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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纲要

第十九章 汉代社会与经济(公元前202—公元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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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旧社会阶级之破裂——氏与姓之混淆

春秋以上,“氏”是士族的标识,是权力的象征。如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商的祖先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目夷氏。平民只有姓,无氏;奴隶只有名,无姓无氏;只有贵族才有姓有氏。

权力政治到战国渐渐破裂,到汉代完全消灭。所以“氏”失去当初的意义,因而无形中与“姓”混而为一,统称“姓”或“氏”。《太史公书》一贯地认为“氏”与“姓”为一事,“本纪”中尤为明显。可见到此时连好古的学者在普通的言谈与行文上都不再留意于这种重要的古制。

二 旧社会阶级之破裂——迁徙赐姓与变姓

秦及汉初都勉强六国的世家迁居关中,以便监视。娄敬出使匈奴,回来汇报说,匈奴河南白羊、楼烦王,距离长安只有七百里,轻骑一日一夜可达关中。关中战乱初定,人口稀少,土地肥沃,可以将六国贵族、豪杰迁徙于此,既可以防备匈奴,又可以消除六国反叛的隐患。刘邦欣然同意,于是将十多万人口迁徙关中。

汉代又创了赏赐国姓的制度。如刘邦的谋士娄敬,后来因功赐姓刘,改称刘敬了。此外又有种种的变化,使当初同姓的分为异姓,当初异姓的合为同姓。例如,齐、鲁、吴、楚、秦、晋、燕、赵,这是国名;王氏、侯氏、王孙、公孙,这是爵名;司马、司徒、中行、下军,这是官名;伯有、孟孙、子服、叔子,这是字;巫氏、匠氏、陶氏,这是职业;东门、西门、南宫、东郭、北郭,这是居所。现在这些都可以做姓。还有为了避仇而改姓母姓的。姓氏的流变,足以减少甚至消灭传统权力阶级的阶级意识。

三 新阶级制度——大地主与农民奴婢

战国时代与秦汉之际,政治社会的大混乱产生出一个来历不明的大地主阶级和寄附于他们的许多奴婢,在政治上活动的人多属大地主出身;同时贫贱的人一入仕途就有变成大地主的可能。农民中或者仍有许多自耕农,但很大一部分的农人都以佃耕或雇耕大地主的田为生。他们虽然不是奴隶,但也可说是半寄附于大地主阶级的。

四 新阶级制度——商贾

战国时代商业发达;秦汉一统,商业的进展更加便利。于是富埒王侯的“素封”大贾遍满天下,一时的风气都趋于“舍本逐末”。但商业的社会是流动的,而帝王所希求的是一个完全安定的社会。所以商业虽然较前发达,但秦汉一贯的重农抑商政策始终未变。这个政策可说成功,此后两千年间的中国是一个上下一致的以农为本、以商为末的大致安定的社会。

五 新阶级制度——贵贱贫富与社会改革

汉代仕宦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一是选举。汉文帝时,已经有“贤良”“孝廉”之选,指令中央官吏和地方官吏从地方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名臣晁错就是以“贤良文学”之选,经帝王亲自策试,得以升迁为中大夫的。察举孝廉原为两个科目,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就是举孝一人,察廉一人。自汉武帝之后,至于东汉,从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有不少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通过举孝廉,在社会上造成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舆论和风尚,起了改良风俗的社会教育作用。

二是通过学校。汉代的太学是一个读书习礼的场所,既培养了大批后备官员,又有引领社会风气的作用。

商贾不得为官,所以政权由农业阶级所包揽,实际上恐怕多由大地主所独占。大地主既富又贵,商贾富而不贵;此外一般的人民又贫又贱。并且汉代贫富的距离似乎非常之远,因而常有人提议改革。汉哀帝时,师丹辅政,曾经建议以限田、限奴婢的形式缓和社会矛盾。哀帝发布诏书说,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蓄奴婢,田宅无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指示朝臣“其议限列”。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随即制定了限定的额度和限制的措施。然而这些措施遭到当政的外戚、官僚的激烈反对,没有能够真正实行。

最后王莽想要彻底变法,实行土地国有,恢复周朝的井田制,禁止买卖奴婢,王莽的出发点是好的,意在缓和土地兼并,同时防止农民奴隶化。但分田授田的规定无法真正落实,因违禁买卖土地和奴婢而获罪的富人实在太多,于是纷纷反对,变法终归失败。这是两汉四百年间未曾解决的问题,也可说是此后两千年间无从解决的问题。

六 新阶级制度——四民之并为臣妾

上面所述的新阶级制度,实际只是不可避免的社会分工,并非固定世袭的阶级制度。法治的阶级政治已成过去,新兴的是人治的皇帝政治。在崇高无比的皇帝之前,士农工商、富贵贫贱都一律平等,都一样没有保障。富贵的,皇帝可以使他贫贱;贫贱的,皇帝可以使他富贵;兆民的生命财产都在皇帝一人的掌握中。这是此后两千年间的帝制本色,在西汉初还有人怀疑批评,为等级制度辩护,为贵族精神的消亡而惋惜。

例如,《汉书·贾谊传》中说,古时贵族有天子、公卿、大夫、士,与庶人相比,他们是尊贵的,刑戮之罪不加其身;即使有过错,天子可以罢免,可以赐死,绝不会束缚受刑,遭到小吏的谩骂。而到了汉代,周勃因人诬告而下狱,受到狱卒的污辱,贾谊曾以此事讽谏皇帝,认为是古来未有。

当然,自此以后,皇帝之下皆为臣妾就成为无人指摘的信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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