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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制度考

新竹竹堑堡隆恩息庄租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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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项

一、每季共收各业主大租榖二千六百一十五石三斗一升三合。

一、收萧文珍大租榖八石二斗五升。

一、收浸水庄大租榖四石八斗。

一、收浸水庄大租榖八石。

一、收各业户园租银一百九十一元六角二瓣三周二末。

一、收各业户地基银一十九元七角五点。

共收租榖二千六百三十六石三斗六升三合,租银二百一十一元三角七瓣三周二末。

开销

一、总办馆中诸公事每季给辛工银一百二十元。

一、管账每季给辛工银七十二元。

一、管事二人往业户推收每季给辛工银一百零八元。

一、馆中杂差每季给辛工银二十四元。

一、厨子一名每季给辛工银二十四元。

一、每季开赏各工人三节银一十八元。

一、馆中油火纸张共银三十六元。

一、收冬之时办酒演戏请各业户议定榖价银三十元。

一、七月庆赞中元办酒演戏及品物共费银三十二元。

共辛工并伙食银六百四十四元。

另有浸水庄小租榖四十石。此条乃是台南城守衙门案牍爷油香,理合并声明。

备考:一、此隆恩息庄租,台南府参将所管。一、经办人新竹县城内太爷街黄珍香(即加走)一、隆恩息庄田总名数存根簿在案。一、隆恩息庄田园糖廍所收租息,乃系隆恩租银之内亦有糖廍应纳隆恩庄租银,故有隆恩庄租银,故有隆恩息田园糖廍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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