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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汝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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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汝纳,澧州人,原韶州刺史吴武陵的侄儿。吴武陵考中进士,攻史学,与刘轲一并因有史家才识在史馆任职。吴武陵撰有《十三代史驳议》二十卷。由尚书员外郎调出朝廷任忠州刺史,改任韶州刺史。因贪赃,被贬为潘州司户时死去。

吴汝纳也考中进士,因叔父吴武陵犯贪赃罪,长时间没有授予官职。武宗会昌年间,任河南府永宁县尉。先前,吴武陵因贪赃获罪时,是李德裕做宰相,贬了吴武陵的官,因此吴汝纳由于久不被授职而对李德裕心怀怨恨,从而依附李宗闵、杨嗣复一党,与他们一道制造诽谤言论。适逢吴汝纳的弟弟吴湘任江都尉时,被部属告发有贪赃罪,加之娶平民颜悦的女儿为妻,违背条律。李绅责成观察判官魏钅刑审讯此案,吴湘所犯贪赃罪罪状很清楚,依法处死。吴湘的妻子颜氏、颜氏的继母焦氏,受笞刑后都释放了;并责成江都县令张弘思用船监送吴湘的妻子颜氏及其子女回到澧州。

待到扬州上报据以定案的全部罪状案卷,舆论认为李德裕一向憎恶吴氏,怀疑李绅罗织罪名制造了吴湘罪案。谏官呈奏评论此事,于是朝廷派御史崔元藻为皇帝使臣,重审吴湘一案。根据吴湘服罪的自供:非法消耗粮钱,计算赃款有法律依据。说他倚仗官势娶平民颜悦的女儿为妻,他却称颜悦是前青州衙推,而颜悦先娶的妻子王氏是官绅之女,吴妻不是继室焦氏所生;与扬州呈报的罪案略有不同。李德裕因为崔元藻不作可否的裁决,奏请贬他为崔州司户。待到吴汝纳向朝廷告状,追究崔元藻的复审情况。崔元藻既恨李德裕,又暗中受崔铉、白敏中、令狐腍的利诱,因而说:吴湘虽然因贪赃犯法,罪不至死。还说:颜悦实在不是平民百姓,这起案子系由郑亚首倡,元寿协助李恪罗织罪名而制造的,李回偏私呈奏。于是将此案下交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三司详密审讯。因而李德裕再次被贬黜,李回、郑亚等都遭到流放。吴汝纳、崔元藻受到崔铉、白敏中、令狐腍的奖励,数年间一并成为权势显赫的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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