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智囊

沈小霞妾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原文】

锦衣卫经历沈炼,以攻严相得罪,谪佃保安。时总督杨顺、巡按路楷皆嵩客,受世蕃指:“若除吾疡,大者侯,小者卿。”顺因与楷合策,捕诸白莲教通虏者,窜炼名籍中,论斩,籍其家。顺以功荫一子锦衣千户,楷侯选五品卿寺。顺犹怏怏曰:“相君薄我赏,犹有不足乎。”取炼二子杖杀之,而移檄越,逮公长子诸生襄。至则日掠治,困急且死。会顺、楷被劾,卒奉旨逮治,而襄得末减问戍。襄之始来也,只一爱妾从行,及是与妾俱赴戍所,中道微闻严氏将使人要而杀之,襄惧欲窜,而顾妾不能割,妾曰:“君一身,沈氏宗祧所系,第去勿忧我。”襄遂绐押者:“城中有年家某,负吾家金钱,往索可得。”押者恃妾在,不疑,纵之去。久之不返,押者往年家询之,云:“未尝至。”还复叩妾,妾把其襟大恸曰:“吾夫妇患难相守,无倾刻离,今去而不返,必汝曹受严氏指,戕杀我夫矣。”观者如市,不能判,闻于监司,监司亦疑严氏真有此事,不得已,权使妾寄食尼庵,而立限责押者迹襄。押者物色不得,屡受笞,乃哀恳于妾,言:“襄实自窜,毋枉我。”因以问亡命去。久之,嵩败,襄始出讼冤,捕顺、楷抵罪,妾复相从。襄号小霞,楚人江进之有《沈小霞妾传》。

〔评〕严氏将要襄杀之,事之有无不可知。然襄此去实大便宜,大干净。得此妾一番撒赖,即上官亦疑真有是事,而襄始安然亡命无患矣!顺、楷辈死,肉不足喂狗,而此妾与沈氏父子并传,忠智萃于一门,盛矣哉!

译注:

译文

明朝锦衣卫经历沈炼因批评丞相严嵩而获罪,被没收田产才得以保全一命。当时总督杨顺、巡按路楷都是严府的座上客,严嵩的儿子严世蕃指使他们说:“只要你们能为我除去心头痛,功大者封侯,功小者封卿。”杨顺和路楷商议,拘捕有通敌嫌疑的白莲教徒,将沈炼也列入名单中,斩首抄家。杨顺因谋害沈炼有功,庇荫儿子当上锦衣千户;路楷却晋升为侯选五品卿寺。因此杨顺满心不高兴地说:“丞相是否认为我不够尽力,不然为什幺对我的封赏这幺少?”于是再下令杀沈炼的两个儿子,并且发公文逮捕沈炼的孙子沈襄。公文一到,官府立即逮捕沈襄。沈襄命在旦夕,正巧此时杨顺与路楷分别遭到弹劾,皇帝下令逮捕两人治罪,因此沈襄得以减罪,只发配边地戍守。当初逮捕沈襄时,他的一名爱妾也要求随行,而今沈襄也带着爱妾前往戍地。走到半途,沈襄听到严嵩派人来杀他的传闻,心中害怕,想趁机逃逸,但又舍不得丢下爱妾。爱妾说:“夫君身系沈氏一门香火,只管逃命,不要顾虑我的安危。”于是沈襄就骗押解的吏卒,说城中有户年姓人家,欠沈家钱,只要去就能讨得债款,愿将讨得的债款分送押解的大哥。吏卒见他爱妾在自己手上,就放心地答应他去讨债。过了许久,不见沈襄回来,吏卒便前往年家询问,年家的家人说根本没看见沈襄来过。吏卒找不到沈襄,再回到住所,爱妾一把揪住吏卒衣领,大哭着说:“我们夫妻二人患难相守,从不曾有片刻的分离,今天我丈夫出门后就不见他回来,一定是你们受了严嵩的指使,杀了我的丈夫。”在旁围观的人很多,众人也无法断定谁是谁非,只好请监司裁夺,监司心中也怀疑是严嵩指使,但又没有确实证据,只好暂时命沈妾寄住尼姑庵,而下令吏卒在限期内找到沈襄。吏卒遍寻不着沈襄,又多次遭到鞭打,只有哀求沈妾,强调沈襄是私自逃逸,表明自己的无辜,接着吏卒也弃职逃亡。后来,严嵩终于遭到弹劾,这时沈襄才露面申冤,官府将杨顺、路楷下狱治罪,沈襄与爱妾两人又再度团圆了。沈襄号小霞,楚人沈进着有《沈小霞妾传》。

评译

狱中囚私出入,非法也,诏狱甚矣。方群逻押至,不以宰为奇货哉!言胆薄坚其志,言多金中其欲,忍谑以坚之,空橐以饵之,怠守者而逸宰,固已在吾算中矣。出其不意,持一弱以羁众强,假令身毙老拳之下,罪人其免乎?至群凶先我死,而目可瞑也。妇之智不必言,独其猝不乱,死不怵,从容就功,有丈夫之智所不逮者!惜传者逸其名,虽然,千秋而下,知有一邑宰妾在浣纱女、锐司徒妻、车中女子之俦,斯不为无友也已!

注释

1沈炼:进士出身,性格刚直,嫉恶如仇,因得罪严嵩父子被害。

2越:绍兴,沈炼的家乡。

3迹襄:追查沈襄的踪迹。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