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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

卷第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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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八

释第六行已复住广辨阿那含 释第七到彼岸广辨罗汉乃至诸佛 辨二人谤佛法僧一以不信故谤二以谬解故谤 释七种果谓方便果报恩果等 释佛性非有如虚空非无如菟角义 广释佛性如虚空义 广释佛不与世诤世间说有佛亦说有义 广释三漏义 广释十二因缘辨触增长生三种受

迦叶品之第六

行已复住喻阿那含得食已住(至)七无色界般涅槃。

案。僧亮曰。欲结下三品。尽名行已住。上二界名住。二者贪著色无色者。非是现灭。皆是上行人。通在住位。此应有行名。盖文脱耳。若不尔者。后行般涅槃。竟无所释也。五种者。行有迟疾。分为五种。七种者。分五为六。不足为八。以七中有同名者也。僧宗曰。既断欲界思惟尽。生于上地。受胜果报。贪著禅味。故所以住也。阿那含。凡二种者。且开二种。下文别曲明。见在得那含。以根利故。进修即得罗汉。二者。既得免苦。贪著乐报。住禅受生也。那含有五种者。此下广释那含也。宝亮曰。随宜说法。教门不同。或二五六七。并当一时所感。今初开二门者。第一。现般人。第二。从中阴以上。悉通名上流。此亦收那含位尽也。次五门者。从中阴以上。受初禅正生者。分四人。既受初禅正生竟。后改报去。二禅亦通。来作上流人说。虽有五名。收亦尽也。次六门者。五如上。以前二门中。初人为六也。七门者。亦如上。取生色界乐定者也。虽有此四门不同。当一门收之。亦无遗矣。

行般涅槃复有二种(至)一者具精进定二者不具。

案。僧亮曰。若前文不脱落。此文则无所释也。前四太疾。后二太迟。从第二至第四。独当行名。即昔说上行流人。今说上流异耳。一者精进讫。二者不具。通释七人所以迟疾不同。入出随意。名自在。不具前二人是也。宝亮曰。次释上四章门也。先释初二门中。第二上行人。若受二身。是利根人。若从二禅去。讫四禅中生者。是钝根人也。又有二种。一精进无自在定者。此人于定道不利。虽能精进。还入定取无漏。不即得故。无自在定也。二懈怠有自在定者。此人于定道通利。欲入即得。而不精进也。复有二种。一者具二。二者不具者。亦是利钝也。

善男子欲色众生有二种业(至)是故名为中般涅槃。

案。僧亮曰。受生业者。烦恼行也。作业者。身口合行受生业也。四种心讫。故名为中。此自心为中也。学无学者。无漏心也。非学非无学者。有漏善。及无记舍寿。不用无漏也。僧宗曰。言受身者。愿生身也。此那含。既根利。已久厌欲界中生。及其舍欲界身之中阴时。仍此中灭。不愿受色地生也。作业者。修四无量诸善功德也。有四种心者。言中阴。那含人涅槃时。于此四中。二是涅槃心也。非学非无学者。成果时。在无生心。此无生心。既非复那含。而言那含。在中阴有此心者。仍那含名。若初入中阴。是那含及其将入涅槃之时。已得罗汉。此无生心。非是尽无生二智。是以不得名无学也。二者学心者。言未得罗汉之时。进求故。为学心者。三无学心者。谓罗汉。尽无生二智。名无学心也。四非学非无学心。谓成罗汉报无记心也。取二种非学非无学。入涅槃也。中间二心。则非也。前非学非无学者。此观空心。不为断结成果。但游观空。为欲入涅槃也。取后非学非无学。若依四分毗昙中解罗汉。任运得入涅槃。是以中阴入时唯用二心。中间二心不用也。宝亮曰。次解五门中之初人。一作业者。即是色界正报业。二受生业者。是色界润生业。色界但受中阴报。而得涅槃也。舍欲界身。未至色界者。就人为语。如似从四行而未至。然理捡不尔。亦不测初禅中中阴几时。若取况人中三七日论利根人亦生中阴。即得道者。如始离欲界。若极钝根人。尽三七日得者。如舍欲至色界边也。一非学非无学者。世俗善心。二学者。正观真解心。三无学者。亦是正观。而非活结心。四非学非无学者。无记心。今用也俗善心。及无记心。得入涅槃。余二心中。不得死灭也。

受身涅槃复有二种(至)是故名为受身涅槃。

案。僧亮曰。受身义。在初生也。与昔生般涅槃同。今云。尽寿与生。义不同也。是人受身。然后断者。辨异于中涅槃也。僧宗曰。二种者。言受身具二种业也。智秀曰。以尽寿之言滥。故设问也。宝亮曰。受身涅槃者。次解第二人。此人受初禅正生。断三界结尽。即成罗汉。名受身涅槃也。

善男子行般涅槃者常修行道(至)是名无行般涅槃。

案。僧亮曰。行已无行。受身中利钝差别。宝亮曰。行般涅槃者。次解第三人。但受初禅正生者。根有三品利钝之殊。此人最钝。穷生中行道。然后得果。名行般涅槃也。道慧记曰。或更二身者。更出第三行涅槃中不同人也。如论家但云初禅中有三人。此言或二身四身。非上行。是则不但初禅也。

上流般涅槃者若有人得(至)至第四禅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伏结生第四禅。以烦恼流退。通流则进。上下回流名上流。异常说也。僧宗曰。言得四禅后时。起初禅爱心。退生初禅。若依数论。则无生退。亦可言此身唯在初禅。悬得四禅心后。时还起初禅爱心。故言退。实非是生退也。从此道流。则还断结。至四禅也。宝亮曰。解第五人。从解初禅正生。受二禅报以上。通名上流人也。若有人得第四禅已。退生初禅者。但此语。非是明。那含人断下地。三禅中惑已尽。云何退生。此是烦恼流人。凡夫之位。既解那含人。何故牵此。正为遣物疑。若从下向上。亦名上流。从上流。然是事法尔。其况若为如似风从东来名东风。水从西来名东流。是则据风为言。从所来处为名。水而为语。就所向处为谈。此之二人事亦同。斯恐寻者乖谬故。所以牵凡夫来简正。以道流者。名那含人。不取烦恼流者。为上流人也。

是四禅中复有二种(至)乐论议者处五净居。

案。僧亮曰。一入无色界者。即是上流。分为无色界故。是流中差别也。二乐智者。释所以分四禅定慧等。无色定。多慧少修。等乐慧不乐定。一内二外者。内己身。外他身。中阴定慧。虽弱其道勇健。烦恼粗。过患易见。独得涅槃也。宝亮曰。次解第四门中第七人。但自初。二门中第一现灭人。不解。次六门中第六人。亦不释。何以然。正言此人神根最利。能一身之中。顿辩四果。其旨无曲。意易而不陈。如其不尔。亦莫测其由也。夫众生所乐不同。若乐论议者。则生五净居。若乐寂静者。必生无色界也。

复有二种一者修薰禅(至)则能呵责无色界定。

案。僧亮曰。如是二人。一修薰禅。二则不修。修者。则回四禅中业。别异处受生。二不修者。则无斯业如数。经家作薰禅法云。从无漏心出。薰有漏善。使明理。若如斯。便圣人更起业。经云。何言圣人。毕故不造新。当知。今所论者。乃本是昔四禅中业。直是圣人运无漏力。自在能转彼本业。若别处生。更无别因。问何故尔。四禅中凡圣同所。每多諠杂。不能生深智慧故。所以回此业。别余处生。若生彼。则与凡报隔。便静照在心。智慧日明。是以。经称乐论议者生五净居也。既解六人竟。物还于向释中涅槃者。生两疑故。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欲界有中涅槃色界则无。

案。宝亮曰。迦叶为问。第一问言。中涅槃。又神根若利何不现在入涅槃耶。第二问云。何故欲界有中涅槃。色界独无也。

佛言善男子是人现在(至)是故不得现在涅槃。

案。宝亮曰。佛不次第答。先答初问言。此人神情虽利。于现在入道缘不具故。所以须在中阴中。不得现在灭也。

善男子如汝所问何因缘故(至)悭贪嗔恚是故名住。

案。僧亮曰。次答。后问。言欲界受生是苦地。犹须外依资。报身得立。然即用此为迫恼缘。故到来观欲界。为发悟之由。所以欲界有中阴。上界是禅地。不待外资。又无大苦。故无有中涅槃也。

善男子到彼岸者喻阿罗汉(至)是故喻以水陆俱行。

案。宝亮曰。解第七人。从罗汉以上。至于诸佛。通名为一人故。借喻于神龟能水陆俱行。但水陆两事。如文所合。世间河中。虽有七种之别。同不离于水。涅槃中亦尔。乃有七人之异。亦通不离佛性之水。但佛性之义。随事而收。或缘因。或境界。如是众多。若因。若果。尽是佛性。

善男子如恒河中七种众生(至)是名如来随意语。

案。僧亮曰。释皆是佛方便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若有因(至)云何沙门云何沙门果。

案。僧亮曰。明果是常。成彼岸义也。僧宗曰。更问。涅槃无因体。不应是果也。宝亮曰。更与两问。一谓若涅槃无因。云何名果。二问。涅槃亦称沙门。云何为沙门。名沙门果耶。

善男子一切世间有七种果(至)即无量世所修善法。

案。僧亮曰。举此七种。意欲取最后远离果也。

善男子如世间法或说生因(至)唯有了因无有生因。

案。僧亮曰。有为法。生因有二种。一以业生名生因。二以近。为生因也。了因亦二种。一以果不生名了。二以远为了。有为法起。因有所生名生因。而生因有近有远。远则名了也。出世亦如是者。出世无为。无为无起因。无所生。名了因。有近远。近则名生因。生因者。烦恼不生即涅槃。身口意净。皆断烦恼。三脱是近。名生因。亦为涅槃而作了因者。三十七品。亦有近远。远名了因。了了见于涅槃。说无有生因。答上问也。见涅槃是果。无生因故。得称常。宝亮曰。明涅槃是了因之果。非生因所生。三脱门等。于烦恼作不生。为强故设生。生不因也。

善男子如汝所问云何沙门(至)是名沙门沙门果。

案。僧亮曰。先说道果体。下自释名义也。欲答第二问。言沙门那者。即八正道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何因缘故(至)是故得名为沙门那。

案。僧亮曰。有为羸劣名之。六道差别名道。八道从所断得名也。宝亮曰。此言乏道。唯生死是。乏道能不息一切烦恼果报。具八圣道。德行盈满。业累消尽。名沙门果也。

善男子阿罗汉人修是道者(至)名阿罗汉得到彼岸。

案。僧亮曰。释彼岸法。上五分是总。此广解脱智见身度彼岸之义也。宝亮曰。举四智结也。明具此四德满。即名到彼岸也。

如阿罗汉辟支佛(至)以得果故名为具足。

案。僧亮曰。得无上道。乃名具足。唯佛一也。通称菩萨者。以道同也。方于二乘。亦是彼岸也。

善男子是七众生不修身(至)度生死河到于彼岸。

案。僧亮曰。上已广明其义。此更略显。

若有说言一阐提人(至)若言不得是名虚妄。

案。僧亮曰。谓现得不得。未来得不得。早计名著。证性为虚妄也。

善男子是七种人或有一人具七或有七人各一。

案。僧亮曰。一人具七者。言三世一人。各一者。坏现在也。宝亮曰。假名一人。当来必具足也。僧宗曰。始终为论。佛亦曾为阐提。故一人具七也。当位而谈。则一人各一也。

善男子若有人心口异相(至)当知是人谤佛法僧。

案。僧亮曰。已说七性有无相。定异见异说。则谤佛也。异相心见。与七相异口说亦尔。下自有释也。八圣道分。讫非凡夫得者。得则现不得。未来不得。未来不得明谤。僧宗曰。若语其体。果时自果。不善时自不善。言因果不离也。若有阐提。已得菩提。或都不得悉名谤佛法僧也。宝亮曰。此下。是还生善中第五文。举得失结句。先广明失过也。下一两句。双明。虽举失事故。冥消息其文。不可即文而用也。

若有说言众生佛性(至)随意语故名三藐三佛陀。

案。僧亮曰。空于众生是有。常不可见。佛性亦有。修道则见。非无如菟角者。菟角现无。不可方便得。佛性亦无。可方便得。虚空常故者。常不可见。菟角无故者。无不可生也。亦有亦无者。有是将有。无是现无也。有故破菟角者。将有可有。不同菟角。无故破虚空者。现在虽不见。终必可见。不同空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如佛所说(至)云何名为如虚空耶。

案。僧亮曰。大段之第六。辨常门也。所以辨常者。能分别佛性。还生善根。善得常果。明常唯有二种。一无常。虚空是也。二有常。佛性是也。无常。不可学得。有常。修道则见。欲令人识常果。修常因。不以梵天等为常。经初以来。以空譬性。上云有不如虚空。今问昔说譬之意也。僧宗曰。问意。若佛性非三世摄。而名为有者。虚空亦非三世所摄。亦应是有。此并问也。宝亮曰。物情于因果性理既决。便欲修因。若不识果。则无以进行故。举体非三世所摄故。所以有识者未来同得也。上师子吼。虽明果体。是常。竟未正论此体有无之异。今科简虚空虽常。而性是无。涅槃妙有。其性湛然。乃同非三世。而有有无之异也。

善男子虚空之性非过去(至)我说佛性犹如虚空。

案。僧亮曰。空有四义。可以譬性。一无三世。二非物。三无内外。四无挂碍也。僧宗曰。佛意。非此三法故。说名为有也。烦恼对涅槃。阐提对如来。无情对佛性。此三对故。为有虚空无对。岂得为有。宝亮曰。今就此一段说中。有四番明义。第一。辨佛果体常。异虚空之常。两常虽同。其旨甚别。第二。物还致疑。若两常同非三世所摄。何不俱名为有。而一有一无。佛释言。其常乃同。要一有对治。可名为有。而虚空直是物。无无所对治。故是无也。第三。遣外道横计虚空是有义。第四。引证。明三世智人。皆如是说也。今初门中。略出数事。明其异相。然文中。佛说其旨。理自彰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无情之物是名佛性。

案。僧亮曰。外道。说空是有法。故须明也。如来身心之总号。性是悟解之别名。涅槃灭苦之都称。三义异而常一。别称为非涅槃名为涅槃者。世谛有法。有无是非相对。虚空。世谛说无。一切烦恼有为之法者。烦恼是因。有为是果。因果是苦灭为乐。一阐提至辟支佛者。六度是如道。乘如道来。故名如来。此等不乘如道。菩萨乘而未至。故蠲之也。无情之物者。无情。无悟解之性。非性也。

善男子一切世间无非虚空(至)离四阴已无有虚空。

案。僧亮曰。世间住空。无有非空之处对空。故无对无非四大对于四大者。色性非空。住在空中。无非空对空者。心依大起。亦无非大对大。何得名四大为有耶。佛不答者。以其非决。以置答为答。何者。六识。所依各异。五识依大。意识不依。无色不住空。故非决也。涅槃是有讫。安隐彼岸者。此皆本不得今得。空无此义也。离于如是。说讫三世摄等。如来佛性三法等离。三法是有为。虚空若同者。同在三法之外也。世人说。讫不得不三世摄者。佛说二法聚色无色。至可见不可见。色。是四大。非色。是心数也。僧宗曰。无非四大对。此问粗故。置答也。如此人。说空非色是心数者。此下广明耶解。并不得受相也。宝亮曰。第二问之始。正释异意。举于虚空。以决涅槃。今两同为有。佛今答言。虽同是常。要佛果有对治。而不无。明如来佛性涅槃三法。同有所治。故是有也。故下去二释此三义。为非涅槃者。是生死法。正对治。此生死虚伪果尽。故名涅槃。为非如来者。阐提二乘之流。执相心重。不能称如理而解。如来。能断此不如之解。得于如解故。所以名如来也。为非佛性者。众生所以不见佛性。良由有烦恼业报。假依果而资身。佛既断业报尽。无复所须。则穷鉴佛性之理。明闇障之义。倾今对治此业报尽。故名佛性也。一切世间。无非虚空对于虚空。世间无有一物而非虚空。复为虚空所治者那得。难云。虚空是有耶解意。虽然于物情未去。故迦叶复因此后更设一并。若虚空无所对治。不得为有。今四大起时。亦无所对治。何故独名四大为有。虚空为无。决辞既尔。佛今将解。故无非言。虚空亦同涅槃是有者。其义不然。何以故。明涅槃是有。可见可证。能作种种应色。备有八我万用。皎然可得。是有现见处。虚空无斯之用。云何为有耶。既非其如此。然后答难。从若离于如是法外更有法者下。已对向决。若使离如是法。外别有一法。而是有者。必三世所摄。虚空若同是有。应三世摄。是无常法。答理既申。佛还引事。更到难迦叶言。如世人说虚空。名为无色无对。若虚空非色而是有者。应即心数法。若是心数。不得不是三世所摄。同四阴也。

复次善男子诸外道言(至)若三世摄云何言常。

案。僧亮曰。外道说虚空是色。有对可见。佛说非色无对不可见也。宝亮曰。第三文。破外道所执。正义明虚空是无。而外家计有。是故须破。汝若言虚空是光明。复计之为住处者。即是色法。若是色法。便有方所。即三世所摄。是无常住法也。夫虚空不离三法者。佛更作相来破。夫万法有无。不离此三。汝计虚空。在何法中。空者。直取无物处名空也。实者。如色法柱木等。是也。空实者。是有无之际也。若言虚空住空法中。便应无常。何以故。此虚空。不遍实处。与空实即是分数。若是分数。复不免无常。余实与空实。二法更相践。破意如前。同有不遍之过也。

善男子若复说言夫虚空者(至)虚空若尔应是无常。

案。僧亮曰。实处无故。则不遍。应是无常。二处无者。实处无空。空处无实也。

善男子世间人说一切法中(至)虚空无阂与有并合。

案。僧亮曰。各有处所。名一切有。所执处有二。则俱无常者随物。宝亮曰。既作此三句破竟。后还结言虚空是无也。又如世人说一切无絓阂处名虚空者。佛更假设作难。若无絓阂名虚空。此虚空。一切尽具足。遍有为有处。无处为当分有。若具足有。余处则无。一切处不可得遍。汝。虚空是有。云何能遍。若不遍便是可数。彼此之法。是无常也。又若有人说。虚空无碍。与有并合。亦无此理也。

又复说言虚空在物如器中果是故当知无有虚空。

案。僧亮曰。鸟动树静名异。两羊相触者。二俱动。名共也。二双指合在一处者。指先有空。空先有指。有二空二有。合在一处也。若有空业合物空则无常者。物住空动。动则无常。物则不遍者。物不遍故动。不遍故无常。下说空不遍之过也。虚空若常物亦应常者。若物动无空。空则不遍。不遍而常。物亦应常。若空与物同。亦常无常者。无有是处者。若言空常。先有物起。后合。先有是遍。后合不遍。遍者是常。不遍无常。无有是处也。先无有合。讫是无常法者。若已合共合则合有先后。后合本无。先合亦尔。皆无常也。先无器时。讫云何。言遍者。器则本无今有。未有器时。应有住处。处异空异。不应言常言遍也。僧宗曰。若使虚空离空有住者。上难其合。今难其离也。若空与有合。是则空同于有。则离空而住也。有物亦应离空住者。并难也。谓有物合。则应离有唯空也。宝亮曰。又言。虚空在物。如器中果。二俱不然。故先假作三法。来破其并合之执。下别破虚空在器之计。若与有并合。则有三种合法。一异业合。如飞鸟集树者。树本不动。来向树故。言异业也。二业共合。如两羊相触者。二物俱动。故言二业也。三已合共合者。如二双指合在一处。本时两合。今复来共合。故言已合共合也。先作此三句竟。下次第难破。若言异业共合。异则有二。一是动者。鸟也。不动者。树也。若尔。万有本不动如树。汝虚空如鸟动来。共物合。是无常也。若言物与空合。物复不遍。若当不遍。是分数法。

善男子若有说言指住之处(至)虚空无故非三世摄。

案。僧亮曰。佛说有依空住者。而惑者言。有空佉为有所依。即因缘住。因果同相。因无常故。果亦无常也。宝亮曰。既破诸外道所计竟。后还结言虚空是无物。故名常。非是有法。佛性常。而是有故。非三世摄也。

善男子我终不与世间(至)世智者说无我亦说无。

案。僧亮曰。第七辨因门也。所以辨因者。上云唯三法是常。余悉无常。与世间异。异则生诤。今辨因异故果异。从理说异。与世智同说。不与世诤也。僧宗曰。此下。第四段明修道也。宝亮曰。佛言世间智者。即是菩萨者。此下去大段中第七文。释两因异。将明此理。故先承上宗。作难。世间智人。说五阴是无常。佛独说我是常。既说不相随。便成世间诤。佛云何言远离颠倒。不与世诤耶。佛今答言。凡夫以三漏为因故。感苦无常。佛。用真无生解为缘。除于漏因。无复无常故。即体是常。其因各异。岂同世间。如此则称理而谈。乖诤何生。今就此文中。凡广略三番。释生死用三漏为因故无常。佛不用此为因。故常也。第一正明凡夫不识三漏为过。第二辨其起漏之源。第三明漏所感果唯苦无乐。然此三番。圣人识过。达其漏源。观其发解。故能除灭三漏。成八正道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菩萨摩诃萨(至)如优昙钵罗华。

案。僧亮曰。若从理说不诤。见理必由于行故问之也。宝亮曰。佛略列十法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智者说无我亦说无。

案。僧亮曰。请定有无之义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是故说是常恒无变。

案。僧亮曰。将明因果执异为难。若事同而说异。应是沾污也。已离三种以下。若从理说。则不诤。说与见异。何得不诤耶。凡夫之色以下。明因果事不同。说不到故。不污不诤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云何为色(至)知病所在然后授药。

案。僧亮曰。问从答离。见过则离。不见则从也。问略而答广。

善男子如人将盲至棘林中(至)虽受果报果报轻微。

案。僧亮曰。明离恶有渐。知罪过已。从人天果报说过。得二世之利。果报轻微者。苦由痴起。见过则痴轻故也。宝亮曰。如人将盲至棘林者。盲喻凡夫。与棘林譬三漏。还此三漏。将众生受苦果报也。舍之而还者。如果起因谢也。设复得出身体坏尽者。设复后时厌苦修道。必具经受八苦也。

善男子有四种人一作业时(至)饿鬼畜生人天果报。

案。僧亮曰。作业时重。受报时轻者。作时不见过。受报时见。如是四种。

是故我于契经中说(至)不为世法之所沾污。

案。僧亮曰。远离烦恼观行有五。一者观体。二者观因。三者观果。四者观轻重。五勤修道。此是常第二下三文中自现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至)即是贪因嗔因痴因。

案。僧亮曰。广上观心行于缘不得法。皆是无明。录其重者。分为欲有。欲界。命资外存欲情重。名为欲漏。上界痴轻。直名为有。内恶觉观。讫生于欲漏者。漏。是贪等烦恼。内外缘生。觉观是想。缘是外想。是故一切讫是名欲漏。缘非欲也。能生欲者欲。从欲生者欲漏也。我及我所者。不能分别阴界。皆是无明。欲知其是总也。贪因痴因者。三烦恼。录其重者。无明通轻重。得为痴因也。宝亮曰。第二番。先释三漏名义。后辩其相因起漏之源。凡夫。所为不能忘怀。唯自是为失。故成漏因。圣人以道自处。心无所存。故成道缘也。或时因中说果者。夫无漏解。本非果报。从所发处为名。故说无漏为果。迦叶向问有无漏果。复言。智者断诸果报。今诸圣人。云何得有。佛答云。真实无有无漏果报。得知无漏。是散灭生死法。非复集谛。而解者称此。无漏但不系三界。由感变易果者。恐非圣意。而今大乘了义。佛自断云。真实无有无漏果报。岂更感生死果。成于集谛。而胜鬘经。称无漏业为因。无明住地为缘者。别自有意。不关用无漏为集谛也。五阴。是业烦恼家果。寄他无常苦报。上依善知识理缘中。发得此无漏解。故云是果。捡理而谈。实非果也。或从心身到梵天边者。亦是因中说果。心者。是定因。此定能得梵天身。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四大远因烦恼亦尔。

案。僧亮曰。互为因果者。非女取女。名无明也。分别好恶。名不善也。取好恶已。更增女相。如是九品。互为因果也。子是近因讫烦恼亦尔者。虽互相生。而女相是远。好恶相是近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从无明生阴入界等。

案。僧亮曰。是内无明。讫其内。外因者。是烦恼。内外因能生无明。名无明。如说色等名欲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智者当观生烦恼因。

案。僧亮曰。广第二造作何行。讫受谁房舍者。是时恶友共住是处。事与行同外为异。受深心供养房舍也。转下作中者。与上事增长为异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而能生长种种烦恼。

案。僧亮曰。欲明烦恼。亦以过去烦恼为因也。如一器中者。无始以来。起无量烦恼。种子中虽暂伏。遇爱则生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智者云何(至)如是烦恼受诸恶果。

案。僧亮曰。广第三。三种。苦苦坏苦行苦。无常亦尔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有无漏果(至)能灭一切烦恼果报。

案。僧亮曰。圣人诸阴。是烦恼果。若断果。不应有圣也。因中说果者。凡言断报因。名断报耳。是名因中说果。无漏非报因。不在断中。我从心身者。定是心。梵天是定报。定能得身。名定为身。无有无漏果报者。无苦乐报。更不生漏者。不生漏即是涅槃。无法可断。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是名身中有妙药王。

案。僧亮曰。略第四。广第五修道。有惑名众生。无惑非众生。是烦恼因果。从惑生惑。无道可修。明八道。亦以烦恼为因发。一因二果。讫果恶故子恶。因过明果现。与未来为子。三世皆恶。先喻雪山。说身中有妙药王者。考事则异先譬。不应有能修如是清净梵行者。涅槃八道。能至涅槃。名梵也。宝亮曰。下第三番明三漏。今迦叶发初难云。若以烦恼因果。俱是恶法。云何言众生身中有妙药王。但譬法不同。上说妙药王。譬正因佛性。今此中云。妙药王者。谓无漏解也。佛今答言。如世间从子得果。此果。有还与子作因者。有不能者。如今谷子。从过去谷生。名其为果。然此子。又能生未来谷。还成因义。枝叶等物。虽从因生。不复更能为后因。明烦恼亦尔。从过去惑因。得今五阴。于今果上。更起未来因。果报连续。此便有即因即果义。既借譬如上。下即出事。一有烦恼果。是烦恼因者。是因即果即子义。二是果非因者。谓无漏解。既寄此果报中。修得此解。更不生后。唯果非报。故名为清净梵行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是则名为清净梵行。

案。僧亮曰。有义未彰。重问。烦恼果非烦恼因者。烦恼起有因缘。似过去烦恼为因。现相为缘。因缘皆到。若以无相为缘。则因到缘不到。是果非因。名为梵行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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