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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踪寄语

三 以往和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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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上节曾和读者诸友约,要在本节谈谈本刊发展的经过和内部组织的概况。

本刊第一任的编者是王志莘先生,前几天在友人宴会席上遇着他,他还笑眯眯地谈起本刊初办时没有人看,由报贩来一捆一捆称斤两买去,有一次雇人在天文台路的运动场前广发赠送!他的这几句不无含着幽默的话虽似乎简单,其实很足以描写本刊呱呱坠地时的凄凉状况。几个月以后,王先生因去办银行事业,把这个零仃孤苦的孩子交给我,我其初觉得毫无把握,还不肯接受,后来因一时找不到别的保姆,我又觉得这个孩子怪可怜似的,便接受过来,抚育抚育看,原也没有想到就能把他养得大起来。

在未谈到这个孩子怎样长大以前,有些情形也许可先提出来说几句。我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南洋公学附属小学),有一位级任教师沈永衢先生是最崇拜梁任公的。(沈先生兼授国文和历史,他是我生平最敬爱的一位先生,现已逝世了。)凡是梁氏的著作,他都有,藏在好几个书橱里,承他异常地爱重我,常借那些书报给我看,后来我升入了“中院”(即当时的南洋公学附中),还常到他那里去借书看,尤其喜看的是沈先生所存的全份的梁氏《新民丛报》。当时我的思想很混沌——说得更老实些,就是无所谓思想——但觉梁氏文字充满着动人的情感,看得津津有味,常在夜里看着舍不得释卷,熄灯后还违背校章偷点着洋蜡烛看。从此时起即梦想将来要做一个记者,随后凡遇着比较有精彩的刊物都很注意研究,虽则同时还勉强埋首于味同嚼蜡的数学物理学等科目——这是指我个人的感觉,我的弟弟就觉得这种科目异常的有兴味。

我的意识中既潜伏有这样的倾向,所以王先生“托孤”——借用一下,王先生仍是永年益寿的——之后,我既已接受过来,便也一团高兴地聚精会神地执行我的保姆的职责。最初帮助我的只有徐伯昕、孙梦旦两先生,我们都是傻瓜,好像乐此不疲似的,常自动地干到夜里十一二点钟,事情还干不完,只得恋恋不舍地和办公桌暂时告别。没有什么人强迫或监督我们这样发傻,我们自己也只觉得傻得有趣,并没有存着别的什么奢望。后来志同道合的同事日增,现在已有三十余人了,分工也比较的可能,虽不必像当初那样傻得厉害,但我们仍好像是一个“短小精悍”勤奋迈进的军队,在此黑暗的旧社会到光明的新社会的过渡期间,共同为大众努力,希望能尽其一个小小支流的贡献。倘若社会认为我们的工作不是毫无意义的话,这不是我们里面任何一个人的劳绩,是我们这一群兄弟姊妹们的共同的血汗的结晶,同时也是由于社会给与我们的鼓励和直接或间接的种种赞助。

讲到本社内部的组织,记者要很欣然地宣布,我们已采用了生产合作的办法了,具体的细则虽不能都在这篇短文里说出,但不妨就原则上大概的意思谈谈。我们全社的资产已归全体同事(连“茶博士”都在内)所公有,除短期的雇员外,现在本社的职工任职在六个月以上的都有做我们这个“合作社”社员的资格,也就是这个机关里的“主人翁”之一。本社资本每股十圆,任何一个社员,至多不得过一千股,不到此数的每年将所得一部分红利加股,逐渐一同加到此数。新进职工,于任职时起,每月就其薪水中扣除百分之十,于任职满六个月时,并计作为入社的股份,以后继续每月扣除薪水百分之十,至入社满一年时,再行并计,作为增加股份。社员认缴股份所得享受的利益为股息,于每年总决算后,除应提之公积金,社员福利基金,及职工红利外,由社员大会依营业的盈余,议决按股分配股息。总之这个生产合作社的原则,以社员共同投资,经营出版事业,促进文化生产为宗旨,除用在服务社会事业上的费用外,所得赢利归于全体。这虽不能算是合于理想的办法,但至少已没有谁剥削谁的存在,各人一面为社会服务,同时也为着自己工作。

本社的信条有四:(一)服务社会,(二)赢利归全体,(三)以共同努力增进全体社员福利,(四)社务管理民主化。关于头三点,上段所述已可略明大意,关于第四点,还有略加解释的必要。本社的最大权力在全体社员大会,由社员大会选出理事组织理事会,由理事会互选经理,为理事会的代表,总揽社务,并由全体社员大会选出监察人二人,查核会计帐目,并保障社员利益。这样,各人都是自己管理自己,因为理事产生于全体社员大会,而经理则由理事中互选而来的。

我们这一群傻子的这一个组织,所以要这样挖空心思来尽量使它合理化,目的却不是仅仅为着我们自己,我们要利用这样的比较合理的组织,希望能对社会有更切实的贡献。我常勉励我们的兄弟姊妹们,我们是在一个血腥的黑暗的时代,如不为整个社会的前途努力,一个机关的内部尽管如何充实,如何合理化,终不免要受黑暗势力的压迫摧残的。我们这班傻子把自己看作一个准备为文化事业冲锋陷阵的一个小小军队,我们愿以至诚热血,追随社会大众向着光明的前途迈进!

(起程前二日写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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