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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文集

刑赏忠厚之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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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1],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2],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3],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4]。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5],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取焉。

《传》曰[6]:“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7]。四岳曰:“鲧可用。”[8]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9]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释】

[1]尧:陶唐氏,史称唐尧。舜:有虞氏,史称虞舜。禹:亦称大禹、夏禹,其子启建立夏朝。汤:又称成汤,建立商朝。文:周文王姬昌。武:文王之子,周武王姬发,建立周王朝。成:武王之子周成王。康:成王之子周康王。成康之世,号称大治。

[2]哀矜:怜悯。惩创:惩治警戒。

[3]吁:叹其不然之词。俞:应许之词。

[4]虞、夏、商、周之书:《尚书》中有《虞书》《夏书》《商书》《周书》。

[5]吕侯:周穆王司寇,史录其事作《吕刑》。

[6]传:指《尚书·孔安国传》。

[7]皋陶:舜时掌刑法之官。宽:宽恕。

[8]四岳:官名,总掌四岳诸侯之事。鲧:四岳推举鲧治水,后失败被杀,其子禹继而治之。

[9]方命:逆命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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