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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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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卷目录

雷电异部汇考三

宋〈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二则 开宝二则 太宗太平兴国二则 端拱一则 淳化一则 至道一则 真宗咸平四则 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三则 仁宗宝元一则 嘉祐一则 庆历一则 哲宗绍圣一则 徽宗大观一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十五则 孝宗乾道三则 淳熙五则 光宗绍熙四则 宁宗庆元三则 嘉泰三则 开禧二则 嘉定十二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二则 端平二则 嘉熙二则 淳祐八则 宝祐四则 开庆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三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章宗明昌一则 宣宗兴定一则 哀宗天兴一则〉

元〈顺帝至正十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三则 代宗景泰二则 宪宗成化四则 武宗正德四则 世宗嘉靖十四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六则 熹宗天启三则 悯帝崇祯二则〉

雷电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隐公九年 僖公十五年 昭公四年〉

西京杂记〈董仲舒雨雹对〉

雷电异部艺文一

论赦恩不及下奏      宋包拯

雷震奉天殿鸱吻奏请修省疏 明刘球

雷电异部艺文二

冬雷          宋梅尧臣

冬雷行           唐庚

立冬前后大雷电      元方夔

十月闻雷         明贝琼

雷电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七十五卷

雷电异部汇考三

宋太祖建隆四年,宿州昼日无雨,雷电暴作。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隆四年四月癸巳,宿州昼日无雨,雷霆暴作,军校傅韬震死。是夜夜半,雷起于京师。开封县署役夫刘延嗣、万进震死,顷之复苏,有烟焰自牖入室,因骇仆,遍体焦灼。

乾德二年春正月辛巳,京师雷。

按《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乾德二年正月辛巳,雷霆京师西南,东行有电。五月戊寅,大名府大雨,雷震焚槁聚。

乾德四年,震海州署。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海州雷震长吏厅,伤刺史梁彦超。

开宝七年,震死易州军士。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七年六月,易州雷,震死耀武军士八人。

开宝八年,震死邛州人。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八月,邛州延贵镇震死民费贵及其子四人。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震死景城牛商。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七月,景城县震牛商冯异。

太平兴国三年,震雷。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三年秋七月乙酉,大雨,雷震。

端拱二年,震死兴化军民。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二年八月,兴化军民刘政震死,有文在胸曰大不孝。

淳化三年,震泗州僧伽塔。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三年七月,泗州大风雨,震僧伽塔柱。

至道元年三月,雷不发声。七月,又震泗州僧伽塔。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三月甲戌,雷未发声,召司天监寺赵昭问之,答曰:按占书,雷不发声,宽政之应也。七月,泗州大风雨,雷震僧伽塔及坏钟楼。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十一月,俱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正月戊寅,京师西北有雷电。十一月,瀛州、顺安军并东北有雷。

咸平三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冬,黄州西北雷震,似盛夏时。十二月,真定府东南雷。

咸平四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乙巳,京师西南雷电。闰十二月,大名府雷。

咸平六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十一月甲午,京师暴雷震,司天言:国家发号布德,未及黎庶。时议改元肆赦,诏宰相增广条目,采民病悉除之。

景德三年九月丙寅夕,京师大震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癸未,京师西北方雷。

大中祥符五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十二月己巳,京师西北雷电。

大中祥符九年,震死使臣。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殿中张信奉南海祝版乘驿至唐州,震死。

仁宗宝元元年正月,雷。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元年正月丙辰,以雷发不时,诏转运使提举刑狱按所部官吏。

按《纲目》:时下诏求直言,大理评事苏舜卿言:陛下隔日御殿,此政事不亲也。府库空竭,敛科无虚日,此用度不足也。二者诚国之大忧,愿陛下因此灾变,修己以御人,洗心以鉴物。勤听断,舍晏安。放优谐近习之纤人,亲刚明鲠直之良士。以思永图。疏入,诏复:日御前殿。

嘉祐四年,雷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祐四年四月丙戌,大震雷,雨雹。

庆历六年,雷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历六年五月,雷雹、地震。

哲宗绍圣三年冬,雷。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三年冬十月辛未,西南方雷声。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十五日,西南方有雷声,次雨雹。

徽宗大观三年,雷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观三年十月戊子,大雷雹而雨。

高宗建炎四年正月,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四年春正月己未夜,大雨震电。壬戌,雷雨又作。 按《五行志》:建炎四年正月乙未,雷。时御舟次温州章安镇,高宗谓宰臣曰:雷声甚厉,前史以为君弱臣强,四裔兵不制。是夕,金人破明州。壬戌,又雷。

建炎七年五月,汴京无云而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三年春正月辛未,震电。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五年九月戊寅,雷。十月丁巳,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六年十月丙午,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九年九月甲午、十月丁卯,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己酉,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十五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五年十月辛卯夜,雷。 按《五行志》:十五年十月辛卯、十二月甲寅,雷。

绍兴十六年,温州大雷电。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温州大雷电,震死六人于龙翔寺。

绍兴十八年闰月甲戌,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按《本纪》是年闰八月〉绍兴十九年十月甲寅,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二十一年二月,雷,震死人。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一年十二月壬申,雷。按《五行志》:二十一年二月辛未,南安军大雷电,大庾县震死四人。十一月辛未夜,震雷。十二月癸酉,雷。〈日干

与《本纪》互异。

绍兴二十二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寅、己卯,雷。

绍兴二十六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十二月甲子,雷。

绍兴二十七年九月癸未,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三十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三十年冬十月庚戌,雷。癸亥,日中无云而雷。 按《五行志》:三十年十月壬戌,昼漏半,无云而雷;癸亥,日过中,无云而雷。

绍兴三十一年春,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三十一年春正月丁丑,雷。丁亥夜,风雷雨雪交作。

孝宗乾道三年冬,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三年十一月戊辰,雷。丁丑,以雷发非时,诏台谏、侍从、两省官指陈阙失。 按《五行志》:乾道三年十一月丙寅,雷雨,不克郊。戊辰,日南至,大震雷。

乾道八年九月乙酉,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乾道九年闰月癸卯,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按《本纪》是年闰正月〉

淳熙九年九月壬午,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十二年冬,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十二年十一月戊子,雷。 按《五行志》:十二年十一月戊子,雷。十二月丁丑,雷。淳熙十三年正月己丑,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十四年十一月乙卯,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淳熙十六年,大雷震太室。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七月乙丑,大雷震太室斋殿东鸱吻。

光宗绍熙元年九月辛酉,雷。

按《宋史·光宗本纪》云云。

绍熙二年正月,雷。三月,大雷。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二年春正月戊寅,雷电。三月癸酉,温州大风雨,雷,田苗桑果荡尽。

绍熙四年十一月己卯,日南至;辛巳,雷。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熙五年,宁宗即位。冬,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绍熙五年秋七月,即位。冬十月癸巳,雷。乙未,诏以阴阳谬盩,雷电非时,令台谏、侍从,各疏朝政阙失以闻。

宁宗庆元二年正月戊子,雷。十一月,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三年冬,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三年冬十月癸酉,雷。十二月甲申,雷。〈按《五行志》作十月癸亥。〉

庆元六年九月己未,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二年正月己巳,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三年正月,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四年正月辛卯,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禧二年正月,雪、雷。九月,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二年春正月己酉,雷。 按《五行志》云云。

开禧三年十月辛未、癸酉,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二年九月戊子,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三年正月,雷。十月壬申,雷。八月辛丑,雷。九月辛酉,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三年冬十月壬申,雷。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四年九月,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五年七月戊辰,雷雨震太室之鸱吻。十月丁酉,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五年秋七月戊辰,以雷雨毁太庙屋,避正殿减膳。冬十月戊戌,雷。 按《五行志》云云。〈按十月雷。《纪》作戊戌,《志》作丁酉,互异。〉

嘉定六年九月,大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六年九月癸巳,雷。乙未,大雷。丙申,以雷发不时,下罪己诏。 按《五行志》:六年闰月壬辰,雷震电;乙未昧爽,荐雷。

嘉定七年九月癸亥,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八年九月丙寅,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一年九月辛巳,祀明堂,肆赦,震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四年冬十月庚午,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十五年九月癸丑,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十六年九月乙卯,雷。十二月壬辰,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十七年九月丁亥,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理宗宝庆二年秋七月戊辰,雷电。九月庚申、十月辛丑,又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按《魏了翁传》:了翁迁起居郎。明年,改元宝庆,雷发非时,上有朕心终夕不安之语,了翁入对,即论:人主之心,义理所安,是之谓天,非此心之外,别有所谓天地神明也。陛下盍即不安而求之,对天地,事父母,见群臣,亲讲读,皆随事反求,则大本立而无事不可为矣。又论:讲学不明,风俗浮浅,立朝无犯颜敢谏之忠,临难无仗节死义之勇。愿敷求硕儒,丕阐正学,图为久安长治之计。又请申命大臣,于除授之际,公听并观,然后实意所孚,善类皆出矣。属济王黜削以死,有司顾望,治葬弗虔。了翁每见上,请厚伦纪,以弥人言。应诏言事者十馀人,朝士惟了翁与洪咨夔、胡梦昱、张忠恕所言能引义劘上,最为切至。

绍定二年九月庚辰,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定五年九月乙巳,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按《志》作壬寅。〉

端平二年十二月辛亥,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端平三年九月十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三年九月庚午,雷。辛未,雷雨。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庚午,雷。是月,祀明堂,大雨震

电。十月戊戌,雷。

嘉熙元年九月丁巳,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嘉熙二年冬十月庚戌,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嘉熙二年九月己酉、十月庚戌,雷。

淳祐元年正月十二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元年春正月庚子,雷。 按《五行志》:淳祐元年十二月丙寅,雷。

淳祐二年九月十一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九月己丑,雷。十一月己亥,日南至,雷电交作,诏避殿减膳,求直言。

淳祐三年三月丙辰,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祐四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四年九月乙丑,雷。丁卯,雷。十一月戊申,雷。

淳祐七年九月癸酉,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淳祐八年九月辛酉,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淳祐十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十年十一月壬午,雷。癸未,以雷震非时,自二十四日避殿减膳。诏:公卿大夫百执事各扬乃职,裨朕不逮。

淳祐十二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十二年十二月丁丑,立春,雷。

宝祐二年十二月癸未,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宝祐三年正月九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三年春正月乙未,迅雷。九月甲午朔,雷。

宝祐五年,春冬俱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五年春正月乙巳,雷。冬十月癸巳,雷。

宝祐六年春正月戊寅,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开庆元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开庆元年冬十月乙酉,雷。

景定二年十月,雷电。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二年冬十月戊戌,雷电。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戊戌,雷电。己亥,雷电。

度宗咸淳四年闰月丁巳、九月庚申,雷。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咸淳七年,大雷电。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七年六月丙申,诸暨大雷电。咸淳九年十月癸亥、十二月丙辰、壬戌,雷。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熙宗皇统九年,雷震寝殿鸱尾。

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震坏寝殿鸱尾。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寝殿鸱尾坏。有火入帝寝,烧帷幔,上惧,徙别殿。

章宗明昌六年二月,雷震应天门。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六年二月丁丑,大雨雹,昼晦,震应天门右鸱尾。

宣宗兴定四年正月,大雷。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四年正月壬子,昼晦,有顷大雷电,雨以风。

哀宗天兴元年,震死工部尚书范乃速。

按《金史·哀宗本纪》:天兴元年九月辛丑夜,大雷,工部尚书范乃速震死。

顺帝至正三年秋,雷击死永兴县吏。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三年秋,兴国路永兴县雷,击死粮房贴书尹章于县治。时方大旱,有朱书在其背云:有旱却言无旱,无灾却道有灾,未庸歼厥渠魁,且击庭前小吏。

至正七年五月,无云而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庚戌,台州路黄岩州海滨无云而雷。

至正十年六月,无云而雷。冬,雷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六月戊申,广西临桂县无云而雷,震死邑民廖广达。十二月庚子,汾州孝义县雷雨。

至正十一年十二月,台州大雨电。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二年三月丙午,宁国路无云而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三年冬,无云而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三年十二月庚戌,京城天无云而雷鸣,少顷,有火见于东南。怀庆路及河南府西北有声如击鼓者数四,已而雷声震地。 按《五行志》:十三年十二月庚戌,京师无云而雷,少顷有火坠于东南。怀庆路河内县及河南府天鼓鸣于西北。是日怀庆之修武、潞州之襄垣县皆无云而雷,声震天地。是月,汾州雷雨。

至正十四年十二月,孝义县雷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九年十二月,台州大雷电。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二十一年冬,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一年十一月戊申朔,温州乐清县雷。

至正二十七年冬,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十月,奉元路雷电。

太祖洪武十三年五月,震谨身殿,大赦,免天下田租。六月,震奉天门。

按《明通纪》:洪武十三年五月甲午,雷震谨身殿。大赦。诏曰:朕以非德,托于万姓之上,奉天勤民,于兹十有三年矣。不期宰辅失职,肆奸擅权,使贤愚陷于不义。朕思创业之艰难,念守成之不易,首除奸恶,锄根剪蔓,爰及馀党。然刑戮之际,不无过焉。甚非上帝好生之德。乃于是月初四日申时,雷震谨身殿。朕甚惧焉。于是赦天下罪者,除十恶不赦外,其馀已未发觉结證,罪无大小,咸赦除之。

宣宗宣德七年六月,震大祀坛门。

按《大政纪》云云。

宣德九年六月,震大祀坛门。

按《大政纪》云云。

英宗正统八年夏四月,震奉天殿,求直言。

按《名山藏》:正统八年四月戊寅,雷震奉天殿鸱吻。己卯,上辍朝三日,遣祭于昊天后土。敕谕文武群臣曰:朕颛颛之诚,不遑夙夜,上天垂戒,厥有所由,典祀之官,诚弗至欤。养民之职,政失当欤。军旅之臣,令过苛欤。铨选之任,进退乖欤。爵赏之行,明公不尽欤。至于刑罚过当,尤干阴阳,抑诉冤有词,菀结不理,指告有禁,违例故行欤。或操不洁白,受人贿嘱。或听不明公,为人胁制,诬枉平民,傅致其罪欤。朕思省惕惧,尔群臣其即革心改虑,勉效自新。天道显明,可忽违哉。按《大政纪》:正统八年四月,雷震奉天殿诏,求直言。正统初,有诏:凡事白于太后,然后行。太后命付阁下议决,太监王振,虽欲专而不敢也。每数日,太后必遣人入阁问,日来曾有何事来商确。即以帖开,某日中官某,以某事来议,如何施行。太后乃出所白验之。或王振自断不付阁下议,即召振责之。自张太后崩,杨荣卒,杨士奇以子稷之,故坚卧不出,惟杨溥一人当事,亦年老势孤,后进皆委靡不前。于是内阁之柄悉为王振所攘,生杀予夺,尽在其手,去大臣之不附己者。自是,举朝皆以翁父称振,行跪礼。至是,雷震奉天殿,盖肇土木之变云。

按《明通纪》:正统八年四月,雷击奉天殿鸱吻,诏群臣言得失。自张太后崩,王振权益专。侍讲刘球上言十事,其一勤圣学以正心德,其二亲政务以总乾纲,其三别贤否以亲正士,其四选礼臣以隆祀典,其五严考覈以督吏治,其六慎刑罚以彰宪典,其七罢营作以苏人劳,其八定法守以杜下移,其九息兵威以重民命,其十修武备以防外患。

正统九年,雷震奉天殿。

按《名山藏》:正统九年七月壬寅,雷震奉天殿鸱吻,上亲告于太庙,遣祭于昊天后土。

正统十四年,震南京谨身殿,震死也先马。

按《名山藏》:正统十四年六月丙辰,南京风雨雷震,谨身等殿灾。敕谕两京文武群臣修职,遂下诏大赦天下。

按《大政纪》:正统十四年八月己卯,帝出塞忽夜大雷雨震死也。先乘马卤人,由是,恐怖益加敬礼。

代宗景泰二年二月,南京雷雨,击损大报恩寺塔。

按《名山藏》云云。

景泰三年九月,南京雷击兽吻。

按《名山藏》云云。

宪宗成化三年六月,震午门。

按《名山藏》:成化三年六月戊申,雷震南京午门。七月,敕曰:地载失宁,南京午门复有雷震之异。朕斋涤求过。尔在廷诸臣,共朕天职,得无有窃位蔽贤,怀利徇私,未达听闻者乎。夫怠而能勉,过而能改知,止足而能退,朕所与也。

按《大政纪》:成化三年六月,雷震南京午门正楼。七月,工科给事黄甄等,四川道监察御史丁川等,各上言:南京乃祖宗创业之地。雷震午门正楼,实上天示警,乞加修省。上以朕当勉谕之。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三年六月戊申,雷震南京午门正楼。罢南京守备参赞官。

成化六年夏四月,雷不发声。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六年夏四月庚戌,立夏,雷未发声,阴霾四塞。

成化十三年冬,雷。

按《大政纪》:成化十三年十一月,浙江杭州府大雷雨,虹见,巡按御史侣钟言:按《月令》,八月,雷始收声。二月,雷乃发声。十一月初旬,一阳始生,正闭藏之时,而乃雷电交作,并虹霓出见,皆为非时。乞加修省。事下礼部,覆奏近年杭湖等府旱潦相,仍今又值此灾变,不可不预为警备。宜移文巡抚及都布按三司等官,痛加修省,伸冤抑,捕强横,抚恤军民,操练军士。从之。成化二十三年六月,雷震南京午门。

按《大政纪》云云。

武宗正德元年,雷震郊坛太庙奉天殿。

按《大政纪》:正德元年六月辛酉,雷震郊坛禁门、太庙脊兽奉天殿鸱吻。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上疏,谏驰骋荒淫等事。不听。疏言近视朝大迟,免朝太多,奏事渐晚,嬉游渐广。夫奢靡玩戏,非所以崇俭。弹射钓猎,非所以养仁。膺犬狐兔田野之物,不可育乎朝廷。弓矢甲胄战𩰚之象,不可施于宫禁。使正人不亲,直言不闻。而此数者交杂于前,臣窃忧之。矧六月中旬,风雨飘荡,雷霆怒震殿鸱吻、太庙脊兽、天坛树木、禁门房柱,摧折烧燬,灾异尤甚。惕然省悟,侧身励精,庶可以回天慰人,国家之福也。

正德十年九月,富川县雷,击西山,崩七处。

按《广西通志》云云。

正德十二年,震腾冲演武场旗杆。

按《云南通志》:正德十二年夏六月,雷震腾冲演武场旗杆。明年六月,复震。

正德十四年冬,雷。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四年冬丁卯,琼州雷。

世宗嘉靖二年六月,崞县大雷霆,击死不孝子康文华。

按《山西通志》云云。

嘉靖五年,震临安城。

按《云南通志》:嘉靖五年,雷震临安东城,碎其旗杆,木屑飞洒官民庐舍。

嘉靖七年正月,大雷,夏无云而雷。

按《山东通志》:嘉靖七年夏,新城无云雷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春正月,霍州大雷电。

嘉靖九年,震完县不孝男、妇。

按《畿辅通志》:嘉靖九年,完县下叔村,雷击不孝男妇二人:刘义、冉氏。

嘉靖十年,雷震午门。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十年闰六月,雷震午门西角门,诏修省。

按《明外史·陆昆传》:葛浩嘉靖中历官两京大理卿。十年夏,雷震午门,自劾致仕归。

嘉靖十一年冬,雷。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一年冬十一月,琼州雷鸣。是年,大饥。

嘉靖十四年,雷击河间不孝子。

按《畿辅通志》:嘉靖十四年夏五月,河间雷击不孝子栗逵。

嘉靖十六年,雷震谨身殿。按《大政纪》:嘉靖十六年五月,谨身殿灾,时雷火著,殿上燔爇都尽。帝谕辅臣及礼官,敕励百官同加修省。御史何惟柏上言陛下,因雷火之儆,反躬自讼,此深察天心之儆,求治保安之机也。然明辟覈于天人之故,则莫急于节一己之欲,以得天下之心。数年以来,灾异叠见。居者多菜色,劳者填沟壑。流离困苦,无所控诉,边储帑藏,内外告竭。陛下修省之馀,留神独断,亦酌缓急之序,析利害之详,熟思之而已。夫两宫山陵之建,势不容己。沙河功德之役,亦在可缓者。沙河以七百万计,功德之役,亦不下二百万矣。安南军饷,亦不下四百万矣。臣恐虽有聚敛之臣,亦无所施其术也。乞缓沙河功德二处,以并力两宫安南之征。慎于谋始,则民心不摇,天心自享矣。疏入,不报。

按《明外史·何惟柏传》:惟柏,字乔仲,南海人。嘉靖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御史。雷震谨身殿,言四海困竭,所在流移,而所司议加赋,民不为盗不止。因请罢沙河行宫、金山功德寺工作,及安南问罪之师。帝颇嘉纳。 按《周怡传》:桑乔,江都人。嘉靖十年进士。十四年冬,由主事改御史。十六年夏,雷震谨身殿,下诏求言。乔偕同官陈三事,略言营造两宫山陵,多侵冒;吉囊恣横,边备积弛。而末言:陛下遇灾而惧,下诏修省。修省不外人事,人事无过择官。尚书严嵩及林庭㭿、张瓒、张云皆上负国恩,下乖舆望,灾变之来,由彼所致。疏奏,四人皆乞罢。诏庭㭿、云致仕,留嵩、瓒如故。嘉靖十八年,雷震奉先殿。

按《大政纪》:嘉靖十八年六月丁酉朔,雷震奉先殿左吻,又鼓楼燬,帝祭,告谕百官同加修省。

嘉靖十九年,雷震富川儒学门。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九年春,富川县雷,击儒学门墙。是年,毛熙擢魁。

嘉靖二十一年,雷震元江府柱栋。

按《云南通志》云云。

嘉靖二十八年冬,雷。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十月朔,庆阳大雷电。嘉靖三十年元旦,震太平府署。

按《广西通志》:嘉靖辛亥年正月元旦五更,太平府雷,震府署桄榔木。

嘉靖三十一年,雷火见于雷州。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夏五月乙卯,雷州风雨震雷,有火如毬,自西南腾空而散。

穆宗隆庆五年,雷震天坛。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五年六月乙卯,雷震圆丘广利门,鸱吻碎之。

神宗万历七年六月,震兴化府广化寺。九月,无云而电。

按《山西通志》:万历七年秋七月,潞安无云而电,其先霏烟若缕,有龙形首尾可辨,自东北上升。

按《福建通志》:万历七年六月,雷震兴化府广化寺树,翼旦视之,树下有龙文金碧隐现。

万历二十一年,高平有雷火焚窑,临汾冬雷。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一年九月,高平雷火,康安里煤窑雷震,火光上腾高二丈,团围百步,雨热,寻复入临汾,烈风雷雨,时立冬后。

万历二十五年,雷震昭平县学。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五年丁酉,春昭平县雷发棂星门,是年,廖萧乡举。

万历三十八年六月,雷震南渎庙柏树。

按《四川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一年,雷击四川社树。

按《四川通志》:万历四十一年七月初三日戌时,雷击社树。

万历四十四年,震邵武大樟树。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四年,邵武府雷击大樟树分开中间,有刘廷之三字。

熹宗天启元年,宁夏宝庆迅雷。

按《陕西通志》:天启元年五月,宁夏迅雷震惊。

按《湖广通志》:天启元年,宝庆府雷震移署鸱吻于学门,赤鲤飞集泮池。

天启二年,平乐大雷。

按《广西通志》:天启二年二月,平乐大雷,连震七次霹。倒凤凰山大松。四月,龙池井出神龙,大雷雨。

天启七年,震南平县门。

按《福建通志》:天启七年五月二十二日,雷震南平县门。

悯帝崇祯二年,雷雪。

按《湖广通志》:崇祯二年二月,广济大雪雷。

崇祯十年元旦,雷声。

按《广东通志》云云。

雷电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

《隐公九年》

《春秋》:三月,癸酉,大雨震电。

《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

〈注〉震雷电者,阳气也。有声名曰雷,无声名曰电。周之三月夏之正月,雨当冰雪杂下雷,当闻于地中,其雉雊雷未可见而大雨震电,此阳气大失其节,犹隐公久居位不反于桓失,其宜也。日者,一日之中也。凡灾异一日者,日历;日者,月历;月者,时历;时者,加自文为异,发于九年者阳数,可以极而不还国,于桓之所致。

《胡传》:震电者,阳精之发。雨雪者,阴气之凝。周三月,夏之正月也。雷未可以出,电未可以见,而大震电,此阳失节也。雷已出,电已见,则雪不当复降,而大雨雪,此阴气纵也。夫阴阳运动,有常而无忒,凡失其度,人为感之也。今阳失节而阴气纵,公子翚之谗,兆矣。钟巫之难,萌矣。《春秋》,灾异必书,虽不言其事应,而事应具存,惟明于天人相感之际,响应之理,则见圣人所书之意矣。

《僖公十五年》

《春秋》:己卯晦,震夷伯之庙。

《公羊传》晦者何,冥也。震之者何,雷电击夷伯之庙者也。夷伯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孚也。

〈注〉孚信也,季氏所信任臣。

季氏之孚,则微者其称夷伯何大之也。曷为大之天戒之故大之也。何以书记异也。

《胡传》不曰:夷伯之庙。震而曰:震夷伯之庙者,天应之也。天人相感之际,微矣。

《昭公四年》

《春秋》春王正月,大雨雹。

《左传》:季武子问于申丰曰:雹可禦乎。对曰: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其藏之也周,其用之也遍,则雷出不震。今藏川池之冰,弃而不用。雷不发而震,雹之为菑,谁能禦之。

《西京杂记》《董仲舒雨雹对》

太平之世,雷不惊人,号令启发而已。电不眩目,宣示光耀而巳。

雷电异部艺文一

《论赦恩不及下奏》宋·包拯

臣伏闻:先帝时,冬十二月,雷震。司天监奏,主国家发惠布泽,未及黎庶。上召辅臣,谓之曰:此上天所以警朕也。且河北关西,戍兵未息,民人劳止。又三司转运使,率扰之事,召类实繁大者,宜即减省,小者悉蠲除之。将来改元赦书,卿等宜悉采民弊著为条目,务泽及黎庶也。

《雷震奉天殿鸱吻奏请修省疏》明·刘球

臣谨按《春秋》,而知君心之所感,天心之所应,有如响之答声,影之随形。而国家成败兴亡,莫不系之。董子所谓国家失道,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畏之。此天心仁爱人君,欲止其乱也。人君遇天戒,岂得不严于修省哉。昔者桑谷生朝,太戊修政,而殷道兴。雉雊于鼎,武丁正德,而殷邦靖。旱魃为虐,宣王修行,而王化行。皆能修省以奉天,故天灾之降,不为其国害,反为其国福也。昨者,雷震奉天殿鸱吻,陛下素服辍朝,下罪己之诏,出省躬之言,令群臣各修厥职,修省之意至矣。固足以答天心而弥灾异矣。臣窃以为,今日修省之所当先者,其事有十:其一,勤圣学以正君德。自古圣哲之君,动与天合,而雨旸寒暑,无不时。若以能专志于学,于一切无益之事,悉屏不御,所以私欲尽去,天理昭著,心得其正,而天不违之,《中庸》所谓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者是也。臣愿陛下以古圣哲之心为心,视朝之暇,御经筵之日多,居宫苑之时少,所谓无益之事,悉置意外,惟数进儒臣,讲求至理笃尽精一之功,推极修齐治平之道,使学问功至,理欲判然,则圣心正而天心无不顺矣。其二,亲正务,以总权纲。太祖、太宗,每早朝罢,及晚午二朝,必进大臣于左顺门,或便殿亲与裁决庶政,或事有疑则召庙堂机务之臣商确之,而自折其衷。所以权归于上,陛下临御。九年,事体日熟。愿守二圣成规,复亲决之故事,庶几权纲有归,而政惟一矣。其三,别贤否,以亲正士。诸葛孔明曰: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故愿治之君,无不乐有正人君子为之亲信,以赞其治,而益其明。惟分别之,不可不精。今内外之臣,不能无贤不肖之分,惟察之于己,询之于人,果贤而可亲也,则亲之。果不肖而当远也,则远之。则君子日进,小人日退矣。其四,选礼臣,以隆祀典。今之太常,即古之秩宗。必得寅清端重,明习礼典儒臣为之,然后可交于神明。故舜命伯夷,伯夷犹让于夔龙,诚以是职不易称也。今太常卿与少卿,久缺未选,无乃享祀之礼有乖,宜选儒臣为之,庶祀典克修。其五,严考覈,以督吏治。自三代以下,省方之礼废,而郡县之吏不敢肆,田野之民得其安者,数遣绣衣采访等使,巡行郡县,以察吏得失,问民疾苦也。洪武永乐间,亦尝行之。近年多付此任于布、按二司及巡按、御史,其所考察,徒具文尔。以故吏无善政,民多失业。至于军卫之臣,为害尤酷。诚宜选择公明廉干廷臣,分行天下,自三司郡守而下,无分文武官吏,俱得考察。其果奸墨无状,具实黜退。若有廉能仁恕,治行过人,亦奏乞旌异。庶人有劝惩,而吏治修举。其六,慎刑罚,以彰宪典。古者,人君不亲刑狱,而悉付之理官。《书》所谓,予曰辟,尔惟不辟。予曰宥,尔惟不宥,惟厥中。盖恐徇喜怒,有所轻重,于其间,以致刑失其中也。近者法司所上狱状,有奉敕旨减重为轻,加轻为重者,法司既不敢执奏。至于讯囚之际,又多所观望,以求希合圣意,是以不能无枉。臣窃以为,一切刑狱,宜从法司所拟。设有不当,调问得情,则罪其原问之官。其运砖纳米赎罪等例,亦非古法,且使贪得者,得以倖免,而廉者蒙辜。宜令法司,今后文武之臣,其犯公罪许赎外,其馀俱依律问拟,则刑罚中而宪典彰矣。其七,罢营作以苏民劳。夫土木之工不息,则天地之和有乖。故《春秋》于劳筑之事,悉书以示戒者,为此也。今京师营作之兴,已五六年,虽不烦民,而皆役军。然军亦国家赤子,须之禦暴而赴𩰚,岂宜独役而不加恤。况各衙门皆已更新,宜罢其工,庶人力得苏。其八,宽逋赋以悯民穷。《周礼》荒政十二,薄征其一也。近者各处报水旱荒灾,乞减租税,而有司多不准减,或减亦徒事虚文,使民不得受其实惠,以致困穷流徙者,日益多。宜令户部,遇有报荒,即与勘实,量减其租,仍思所以安养流民,使不失业,庶民穷有济。其九,息兵威以重民命。夫兵,凶器,动必伤人,不可轻举。汉高帝以武定天下,非不善兵,然被匈奴白登之挫,终不报怨,以兵兴必伤人也。如麓川连岁用兵,死者十七八,军赀爵赏,不可胜计。今疮痍未瘳,又遣定西侯蒋贵总之以从缅甸,使彼言果信得寇以归,不过献诸廷,磔诸市枭诸逵道而已。然彼挟以为功,必求与水邦,分有麓川地,不与则致怨,与之则两裔土地人民,各增其半,其势坐大,将不可制。是灭一麓川,生二麓川也。设有蹉跌,则兵争无已,死者必多。陛下每录死囚,多悯之而免令充军,仁心若此,真足与天地好生之心合矣。今欲生得一失地之窜寇,而驱十馀万无罪之人,以就死地,岂不有乖于好生之仁哉。况寇子思机于麓川,已尝遣人来贡,非无悔过祈免之意。若敕靖远伯王骥遣人往谕缅甸,不烦动众,生致此寇,只斩寇首来献,即与厚赏,仍令思机发尽削四面之地,分与各塞新附之裔掌之,许以小职,使仍居麓川,则兵不用而此方可自宁息。臣以为,宜召还蒋贵,并止四川湖广贵州之兵,用全数万生灵之命。其十,修武备以防外患。《大易》有曰:思患而预防之,盖能防患于前,斯可无患于后。莫若于今閒暇之时,数遣给事中御史,于在京及沿边阅督操备务,使借工各厂及服役私家军士,悉就训练,仍公武举之令,以求良将。定召募之法,以来武勇。广屯田之规,收中盐之利,以厚储蓄。庶武备无缺,而外患有防。凡此十者,皆今日之急务。所以感上天之昭格,致太平之隆庆者,意诚在此。臣不揆愚陋,昧死以言。伏惟圣明裁之。

雷电异部艺文二〈诗〉

《冬雷》宋·梅尧臣

上帝设号令,隐其南山下。震发固有时,曷常事凭怒。春以动含生,夏以奋风雨。冬其息不用,藏在黄厚土。我今来江南,岁历惟建午。如何小雪前,向晓疑鸣釜。蛟蛇龟虫厄,鳞裂口块吐。虾蟆不食月,深窟僵两股。天公岂物欺,若此汨时序。或言非天公,实乃阴怪主。尝观古祠画,牛首椎连鼓。黑云杂狂飙,相与为肺腑。是不由昊穹,安能顺寒暑。吾因考厥事,复以验莽卤。市井欺量衡,定知不活汝。元恶逆大伦,弗加霹雳斧。此岂曰无私,故予未所取。必恐窃天威,似将文法侮。焉顾五行错,讵畏万物睹。欲扣九门陈,恨身无鸟羽。

《冬雷行》唐庚

百虫蛰处安如家,阿香夜起推雷车。一时技痒不忍爬,撼动尺蠖掀龙蛇。龙蛇尺蠖踞已久,亦欲奋迅舒顽麻。梦中一震忽惊跃,发破墐户排泥沙。泥沙已出雷遽止,错愕欲去难藏遮。虫蛇狼狈莫知数,间有伏龙吁可嗟。

《立冬前后大雷电》元·方夔

云如车炮低压城,红光闪电枉矢行。老龙偷出牛蹄泓,霹雳数声惊窅冥。雨下如注翻四溟,黑风吹落鱼鲔腥。蚯蚓奋角蛇怒鳞,穴居林处无潜形。小臣飞笺奏天庭,速收阿香加诛刑。夜阑景霁百怪停,炯炯北极环众星。

《十月闻雷》明·贝琼

天气初寒春尚赊,坎中夜半有鸣蛙。百年宇宙腥戎马,十月雷霆起蛰蛇。老柳黄垂霜后树,小桃红破雨中花。三公燮理非无术,愁听空江度鬼车。

雷电异部纪事

奚囊橘柚轩辕,游于阴浦。有物焉,龙身而人头,鼓腹而遨游。问于常伯。伯曰:此雷神也。有道则见,见必大雷雨而拔木,君亟归乎。须臾,雨大至,雷电交作,阴浦之木尽拔。

《南史·顾协传》:协为通事舍人。大通三年,雷击大航,华表然尽。建康县驰启,协以为非吉祥,未即呈闻。后帝知之,曰:雷之所击,一本罚恶龙,二彰朕之有过。协掩恶扬善,非曰忠公。由是见免。

《北史·齐神武本纪》:神武自队主转为函使。尝乘驿过建兴,云霁昼晦,雷声随之,半日乃绝,若有神应者。《五行记》:司礼寺苏践言,左相温国公良嗣之长子,居于嘉善里。与其弟崇光府录事、参军践义,退朝,还第弘道观东,猝遇暴雨,震雷,电光来绕。践言等马回旋甚急,雷声亦在其侧,有顷方散。其年九月,元肃言与赵怀节谋逆,践言妻妾并被缧绁,数月仍各解职。及良嗣薨,并放流荒裔。

《唐书·哥舒曜传》:李希烈陷汝州。拜曜东都、汝州行营节度使。有诏督战。曜进次颍桥,雷震军中七马毙,曜惧,还屯襄城。希烈遣众万人纵火攻栅,殪人于堑以薄垒,曜苦战破之。居数月,希烈自率兵三万围曜,筑甬道属城,矢集如雨。帝遣神策将刘德信以兵三千援之,又诏河南都统李勉出兵相掎角。勉以希烈在外,许守兵少,乘虚袭之,希烈自解,乃遣部将与德信趣许,未至,有诏切让,使班师。德信等惶惑还,军无斥候,至扈涧,为贼设伏诡击,死者殆半,器械辎重皆亡。《十国春秋·前蜀杨玢传》:应圣节,列山棚于得贤门,有暴风推陨于地。又明日,雷震应圣堂,摧两柱。玢上言曰:陛下诞圣之日,而山摧者,非不骞不崩之义也。在于得贤门者,示陛下所用不得贤也。应圣堂柱震摧者,示陛下柱石非其材也。后主殊不为意,遂至于亡。《王宗阮传》:宗阮常经泸州,赛神方山庙。会夜,分牲肠为犬子所食。俄闻雷震声,有白衣冠人,升堂涖事,獠鬼十数辈,奔走阶下,执一黄衫者,责之曰:若非窃祭牲者乎。命抶之十五。明旦,见犬子臀溃宛转血肉中,惊以为异。

《南唐·陆昭符传》:昭符初名匡符,保大中官、常州刺史,一日坐厅事,雷雨暴至,电光如金蛇绕案,吏卒皆震仆,匡符抚案叱之,雷电顿止,及举案帏得铁索,重数百斤,匡符亦不变志,徐命举索贮库中。

《宋史·查道传》:道幼沈嶷不群,罕言笑,喜就笔砚,绝意名宦,游五台,将落发为僧。一夕,震雷破柱,道坐其下,了无惧色,寺僧异之,咸劝以仕。端拱初,举进士高第,解褐。历官龙图阁待制,进右司郎中。

《杨文仲传》:淳祐七年,文仲以胄试第一入太学。九年,又以公试第一升内舍。时言路颇壅,因季冬雷震,首帅同舍叩阍极言时事,有曰:天本不怒,人激之使怒。人本不言,雷激之使言。一时争传诵之。

《李焘传》:焘权礼部侍郎。七月壬戌,雷震太祖庙柱,坏䲭尾,有司旋加修缮。焘奏非所以畏天变,当应以实。上谕大臣:焘爱朕,屡进谠言。赐金紫。

《金史·阿疏传》:穆宗嗣节度,闻阿疏有异志,乃召阿疏赐以鞍马,深加抚谕,隐察其意趣。阿疏归,谋益甚,乃斥其事。复召之,阿疏不来,遂与同部毛睹禄勃菫等起兵。穆宗自马纪岭出兵攻之。撒改自胡论岭往略,定潺春、星显两路,攻下钝恩城。穆宗略阿茶桧水,益募军,至阿疏城。是日辰巳间,忽暴雨,晦曀,雷电下阿疏所居,既又有大光,声如雷,坠阿疏城中。识者以为破亡之徵。

《辍耕录》:至正庚子二月六日,浙西诸郡震霆掣电,雪大如掌,顷刻,积深尺馀,人甚惊异。后阅李复中《青唐杂记》云:宋元符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夜,镇洮大雷,自初更至四鼓,凡一百三十馀雷,雪深二尺。后旬日,西羌叛,以有备无患,出师大捷,又周密。《癸辛杂识》云:庚寅正月二十九日癸酉,余至博陆,大雷,雪下如织而雷不止,天地为之陡黑,平生所未见,据二说如此。然杭州自去岁十二月被围至三月,兵退,岂即青唐之谶与。

《明外史·韩宜可传》:宜可坐事将刑,御谨身殿,亲鞫之。天晴无云,忽雷火绕殿中。帝惊曰:得无枉是人耶。宜可遂获免。

《名山藏》:燕王还北平,传檄天下曰:太孙即位二日,霹雳大风,雨发屋拔木,占书曰:霹雳大风,雨发屋拔木者,谗言杀正士也。

《扬州府志》:马士权,泰州人。善谈论,多气节。与大学士徐有贞善。天顺初,石亨恶有贞下之狱,谪广东参政,虑其复起,令人伪作疏毁谤朝廷,假养病给事中李秉彝名上之。逮秉彝讯,不承。亨等因谮有贞怨望,使所亲马士权为之捕有贞。及士权下锦衣狱,备尝恶刑,拷掠濒死,士权终无言。会雷震承天门,上大恐。敕赦之。编金齿为民。有贞出狱,感其义,以女许婚其子。及亨败,有贞赦归,遂停其婚。士权亦绝口不言。《明外史·周洪谟传》:弘治元年四月,天寿山震雷风雹,楼殿瓦兽多毁。洪谟力劝修省,帝深纳之。

《曾鉴传》:正德元年,雷震南京报恩寺塔,守备中官傅客请修之。鉴等谏止。

《刘崧传》:崧摄吏部尚书。雷震谨身殿,帝廷谕群臣陈得失,崧顿首,以修德行仁对。

《夏言传》:嘉靖十八年,言以少保尚书大学士致仕。未几,雷震奉天殿。召言及顾鼎臣不时至。帝复诘让,令礼部劾之。

《杨爵传》:周天佐嘉靖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分司仓场。二十年夏四月,九庙灾。天佐上书,帝怒。杖六十,下诏狱。天佐体素弱,不任楚。狱吏绝其饮食,不三日即死,年甫三十一。比尸出狱,皦日中,雷忽震,人皆失色。

《湖广通志》:蔡暹知泰兴,有谋杀叔母事。无左验。时方霁倏,雷大震。侍者股慄。暹诘之曰:后跪者,为谁。其人惊顾,即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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