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萍踪寄语

二三 性的关系的解放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记者在上次通讯里曾经谈起巴黎的特征,关于这方面,还有一些可以补充的,那便是性的关系的解放。

他们把两性间的关系,看得很平常,男女揽腰或夹臂并肩而行,旁人没有注意的。记者常在公园里看见一对一对的男女,有的拥坐着接吻,有的并行着接吻,有一次我坐在角落的树荫里静观,看见前面一对男女拥坐着于半小时内总吻了二十多次,简直拚命的干,但我同时注意那陆陆续续走过他们身旁的人,连看都不看,无论走过的是青年人或老头儿,都觉得没有这么一回事;就是那些公园里玩耍的孩子,玩得那样顽皮,但是对于这类的事情,即是望见了,也都像熟视无睹地走开,仍去玩他们的。那些拥着接吻的男女也毫不提防有人看见,尽管在青天白日之下,众目昭彰的前面,旁若无人似的干他们的好事。

这当然不是说他们白天不做事,专以接吻当事做,大抵都是在彼此工作之后的时候。

在中国说起“轧姘头”,大家都认为不名誉的事情,本人觉得难为情,和他或她有关系的亲戚朋友也都觉得不是一件体面的玩意儿。在这里,社会上却把它看得很平常。有好些女工,经济完全可以自立,不愿受婚姻制度的束缚,工余高兴的时候,就和男友聚个一夜,第二天仍很自由地去干她的工作,也有进一步实行同居之爱的,彼此不愿继续时便各自东西,毫无麻烦。据久住巴黎的朋友说,这类同居的事实,至少占男女关系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婚姻制度在大都市里的日趋崩溃——至少是变换方式——于此可见一斑。他们社会上并不把这类事视为个人的失德,而在经济可以自立,不必倚赖男子以求生存的女子,胆量也同时比较的大些。诚然,在结了婚的男女,所受社会的制裁也要严些,不过他们的社会并不把离婚看作羞耻,离婚既容易,不合则离,也用不着在结婚后偷偷摸摸。

记者最近在此地认识一位中国朋友,他在这里经商,和两位同事租了公寓(apartment)里一所屋子,雇用一个法国青年女子烧饭做菜,最初讲定工资时,这位朋友只肯每月出四百法郎,她一定要四百五十法郎,她所说明的理由是她要出三百法郎津贴一个孩子的生活费,自己只能用到一百五十法郎了。这位朋友便问道:“你已嫁了吗?”她很不踌躇而很坦然地回答说:“没有,不过有个情人罢了。”从这里很可以看出法国女子——至少是一部分——对于所谓婚姻或贞操问题的态度。

可是话又要说回来了。在他们这个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里,女子经济自立的机会虽比产业落后的殖民地化的国家多些,而受着经济压迫的女子究也不在少数。这类女子也有注意于正式结婚嫁给一个男子,俾得终身之靠的。还有像商店的女雇员,有的每月薪水不过二三百法郎,女子大都好装束,当然不够用,于是不得不在夜里装得花枝招展模样的在外面兜揽男子,这样一来,娱乐费便可由男子担任,或更可进而多敲几个钱。这样的女子,在他们社会里,也没有什么人存着“礼教”观念来轻视她,不过她不免受着经济的支配,却是很显然的事实。讲得不好听些,这就近乎“野鸡”式的行径了。

在这样的旧社会制度里,社会对于养老的这件事,当然没有健全的设备,养老这件事便成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固不限于女子,但以年华有限的女子,所受的影响更大。她们年青的时候,大概不难过日子,到了年老了,工作不易得,情人更不易得(指不出嫁的),或简直不能得,她们的晚年暮景,也许要不免凄寂的。记者在这里所住屋子的房东(二房东)是两个姊妹,姊姊九十三岁,妹妹八十六岁了。这位八十六岁的“妹妹”能说英德法三国语言,听说从前也在什么机关里做过职员,都算是未出嫁过的老小姐——但是谁又知道当她们年华正盛时没有过多少风流韵事?那位九十三岁的“姊姊”背已弯曲,一天到晚坐在厅上发呆,一见“妹妹”不在身旁,便要摸来摸去来找她。这位“妹妹”也已头发尽白,每天还要替三个客人的三个房间收拾打扫。(我看不过,每晨还帮她倒一次放在房间里盥洗后倒水用的污水桶。)听说她们有个侄子在乡间是个小财主,但却数十年老死不相往来,各顾各的,看都不来看她们一次。她们的生活费,也许有一部分可取给于慈善性质的津贴,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可有的欺骗的方法,如在合理的社会里,对此事便应有合理的设备。讲到我们的中国,有许多人就靠子孙来解决这个问题。许多寡妇仍不敢不守节,过非人的生活,也无非在传统思想笼罩着的社会里,非如此便难于生存罢了。这是把贞操换“面包”的把戏!

在这里还有一个特点,便是男子对女子——任何不认识的女子——表示“爱”,是一件极平常的事情。你在街上或任何处所,遇着女子要和她谈话,或竟表示爱她,并不算是侮辱,她决不致叫你吃耳光,不过接受不接受却全是她的自由,没有人敢加以丝毫的勉强。她即不愿接受,也不致骂你“杀千刀”!也只婉谢你,不过男子也不敢冒昧强迫。我在上海时,每在公园里看见无赖青年强迫不愿和他们勾搭的女子,甚至包围追逐,丑态毕露,这是这里所没有的。

以上所述是在巴黎的情形,听说在乡村便比较的严格,不比在都市中那样自由了。

廿二,九,十,记于巴黎。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