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华先生:
洛诵惠书,无任欣感。好学深思若足下者,仆虽备蒙教斥,窃所愿焉。惟愚见终有不敢苟同者,尚希进而教之。
第一,今之人类(不但中国人)是否可以完全抛弃宗教,本非片言可以武断。然愚尝诉诸直观,比量各教,无不弊多而益少。是以笃信宗教之民族,若犹太,若印度,其衰弱之大原,无不以宗教迷信,为其文明改进之障碍。法兰西人受旧教之迫害,亦彼邦学者所切齿;其公教会与哲人柏格森,伊如仇敌。此乃宗教之弊,事实彰著,无可讳言。
至于宗教之有益部分,窃谓美术哲学可以代之。即无宗教,吾人亦未必精神上无所信仰,谓吾人不可无信仰心则可,谓吾人不可无宗教信仰,恐未必然。倘谓凡信仰皆属宗教范围,亦此不合逻辑。此仆所以不信“伦理的宗教”之说也。吾国人去做官发财外,无信仰心,宗教观念极薄弱。今欲培养信仰心,以增进国民之人格,未必无较良之方法。同一用力提倡,使其自无而之有,又何必画蛇添足,期期以为非弊多益少之宗教不可耶?此愚所以非难一切宗教之理由也。
复次则论孔教。孔教教义,多言人事,罕语天人关系,亦足下所云然。良以中国宗教思想,渊源甚古。敬天叨鬼,皆不始于孔氏。孔子言天言鬼,不过假借古说,以隆人治。此正孔子之变古,亦正孔子之特识。倘缘此以为敬天明鬼之宗教家,侪于阴阳、墨氏之列,恐非孔意。性与天道,赐也多闻,其他何论?欲强拉此老属诸宗教家,岂非滑稽?缪勒氏于印度宗教,亦未必了了,遑论中国,其言乌足据耶?《中庸》天命,性,道,教,四者联举,是为一物。以性释天命,则所率所修,均不外此。下文又云:“道不可离,可离非道。”是盖与老氏道法自然;西哲所谓宇宙大法相类。天性以外,绝无神秘主宰之可言。乌可以其有天命与教之名词,遂牵强以为宗教也?
孔子生于古代宗教思想未衰时代,其立言间或假古说以伸己意。西汉儒者,更多取阴阳家言以诬孔子,其实孔子精华,乃在祖述儒家,组织有系统之伦理学说。宗教立学,皆非所长。其伦理学说,虽不可行之今世,而在宗法社会封建时代,诚属名产。吾人所不满意者,以其为不适于现代社会之伦理学说,然犹支配今日之人心,以为文明改进之大阻力耳。且其说已成完全之系统,未可枝枝节节以图改良,故不得不起而根本排斥之。盖以其伦理学说,与现代思想及生活,绝无牵就调和之余地也。即如足下所主张之改良家族制度,倘孔教之伦理学说不破,父子析居,则有伤慈孝,兄弟分财,则有伤友恭。欲笃信孔教之民族,打破大家族制度,其事如何可行?足下欲奋如椽之笔,提倡小家族制度,以为事半功倍,不知将何说以处孝弟之道?倘无说以处之,特恐事倍而功半耳。
吾人讲学,以发明真理为第一义,与施政造法不同。但求别是非,明真伪而已,收效之迟速难易,不容计及也。哥白尼倘畏难而顺社会的惰性,何以发明天象?哥仑布倘畏难而不逆社会的惰性,何以发见新世界?一切科学家,哲学家,倘畏难而不肯违反俗见,何以有今日之文明进步?真理与俗见,往往不能并立。服从真理乎?抑服从俗见乎?其间固不容有依违之余地,亦无法谋使均衡也。高见如何,尚希续教。
独秀
附俞颂华书
独秀先生座右:
辱承不弃葑菲,赐以裁答,说理缜密,感佩良深。今尊论之前提,与仆之所持者大相径庭,所得结论,缘是异趣,似无复讨论之余地。然又不能已于言者,盖假定尊论之大前提无误,所得断案,是否确切,仆尚不能无疑也,请略为言之。
窃以为吾国之宗教源于天,所以圣人配天,视为天之使命,拟孔子为天之木铎,是明明以天之使命属诸孔子。孔子虽不语鬼神,而其于天人之关系,又未尝不形诸教义。《中庸》开篇即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夫率性与修道并举,天命与设教对引,与欧文字书以bind anew orback诂宗教之字源,适相符合,皆所以明天人关系也。且也,吾国古时之宗教思想,乃为复一神的,以天为最高之主宰,其下复设有种种神祀。孔子所以言天道者,盖为敬天也。其不语神怪者,以其视种种神祀属诸神话故耳,盖亦敬天也。缪勒氏(max müller )言之綦详。(参见introductionofthescienceofreliglonppl26—144)然则孔教又未尝无命令的拟人格的主宰,不亦彰彰明乎?此仆之所以终不能无疑于先生之论也。
孔子之教义,言人事居多,语天人之关系者盖寡,无可讳言。仆不谓为一神教,而谓之凡神的伦理的宗教,正坐此耳。先生之所以诋孔,为宗法社会之道德,不适于现代生活,既闻命矣。窃谓欲变吾国宗法之习俗,则打破大家族制度,最为要端(仆不自量,思于家族制度究其得失以告邦人。他日成文,或当呈正),不在一味诋孔。
夫孔教之伦理学说,在今日诚有不可取者存。(孔教教义不止伦理学说。其伦理学说亦非全与现代生活不合。)仆前书所谓可改良者,即冀忠于孔教者,于此发愤改革也。宗教之教义,固属无形的,然其形式(宗教上祀典种种)乃有形的,亦犹文字之分思想与文学部分也。今先生既恶宗法社会之道德,胡不于此点促孔教教徒之反省,忠告而善导之?即不然,奋椽笔以提倡小家族制度,或能事半而功倍。若必欲废弃孔教,以为改革宗法习俗之终南捷径,遑论填海移山,事有未易,就令能之,旷日弥久,恐收效反迟。况孔教非绝无可取之点,先生亦承认之。若并此可取之点,一律删夷,先生其忍之乎?
顺社会的惰性social inertia而徐图改善者易为力,逆社会的惰性而思创造者难为功。罗蓬氏曰:“无古之传说,不能有文明之开化。不废弃古说,又不能有进步。故欲于此中静动之间,谋所均衡,实属事之至难。”又曰:“民众乐于竺旧,其保守旧制也,苟能于不知不觉间逐渐改善,最为足尚。”(the crowd by gustave le ben pp.93—94)乃先生欲革宗法之习俗,而惟孔是排,是何异舍易就难,欲速反缓,仆虽不敏,窃为先生惜之。
抑仆又有与先生所见不敢苟同者,即先生若论及宗教,一切皆非之。仆则以为宗教在现社会尚有存在之价值。无论物质的文明若何发达,苟社会国家,未臻理想上完全之境界,则蚩蚩者氓,其精神上不能无所信仰,以与物质的文明相调和。若在吾国,物质的文明过不发达,似无需提倡宗教。然方今人心玩愒,世风浇漓,教育犹未普及,仍不能无待于宗教,以资救济。鄙见如此,先生必否认之。惜在吾国未闻有大宗教学家与大哲学者,不则仆将不远千里,裹粮挟贽以从,以一证鄙说之果有当否也。凡此所言,亦各道其所见云尔,非敢自是也。真理所在,自当服从。倘蒙进而教之,则为幸多矣。此颂撰安。
俞颂华白四月二十一日作于东京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