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

乾象典第四十五卷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星辰部汇考二

紫微垣二天皇大帝

按《星经》: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中央也,不记数,皆是一星。在五帝前坐,万神辅录图也。其神曰耀魄,宝主御群灵也。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钩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曰耀魄,宝主御群灵,执万神图。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口中,其神曰耀魄,宝主御群灵,执万神图,大人之象也。

按《观象玩占》: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口中,其神曰耀魄,宝主出命符以授天子,主五礼,御群灵,秉万机,握神图,其星常隐隐不明。

按《历学会通》:天皇大帝一星,黑色,铭陈口中稍微者是。其神曰耀魄,宝主御天下群灵,河洛之命,皆禀焉。按《管窥辑要》:此星为大帝之座,不遂指为天皇大帝。其星隐而不见,王者聪明上睿智,而不敢用其聪明。故冕旒蔽目,黈纩蔽耳,去极八度半,入室一十一度,在钩陈口。

五帝内座

按《星经》:五帝内座,在华盖下,覆帝座也。五帝同座也。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华盖下五星曰五帝内座,设叙顺,帝所居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五帝内座五星,在紫微宫华盖下,钩陈之上,斧扆之象,所以备宸居者。

按《历学会通》:五帝内座各顺方位之色,为五帝之神。按《管窥辑要》:五帝座五黑星,距中大星,去极一十二度半,入室六度,在华盖下,为斧扆象。

华盖

按《星经》:华盖十六星在五帝座上,扛九星为华盖之柄也。上七星为庶子之官。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大帝上九星曰华盖,所以覆蔽大帝之座也。盖下九星曰扛盖之柄也。按《隋书·天文志》:大帝上九星曰华盖,盖所以覆蔽大帝之座也。又九星直曰扛。

按《宋史·天文志》:华盖七星扛九星如盖,有柄下垂,以覆大帝之座也。在紫微宫,临钩陈之上。

按《观象玩占》:华盖七星扛九星共十六星在钩陈上,所以覆蔽大帝之座,荆州占曰正。上扛盖者名曰扛星,次盖大星为母,中央为身,母星下二寸者,妻子也。其下有一小星。

按《历学会通》:华盖七星下,九星名扛,即盖之柄,偃盖大帝共十六星,状如伞盖。

按《管窥辑要》:华盖十六黑星,其七为盖,距中大星去极二十六度,入娄四度,其九为扛,盖之柄。距南第一星去极一十四度半,入娄十一度。在钩陈上,所以覆蔽大帝之座,主文章。

传舍

按《星经》:传舍九星在华盖奚仲北,近天河,主宾客之馆。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传舍九星在华盖上,近河。宾客之馆。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传舍九星在华盖上,近河。宾客之馆主北使入中国。

按《观象玩占》:传舍九星在紫微宫外,华盖上,近河。戍宾客之馆舍也。主备奸使,一曰水官也。

按《管窥辑要》:传舍九黑星,距西第四星去极二十八度,入胃五度,在华盖上,近河宾客之馆。亦为驿亭。苏鹗曰:传者以木为之,长一尺五寸,书符其上。又以一版偕封,以御史印章所以为信。乘传者依乘符传而行,若今之使者持节耳。师古者以车谓之传车,后有置单马谓之驿骑。

内阶

按《星经》:内阶六星在文昌北,阶为明堂头。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按《晋书·天文志》:文昌北六星曰内阶,天皇之阶也。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内阶六星在文昌东北,天皇之阶也。一曰上帝幸,文馆之内阶也。

按《观象玩占》:内阶六星在紫微垣外,文昌之北,天皇之阶也,主明堂。

按《历学会通》:内阶天阶之属。

天厨

按《星经》:天厨六星在紫微东北维,近传舍北,百官厨,今光禄厨象之。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紫微垣东北维外,六星曰天厨,主盛馔。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厨六星在扶筐北,一曰在东北维外,主盛馔,今光禄厨也。

按《观象玩占》:天厨六星在紫微垣外,天子百官之厨也,主御膳。

按《历学会通》:天厨造馔,百牢之所。

八谷

按《星经》缺,《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五车西,八星曰八谷,王候岁。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八谷八星在华盖西,五车北一曰在诸王西,武密曰:主候岁丰俭。一稻,二黍,三大麦,四小麦,五大豆,六小豆,七粟,八麻,甘氏曰八谷。在宫北门之右,司亲耕,司候岁,司尚食。

按《观象玩占》:八谷八星在紫微西蕃之外,五车之北,华盖之西,主候岁丰凶,土官也。一主稻,二主黍,三主大麦,四主小麦,五主大豆,六主小豆,七主粟,八主麻。

天棓

按《星经》:天棓五星入氐一度,去北辰二十八度。按《史记·天官书》:紫宫右五星曰天棓。

〈注〉索隐曰:天棓五星,主棓人。石氏星赞云:备非常之变也。正义曰:天棓五星,天子先驱,所以禦兵。

按《汉书·天文志》:紫宫右四星曰天棓。

按《晋书·天文志》:天棓五星在女床北,天子先驱也。主分争与刑罚藏兵,亦所以禦兵,亦所以禦难也。枪棓皆所以备非常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天棓五星在紫微垣外,女床东北,天子之先驱,所以禦难,备非常也。主禁暴,防不虞,又主争讼。

天床

按《星经》:天床六星在宫门外听政之前,亦主寝宴会燕息。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门外六星曰天床,主寝舍、解息、燕休。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床六星在紫微垣南门外,主寝舍解息燕休。一曰在二枢之间,备幸之所也。

按《观象玩占》:天床六星在紫微阊阖门外,天子寝息燕休之所也。

内厨

按《星经》:内厨二星在西北角,主六宫饮食:后妃第宴饮,厨府也。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西南角外二星曰内厨,六宫之饮食后妃夫人与太子宴饮。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内厨二星在紫微垣西南外,主六宫之内饮食及后妃夫人与太子燕饮。

按《观象玩占》:内厨二星紫微垣外西南角,宫内饮食之府也。一曰后夫人饮食之厨也。

按《历学会通》:内厨,六宫内饮食厨,为太子妃后饮宴。

文昌

按《周礼·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

〈订义〉贾氏曰:先郑以司中是三台,司命是文昌。今三台与文昌皆有司中司命,故后郑不从。武陵太守星传云:文昌宫六星,一上将,二次将,三贵相,四司命,五司中,六司禄。又云:三台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中台司中为司徒,下台司禄为司空。

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之。

〈订义〉郑锷曰:考小司寇之职,孟冬祀,司民献民数于王,王拜受之以图国用,则祭司民献民数,小司寇之职,春官司禄之职缺,其祭司禄之神,或同司民之祭,欤司民轩辕之角星,司禄文昌宫之星,又云下台,为司禄,禄之言谷也。

按《星经》:文昌六星如半月形,在北斗魁,前天府主营计天下事。其六星各有名六司法大理。按《春秋》:文耀钩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为六府。〈按《文耀钩》

与《史记》注互异

按《史记·天官书》: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

〈注〉索隐曰:文耀钩云:文昌宫为天府,孝经援神契云:文者,精所聚昌者,扬天纪辅拂并居以成天象,故曰文昌宫。《春秋元命苞》云:上将建威武,次将正左右,贵相理文绪,司禄赏功进士,司命主灾咎,司中主佐理也。

按《汉书·天文志》: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禄,六曰司灾,按《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主集计天道,一曰上将大将军,建威武,二曰次将尚书,正左右。三曰贵相太常,理文绪。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德。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灭咎。六曰司寇大理,佐理宝。所谓一者起斗魁前,近内阶者也。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紫微垣西。按《观象玩占》:文昌六星在紫微垣外,北斗魁前,如筐形。天之六府也。主集计祸福,明天道,经纬天下。《天官书》曰: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六司之会计也。起北斗魁前,近内阶第一星为上将,主建威武,二星曰次将,主正左右。次三星为贵相,主理文绪次四星曰司命,主赏功进德。次五星曰司中,主文过诘咎。次六星曰司禄,主佐理大宝。黄帝占曰:文昌者,天府之离宫也。按《历学会通》:文昌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司,主集计天道。第一曰大将军,主建威武,第二曰次将,主尚书左右丞。第三曰贵相,主太常卿,均礼乐。第四曰司禄,主赏罚功能。第五曰司命司怪,主占风云气候,第六曰司法,主刑法。

三师

按《星经》阙,《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三公三星在北斗杓南。及魁第一星西,一云在斗柄东,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在魁西者名三师,皆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观象玩占》: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主燮理阴阳,弼成机务。又曰三公三星在斗柄南,亦曰三师,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皆天子之辅臣也。

按《历学会通》:三师星即三公之位,在北斗魁西,主调七政,宣德化,和阴阳。

天牢

按《星经》: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牢。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晋书·天文志》同。按《隋书·天文志》: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之牢也。主愆过,禁暴淫。

按《宋史·天文志》: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之牢也。主绳愆禁暴。甘氏云:贱人之牢也。

太阳守

按《星经》:太阳守在相西北,王大臣将,备天下不虞事,入张十三度,去北极四十五度。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太阳守一星在相西,大将大臣之象也。主戒不虞,设武备。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太阳守一星在相星西北,斗第三星西南,大将大臣之象。主设武备,以戒不虞。一曰在下台,北太尉官也。在朝少傅,行大司马者。

按《观家玩占》:太阳守一星在天相西,大臣大将之象。所以守卫天之宫备,守诸门,主武备,戒不虞。

势星

按《星经》阙,《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太阳守西北四星曰势,势腐刑人也。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势四星在太阳守西北,一曰在玑星北,势腐刑人也。主助宣王命,内常侍官也。

按《历学会通》:势四星在太阳守西北,阉臣之象。

相星

按《星经》:相星在北极斗南,总领百司,掌邦教以佐帝王。安抚国家,集众事,家宰之佐,入翼一度,去北辰三十一度。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相一星在北斗南,相者,总领百司而掌邦教,以佐帝王安邦国,集众事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相一星在北斗第四星南,总百司,集众事,掌邦典以佐帝王。一曰在中斗文昌之南,在朝少师行太宰者。

按《观象玩占》:相一星在北斗南,天之丞相也。所以总领百官,以佐帝王,安邦国,主衣服文章。

三公〈按三公、三师两座异名而象占则一,故不妨于重见〉

按《星经》:三公三星在斗柄东,和阴阳,齐七政,以教天下人。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三公三星在北斗杓南及魁第一星西。一云在斗柄东,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观象玩占》: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主燮,理阴阳,弼成机务。又曰三公三星在斗柄南,亦曰三师,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皆天子之辅臣也。

元戈

按《星经》:元戈一星在招摇北,一名臣戈,入氐一度,去北辰四十二度。

按《史记·天官书》:杓端有两星,一外为盾天锋。

〈注〉晋灼曰:外远北斗也。在招摇南,一名元戈。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招摇北一星曰元戈。

按《隋书·天文志》:元戈一星,在招摇北,所主与招摇同。按《宋史·天文志》:天戈一星,又名元戈,在招摇北,主北方。

按《观象玩占》:元戈一星,在北斗杓端,招摇之北,一曰天戈,主北方。

天理

按《星经》:天理四星,在北斗杓中,主贵人牢,为执法官。按《史记·天官书》,在斗魁中,贵人之牢。

〈注〉孟康曰:传曰:天理四星在斗魁中,贵人牢。名曰天理。索隐曰:乐叶图云,天理,贵人牢。宋均曰:以理牢狱也。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魁中四星为贵人之牢,曰天理也。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天理四星在北斗魁中,执法之官,决狱之职,贵人之牢,巫咸曰:水官也。主司三公,纠贵臣。

辅星

按《星经》:辅星像,亲近大臣。

按《史记·天官书》:辅星明,近辅臣亲,彊斥小疏弱。

〈注〉孟康曰:在北斗第六星旁,正义曰大臣象也。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丞相之象也。

按《隋书·天文志》: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也。又曰:主危正,矫不平。又曰:氶相之象也。

按《宋史·天文志》:北斗第九星曰辅星,在第六星左,常见汉志,主并州。《晋志》: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丞相之象也。其色在春青黄,在夏赤黄,秋为白黄,冬为黑黄。

按《历学会通》:辅一星附北斗柄第六星近密,大臣之位。

北斗

按春秋运斗枢,天文地理,各有所主。北斗有七星,天子有七政也。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是谓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第一天枢,第二璇,第三玑,第四权,第五衡,第六开阳,第七摇光,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杓,合而为斗,居阴布阳,故称北斗。

按《星经》:北斗星谓之七政,天之诸侯,亦为帝车。魁四星为璇玑,杓三星为玉衡,齐七政,斗为人君,号令之主,出号施令,布政天中,临制四方,第一名天枢,为土星,主阳德,亦曰政星也,是太子象。第二名璇,主金刑阴,女主之位。主月及法。第三名玑,主木及祸,亦名金星。第四名权,主火为伐,为天理伐也。第五名衡,主水为煞,助四时,旁煞有罪。第六名闿阳,主木及天下仓库五谷。第七名瑶光,主金,亦为应星枢,入张一度,去北辰十八度,衡去极十五度,去辰十一度。

按《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用昏建者,杓杓自华,以西南夜半建者衡。衡殷中州河济之间,平旦建者魁,魁海岱,以东北也。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

〈注〉索隐曰:文耀钩云斗者,天之喉舌。玉衡属杓魁为璇玑。整长历云北斗七星,星间相去九千里,其二阴星不见者,相去八千里也。尚书璇作璿,马融云:璿,美玉也。玑浑天仪,可转旋,故曰玑。衡其中横筒,以璿为玑,以王为衡,盖贵天象也。郑元注大传言:浑仪其中筒为璇玑外,规为玉衡者,是也。尚书大传云:七政谓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为

政也,人道正而万事顺成。又马融注。尚书云: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曰主日法天,第二曰主月法地,第三曰命火,谓荧惑也。第四曰煞土,谓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谓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谓岁星也。第七曰罚金,谓太白也。孟康曰:传曰:斗第七星,法太白,主杓斗之尾也。尾为阴,又其用昏,昏阴位在西方,故主西南斗。第一星法于日,主齐也,魁斗之首,首阳也。又其用在明,阳与明,德在东方,故主东北,齐分正义曰:杓,东北第七星也。华华山言,北斗昏建用斗,杓星指寅也。杓,华山西南之地也。衡北斗衡言:北斗,夜半建用,斗衡指寅,殷当也。斗衡黄河济水之间地也。北斗旦建用,斗魁指寅,海岱代郡也。言魁星主海岱之东北地也。随三时所指,有前三建也。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淮南子·天文训》:日冬至,则斗北中绳日,夏至,则斗南中绳帝,张四维,运之以斗,月徙一辰,复反其所。正月指寅,十二月指丑,终而复始。

《本经训》:取焉而不损,酌焉而不竭,莫知其所由出。是谓瑶光,瑶光者,资粮万物者也。

〈注〉瑶光谓北斗杓第七星也。居中而运,历指十二辰,摘起阴阳,以杀生万物也。一说,瑶光,和气之见者也。

按《大戴礼·夏小正》: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五月大火,中六月,斗柄正在上,此见斗柄之不当在心也。七月斗柄县,在下则旦。

按《后汉书·天文志注》:《星经》曰:璇玑者,谓北极星也。玉衡者,谓斗九星也。玉衡第一星主徐州,常以五子日候之,甲子为东海,丙子为琅琊,戊子为彭城,庚子为下邳,壬子为广陵,凡五郡。第二星主益州,常以五亥日候之,乙亥为汉中,丁亥为永昌,己亥为巴郡蜀郡牂牁,辛亥为广汉,癸亥为犍为,凡七郡。第三星主冀州,常以五戌日候之。甲戌为魏郡、渤海,丙戌为安平,戊戌为钜鹿、河间,庚戌为清河、赵国,壬戌为恒山,凡八郡。第四星主荆州,常以五卯日候之,乙卯为南阳,己卯为零陵,辛卯为桂阳,癸卯为长沙,丁卯为武陵,凡五郡。第五星主兖州,常以五辰日候之,甲辰为东郡、陈留,丙辰为济北,戊辰为山阳、泰山,庚辰为济阴,壬辰为东平、任城,凡八郡。第六星主扬州,常以五巳日候之,乙巳为豫章,辛巳为丹阳,己巳为庐江,丁巳为吴郡、会稽,癸巳为九江,凡六郡。第七星主豫州,常以五午日候之,甲午为颍州,壬午为梁国,丙午为汝南,戊午为沛国,庚午为鲁国,凡五郡。第八星主幽州,常以五寅日候之,甲寅为元菟,丙寅为辽东、辽西、渔阳。庚寅为上谷、代郡,壬寅为广阳,戊寅为涿郡,凡八郡。第九星主并州,常以五申日候之。甲申为五原、雁门,丙申为朔方、云中,戊申为西河,庚申为太原、定襄,壬申为上党,凡八郡。璇玑玉衡占色,春青黄,夏赤黄,秋白黄,冬黑黄。

按《博雅》:北斗七星一为枢,二为璇,三为玑,四为权,五为衡,六为开阳,七为瑶光。枢为雍州,璇为冀州,玑为青兖州,权为徐扬州,衡为荆州,开阳为梁州,瑶光为豫州。

按《晋书·天文志》:北斗七星在太微北,七政之枢机,阴阳之元本也。故运乎天中而临制四方,以建四时而均五行也。魁四星为璇玑,杓三星为玉衡,又曰斗。为人君之象,号令之主也。又为帝车,主乎运动之义也。又魁第一星曰天枢,二曰璇,三曰玑,四曰权,五曰玉衡,六曰开阳,七曰瑶光,一至四为魁,五至七为杓,枢为天,璇为地,玑为人,权为时,玉衡为音,开阳为律,瑶光为星。石氏云:第一曰正星,主阳德,天子之象也。二曰法星,主阴刑,女主之位也。三曰令星,主中祸。四曰伐星,主天理,伐无道。五曰杀星,主中央,助四旁。杀有罪。六曰危星,主天仓,五谷。七曰部星,亦曰应星,主兵。又一主天,二主地,三主火,四主水,五主土,六主木,七主金,又曰一主秦,二主楚,三主梁,四主吴,五主燕,六主赵,七主齐。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北斗七星,在太微北,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是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海,以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乃七政之枢机,阴阳之元本也。魁第一星曰天枢,正星,主天,又曰枢为天,主阳德,天子象。其分为秦汉志,主徐州。二曰璇,法星,主地。又曰璇为地,主阴刑,女主象。其分为楚汉志,主益州。三曰玑,为人,主火,为令星,主中祸,其分为梁汉志。主冀州。四曰权,为时,主水,为伐星,主天理,伐无道,其分为吴汉志,主荆州。五曰玉衡,为音,主土,为杀星,主中央,助四方,杀有罪,其分为燕汉志。主兖州。六曰闿阳,为律,主木,为危星,主天仓五谷,其分为赵汉志,主扬州。七曰瑶光,为星,主金,为部星,为应星,主兵,其分为齐汉志,主豫州。又曰一至四为魁,魁为璇玑,五至七为杓,杓为玉衡,是为七政。第八曰弼星,在第七星右,不见汉志,主幽州,第九曰辅星,在第六星左,常见汉志。主并州。其色,在春青黄,在夏赤黄,秋为白黄,冬为黑黄。

按《观象玩占》:北斗七星在紫微垣外,太微垣北,七政之枢机,阴阳之本元也。魁第一星曰天枢,二星曰璇,三星曰玑,四星曰权,五星曰衡,六星曰开阳,七星曰摇光。一至四为魁,亦曰璇玑,五至七为杓,亦为玉衡。杓指龙角,衡中南,斗魁枕参首,枢为天,璇为地,玑为人,权为时,衡为音,开阳为律,瑶光为吕,又为帝车,运乎中央而临制四方,以建四时,均五行,定纲纪,为号令之主。

天枪

按《星经》:天枪三星在北斗柄东,主天锋武备,在紫微宫右,以御也。

按《史记·天官书》:紫宫左三星曰天枪。

〈注〉索隐曰:诗纬云:天枪三星,主枪人。石氏星赞云:

备非常之变也。正义曰:天子先驱所以禦兵。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天枪三星在北斗杓东,一曰天钺,天之武备也。故在紫宫之,左右所以禦难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天枪三星在北斗摇光之旁,一曰天钺。天之武备,以守卫紫宫金星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