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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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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五

宋一〈太祖建隆二则 乾德五则 开宝八则 太宗太平兴国七则 雍熙三则 端洪一则 淳化四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六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九则 天禧三则 乾兴一则 仁宗天圣六则 明道一则 景祐三则 宝元一则 康定一则 庆历二则 皇祐四则 嘉祐六则 英宗治平二则 神宗熙宁八则 元丰七则 哲宗元祐五则 绍圣一则 元符二则 徽宗崇宁三则 大观四则 政和二则 重和一则 宣和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七卷

水灾部汇考五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河决。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元年十月壬午,河决厌次。按《五行志》:建隆元年十月,棣州河决,坏厌次、商河二县居民庐舍、田畴。

建隆二年,汴河、汉水溢。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宋州汴河溢。孟州坏堤。襄州汉水涨溢数丈。

乾德元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元年八月丙申,齐州河决。按《五行志》:建隆四年〈即乾德元年〉九月,徐州水损田。乾德二年,江潮溢,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七月乙亥,春州暴水溺民。按《五行志》:乾德二年四月,广陵、扬子等县潮水害民田。七月,泰山水,坏民庐舍数百区,牛畜死者甚众。乾德三年,大水,河、济溢。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三年二月丁未,全州大水。八月癸卯,河决阳武县。乙卯,河溢河阳,坏民居。己未,郓州河水溢,没田。九月辛巳,河决澶州。十月丙寅,济水溢邹平。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全州大雨水。七月,蕲州大雨水,坏民庐舍。开封府河决,溢阳武。河中府、孟州并河水涨,孟州坏中潬军营、民舍数百区。河坏堤岸石,又溢于郓州,坏民田。泰州潮水损民田。淄州、济州并河溢,害邹平、高苑县民田。

乾德四年,河溢。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四年六月甲午,东阿河溢。甲辰,河决观城。八月庚子,水坏高苑县城。八月丙辰,河决滑州,坏灵河大堤闺。八月乙丑,河溢入南华县。按《五行志》:四年,东阿县河溢,损民田。观城县河决,坏居民庐舍,注大名。又灵河县堤坏,水东注卫南县境及南华县城。七月,荥泽县河南北堤坏。八月,宿州汴水溢,坏堤。淄州清河水溢,坏高苑县城,溺数百家及邹平县田舍。泗州淮溢。衡州大雨水月馀。

乾德五年,河溢。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五年八月甲申,河溢入卫州城,民溺死者数百。

开宝元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元年六月癸丑朔,诏民田为霖雨、河水坏者,免今年夏税及沿徵物。 按《五行志》:开宝元年六月,州府二十三大雨水,江湖汎溢,坏民田、庐舍。七月,泰州潮水害稼。八月,集州霖雨河涨,坏民庐舍及城壁、公署。

开宝二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七月,汴决下邑。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下邑县河决。是岁,青、蔡、宿、淄、宋诸州水,真定、澶、滑、博、洺、齐、颍、蔡、陈、亳、宿、许州水,害秋苗。

开宝三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郑、澶、郓、淄、济、虢、蔡、解、徐、岳州水灾,害民田。

开宝四年,河、汴决,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四年六月乙酉,河决原武。秋七月,汴决宋城。十一月庚戌,河决澶州。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汴水决宋州谷熟县济阳镇。又郓州河及汶、清河皆溢,注东阿县及陈空镇,坏仓库、民舍。郑州河决原武县。蔡州淮及白露、舒、汝、庐、颍五水并涨,坏庐舍、民田。七月,青、齐州水伤田。

开宝五年,河、汴决。

按《宋史·太祖本纪》:五年五月辛未,河决濮阳。六月己丑,河决阳武,汴决谷熟。 按《五行志》:五年,河决澶州濮阳,绛、和、庐、寿诸州大水。六月,河又决开封府阳武县之小刘村。宋州、郑州并汴水决。忠州江水涨二百尺。

按《茅亭客话》:开宝五年壬申岁,秋八月初,成都大雨,岷江暴涨。永康军大堰将坏,水入府江,知军薛舍人文宝,与百姓忧惶。但见惊波怒涛,声如雷吼,高十丈,已来,中流有一巨材,随骇浪而下,近而观之,乃一大蛇耳。举头横身,截于堰上。至其夜,闻堰上呼噪之声,列炬纵横,虽大风暴雨,火影不灭。平旦,广济王李公祠内,旗帜皆濡湿,堰上唯见一面。沙堤堰水入新津江口,时嘉眉漂溺至甚,而府江不溢。初,李冰自秦时,张若为蜀守,实有道之士也。蜀困水难,至于臼灶生蛙,人罹垫溺且久。公以道法,役使鬼神,擒捕水怪,因是壅止泛浪。凿山离堆,辟沫水于南北,为二江,灌溉彭汉蜀之三郡沃田亿万顷。仍作三石人,以誓江水曰:俾后万祀水之盈缩,竭不至足,盛不没肩。又作石犀五所,以厌水物。于是蜀为陆海,无水潦之虞。功德不泯,至今赖之。咸云理水之功可,与禹偕也。不有是绩,民其鱼乎。每临江浒,皆立祠宇焉。

开宝六年,河决。

按《宋史·太祖本纪》:六年辛丑,河决濮州。辛亥,河决澶州顿丘。

开宝八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八年六月辛丑,河决濮州。辛亥河决澶州顿丘。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京师大雨水。濮州河决郭龙村。六月,澶州河决顿丘县。沂州大雨,水入城,坏居舍、田苗。

开宝九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九年三月庚寅,大雨。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京师大雨水。淄州水害田。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大水河决,江溢、汴溢。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二年六月,颍州大水。秋七月癸未,河决荥泽、顿丘、白马、温县。闰七月己酉,河溢开封等八县,害稼。八月,陕、澶、道、忠、寿诸州大水。九月,兴州江水溢,濮州大水,汴水溢。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六月,孟州河溢,坏温县堤七十馀步,郑州坏荥泽县宁王村堤三十馀步,又涨于澶州,坏英公村堤三十步。开封府汴水溢,坏大宁堤,浸害民田。忠州江涨二十五丈。兴州江涨,毁栈道四百馀间。管城县焦肇水暴涨,踰京水。濮州大水,害民田凡五千七百四十三顷。颍州颍水涨,坏城门、军营、民舍。七月,复州蜀、汉江涨,坏城及民田、庐舍。集州江涨,汎嘉川县。太平兴国三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夏四月,河决获嘉县。六月,泗州大水,汴水决宁陵县。冬十月,河决灵河县。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怀州河决获嘉县北注。又汴水决宋州宁陵县境。六月,泗州淮涨入南城,汴水又涨一丈,塞州北门。十月,滑州灵河已塞复决。

太平兴国四年,汴决、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四年八月甲戌,汴水决宋城县,秦州大水。九月己卯,河决汲县。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河南府水涨七尺,坏民舍。泰州雨水害稼。宋州河决宋城县。卫州河决汲县,坏新场堤。八月,梓州江涨,坏阁道、营舍。九月,澶州河涨。郓州清、汶二水涨,坏东阳县民田。复州沔阳县湖皛涨,坏民舍、田稼。

太平兴国五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五年六月,颍州大水,徐州白沟溢入城。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颍州颍水溢,坏堤及民舍。徐州白沟河溢入州城。七月,复州江水涨,毁民舍,堤塘皆坏。

太平兴国六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六年七月,延州、鄜、宁、河中大水。按《五行志》:六年,河中府河涨,陷连堤,溢入城,坏军营七所、民舍百馀区。鄜、延、宁州并三河水涨,溢入州城:鄜州坏军营,建武指挥使李海及老幼六十三人溺死;延州坏仓库、军民庐舍千六百区;宁州坏州城五百馀步,诸军营、军民舍五百二十区。

太平兴国七年,大水,河、淮、汉、易皆溢。

按《宋史·太宗本纪》:七年夏四月,润州大水。六月,河决临济县。汉阳军大水。秋七月,河决范济口。淮水、汉水、易水皆溢。关、陜诸州大水。 按《五行志》:七年三月,京兆府渭水涨,坏浮梁,溺死五十四人。四月,耀、密、博、卫、常、润诸州水害稼。六月,均州涢水、均水、汉江并涨,坏民舍,人畜死者甚众。又河决临邑县,汉阳军江水涨五丈。七月,大名府御河涨,坏济口。南剑州江水涨,坏居民舍一百四十馀区。京兆府咸阳渭水涨,坏浮梁,工人溺死五十四人。九月,梧州江水涨三丈,入城,坏仓库及民舍。十月,河决怀州武陟县,害民田。

太平兴国八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八年五月,河决滑州,过澶、濮、曹、济,东南入于淮。六月,谷、洛、瀍、涧溢,坏官民舍万馀区,溺死者以万计,巩县坏殆尽。秋七月,河、江、汉、滹沱及祁之资、沧之胡卢、雄之易恶池水皆溢为患。八月壬辰,以大水放,释死罪以下。九月,睢溢,浸田六十里。十二月,滑州河决。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河大决滑州房村,经澶、濮、曹、济诸州,浸民田,坏居民庐舍,东南流入淮。六月,陕州河涨,坏浮梁;又永定涧水涨,坏民舍、军营千馀区。河南府澍雨,洛水涨五丈馀,坏巩县官署、军营、民舍殆尽。谷、洛、伊、瀍四水暴涨,坏京城官署、军营、寺观、祠庙、民舍万馀区,溺死者以万计。又坏河清县丰饶务仓库、军营、民舍百馀区。雄州易水涨,坏民庐舍。鄜州河水涨,溢入城,坏官寺、民舍四百馀区。荆门军长林县山水暴涨,坏民舍五十一区,溺死五六十人。八月,徐州清河涨丈七尺,溢出,塞州三面门以禦之。九月,宿州睢水涨,汎民舍六十里。是夏及秋。开卦、浚仪、酸枣、阳武、封丘、长垣、中牟、尉氏、襄邑、雍丘等县河水害民田。

雍熙元年,江、河溢,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元年三月丁巳,滑州河决。八月壬寅,河水溢,淄州大水。 按《五行志》:九年〈是年十一月改元雍熙〉七月,嘉州江水暴涨,坏官署、民舍,溺者千馀人。八月,延州南北两河涨,溢入东西两城,坏官寺、民舍。淄州霖雨,孝妇河涨溢,坏官寺、民田。孟州河涨,坏浮梁,损民田。雅州江水涨九丈,坏民庐舍。新州江涨,入南砦,坏军营。

雍熙二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八月,瀛、莫二州大水,损民田。雍熙三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六月,寿州大水。

端拱元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二月,博州水害民田。五月,英州江水涨五丈,坏民田及庐舍数百区。七月,磁州漳、滏二水涨。

淳化元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元年秋七月,吉、洪、江、蕲、河阳、陇城大水。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六月,吉州大雨,江涨,漂坏民田、庐舍。黄梅县堀口湖水涨,坏民田、庐舍皆尽,江水涨二丈八尺。洪州涨坏州城三十堵、民庐舍二千馀区,漂二千馀户。孟州河涨。

淳化二年,汴决、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闰二月,河水、湮汴河决。夏四月,河水溢。六月己酉,以汴水决浚仪县,帝亲督卫士塞之。河水、汴水溢。秋七月,许、雄、嘉三州大水。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京兆府河涨,陕州河涨,坏大堤及五龙祠。六月乙酉,溢于浚仪县,坏连堤,浸民田。上亲临视,督卫士塞之。辛卯,又决于宋城县。博州大霖雨,河涨,坏民庐舍八百七十区。亳州河溢,东流汎民田、庐舍。七月,齐州明水涨,坏黎济砦城百馀堵。许州沙河溢。雄州塘水溢,害民田殆尽。嘉州江涨,溢入州城,毁民舍。复州蜀、汉二江水涨,坏民田、庐舍。泗州招信县大雨,山河涨,溢漂浸民田、庐舍,死者二十一人。八月,藤州江水涨十馀丈,入州城,坏官署、民田。九月,邛州蒲江等县山水暴涨,坏民舍七十区,死者七十九人。是秋,荆湖北路江水注溢,浸田亩甚众。

淳化三年,洛溢,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秋七月,洛水溢。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河南府洛水涨,坏七里、镇国二桥;又山水暴涨,坏丰饶务官舍、民庐,死者二百四十人。十月,上津县大雨,河水溢,坏民舍,溺者三十七人。

淳化四年,河溢、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纪》:四年九月,河水溢,坏澶州。江溢,陷涪州。诏溺死者给敛具。冬十月,河决澶州,西北流入御河。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陇城县大雨,牛头河涨二十丈,没溺居人、庐舍。九月,澶州河涨,冲陷北城,坏居人庐舍、官署、仓库殆尽,民溺死者甚众。梓州元武县涪河涨二丈五尺,壅下流入州城,坏官私庐舍万馀区,溺死者甚众。十月,澶州河决,水西北流入御河,浸大名府城,知府赵昌言壅城门禦之。

至导元年,江溢。

按《宋史·大宗本纪》:至道元年四月甲辰,大雨。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四月甲辰,京师大雨、雷电,进上水数尺。五月,虔州江水涨二丈九尺,坏城疏入深八尺,毁城门。

至道二年,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秋七月,汴水决。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河南瀍、涧、洛三水涨,坏镇国桥。七月,建州溪水涨,溢入州城,坏仓库、民舍万馀区。郓州河涨,坏连堤四处。宋州汴河决谷熟县。闰七月,陜州河涨。是月,广南诸州并大雨水。

真宗咸平元年,大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七月,侍禁閤门祗候王寿永使彭州回,至凤翔府境,山水暴涨,家属八人溺死。齐州清、黄河泛溢,坏田庐。咸平二年,山水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漳州山水泛溢,坏民舍千馀区,民黄拿等十家溺死。咸平三年,江汉溢,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三年,阆州水。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梓州江水涨,坏民田。五月,河决郓州王陵埽。七月,洋州汉水溢,民有溺死者。

咸平四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梓州水,遣使赈恤。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同州洿谷水溢夏阳县,溺死者数十人。咸平五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六月,都城雨,坏庐舍,民有压死者,赈恤其家。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雄、霸、瀛、莫、深、沧诸州、乾宁军水,坏民田。六月,京师大雨,漂坏庐舍,民有压死者。积潦浸道路,自朱雀门东抵宣化门尤甚,皆注惠民河,河复涨,溢坏军营。

咸平六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六年春正月己卯,以京东西、淮南水灾,遣使赈恤贫民。

景德元年,汴、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九月丁酉,宋州汴水决。乙巳,河决澶州,遣使具舟济民,给以粮饷。

景德二年,宁州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宁州山水泛溢,坏民舍、军营,多溺死者。

景德三年,汴溢,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六月乙未,汴水暴涨。丙申,遣使振应天府水灾及瘗溺死者。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应天府汴水决,南注亳州,合浪宕渠东入于淮。八月,青州山水坏石桥。

景德四年,江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郑州索水涨,高四丈许,漂荥阳县居民四十二户,有溺死者。邓州江水暴涨。南剑州山水泛溢,漂溺居人。七月,河溢澶州,坏王八埽。八月,横州江涨,坏营舍。

大中祥符元年,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六月,开封府尉氏县惠民河决。

大中祥符二年,大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秋七月乙亥,蠲京东徐、济七州水灾田租。八月丙戌,京东惠民河溢。九月戊午,赐秦州被水民粟,人一斛。丁丑,发官廪振凤州水灾。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徐、济、青、淄大水。八月,凤州大水,漂溺民居。十月,京畿惠民河决,坏民田。大中祥符三年,江溢,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吉州、临江军并江水泛溢,害民田。九月,河决河中府白浮梁村。

大中祥符四年,大水,江溢,海潮害稼。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六月丙寅,遣使安抚江、淮南水灾。秋七月己丑,诏先蠲滨、棣州水灾田租十之三,今所输七分更除其半。丙申,江、洪、筠、袁江涨,没民田。十二月乙巳,诏楚、泰州潮害稼,复租。没溺人赐千钱、粟一斛。是岁,吉州、临江军江水溢,害民田舍。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洪、江、筠、袁州江涨,害民田,坏州城。八月,河决通利军,大名府御河溢,合流坏府城,害田,人多溺死。九月,河溢于孟州温县。苏州吴江汎溢,坏庐舍。十一月,楚、泰州潮水害田,人多溺者。

大中祥符五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春正月壬午,河决棣州。二月丙寅,诏官吏安抚滨、棣被水农民。六月癸亥,赐邵武军被水者钱粟。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河决棣州聂家口。七月,庆州淮安镇山暴涨,漂溺居民。

大中祥符六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六年六月,保安军河溢,兵民溺死,遣使振之。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保安军积雨河溢,浸城垒,坏庐舍,判官赵震溺死,又兵民溺死凡六百五十人。

大中祥符七年,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七年八月甲戌,河决澶州。冬十一月乙酉,滨州河溢。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泗州水害民田。河南府洛水涨。秦州定西砦有溺死者。八月,河决澶州。十月,滨州河溢于定镇。

大中祥符八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八年,坊州河溢。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坊州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

大中祥符九年,河溢,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九年九月癸卯,雄、霸河溢。庚戌,利州水漂栈阁。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秦州独孤谷水坏长道县盐官镇城桥及官廨、民舍二百九十五区,溺死六十七人。七月,延州洎定平、安、塞门、栲栳四砦山水泛溢,坏堤、城。九月,雄、霸州界河泛溢。利州水漂栈阁万二千八百间。

天禧三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三年六月甲午,河决滑州。戊戌,滑州决河,泛澶、濮、郓、齐、徐境,遣使救被溺者,恤其家。八月,滑州河决。庚戌,遣使抚恤京东西、河北水灾。按《五行志》:天禧三年六月,河决滑州城西南,漂没公私庐舍,死者甚众,历澶州、濮、郓、济、单至徐州,与清河合,浸城壁,不没者四板。明年既塞。六月,复决于西北隅。天禧四年,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六月丙申,河决滑州。

天禧五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春正月乙未,遣使抚京东水灾。三月辛丑,京东、西水灾,赐民租十之五。冬十月癸卯,蠲京东西、淮、浙被灾民租。

乾兴元年,大水,仁宗即位,海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乾兴元年春正月戊戌,蠲秀州水灾民租。 按《仁宗本纪》:乾兴元年二月即位。是岁,苏州水,沧州海潮溢,诏赈恤被水及溺死之家。 按《五行志》:乾兴元年正月,秀州水灾,民多艰食。十月己酉夜,沧州盐山、无棣二县海潮溢,坏公私庐舍,溺死者甚众。是岁,京东、淮南路水灾。

仁宗天圣元年,大水,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元年春正月戊子,以京东、淮南水,遣使安抚。五月甲戌,命鲁宗道按视滑州决河。按《五行志》:仁宗天圣初,徐州仍岁水灾。

天圣三年,汉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十一月辛卯,以襄州水蠲民租。 按《五行志》:三年十一月辛卯,襄州汉水坏民田。天圣四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六月丁亥,建、剑、邵武等州军大水,诏赐被灾家米二百石,溺死者官瘗之。丁酉,畿内、京东西、淮南、河北被水民田蠲其租。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丁亥,剑州、邵武军大水,坏官私庐舍七千九百馀区,溺死者一百五十馀人。是月,河南府、郑州大水。十月乙酉,京山县山水暴涨,漂死者众,县令唐用之溺焉。是岁,汴水溢,决陈留堤,又决京城西贾陂入护龙河,以杀其势。

天圣五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秋七月己亥朔,振秦州水灾,赐被溺家钱米。 按《五行志》:五年三月,襄、、许、汝等州水。七月辛丑,泰州盐官镇大水,民多溺死。

天圣六年,江溢、河决,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六年秋七月壬子,江宁府、扬、真、润州江水溢,坏官民庐舍,遣使安抚振恤。八月乙丑,诏免河北水灾州军秋税。乙亥,河决澶州。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壬子,江宁府、扬、真、润三州江水溢,坏官私庐舍。是月,雄、霸州大水。八月甲戌,临潼县山水暴涨,民溺死者甚众。是月,河决楚王埽。

天圣七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二月乙酉,以河北水灾,委转运使察官吏,不任职者易之。是岁,河北水。遣使决囚,赈贫,瘗溺死者,给其家缗钱。

明道元年,大名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道元年四月壬子,大名府冠氏等八县水浸民田。

景祐元年,淮、汴溢,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元年闰六月甲子,泗州淮、汴溢。秋七月甲寅,河决澶州横陇埽。 按《五行志》:景祐元年闰六月甲子,泗州淮、汴溢。七月,澶州河决横陇埽。八月庚午,洪州分宁县山水暴发,漂溺居民二百馀家,死者三百七十馀口。

景祐三年,江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六月壬申,虔、吉州水溢,坏城郭、庐舍,赐被溺家钱有差。

景祐四年,江潮坏堤,越州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六月乙亥,杭州江潮坏堤,遣使致祭。八月甲戌,越州水,赐被溺民家钱有差。

宝元元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元年六月己卯,建州大水,坏民庐舍,赐死伤家钱有差,其无主者,葬祭之。是岁,达州大水。 按《五行志》:宝元元年,建州自正月雨,至四月不止,溪水大涨,入州城,坏民庐舍,溺死者甚众。

康定元年,河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康定元年九月甲寅,滑州河溢。

庆历元年,汴流不通。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历八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八年六月丙子〈志作乙亥〉,河决澶州商胡埽。七月戊戌,以河北水,令州县募饥民为军。八月己丑,以河北、京东西水灾,罢秋宴。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癸丑,卫州大雨水,诸军走避,数日绝食。是岁,河北大水。

皇祐元年,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元年春正月甲戌,以河北水灾,罢上元张灯,停作乐。 按《五行志》:皇祐元年二月甲戌,河北黄、御二河决,并注于乾宁军。河朔频年水灾。

皇祐二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十一月,河北水。 按《五行志》:二年,镇定大水,并边尤被其害。

皇祐三年,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秋七月辛酉,河决大名府郭固口。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辛酉,河决馆陶县郭固口。八月,汴河绝流。

皇祐四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河北路、鄜州水。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鄜州大水,坏军民庐舍。

嘉祐元年,江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元年夏四月,诸路言江河决溢,河北尤盛。秋七月乙巳,贷被水灾民麦种。

嘉祐二年,淮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三月戊戌,淮水溢。 按《五行志》:嘉祐二年六月,开封府界及京东西、河北水潦害民田。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门,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筏渡人。七月,京东西、荆湖北路水灾。淮水自夏秋暴涨,环浸泗州城。是岁,诸路江河决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

嘉祐三年,河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秋七月丙子,诏广济河溢,原武县河决,遣官行视民田,振恤被水害者。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京、索、广济河溢,浸民田。

嘉祐五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苏、湖二州水灾。

嘉祐六年,淮水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六年秋七月乙酉,泗州淮水溢。丙戌,诏淮南、江、浙水灾,差官体量蠲税。

嘉祐七年,山水坏城,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代州大雨,山水暴入城。七月,窦州山水坏城。河决北京第五埽。

英宗治平元年,大水。

按《宋史·英宗本纪》:治平元年八月,振宿、亳二州水灾户。是岁,畿内、宋、亳、陈、许、汝、蔡、唐、、曹、濮、济、单、濠、泗、庐、寿、楚、杭、宣、洪、鄂、施、渝州、光化、高邮军大水,遣使行视,疏治赈恤,蠲其赋税。 按《五行志》:治平元年,陈州水灾。

治平二年,大水。

按《宋史·英宗本纪》:二年八月庚寅,京师大雨,水。癸巳,赐被水诸军米,遣官视军民水死者千五百八十人,赐其家缗钱,葬祭。己亥,以水灾,罢开乐宴。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庚寅,大雨,地上涌水,坏官私庐舍,漂人民畜产不可胜数。是日,御崇政殿,宰相而下朝参者十数人而已。诏开西华门泄宫中积水,水奔激,殿侍班屋皆摧没,人畜多溺死,官为葬祭其无主者千五百八十人。

按《归田录》:治平二年八月三日大雨一夕都城水深数尺上降诏责躬求直言学士草诏有大臣惕思天变之语上夜批出云淫雨为灾专戒不德遽令除去大臣思变之言上之恭己畏天自励如此

神宗熙宁元年,河决。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秋七月壬午,以恩、冀州河决,赐水死家缗钱。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秋,霸州山水涨溢,保定军大水,害稼,坏官私庐舍、城壁,漂溺居民。河决恩、冀州,漂溺居民。

熙宁二年,河决。

按《宋史·神宗本纪》:二年秋七月壬午,赈恤被水州军。按《五行志》:二年八月,河决沧州饶安,漂溺居民,移县治于张为村。泉州大风雨,水与潮相冲泛溢。损出稼,漂官私庐舍。

熙宁四年,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纪》:四年秋七月申午,赈恤两浙水灾。按《五行志》:四年八月,金州大水,毁城,坏官私庐舍。熙宁五年,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二月壬子,以两浙水,赐谷十万石赈之。

熙宁七年,河溢。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五月乙丑,大雨水,坏陜、平陆二县。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熙州大雨,洮河泛溢。熙宁八年,江溢。

按《宋史·神宗本纪》:八年夏四月壬午,湖南江水溢。秋七月甲子,处州江水溢。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潭、衡、邵、道诸州江水溢,坏官私庐舍。

熙宁九年,大水,潮溢。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太原府汾河夏秋霖雨,水大涨。十月,海阳、潮阳二县每潮溢,坏庐舍,溺居民。

熙宁十年,河决。

按《宋史·神宗本纪》:十年秋七月丙子,河决澶州曹村埽。九月庚戌,诏:河决害民田,所属州县疏瀹,仍蠲其税,老幼疾病者赈之。 按《五行志》:十年七月,河决曹村下埽,澶渊绝流,河南徙,又东汇于梁山、张泽泺,凡坏郡县四十五,官亭、民舍数万,田三十万顷。洛州漳河决,注城。大雨水,二丈河、阳河水湍涨,坏南仓,溺居民。沧、卫霖雨不止,泺暴涨,败庐舍,损田苗。

元丰元年,河溢,山水暴涨。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元年八月丁未,诏河北被水者蠲其租。己巳,诏滨、棣、沧三州被水民以常平粮贷之。 按《五行志》:元丰元年,章丘河水溢,坏公私庐舍、城壁,漂溺民居。舒州山水暴涨,浸官私庐舍,损田稼,溺民居。

元丰三年,河决。

按《宋史·神宗本纪》:三年秋七月庚午,河决澶州。元丰四年,河淮溢。

按《宋史·神宗本纪》:四年,河决澶州小吴埽。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澶州临河县小吴河溢北流,漂溺居民。五月,淮水泛涨。

元丰五年,河决。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八月戊寅,河决原武。九月壬辰,遣使行视畿县被水患者。癸卯,滑州河水溢。冬十月辛亥,洛口、广武大河溢。 按《五行志》:五年秋,阳武、原武二县河决,坏田庐。

元丰六年,汴溢。

按《宋史·神宗本纪》:六年丙戌,汴水溢。

元丰七年,伊、洛溢,河决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秋七月甲辰,伊、洛溢,河决元城。丙午,遣使赈恤,赐溺死者家钱。是岁,河北水,坏洛州庐舍,蠲其税。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青田县大水,损田稼。七月,河北东、西路水。北京馆陶水,河溢入府城,坏官私庐舍。八月,赵、邢、洺、磁、相诸州河水汎溢,坏城郭、军营。是年,相州漳河决,溺临漳县居民。怀州黄、沁河泛溢,大雨水,损稼,坏庐舍、城壁。磁州诸县镇,夏秋漳、滏河水泛溢。临漳县斛律口决,坏官私庐舍,伤田稼,损居民。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河决。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丰八年三月即位。十月己卯,河决大名。

哲宗元祐元年,河决。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二月辛酉,以河决大名,坏民田,民艰食者众,诏安抚使韩绛振之。是岁,河北、楚、海诸州水。

元祐四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祐四年,夏秋霖雨,河流泛涨。

元祐五年,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纪》:五年,浙西水灾。

元祐六年,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六年,两浙水。秋七月己卯,两浙水灾。

元祐八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纪》:八年,河入德清军,决内黄口。 按《五行志》:八年,自四月,雨至八月,昼夜不息,畿内、京东西、淮南、河北诸路大水。诏开京师宫观五日,所在州令长吏祈祷,宰臣吕大防等待罪。

绍圣元年,大水,漳河、洛水皆溢。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九月癸卯,遣御史刘极按河北水灾,赈饥民。十二月己丑,漳河溢,浸洺、磁等州,令计置堙塞。是岁,洛水溢,河北水。 按《五行志》:绍圣元年七月,京畿久雨,曹、濮、陈、蔡诸州水,害稼。

元符元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元年冬十月丁酉,以河北、京东河溢,遣官赈恤。是岁,澶州河溢,赈恤河北、京东被水者。 按《五行志》:元符元年,河北、京东等路大水。元符二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秋七月庚戌,河北河涨,没民田庐,遣官赈之。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久雨,陜西、京西、河北大水,河溢,漂人民,坏庐舍。是岁,两浙苏、湖、秀等州尤罹水患。

徽宗崇宁元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元年秋七月甲辰,以雨水坏民庐舍,诏开封府赈恤压死者。

崇宁四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四年,苏、湖、秀三州水,赐乏食者粟。

崇宁五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五年夏四月丁丑,停免两浙水灾州郡夏税。

大观元年,河溢,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元年,京东水,河溢,遣官赈济,贷被水户租。秋七月乙酉朔,伊、洛溢。 按《五行志》:大观元年夏,京畿大水。诏工部都水监疏导,至于八角镇。河北、京西河溢,漂溺民户。十月,苏、湖水灾。

大观二年,河溢。

按《宋史·徽宗本纪》:二年八月辛巳,邢州河水溢,坏民庐舍,复被水者家。 按《五行志》:二年秋,黄河决,陷没邢州钜鹿县。

大观三年,江河溢。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六月庚寅,冀州河水溢。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阶州久雨,江溢。

大观四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夔州江水溢。 按《五行志》:四年夏,邓州大水,漂没顺阳县。

政和五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五年,平江府、常、湖、秀州水。按《五行志》:政和五年六月,江宁州、太平、宣州水灾。八月,苏、湖、常、秀诸郡水灾。

政和七年,河决。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瀛、沧州河决,沧州城不没者三版,民死者百馀万。

重和元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重和元年秋七月己酉,遣廉访使者六人赈济东南诸路水灾。是岁,江、淮、荆、浙、梓州水。按《五行志》:重和元年夏,江、淮、荆、浙诸路大水,民流移、溺者众,分遣使者赈济。发运使任谅坐不奏泗州坏官私庐舍等勒停。

宣和元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元年五月,大水犯都城。十一月甲子,诏东南诸路水灾,令监司、郡守悉心赈救。按《五行志》:宣和元年五月,大雨,水骤高十馀丈,犯都城,自西北牟驼冈连万胜门外马监,居民尽没。前数日,城中井皆浑,宣和殿后井水溢,盖水信也。至是,诏都水使者决西城索河堤杀其势,城南居民家冢墓俱被浸,遂坏籍田亲耕之稼。水至溢猛,直冒安上、南薰门,城守凡半月。已而入汴,汴渠将溢,于是募人决下流,由城北入五丈河,下通梁山泺,乃平。十一月,东南州县水灾。

宣和三年,河决。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六月,河决恩州清河埽。宣和六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六年,两河、京东西、浙西水。 按《五行志》:六年秋,京畿恒雨。河北、京东、两浙水灾,民多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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