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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

第一百四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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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卷目录

人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春秋纬〈孔演图 潜潭巴〉

汉书〈五行志〉

管窥辑要〈异人见占 人死复生占 人化异物占 人生子异常占 人生子异形占 人生子多占 人生异物占〉

人异部汇考二

商〈帝辛一则〉

周〈顷王一则 灵王一则 显王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景帝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绥和一则 哀帝建平二则 平帝元始一则 新莽建国二则 天凤一则〉

后汉〈安帝永初一则 永宁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一则 光和四则 中平二则 献帝初平一则 建安三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明帝太和一则 青龙一则 陈留王咸熙一则〉

吴〈大帝赤乌一则 景帝永安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咸宁一则 惠帝元康一则 永宁一则 太安一则 光熙一则 怀帝永嘉二则 悯帝建兴二则 元帝太兴二则 明帝大宁一则 成帝咸康一则 康帝建元一则 孝武帝宁康则则 安帝义熙三则 恭帝元熙一则〉

宋〈文帝元嘉一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明帝泰豫一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太清一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元帝承圣一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宣帝大建一则 后主至德一则 祯明一则〉

北魏〈太宗永兴一则 高祖延兴一则 太和一则 肃宗熙平一则 正光一则 敬宗永安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后主一则〉

北周〈武帝保定一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五则〉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卷

人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仲春之月,雷乃发声,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

〈集说〉严陵方氏曰:不备,言百骸九窍之或亏,以其感怠慢之气而孕,故如此。

《春秋纬》《孔演图》

八政不中,则人无唇。

《潜潭巴》

女子化为丈夫,贤人去位,君独居,丈夫化为女子,阴气淖,小人聚。

《汉书》《五行志》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水伤百谷,衣食不足,则奸宄并作,故其极恶也。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亦是也。上失威仪,则下有贼臣害君上者,故有下体生于上之痾。刘歆貌传曰有鼻痾。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口舌之痾,人多病口喉咳者。

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时则有目痾。离为火为目。及人,则多病目者,故有目痾。火色赤。凡视伤者病火气,火气伤则水沴之。京房易传曰:尊卑不别,厥妖生女赤毛。

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耳痾。及人,则多病耳者,故有耳痾。

《传》曰:思心之不,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心腹之痾。常风伤物,故其极凶短折也。伤人曰凶,禽兽曰短,草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丧弟曰短,父丧子曰折。及人,则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痾也。

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君乱且弱,不有明王之诛,则有篡弑之祸,故有下人伐上之痾。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上之痾。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痾云。

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刑滥也;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不则为私,厥妖人死复生。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

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兹谓亡上,正将变更。凡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二首,下不一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下,媟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群妖推此类,不改乃成凶也。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妖言动众,兹谓不信,路将亡人,司马死。

《管窥辑要》《异人见占》

长人见,其国亡。

有人入殿,不知其名,大水为灾,群猾并谋,其国易政。地中出人,京房曰:君忧民流,亡国亡地。

《人死复生占》

人死复生,国有大病,五谷死伤,兵起。京房。曰:子不三年改父之道而为私,厥妖人死复生;又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又曰,死人复行,五谷不登,兵大起;一曰,死人复生,废家得位。

《人化异物占》

人生角:京房曰:权臣专政,厥妖人生角,天下兵。角,兵象也。曰:人生角,下反上。

人化为兽,国无政化,将亡之兆。

男子化为妇人,《潜潭巴》曰:小人聚,天子弱,则丈夫化为女子。京房曰:男化为女,兹谓阴胜阳,柔胜刚,其国亡。一曰:有异姓奸夺主国者。

妇人化为男子,《潜潭巴》曰:贤人去,天子独,则妇人化为丈夫。京房曰:女化为男,兹谓阴昌,贱人为政,其国必亡。又曰君将绝嗣,一曰将有易代。

《人生子异常占》

人生而能言,京房曰:言之不从,则人生而能言,天使我代其言也。《地镜》曰:国多谗贼,则有人生而能言,又曰人生而言,善恶如其言。

人生而能行,京房曰:其国不昌,君有忧。又曰自受其殃,黔首散亡。《地镜》曰:王事急,民欲流亡,国有兵。

《人生子异形占》

人生子二首不一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也;下体生上,不敬之咎也;上体生下,媟渎之应也;生非其类,淫乱;生而能言,好虐也。凡人病,皆以此推之。人生子多首,君王有咎,民饥流亡。

人生二首,不出三年,王者起征四方,为首者亡。一曰天下有二王。

人生五首,天下大猾,起三首以上。

人生子首在背,天下易乡。

人生而首目在下,兹谓无上,国易政。

人生子而大头有发,蹠反向上,下人伐上。

人生大头,不出三年,兵伐其邑。

人生子有四目,天下忧,民流亡。不出一年大旱。一曰天下主凶。

人生一目,国不安生;三目,兵起横害;四目两首,主亡。人生子二口,五谷不登,百姓丧亡,京房曰:人生二口以上,国忧兵起。有十口,《春秋·孔演图》曰:国将亡,阴不胜阳,怨望则十口之人出。

人生子有长舌,天下有兵。

人生一耳,君不聪;二耳以上,是谓多方,其国无主;一曰是谓多听,其国无定。

人生二鼻,民谋其主。

人生一手,其国有咎,三臂有反臣,三手以上臣谋主。人生三足,天下起兵,《天镜》曰:是谓大役,其国东西移走,一曰不出三年,其国兵丧。一足是谓不行国无主。人生足小,京房曰:是谓不约。不出三年,其国消亡。人生三十指,其邑民流亡。

人生有两身,世主被殃,人民散亡。

人生有二背,臣反主亡。

人生有两腹,不出年岁大熟,国以雠亡。

人生有三腹,其国分。

人生目在首上反后,天子亡;目著腹,《天镜》曰:五谷熟横兵起;目在顶背,天子不安;在背及手,天下有大事;生腹下,天下暌隔不相见;在阴,天子失位;在踵及足,是谓下视,天下大兵。

人生口在手指及脑,国主亡;在四肢同在腹旁,天下有兵。一曰五谷丰熟,口在节,天下饥,人流亡。生两口皆背,天镜曰人民安,五谷昌。

人生鼻在顶及背,天下不安;在首前,太子有殃;在腹,天下大荒;在四肢节,天子亡;在阴,兵起,天子降。人生耳在首,天下有兵,国君丧,民流亡;在腹,天下兵起;在背及肩项,天下有大忧;在四肢及首、足、节,有叛王。

人生腹在背,天下饥。腹在手前后,民饥兴作。腹生足股,天下大兵,天子易。人生四肢在背,天下大兵。

人生阴在首,天下大乱;在背,天子无后;在腹,天下有大事。

人生无头,世主凶;无目,国主暴死。

人生无口,其国主被贼,一曰多病。《春秋·运斗枢》曰:上敌下塞,则人生无口。

人生无慧舌,天子不慧。

人生无口鼻,世主凶,其国饥。

人生无鼻,其国大乱。

人生无足,其地大饥。一曰有大丧,不出三年,其国空。人生无手,其地有客,兵无手指,天下有;〈阙〉无手掌,世主忧病。

人生无四肢,其国有反臣。

人生无阴,国君无子,国主以雠亡。

人生无骨,其国〈阙〉。

《人生子多占》

妇人一生三男。天镜占曰:不出三年,外国来;一生三女,其国有阴私事。

国内妇人数生二子及三子,不出十年,粟贵十倍。

《人生异物占》

人生肉不成形体,其国邑亡。

人生五谷,京房曰其国昌。

人生草木,国主死。

人生石,其国兵强。

人生异类,其地兵起。

人生野兽,国君兄弟分别。不出一年,外国内侵,京房曰天下通流。

人生野兽异形,兵起国亡。

人生〈阙二字〉,下人谋上,天子降为庶民。

人生状如飞鸟,兵起。京房曰:人生飞鸟,兹谓不祥,司马将,上卿亡。

人生子人面鸟身,兵起,大战,有大水。或曰:人生飞鸟有人形者,天下分。《天镜占》曰:国君忧,人流亡。

人生龙,京房曰:有异姓来相,因而篡之。《地镜》曰:国君见伐。

人生人面、龙须、蛇身,兵起;人生人形、龙、蛇其首,天下饥,兵合。

人生蛇或蜂虿,天下并民。

人生蛇蜴,国夜破,君出走。

人生人身鱼首,皆为有水灾,国君有咎。

人生六畜,是谓更明,天下易主。

人生牛马,百姓劳苦,其地兵起。

人生犬豕,君失道。

人生人形六畜面,天子不聪。一曰易天子。

人生六畜,口在下,天下有大兵;在背,天下有反者;在阴;天下有恶天子。

人生六畜,耳在首上,天下有忧。一曰有反者;在四肢,大荒,兵起;在腹及胸,天下有反臣;在阴,臣有谋主者。人生六畜,四肢在手及腹,天下乱。

人生六畜三首,天下三分;三首以上,天下乱争。人生六畜两身,天下兵起。

人生六畜一口,国令不行;两口以上,天下有兵。人生六畜三耳以上,天下有大事。

人生六畜一足,天下无主;二足,天下有大忧。

人生六畜二阴,国主多内宠,多子。

人生六畜二尾,以上,天下有大事。

人生六畜,阴在首,天下大乱,天子失位。

人生六畜,有毛羽,天子失位。

人生六畜无毛,天下大饥;无毛有羽,天子无朝;身半无毛,国有大事。

人生六畜,有四肢而无节,天下有恶人。

人生六畜无面,天下兵作;无首,天子失位,天下无主;无目,社稷亡;无口,天下大饥,兵起;无腹,同无鼻,天下灾;无耳,君令不行于臣;无四肢,天子无忠臣;无阴,天子无后;无骨,天下昌;无尾,是谓无后,近臣反杀其主。人生女子有赤毛,京房曰:人主尊卑无别,则女生赤毛。

人异部汇考二

帝辛四十二年,有女子化为丈夫。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顷王三年,长狄奔于鲁、齐、晋。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十一年,败狄于咸。《榖梁》、《公羊传》曰,长狄兄弟三人,一者之鲁,一者之齐,一者之晋。皆杀之,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何以书。记异也。刘向以为是时周室衰微,三国为大,可责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礼义,大为夷狄之行,将至危亡。其后三国皆有篡弑之祸,近下人伐上之痾也。刘歆以为人变,属黄祥。一曰,属裸虫之孽。一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凡人为变,皆属皇极下人伐上之痾云。京房《易传》曰:君暴乱,疾有道,厥妖长狄入国。又曰:丰其屋,下独苦。长狄生,世主虏。

灵王 年,宋有女子赤而毛。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鲁襄公时,宋有生女子赤而毛,弃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者见而收之,因名曰弃。长而美好,纳之平公,生子曰佐。后宋臣伊戾谗太子痤而杀之。先是,大夫华元出奔晋,华弱奔鲁,华臣奔陈,华合比奔卫。刘向以为时则火灾赤眚之明应也。京房《易传》曰:尊卑不别,厥妖女生赤毛。

显王四十七年,魏有女子化为丈夫。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为丈夫。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刑滥也;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始皇二十六年,大人十二见于临洮。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于临洮。天戒若曰,勿大为夷狄之行,将受其祸。是岁始皇初并六国,反喜以为瑞,销天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奢淫暴虐,务欲广地;南戍五岭,北筑长城以备胡越,堑山填谷,西起临洮,东至辽东,径数千里。故大人见于临洮,明祸乱之起。后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陈胜发。

景帝二年,胶东人生角。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帝二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馀,生角,角有毛。时胶东、胶西、济南、齐四王有举兵反谋,谋由吴王濞起,连楚、赵,凡七国。下密,县居四齐之中;角,兵象,上乡者也;老人,吴王象也;年七十,七国象也。天戒若曰,人不当生角,犹诸侯不当举兵以乡京师也;祸从老人生,七国俱败示。诸侯不寤,明年吴王先起,诸侯从之,七国俱灭。京房《易传》曰: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

成帝建始三年,小女陈持弓入未央宫掖门。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三年七月,虒上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上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 按《五行志》: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师相惊,言大水至。渭水虒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横城门,入未央宫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觉得。民以水相惊者,阴气盛也。小女而入宫殿中者,下人将因女宠而居有宫室之象也。名曰持弓,有似周家檿弧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是时,帝母王太后弟凤始为上将,秉国政,天知其后将威天下而入宫室,故象先见也。其后,王氏兄弟父子五侯秉权,至莽卒篡天下,盖陈氏之后云。京房《易传》曰:妖言动众,兹谓不信,路将亡人,司马死。

绥和二年四月,哀帝即位。八月,男子王褒带剑入司马殿门中。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绥和二年八月庚申,郑通里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带剑入北司马门殿东门,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组结佩之,招前殿暑长业等曰:天帝令我居此。业等收缚考问,褒故公车大谁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宫状,下狱死。是时王莽为大司马,哀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见象也。姓名章服甚明,径上前殿路寝,入室取组而佩之,称天帝命,然时人莫察。后莽就国,天下冤之,哀帝徵莽还京师。明年帝崩,莽复为大司马,因是而篡国。

哀帝建平四年,氏惊走,传筹,奔走祠西王母。山阳人葬小儿,三日复活。

按《汉书·哀帝本纪》:建平四年春,关东民传行西王母筹,经历郡国,西入关至京师。民又会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 按《五行志》: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槁或掫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踰墙入,或乘车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阡陌,设祭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是时帝祖母傅太后骄,与政事,故杜邺对曰:《春秋》灾异,以指象为言语。筹,所以纪数。民,阴,水类也。水以东流为顺走,而西行,反类逆上。象数度放溢,妄以相予,违忤民心之应也。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奕,男子之事。于街巷阡陌,明离闑内,与疆外。临事盘乐,炕阳之意。白发,衰年之象,体尊性弱,难理易乱。门,人之所由;枢,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著。今外家丁、傅并侍帷幄,布于列位,有罪恶者不坐辜罚,亡功能者毕受官爵。皇甫、三桓,诗人所刺,春秋所讥,亡以甚此。指象昭昭,以觉圣朝,奈何不应。后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临朝,王莽为大司马,诛灭丁、傅。一曰丁、傅所乱者小,此异乃王太后、莽之应云。 又按《志》: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先未生二月,儿啼腹中,及生,不举,葬之陌上,三日,人过闻啼声,母掘收养。建平 年,豫章男子化为女子。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长安陈凤言此阳变为阴,将亡继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

平帝元始元年,朔方女子死六日,复活。长安女子生儿两头、异颈、四臂共胸。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殓棺积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见夫死父,曰:年二十七,不当死。太守谭以闻。京房《易传》曰:干父之蛊,有子,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不则为私,厥妖人死复生。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六月,长安女子有生儿,两头异颈面相乡,四臂共胸俱前乡,尻上有目长二寸所。京房《易传》曰: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兹谓亡上,正将变更。凡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二首,下不一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下,媟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群妖推此类,不改乃成凶也。

新莽始建国元年,长安有狂女子呼道中。

按《汉书·王莽传》:莽始建国元年,长安狂女子碧呼道中曰:高皇帝大怒,趣归我国。不者,九月必杀汝。莽收捕杀之。治者掌寇大夫陈成自免去官。

天凤四年,长人巨毋霸见。

按《汉书·王莽传》:天凤四年,韩博上言:有奇士,长丈,大十围,来至臣府,曰欲奋击胡虏。自谓巨毋霸,出于蓬莱东南,五城西北昭如海濒,轺车不能载,三马不能胜。即日以大车四马,建虎旗,载霸诣阙。霸卧则枕鼓,以铁著食,此皇天所以辅新室也。愿陛下作大甲高车,贲育之衣,遣大将一人与虎贲百人迎之于道。京师门户不容者,开高大之,以视百蛮,镇安天下。博意欲以风莽。莽闻恶之,留霸在所新丰,更其姓曰巨母氏,谓因文母太后而霸王符也。徵博下狱,以非所宜言,弃市。

后汉

安帝永初元年,民转相惊走。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元年十一月戊子,敕司隶校尉、冀并二州刺史:民讹言相惊,弃捐旧居,老弱相携,穷困道路。其各敕所部长吏,躬亲晓谕。若欲归本郡,在所为封长檄;不欲,勿强。 按《五行志》:永初元年冬十一月戊子,民转相惊走,弃什物,去庐舍。

永宁元年,南昌妇人生四子。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唐檀传》:檀好灾异星占。永宁元年,南昌有妇人生四子,刘祗问檀变异之应,檀以为,京师当有兵气,其祸发于萧墙。至延光四年中,黄门孙程扬兵殿省,诛皇后兄车骑将军阎显等,立济阴王为天子。果如所占。

灵帝建宁三年,河内妇食夫,河南夫食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三年春正月,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按《五行志注》:臣昭曰案此二食,夫妻不同,在河南北,每见死异,斯岂怪妖,复有徵乎。河者,经天亘地之水也。河内,河之阳也。夫妇参配,阴阳判合成体,今以夫之尊,在河之阳,而阴承体卑,吞食尊阳,将非君道昏弱,无居刚之德,遂为阴细之人所能消毁乎。河南,河之阴,河视诸侯,夫亦为家之主,而自食正内之人。时宋皇后将立,而灵帝一听阉宦,无所厝心,夫以宫房之爱恶,亦不全中怀抱。宋后终废,王甫挟奸阴中,列侯实应厥位,天戒若曰徒随阉竖之意,夫啖其妻乎。

熹平二年,雒阳民讹言虎贲寺壁有黄人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熹平二年六月,雒阳民讹言虎贲寺东壁中有黄人形,容须眉良是,观者数万,省内悉出,道路断绝。到中平元年二月,张角兄弟起兵冀州,自号黄天,三十六方,四面出和,将帅星布,吏士外属,因其疲喂,而胜之。

〈注〉按《物理论》曰:黄巾被服纯黄,不将尺,兵肩长衣,翔行舒步,所至郡县,无不从,是日,天大黄也。

光和元年,有人白衣入德阳门。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五月壬午,有白衣人入德阳殿门,亡去不获。 按《五行志》:光和元年五月壬午,何人白衣欲入德阳殿门,辞我梁伯夏,教我上殿为天子。中黄门相贤等呼门吏仆射,欲收缚何人,吏未到,须臾还走,求索不得,不知姓名。蔡邕以成帝时男子王褒绛衣入宫,上前殿非常室,曰天帝令我居此,后王莽篡位。今此与成帝时相似而有异,被服不同,又未入云龙门而觉,称梁伯夏,皆轻于言。以往况今,将有狂狡之人,欲为王氏之谋,其事不成。其后张角称黄天作乱,竟破坏。 按《风俗通》:光和四年四月,南宫中黄门寺有一男子,长九尺,服白衣,中黄门解步呵问: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宫掖,曰:我梁伯夏后,天使我为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见。劭曰:《尚书》《春秋左传》曰:伯益佐禹治水,封于梁。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寔甚好龙,龙多归之。帝舜嘉之,赐姓董氏。董氏之祖与梁同焉。光熹元年,董卓自外入,因间乘衅,废帝杀后,百官总己,号令自由,杀戮决前,威重于主。梁本安定,而卓陇西人,俱凉州也。天戒若曰卓不当专制夺矫,如白衣无宜阑入宫也。白衣见黄门寺,及卓之末,中黄门诛灭之际,事类如此。可谓无乎。袁山松曰:案张角一时狡乱,不足致此大妖,斯乃曹氏灭汉之徵也。案劭所述,与志或有不同,年月舛异,故俱载焉。臣昭注曰:检观前通,各有未直。寻梁,即魏地之名。伯夏明于中,夏非溥天之称,以内臣孙夫得称王,徵验有应,有若符契,复云伯夏教我为天子。后曹公曰:若天命在吾,为周文王矣。此乃魏文帝受我成策,而陟帝位也。《风俗通》云:见中黄门寺曹腾之家,尤见其证〈按《志》作元年,《风俗通》作四年,异互。〉

光和二年,雒阳女子生男,两头四臂。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年,雒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共胸,俱前向,以为不祥,堕地弃之。自此之后,朝廷霿乱,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二头之象。后董卓戮太后,被以不孝之名,放废天子,后复害之。汉元以来,祸莫踰此。

光和 年,雒阳男子夜龙以弓箭射北阙。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和中,雒阳男子夜龙以弓箭射北阙,吏收弩问,辞居贫负责,无所聊生,因买弓箭以射。近射妖也。其后车骑将军何苗,与兄大将军进部兵还相猜疑,对相攻击,战于阙下。苗死兵败,杀数千人,雒阳宫室内人烧尽。

按《风俗通》:龙从兄阳求腊钱,龙假取繁数,颇厌患之,阳与钱千、龙意不满,欲破阳家。因持弓矢,射元武东阙三发,吏士呵,缚首服。因是遣中常侍尚书、御史中丞、直事御史、谒者、卫尉司隶、河南尹、雒阳令悉会发所,劭时为太尉,议曹掾白公邓盛,夫礼设阙观,所以饰门章于至尊,悬诸象魏,示民礼法也。故车过者,下步过者趋,今龙乃敢射阙,意慢,事丑,次于大逆,宜遣主者参问变状。公曰:府不主,盗贼当与诸府相候。劭曰:丞相邴吉以为,道路死伤,既往之事,京兆长安职所穷,逐而驻车问,牛喘吐舌者,岂轻人而贵畜哉。颇念阴阳不和,必有所害,掾史尔乃悦服。汉书嘉其达大体,今龙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况于已形昭晰者哉。明公既处宰相大任,加掌兵戎之,凡在荒裔,谓之大事,何有近日下而致逆节之萌者。孔子摄鲁司寇,非常卿也。折僭溢之端,消纤介之渐,从政三月,恶人走境,邑门不阖,外收强齐侵地,内亏三桓之威,区区小国尚于趣,舍大汉之朝焉可无乎。明公恬然,谓非己诗,云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当为人制法,何必取法于人。于是公意大悟,遣令史谢申以铃下规,应掾自行之,还具条奏。时灵帝诏,报恶,恶止。其身龙,以重论之,阳不坐。

光和四年,魏郡男子自入宫禁。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魏郡男子张博送铁卢诣太官,博上书室殿山居屋后宫禁,落屋欢呼。上收缚考问,辞忽不自觉知。

〈注〉臣昭曰:魏人入宫,既夺汉之徵。至后宫而欢呼,终亦祸,废母后。

中平元年夏六月,雒阳女子生儿,两头共身。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中平元年六月,雒阳男子刘仓居上西门外,妻生男,两头共身。中平二年,洛阳民生儿,两头四臂。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附〉按《五行志》:灵帝时,江夏黄氏之母,浴而化为鼋,入于深渊,其后时出见。初浴簪一银钗,及见,犹在其首。

〈注〉臣昭曰:黄者,代汉之色,女人。臣妾之体化为鼋。鼋者,元也。入于深渊,水实制火。夫君德尊阳利,见九五飞在于天,乃备光盛俯等龟。鼋有愧,潜跃,首从戴钗,卑弱未尽。后帝者,王不专权,极天德虽谢蜀,尤傍缵,推求斯异,女为晓著矣。

献帝初平二年,长沙有人死,经月复活。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献帝初平中,长沙有人姓桓氏,死,棺敛月馀,其母闻棺中声,发之,遂生。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其后曹公由庶士起。

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女子死,十四日复活。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县女子李娥,年六十馀,物故,以其家杉木槥敛,瘗于城外数里上,凡十四日,有行人闻冢中有声,便语其家。家往视闻声,便发出,遂活。

建安七年,越巂男子化为女子。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七年,越巂有男化为女子。时周群上言,哀帝时亦有此异,将有易代之事。至二十五年,献帝封于山阳。

建安  年,女子生男,两头共身。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文帝黄初 年,有妇人化为鳖。

按《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魏文帝黄初初,清河宋士宗母化为鳖,入水。

明帝太和三年,女子死复生。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丘奚农女死复生。时又有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数日而有气,数月而能言,郭太后爱养之。按京房《易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宣帝起之象也。汉平帝、献帝并有此异,占以为王莽、曹操之徵。

青龙元年,太原发冢有女人复生。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元年,〈注〉《傅子》曰:时太原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将出与语,生人也。送之京师,问其本事,不知也。视其冢上树木可三十岁,不知此妇人三十岁常生于地中邪。将一朝欻生,偶与发蒙者会也。

留王咸熙二年,大人见。

按《魏志·陈留王本纪》:咸熙二年八月,襄武县言有大人见,三丈馀,迹长三尺二寸,白发,著黄单衣,黄巾,拄杖,呼民王始语云:今当太平。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熙二年五月,立为晋王太子。八月辛卯,文帝崩,太子嗣相国、晋王位。下令宽刑宥罪,抚众息役,国内行服三日。是月,长人见于襄武,长三丈,告县人王始曰:今当太平。

大帝赤乌七年,有妇人一产三子。

按《吴志·孙权传》不载。 按《搜神记》云云。

景帝永安四年,有人死而复生。

按《吴志·孙休传》:永安四年,是岁,安吴民陈焦死,埋之,六日更生,穿土中出。

按《晋书·五行志》:孙休永安四年,安吴民陈焦,死七日,复生,穿冢出。干宝曰:此与汉宣帝同事,乌程侯皓承废故之家,得位之祥也。

武帝泰始二年,吴丹阳有妇人化为鼋。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孙皓宝鼎元年,丹阳宣骞母年八十,因浴化为鼋,兄弟闭户卫之。掘堂作大坎,寔水其中,鼋入坎游戏,一二日恒延颈外望。伺户小开,便轮转自跃,入远潭,遂不复还。与汉灵帝时黄氏母同事,吴亡之象也。

泰始五年,元城人生角。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始五年,元城人年七十生角。殆赵王伦篡乱之象也。

咸宁二年,琅琊人颜畿死,久复活。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宁二年十二月,琅琊人颜畿死,棺敛已久,家人咸梦畿谓己曰:我当复生,可急开棺。遂出之,渐能饮食屈伸视瞻,不能行语,二年复死。京房《易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厥妖人死复生。其后刘元海、石勒僭逆,遂亡晋室,下为上之应也。

惠帝元康 年,有女子化为男。梁国女子死而复活。杜锡家婢葬十年复活。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惠帝元康中,安丰有女子周世宁,年八岁,渐化为男,至十七八而气性成。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此亦刘元海、石勒荡覆天下之妖也。 又按《志》:元康中,梁国女子许嫁,已受礼娉,寻而其夫戍长安,经年不归,女家更以适人。女不乐行,其父母逼强,不得已而去,寻得病亡。其后夫还,问其女所在,其家具说之。其夫径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后婿闻知,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秘书郎王导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前夫。朝廷从其议。 又按《志》:惠帝世,杜锡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后十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始知瞑,有顷渐觉,问之,自谓再宿耳。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开冢更生,犹十五六也,嫁之有子。

永宁元年,襄城小儿八岁,发体悉白。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宁元年,齐王囧举义军。军中有小儿,出于襄城繁昌县,年八岁,发体悉白,颇能卜,于洪范,白祥也。

太安元年,有人入云龙门殿前再拜。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安元年四月癸酉,有人自云龙门入殿前,北面再拜曰:我当作中书监。即收斩之。干宝以为禁庭尊秘之处,今贱人径入而门卫不觉者,宫室将虚而下人踰上之妖也。是后帝北迁邺,又迁长安,宫阙遂空焉。

光熙元年,会稽、京洛有人具男女两体。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熙元年,会稽谢真生子,头大而有发,两蹠反向上,有男女两体,生便作丈夫声,经一日死。此皇之不极,下人伐上之痾,于是诸王有僭乱之象也。 又按《志》:惠帝世,京洛有人兼男女体,亦能两用人道,而性尤淫,此乱气所生。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相仿效,或至夫妇离绝,多生怨旷,故男女气乱而妖形之作也。

怀帝永嘉元年,吴郡人生子,鸟头马足。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嘉元年,吴郡吴县万详婢生子,鸟头,两足马蹄,一手,无毛,尾黄色,大如枕。此亦人妖,乱之象也。

永嘉五年,枹䍐人生一龙、一女、一鹅。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枹䍐令严根妓产一龙、一女、一鹅。京房《易传》曰:人生他物,非人所见者,皆为天下大兵。是时,帝承惠皇之后,四海沸腾,寻而陷于平阳,为逆贼所害,此其徵也。

悯帝建兴三年,刘聪伪后刘氏产一蛇一兽。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刘聪伪建元元年正月,平阳地震,其崇明观陷为池,水赤如血,赤气至天,有赤龙奋迅而去。龙形委蛇,其光照地,落于平阳北十里。视之则肉,臭闻于平阳,长三十步,广二十七步。肉旁常有哭声,昼夜不止。数日,聪后刘氏产一蛇一兽,各害人而走。寻之不得,顷之见于陨肉之旁。是时,刘聪纳刘殷三女,并为其后。天戒若曰,聪既自称刘姓,三后又俱刘氏,逆骨肉之纲,乱人伦之则。陨肉诸妖,其眚亦大。俄而刘氏死,哭声自绝矣。

建兴四年,新蔡人生二女,腹心相合。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兴四年,新蔡县吏任侨妻产二女,腹与心相合,自胸以上、脐以下各分,此盖天下未一之妖也。时内史吕会上言:按瑞应图,异根同体谓之连理,异亩同颖谓之嘉禾。草木之异犹以为瑞,今二人同心,易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盖四海同心之瑞也。时皆哂之。俄而四海分崩,帝亦沦没。

元帝太兴 年,有女子阴生于腹。又有女子阴生于首。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初,有女子其阴在腹,当脐下,自中国来至江东,其性淫而不产。又有女子阴在首,渡在扬州,性亦淫。京房《易妖》曰:人生子,阴在首,天下大乱;在腹,天下有事;在背,天下无后。于时王敦据上流,将欲为乱,是其徵。

太兴三年,有人生女,鼻目在项,手足如鸟爪。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十二月,尚书驺谢平妻生女,堕地濞濞有声,须臾便死。鼻目皆在项上,面处如项,有口齿,都连为一,胸如鳖,手足爪如鸟爪,皆下勾。此亦人生他物,非人所见者。后二年,有石头之败。

明帝太宁二年,丹阳女人死,三日复生。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宁二年七月,丹阳江宁侯纪妻死,经三日复生。

成帝咸康五年,下邳有女子,自言当母天下。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康五年四月,下邳民王和侨居暨阳,息女可年二十,自云上天来还,得徵瑞印绶,当母天下。晋陵太守以为妖,收付狱。至十一月,有人持柘杖绛衣诣止车门,口列为圣人使求见天子。门侯受辞,辞称姓吕名赐,其言王和女可右足下有七星,星皆有毛,长七寸,天今命可为天下母。奏闻,即伏诛,并下晋陵诛可。

康帝建元二年,营卒女子足文有天下之母字。

按《晋书·康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元二年十月,卫将军营督过望,所领兵陈渎女台,有文在其足,曰天下之母,炙之愈明。京都諠哗,有司收系以闻。俄自建康县狱亡去。明年,帝崩,献后临朝,此其祥也。

孝武帝宁康 年,女子化为丈夫。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宁康初,南郡州陵女唐氏渐化为丈夫。

安帝义熙七年,无锡小儿暴长八尺。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七年,无锡人赵未年八岁,一旦暴长八尺,髭须蔚然,三日而死。义熙 年,东阳女儿埋土中复活。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中,东阳人莫氏生女不养,埋之数日,于土中啼,取养遂活。义熙十 年,豫章人生二阳道。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末,豫章平人有二阳道,重累生。

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具男女体。

按《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阳道无头,正平,本下作女人形体。

文帝元嘉十七年,娄县女子忽夜乘风雨至吴郡。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十七年,刘斌为吴郡。娄县有一女,忽夜乘风雨,恍忽至郡城内。自觉去家正炊顷,衣不沾濡。晓在门上求通,言:我天使也。斌令前,因曰:府君宜起迎我,当大富贵。不尔,必有凶祸。斌问所以来,亦不自知也。谓是狂人,以付狱,符其家迎之。数日乃得去。复二十日许,斌诛。

孝武帝大明 年,张畅妾腹中儿啼,杨始欢妻破腹生女子。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明中,张畅为会稽郡。妾怀孕,儿于腹中啼,声闻于外。畅荨死。又按《志》:大明末,荆州武宁县人杨始欢妻,破腹生女儿。此儿至今尤存。

明帝泰豫元年正月,巨人见。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豫元年正月,巨人见太子西池水上,迹长三尺馀。

后废帝元徽 年,东莞儿在母腹有声,暨阳获大卵,有人形。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徽中,南东莞徐坦妻怀孕,儿在腹中有声。 又按《志》:元徽中,暨杨县女人于黄山穴中得二卵,如斗大,剖视有人形。

南齐

武帝永明五年,吴兴民生二男,胸脐连合。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明五年,吴兴东迁民吴休之家女人双生二儿,胸以下脐以上合。

武帝天监十五年,荆州市刑人而身不僵。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梁天监十五年七月,荆州市杀人而身不僵,首堕于地,动口张目,血如竹箭,直上丈馀,然后如雨细下。是岁荆州大旱。近赤祥,冤气之应。

太清元年,丹阳人生子,眼在顶上。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梁太清元年,丹阳莫氏妻,生男,眼在顶上,大如两岁儿。堕地而言曰:儿是旱疫鬼,不得住。母曰:汝当令我得过。疫鬼曰:有上官,何得自由。母可急作绛帽,故当无忧。母不暇作帽,以绛系发。自是旱疫者二年,杨、徐、兖、豫尤甚。莫氏乡邻,多以绛免,他土效之无验。

简文帝大宝二年,京口五岁小儿登城打鼓。

按《梁书·简文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大宝二年,京口人于藏儿,年五岁,登城西南角大楼,打鼓作《长藟》。鼓,兵象也。是时侯景乱江南。

元帝承圣元年十二月,天门山获野人出山,三日死。按《南史·梁元帝本纪》云云。陈武帝永定三年,长人见。

按《陈书·武帝本纪》:永定三年春正月,仙人见于罗浮山寺小石楼,长三丈许,通身洁白,衣服楚丽。

按《隋书·五行志》:陈永定三年,有人长三丈,见罗浮山,通身洁白,衣服楚丽。《京房占》曰:长人见,亡。后二岁,帝崩。

宣帝大建 年,有妇人突入东宫。

按《陈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后主为太子时,有妇人突入东宫而大言曰:毕国主。后主立而祚终之应也。

后主至德三年,建康人家婢死九日更生。

按《陈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至德三年八月,建康人家婢死,埋之九日而更生。有牧牛人闻而出之。

祯明二年,死婴儿无头能言。

按《陈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祯明二年,有船下,忽闻人言曰:明年乱。视之,得死婴儿,长二尺而无头。明年陈灭。

北魏

太宗永兴三年,民喉下生横骨。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宗永兴三年,民乌兰喉下骨,状如羊角,长一尺馀。

高祖延兴三年,秀容妇人四产十六男。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兴三年秋,秀容郡妇人一产四男,四产十六男。

太和十六年,中山民手指生毛,长尺二寸。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十六年五月,尚书李冲奏:定州中山郡,毋极县民李斑虎女献容,以去年九月二十日,右手大拇指甲下,生毛九茎,至十月二十日长一尺二寸。

肃宗熙平二年,祁县民家胁下产女。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二年十一月己未,井州表送祁县民韩僧真女令姬从母右胁而生。灵太后令付掖庭。

正光元年,大人见。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元年五月戊戌,南兖州下蔡郡有大人迹,见行七步,迹长一尺八寸,广七寸五分。

敬宗永安三年,京师民产儿,一头、二身。

按《魏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安三年十一月丁卯,京师民家妻产男,一头、二身、四手、四脚、三耳。

北齐

文宣帝天保 年,有妇人产子,二头共体。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齐天保中,临漳有妇人产子,二头共体。是后政由奸佞,上下无别,两头之应也。

后主 年,有桑门,貌若狂人。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后主时,有桑门,貌若狂人,见乌则向之作礼,见沙门则殴辱之。乌,周邑也。未几,齐为周所吞,灭除佛法。

北周

武帝保定三年十二月,有人生子,男,而阴在背后如尾,两足指如兽爪。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后周保定三年,有人产子男,阴在背上如尾,两足指如兽爪。阴不当生于背而生背者,阴阳反覆,君臣颠倒之象。人足不当有爪而有爪者,将致攫人之变也。是时,晋荡公宇文护专擅朝政,征伐自已,阴怀篡逆。天戒若曰,君臣之分巳倒矣,将行攫噬之祸。帝见变而悟,遂诛晋公,亲万机,躬节俭,克平齐国,号为高祖。转祸为福之效也。

文帝开皇六年,霍洲有老翁化为猛兽。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皇七年,有桑门,变为蛇。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有桑门,变为蛇,尾绕树而自抽,长二丈许。

仁寿四年六月,长人见于雁门。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仁寿四年,有人长数丈,见于雁门,其迹长四尺五寸。

炀帝大业元年,雁门妇人生角。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元年,雁门人房回安,母年百岁,额上生角,长二寸。《洪范五行传》曰:妇人,阴象也。角,兵象也。下反上之应。是后天下果大乱,阴戎围帝于雁门。

大业四年,雁门妇人生肉卵。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雁门宋谷村有妇人生一肉卵,大如斗,埋之。后数日,所埋处云雾尽合,从地雷震而上,视之洞穴,失卵所在。

大业六年,赵郡有婢产物,大如卵。有盗自称弥勒,入建国门。

按《隋书·炀帝本纪》:六年春正月癸亥朔,旦,有盗数十人,皆素冠练衣,焚香持花,自称弥勒佛,入自建国门。监门者皆稽首。既而夺卫士仗,将为乱。齐王暕遇而轨之。于是都下大索,与相连坐者千馀家。 按《五行志》:后三年,杨元感作乱,引兵围洛阳,战败伏诛。 又按《志》:六年,赵郡李来王家婢产一物,大如卵。

大业八年,有狂人大呼唱贼。

大业十二年,狂人又大呼。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有澄公者,若狂人,于东都大叫唱贼。帝闻而恶之。明年,元感举兵,围洛阳。十二年,澄公乂叫贼。李密逼东都,孟让烧丰东都市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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