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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韬译注

卷六 犬韬 教战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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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本篇论述了军队训练的内容和方法。关于训练的内容,包括:要让士兵明确指挥的信号和方法,掌握“金、鼓之节”,保证行动一致,步伐整齐;三令五申,强调训练纪律,使士卒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教会兵士起居、操持兵器以及不同的阵法。关于训练方法,应遵循循序渐进、由简到繁的原则,先单兵后合成,由点到面,逐步推广。这样训练出来幻军队,就“能成其大兵,立威于天下”。

【译文】

武工问太公说:“集合纪成全军部队,要使士卒娴熟战斗技能,其训练方法应该怎样?

太公答道:“凡是统率三军,必须用金鼓来指挥。这是为了使全军的行动整齐划一。将帅必须首先明确告诉官兵应该怎样操练,并且要反复申明讲解清楚,然后再训练他们操作兵器,熟悉战斗动作,以及根据各种旗帜指挥信号的变化而行动的方法。所以,训练军队时,要先进行单兵教练,单兵教练完成后,再十人合练;十人学习战法,教练完成后,再百人合练;百人学习战法,教练完成后,再千人合练;千人学习战法,教练完成后,再万人合练;万人学习战法,教练完成后,再全军合练;全军教练作战的方法,教练完成后,再进行百万大军的合练。这样,就能组成强大的军队,立威无敌于天下。”

武王说:“好啊!”

【原文】

武卫问太公曰:“合三军之众,欲令士卒练士,教战之道奈何?”

太公曰:“凡领三军,有金鼓之节1,所以整齐士众者也。将必先明告吏士,申之以三令,以教操兵起居2,旌旗指麾3之变法。故教吏士,使一人学战,教成,合之十人;十入学战,教成,合之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合之下人;千人学战,教成,合之万人;万人学战,教成,合之三军之众;大战之法,教成,合之百万之众。故能成其大兵,立威于天下。”

武王曰:“善哉!”

【注释】

1节:节制,指挥。

2操兵起居:操兵指使用兵器,起居指坐、站、进、退、分、合等,意为操持兵器,练习各种战斗动作。

3麾:同“挥”,指挥。

【例证】

训练是为了提高部队战斗素质而进行的教练活动,在军事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驱使没有经过训练的部队同敌人作战,无异于驱使牛羊投入狼群。因此,训练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必要手段。在军事训练中,必须贯彻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的原则。在这方面,民族英雄戚继光给人们做出了榜样。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戚继光调任浙江都司佥书,次年任浙江都司参将,负责宁(今宁波)、绍(今绍兴)、台(今临海)三地防倭事宜。面对明军“望贼奔溃,闻风丧胆”的现状,戚继光感触很深。他清楚地看到,受倭害最深的是民众,对倭寇最恨的是民众,抗倭最力的也是民众。当官军临阵败北之时,各地的民兵、义勇自发组织起来的乡勇民团,则常常能给倭寇出其不意的打击。但这种民众武装,不曾经过军事训练,打仗时缺乏指挥,缺点很多。于是上书请求练兵,认为只要选择骁勇健壮之士三千人,“时加操备,居常教练”,就能够抵御倭寇的骚扰。几经周折,到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他的建议才被采纳,戚继光于是到义乌招募了矿工和农民四千多人。对这支新募的队伍,戚继光从思想上、武艺上、纪律上等各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训练。

戚继光首先从政治思想上对他们进行保国卫民教育,向士兵讲明老百姓用血汗供养士兵,就是为了“杀贼,保障他”,让士兵懂得为谁打仗,激发士兵奋勇杀敌。在武艺上,戚继光从难从严要求,按实战要求进行训练。他对士兵们讲:“你武艺高,决杀了贼,贼又如何会杀你?你武艺不如,他也决杀了你。”要求士兵练真武艺,不搞花拳绣腿。规定各种武器的使用方法,让士兵结合阵法进行操练,并加以考核,奖优罚劣,使人人专心练武,个个有实战本领。戚继光还训练士兵听从号令,制定了各种条令,从行军住宿到练武摆阵、杀敌擒贼,都有极其详尽而明确的规定,要求官兵对这些条令“务要记熟”,严格遵守,使这支军队真正做到今行禁止。

经过严格的训练,戚继光终于使这支来源于矿工和农民的部队,成为一支武艺精湛、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威武之师,并依靠他们基本肃清了倭寇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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