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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趣闻

◎某警长之屈膝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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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人不识一丁,今古同辄。有某警务长者,巡警学堂毕业生也。某日晚巡固细故拘一少年入署,警长立命升堂审讯,少年亦健者性殊倔强,警长遽命之跪下。少年颇识法理,非徒不从并毅然责问警长曰:“民国成立,法律文明而贵长乃高坐唐皇,俨然长官模样,请问跪讯之条出于何律?”警长老羞成怒大声曰:“予今执行屈膝裁判,汝焉敢强项不听命令。”少年大笑曰:“缺席裁判者被告避席不到案,问官按原案之请求而判决之谓也。汝乃误为屈膝裁判乎?”如是可见一斑已,言迄掉首而出,警官面红耳赤,无如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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