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大同书

第八章 地方自治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当是时,人之所居,都会之大聚,以山顶海边及岛屿为至多,而河流川源之间次之。然人口虽多,皆归之农、工、运、辟四部,否则老幼、疾病、学校十院之养于公者,然则屋室、园囿、店、厂、场、局皆出于公,几无私宅者矣。既出于公,则必崇宏浩大,一院而万千人,多或亿兆人,故太平之世,无散人之村乡,而但有公家之廨署。其时道路平广,电车四达,瞬息百里,自行车更巧,人人皆具,亦顷刻十数里,故农场耕牧之地可散,而食宿之院可聚,虽十数里一农场亦可也。有农场之地,则商店从之,邮局、电局从之,飞船、铁路之站从之,为一聚落焉,故太平世之农场,即今之村落焉。其地方政治,即农场主主之,而商店长、邮、电、飞船局长、铁路站长佐之,不必设乡官焉。其有事则开议,人人皆有发言之权,从其多数而行之。其应上告而整顿者,则大众列名而农长代表焉。每月必聚议其场政而上之于农局。其为工厂地者,则为今之市镇,则工厂主主之,其地之商店、邮电局、铁路、飞船并设,则各局长佐之。其有事开议,人人皆有发言权,自其长亲入议堂外,其余皆自各处电话发来而史以书记之,月必聚议其厂政,从其多数行之。其应上告而整顿者,与农场同,告则直上于各度小政府之工曹焉。其农局居农场之中或山水原陆之要,则或有人本院、育婴院、慈幼院、小学院、中学院、大学院、养老院、医疾院、恤贫院、考终院十院在其间,则必有金行、公园、博物院、植物院、动物院、音乐院、美术院、讲道院、大商店、邮电局、飞船铁道局。其有川原者,则有船局或有工厂、作厂。如是,则设一地方自治局焉,有主、伯、亚、旅、府、史、胥、徒,以任其地政。其曹有道路、警察、卫生、讲道、评事、测候等司。若有水道则有都水一司,若有山谷,则有辟山一司,其桥、堰、陂、塘,皆归于道路司,其稽察饮食之宜、室屋之式、疫祲之事,则归之卫生司,其余场、厂讲道之人,则归讲道司,其有诤论,则归之评事司。是时刑措,盖无狱矣。其有罚者,削其名誉,再有甚者,付之恤贫院作苦工而已。其人皆由议院举之,议院岁以数月开之,公议本局之立法诸事。院局之长咸入一堂,听人人提议,而以电话询于各场厂局,院司之众,人人皆有发言之权,而从其多数。其公举主、伯、府、史,皆取其地有智人、仁人之徽章多者举之,无仁智之徽章不得被举焉;又有公报馆以总公政布告之事。其职图如左:

地方自治局之属

议院

农局

矿局

牧局

渔局

工厂

商局

金行

都水局

辟山局

道路局

游徼局

卫生局

讲道局

评事局

农场(凡盐场各产物场皆同)

牧场

渔场

商店

金店

徼员

讲道

人本院

育婴院

慈幼院

小学院

中学院

大学院

医疾院

养老院

恤贫院

考终院

博物馆

图书馆

音乐馆

美术馆

公游园

植物园

动物园

讲道馆

测候台

公报馆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