清朝统治的书籍,分别采取全毁、抽毁和删改的办法,销毁和篡改了大批文献。

六 刚柔并施

专事高压,不是聪明的政策,所以清朝也用柔和的手段去牢笼汉人。文人不忘故国,圣祖康熙于是请他们修《明史》。文人好古,圣祖就大规模地搜求遗书,并使他们从事各种编辑的工作。一般人不能忘记他们是被外族统治,清室于是向明陵表示敬意,并请明室的后嗣入旗,世袭侯爵。为了收买民心,康熙、雍正年间又屡次设法减轻赋税。

明末的情形虽是一团糟乱,但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最少在理论上曾把田赋丁粮简单化。清代继续推行这种政策,最后将丁粮完全取消,“圣祖特颁恩诏,自康熙五十年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清朝文献通考·户口考一》)。后来又逐渐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所以无地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土地兼并;而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

同时,政府也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这在多一事必多一弊的传统中国的确是一件德政。明代野蛮政治下所强迫下贱化的臣民,以及来历不明的各种贱民,也都被正式解放。

以上种种,虽可说都是开明君主在任何情形下所当有的设施,但最少一部分的作用是在收买被征服民族的人心。

七 改土归流与西南夷之汉化

西南夷虽在战国时代就受了中国文化的影响,秦汉以下在政治上也大致属于中国,但一直到明朝始终没有完全汉化。

为了解决土司割据的积弊,雍正四年(1726年),云贵总督鄂尔泰建议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雍正帝对此甚为赞赏,令其悉心办理。六年,又命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在黔东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在废除土司世袭制度时,对土司本人,根据他们的态度给予不同的处理。对自动交印者,酌加赏赐,或予世职,或给现任武职。对抗拒者加以惩处,没收财产,并将其迁徙到内地省份,另给田房安排生活。在设立府县的同时,添设军事机构。清政府在改土归流地区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征收赋税,建城池,设学校;同时废除原来土司的赋役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土民所受的剥削稍有减轻。改土归流的地区,包括滇、黔、桂、川、湘、鄂六省。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政府对边疆的统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改土归流的政策推行成功,是外族的清朝对中国的一个大贡献。这与明代闽粤人发展成熟,是民族史上同样的大事。

八 衰征与内乱

历史上没有一个能维持永久的朝代,清朝在入主中国的外族朝代中是寿命最长的,在中国历史上所有的一统朝代中也是能维持盛世最久的。但到乾隆、嘉庆之际,衰落的征兆渐渐明显。当初的兵制十分健全,分为八旗兵和绿营兵。八旗兵以镶黄、正黄、正白、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等八种旗帜为标志。“旗”本为满族“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兼有掌管军事、政治、生产三个方面的职能。凡旗人男丁皆可为兵,平时生产,战时打仗。绿营兵是参照明朝军卫制度改编和新招的汉兵。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建制单位,因而得名。绿营仅有极少数驻京师,称巡捕营,隶属八旗步军营统领。其余分屯各省,依所辖地域之大小、远近、险要和人口的多少确定兵额,列汛分营,“以慎巡守,备征调”。

但随着满人入关日久,兵制基础的旗人渐趋堕落,圈占的旗地多被变卖。同时,长期的治平之下人口大增,生活困难,各地都有邪教的宣传或暴动,连皇城也被教匪攻入。原有的旗兵绿营虽尚未到全不可用的地步,但平定内乱已需要新募乡勇的助力,曾国藩的湘军就是这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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