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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韬译注

卷一 文韬 国务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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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国务,就是治理国家的大政方针。本篇阐明了治国的大政方针就是爱民,具体内容就是“利而勿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接着分别论述了利、成、生、与、乐、喜和害、败、杀、夺、苦、怒,最后指出爱民之道应该“有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

【译文】

文王问太公道:“我想知道治国的根本道理。要使君主受到尊崇,民众得到安宁,应该怎么办呢?”

太答道:“只要爱民就行了。”

文王问道:“应当怎样爱民呢?”

太公回答说:“要给予民众利益而不损害他们的利益,使民众取得成功而不败坏他们的事情,保护民众生存而不无辜杀害,给予民众实惠而不掠夺侵占,使民众安乐而不要让他们蒙受痛苦,让民众喜悦而不要激起他们愤怒。”

文王说:“请您解释一下其中的道理。”

太公说:“民众不失去职业,就是得到利益;不耽误农时,就是促成了民众的事情;减省刑罚,就是保护了民众生存;少征收赋税,就是给予民众实惠;少修建官室台榭,就是使民众安乐;官吏清廉不苛扰盘剥,就是让民众喜悦。反之,使民众失去职业,就是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耽误农时,就是败坏民众的事情;民众无罪而妄加惩罚,就是杀害他们;横征暴敛,就是对民众的掠夺;大兴土木修建宫室台榭而疲劳民力,就会增加民众的痛苦;官吏贪污苛扰,就会激起民众的愤怒。所以,善于治国的君主,统驭民众像父母爱护子女,兄长爱护弟妹那样,看到他们饥寒就为他们忧虑,看到他们劳苦就为他们悲痛,对他们施行赏罚就象自己身受赏罚,向他们征收赋税如同夺取自己的财物。这些就是爱民的道理。”

【原文】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大务1,欲使主尊人安,为之奈何?”

太公曰:“爱民而已。”

文王曰:“爱民奈何?”

太公曰:“利而无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

文王曰:“敢请释其故。”

太公曰:“民不失务则利之,农不失时则成之,省刑罚则生之,薄赋敛2则与之,俭宫室台榭3则乐之,吏清不苛扰则喜之。民失其务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无罪而罚则杀之,重赋敛则夺之,多营宫室台榭以疲民力则苦之,吏浊苛扰则怒之。故善为国者,驭4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如加于身,赋敛如取已物。此爱民之道也。”

【注释】

1务:要务。

2敛:征收赋税。

3台榭:台,高而平的建筑物。榭,在台上盖的高屋。本为存放武器之所,后成为游观之地。

4驭:驾驭,治理。

【例证】

唐朝贞观年间,“远夷率服,百谷丰稔,盗贼不作,内外安静。这一和平繁荣的大治景象的出现,同唐太宗李世民的爱民政策密切相关。

唐朝是在隋朝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隋末农民起义推翻隋王朝的事实,给李世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作皇帝后,经常和臣下总结隋亡的历史教训,注意以隋亡为戒。他把君主比作舟,把民众比作水,认为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满而身毙,君富而国亡。”治国必先安民,“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因此,把“存百姓”作为治国的大政方针。“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存百姓的关键是与民休息,发展生产。所谓“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既属丰稔若斯,朕为亿兆人父母。”从这一思想出发,唐太宗采取了许多重农措施。如推行均田法,奖励垦荒,实行租庸调法,轻徭薄赋,防止滥征民力,反对劳役无时,去奢省费,躬行节俭。当时群臣再三建议营造一座高燥的台阁,以改善“宫中卑湿”的状况,但唐太宗坚决不答应。因为“崇饰宫字,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劝课农桑,不夺农时,设置义仓,救灾备荒,增殖人口,发展生产,兴修水利等等。

由于上述政策的推行,经济迅速恢复,社会趋向稳定,几年之后,便出现了“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斗米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的太平盛世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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