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音学五书》之二,清顾炎武撰。是书以《毛诗》之音为主,他书为辅,考定《毛诗》音韵。《四库全书提要》云:“其书主陈第 ‘诗无叶韵’之说,不与吴棫《补》音争,而亦全不用棫之例。但即本经所用之音互相参考,证以他书,明古人原作是读,非由迁就,故曰 ‘本音’。每诗皆全列经文,而注其音于句下:与今韵合者注曰‘广韵某部’,与今韵异者即注曰 ‘古音某’。大抵密于陈第而疏于江永,故永作《古韵标准》,驳正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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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卷。《音学五书》之二,清顾炎武撰。是书以《毛诗》之音为主,他书为辅,考定《毛诗》音韵。《四库全书提要》云:“其书主陈第 ‘诗无叶韵’之说,不与吴棫《补》音争,而亦全不用棫之例。但即本经所用之音互相参考,证以他书,明古人原作是读,非由迁就,故曰 ‘本音’。每诗皆全列经文,而注其音于句下:与今韵合者注曰‘广韵某部’,与今韵异者即注曰 ‘古音某’。大抵密于陈第而疏于江永,故永作《古韵标准》,驳正此书者颇多,然合者十九,不合者十一。南宋以来随意叶读之谬论,至此始一一廓清,阙功甚钜。当以永书辅此书,不能以永书废此书也。”《提要》所言很是。顾氏此书于《毛诗》韵例亦多有发明,如云:“凡诗中语助之辞皆以上文一字为韵。”“古人之诗言尽而意长,歌止而音不绝也,故有句之余,有章之余……记曰: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凡章之余皆嗟叹之辞,可以不入韵; 然合三数章而歌之,则章之末句未尝不自为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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