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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制度考

义仓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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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竹堑城绅董林恒茂收储捐榖七百石二斗。

一、大溪墘庄绅董彭大福籴存新榖六十石。

一、六张犁庄绅董郑家茂籴存新榖一百三十二石三斗。

一、五和庄绅董罗在田籴存新榖六十九石三斗。

一、新埔庄绅董陈朝纲原存旧榖二百一十二石八斗。

一、新埔庄绅董潘澄汉原存旧榖三百零八石四斗。

一、新埔庄绅董蔡景熙原存旧榖一百五十七石。

一、新埔庄绅董张德渊原存旧榖一百六十七石三斗。

一、树杞林绅董彭殿华籴存新榖七十六石七斗。又籴存新榖二十四石七斗。

一、五和庄绅董曾云中籴存新榖八十三石。

一、九芎林庄绅董魏钻唐籴存新榖二十三石九斗五升。

一、九芎林庄绅董刘耀藜籴存新榖一十七石五斗五升。

一、北埔庄绅董姜绍祖籴存新榖一百二十四石。

一、赤柯坪庄绅董黄廷亮籴存新榖一百七十石零八斗六升。

一、埔尾庄绅董彭捷和籴存新榖一百六十五石。

一、圭油凸庄绅董范清汉籴存新榖一百四十七石二斗。

一、树杞林庄绅董廖明兰籴存新榖八十六石七斗。

一、大潭庄绅董廖有化籴存新榖一十二石二斗。

一、大溪墘庄绅董范姜俊籴存新榖一百二十八石。又籴存新榖九十石。

备考:此项租榖于十九年四月米价昂贵之时,已将旧榖平粜。迨十九年早晚二季收成之后,即再籴新榖,数目多少不对,应照二十年正月所开之单方为实数。

官捐义仓系地方官恐年岁减收,青黄不接,致有捐派各业户,存仓以防地方粮食不敷;当此时亟应发榖平粜,以济民食。

新竹城林恒茂经理义仓榖之事

具禀新竹城内林恒茂号,为据情明白照章列单呈电。缘恒茂经理义仓之榖,此义仓设自前年严县主捐各殷户之榖计七百石零零二斗,以防饥年平粜。每年至三、四月新旧交接,预将旧榖发粜,其银项缴官收掌;至籴入新榖,其银项亦由官领出。历年总存榖七百石零零二斗。至本年四月间,王县主在仓有发谷兑米约有四百余石之数,及日军到处,仓内尚存榖二百余石,实属昭昭可考。至明善堂亦有埔园税租以及德化社番租口粮等项,每年遵照章程开款给发以外,尚剩之榖,将榖变价,其银项概缴交县主自行设法。理合粘连条款清折及各佃花名呈明,伏乞大人爱民如子,电夺施行,沾感切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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