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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文集

永某氏之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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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有某氏者,畏日[2],拘忌异甚。以为己生岁直子[3];鼠,子神也[4],因爱鼠,不畜猫犬,禁僮勿击鼠。仓廪庖厨[5],悉以恣鼠[6],不问。

由是鼠相告,皆来某氏,饱食而无祸。某氏室无完器,椸无完衣[7],饮食大率鼠之余也。昼累累与人兼行[8],夜则窃啮斗暴,其声万状,不可以寝,终不厌。

数岁,某氏徙居他州,后人来居,鼠为态如故。其人曰:“是阴类[9],恶物也,盗暴尤甚。且何以至是乎哉?”假五六猫,阖门撤瓦灌穴[10],购僮罗捕之,杀鼠如丘,弃之隐处,臭数月乃已。

呜呼!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

【注释】

[1]永:永州,位于今湖南零陵县。

[2]畏日:怕犯日忌。古时认为日子有吉凶,某些日子忌讳做某些事情,否则就会不祥。

[3]生岁:出生的年份。直子:正值农历子年。直:通“值”。

[4]子神:在此指生肖。

[5]仓廪:粮仓。庖厨:厨房。

[6]恣:放纵,纵容。

[7]椸:衣架。

[8]累累:形容数量很多。兼行:并行。

[9]阴类:偷偷活动的东西。

[10]阖:关闭,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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