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学著作。唐代颁行的《五经正义》之一,二十卷。孔颖达等撰。唐贞观年间,“新定五经”颂布后,太宗又命撰《五经义疏》。由孔颖达领衔,王德韶、李子云等执笔,撰《尚书义疏》。该书以梅赜所献伪《孔传古文尚书》(《舜典》篇用姚方兴所献本)为底本,甄录南北朝以来各家旧有疏注,尤其是刘焯、刘炫的旧疏,“览古人之传记,质近代之异同,存其是而去其非,削其烦而增其简。”(《尚书正义序》),加以综合发挥而成。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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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学著作。唐代颁行的《五经正义》之一,二十卷。孔颖达等撰。唐贞观年间,“新定五经”颂布后,太宗又命撰《五经义疏》。由孔颖达领衔,王德韶、李子云等执笔,撰《尚书义疏》。该书以梅赜所献伪《孔传古文尚书》(《舜典》篇用姚方兴所献本)为底本,甄录南北朝以来各家旧有疏注,尤其是刘焯、刘炫的旧疏,“览古人之传记,质近代之异同,存其是而去其非,削其烦而增其简。”(《尚书正义序》),加以综合发挥而成。初稿撰成后,几经讨论修改,马嘉运驳正其失,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增损其辞,直到高宗永徽四年,始定稿刊行,定名为《尚书正义》。从此,《尚书》各种异文版本以及各家学说不再流行。由于该书抛弃和排斥马融、郑玄、王肃等注本,而肯定伪《孔传古文尚书》,不仅使人们对《尚书》真正版本的面目认识模糊,而且常常使自身的解说陷入矛盾之中,不能自圆。然而,此书保留了汉以来经学界研究《尚书》的一些成果,特别是使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得以流传下来,应该是一大功绩。有《十三经注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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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 尚书序
- 卷二 尧典第一
- 卷三 舜典第二
- 卷四 大禹谟第三
- 卷四 皋陶谟第四
- 卷五 益稷第五
- 卷六 禹贡第一
- 卷七 甘誓第二
- 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