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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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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傳》以往來順逆, 「數往者順,知來者逆」。 是古法本有順逆兩行,故合上下經諸卦有順逆兩讀,而每卦又有順逆兩讀之法。上經主内,順行,每卦由初而上,舊讀不誤。下經逆行,主外,每卦當由上初而下。若竟移易經文次第,則有改作之嫌。今發例於此,以示下經與上經易讀之法。

《易》言「攸往」、「利涉」,一切遷變之説,皆爲兩《濟》而發。「涉厲」即浮海居夷之義。上經終於《坎》、《離》,下經始於兩《濟》。由《未》而《既》,如《詩》之「未見君子」而後「既見君子」也。故自遠服言,則由《咸》、《恒》而終《未濟》;自中國言,則始《未濟》終《咸》、《恒》。故下經必左行,而後見其由夏變夷、由小推大、由内及外之功用次第。兩《濟》爲二公二帝,故首言之。取《艮》、《巽》、《兑》爲中國從行之四卿,《漸》、《歸妹》八卦爲從事之八監。次《損》、《益》八卦,終以《咸》、《恒》,則盡邊極遠、窮荒僻徼無不通矣。此下經逆行讀之之法。以上經言,從中國,辭則順行;從海外,辭則逆行。由《離》、《坎》而《大過》、《頤》,與下經逆行之《小過》、《中孚》同。始而《離》、《坎》十卦,外藩也;繼而《泰》、《否》十卦,通商之地也。始之《乾》、《坤》,乃首善之區。大抵上下二經皆有順逆兩讀,由主言之皆順行,由客言之皆逆行。地球門道,无遠弗屆,功用次第,俱見於此順逆兩讀,可考見諸卦往來之踪跡。此説爲近來所無,而實爲全經巨例也。

六十四卦當爲七十二卦,上下各三十六宫,舊説甚明。凡綜卦皆反覆繫辭。八單卦則三爻自綜,與五十六卦合爲二十八圖者不同。今於反覆繫辭本,以《乾》、《坤》、《坎》、《離》、《頤》、《小過》、《中孚》、《大過》八卦自綜者分立八圖,以見八卦自綜之義;又合爲四圖,以見連反錯綜之法。

注  上人:《乾》九五作「大人」。

注  束:原作「東」,據《賁》六五改。

注  于:原作「如」,據《賁》六五改。

注  曰:原作「日」,據《大畜》九三改。

注  不能退:三字原脱,據《大壯》上六補。

注  入:原作「人」,據《明夷》六四改。

注  蹢躅:原作「蹢蹢」,據《姤》初六改。

注  亨:原作「享」,據《易·困卦》改。

注  遂:原作「逐」,據《震》九四改。

注  大人:原作「上」,據《乾》九五改。

注  後:原脱,據《坤》補。

注  過:原作「遇」,據《小過》九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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