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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源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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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源,字启泽,龙岩人。永乐二年进士,授庶吉士,后改任深泽知县。王源在任深泽知县期间,修学舍,筑长堤,劝民及时嫁娶,革除争要财礼之俗。多次上书评论时事,被召入朝,又论时政之得失,因违背皇上旨意而贬官,逢国家大赦而复官。复官后奏请豁免百姓所欠赋税。在饥荒年月,因私自发放官粮,赈救饥民,而被捕入狱,后纳钱赎罪才得以释放。朝廷召为春坊司直郎,为诸王讲读经史,后调任卫府纪善,再调任松江同知。奏请豁免该府所欠田粮数十万石。因母亲年迈,请求归家奉养,母亲去世后在家守丧,期满后,朝廷任命为刑部郎中。

英宗即位,择选廷臣十一人为知府,源被选为潮州知府。潮州城东的广济桥,年久失修,源募万金重建,并将余金用来建亭,亭内供奉先圣、四配、十哲像,刻《蓝田吕氏乡约》,从乡民中选任约正、约副、约士,讲解乡规民约。西湖山上有大石作怪,源命令将石凿开,果得石骷髅,大石再不作怪,于是立下石碑,上刻“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这时,有一民犯罪受杖刑而死,其子向朝廷诉讼,告王源筑桥、建亭等罪行。朝廷将源逮捕至京,定罪流放,潮州人争相到朝廷请求赦免。朝廷恩准并恢复王源的官职。又过了很久,源奏请退休。潮州百姓奏请挽留,朝廷不准。于是百姓为他建祠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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