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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

卷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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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五十七

辨缚解义 辨前后五阴相续以蜡印为譬 名色系缚众生众生系缚名色 明烦恼与习手为因果 广辨八喻谓逆喻现喻等 广释灯譬圣道义 释须陀洹虽生恶国犹自持戒 引香山师子为譬 广辩戒定慧相不可得 释十六恶律仪 释生义与涅槃义皆不生不灭 释佛性非一非二义

师子吼品之第四

师子吼言世尊如佛所说(至)以是二因应无缚解。

案。僧亮曰。第三门辩缚解也。若如上说因果之观。必从缚得脱也。僧宗曰。此下复有四段。探其义。并从中道而来也。前中道论义。初以五句执有。后以七句执无。佛释云。不可一向定有。不可一向定无。今此下犹欲成其前执也。以缚解修道。二问成前有执。转障劝修。成前无执也。所以知缚解成其有执。谓若因中有佛性。为惑所缠。故称为缚。从因至果得脱。故称为解。若因时无性。后方有因。本无故则无有缚。果时自起。生在累外。复无所解也。以此二因者。正因即神明。缘因即万善。此自是有为。居在于缚。乃至金刚亦未免于惑。是则金刚为累。生在于前。佛心无累。起在于后。岂有从缚至解耶。宝亮曰。大文第三明缚解之相也。若于向者。观因观果。信心得立。承此修道者。则名为解。若于此因果六行之中。信心不立。则名为缚。今将明此理。故先作难。若如佛所说。应无缚解。何以然耶。我先言正因中有佛。故须缘了出。而佛言正因之内。都无有果。然则有缚之时。举体无缚。及其解时。亦未曾有缚。云何而言。从缚得解。下引事如五阴迁流。念念生灭。法相如此。谁缚谁解。就此文中。凡有五段。第一明行人。于三世中。阴阴相传。第二出起缚之体相。第三辩解体之方法。第四明缚解不相离。第五论子果缚异。智秀曰。上明中道。虽复理相显然。但学者根殊。晓则成解。迷则致缚。为奖学者。使顺缚而就解。此下第三次辩缚解明义。凡有五翻。第一约不异段。第二明业尽果谢。理不可移。第三讫灯生闇灭。明果谢之后后。果必来续也。第四蜡印譬。明阴所以续由。果因之理。必相开故也。第五炎。明中阴果报相从也。

是五阴者念念生灭如其生灭谁缚谁解。

案。僧亮曰。若因中佛性。为结所缚者。结灭则解。名义可寻也。今五阴生灭。前垢后净。一灭一生。初不相及。谁缚谁解也。

世尊因此五阴生后五阴(至)众生亦尔云何缚解。

案。僧亮曰。为外人作通也。若不至则无缚者。亦应无生也。僧宗曰。物情多疑此理。是故致问。若中道义圆。则生解亦圆。以承此见性。若乖之一豪。则永远正路。此五阴者。引阴证不相及义为譬。以成其执也。言此阴自灭。不至彼阴。二阴同缚。尚不相至。岂况佛性。而从缚得解。若有缚解。当知因中已有性也。

善男子谛听谛听(至)如灯生闇灭灯灭闇生。

案。僧亮曰。答意是相续假名众生有结。以中阴续死阴。以生阴续中阴。众苦名之为缚。不在因中有果也。僧宗曰。就二阴释相传之义。其难欲使已有性。在于身中。从惑得解也。今明不假已有一性。夫因果本自相召。有因则有因。有果则有果。不得言都无。在因为缚。从因至果为解。若论实法。则前不至后。相续为论。则本缚今解。

善男子如蜡印印泥(至)如印印泥印坏文成。

案。僧亮曰。印譬前阴。文譬后阴也。僧宗曰。重为二阴作譬也。以火融蜡灭。而泥文自生。此时而现。不得言蜡文变为泥文。文非泥出者。非泥离蜡自然而出也。不余处来者。由蜡而来也。以况现阴中阴义也。以行业之火故。令现阴灭。中阴阴生。亦不得言中阴离现而生。亦不得言余处生。由现阴为因也。宝亮曰。蜡喻死时行人。印喻死时五阴。泥喻中阴行人。泥上之文。喻中阴五阴。不变在泥者。死时之阴。与行人亦不变作中阴中人也。文非泥出者。中阴五阴。不直从人生也。不余处来者。复不别从余处得中阴中五阴也。以印因缘而生文者。因死时之阴。得中阴阴也。现在阴灭。中阴阴生者。合向者印灭。文成句也。是现在阴。终不变为中阴五阴者。合向蜡印不变在泥句也。中阴五阴亦非自生者。合向文非泥出句也。不从余来者。合向不余处来。句也。因现阴下。合向以印因缘而生是文也。

名虽无差而时节各异(至)如印印泥印坏文成。

案。僧宗曰。非肉眼见者。其色细妙。天眼乃见耳。三种食者。思食即过去业也。此中有冷暖触成身。意地四心及五识。诸心相连。无段食也。中阴二种善与恶者。向明以前阴为蜡。中阴为泥。今复明从中阴。向受生处也。宝亮曰。中阴报妙。唯天眼识所睹。亦无段食。而自资故。随其用业善恶之所感。心用之粗细。后父母和会。各随业觅生。以成己身。起三烦恼。交会缠著。中阴阴坏。后阴续起。如印坏之文成。

生时诸根有具不具(至)以是义故名五阴生。

案。僧亮曰。虽无差时节各异者。时虽是一。而一生一灭。用不同也。宝亮曰。第二出缚体也。随业成早晚。生三毒因缘。业结乱起。系缚于生死也。

是人若得亲近于佛(至)以是义故名五阴灭。

案。僧亮曰。断烦恼业受生死。名解脱耳。宝亮曰。第三出解体也。系缚轮转。自非深观境界。无以除生死苦也。

师子吼言空中无刺云何言拔阴无系者云何系缚。

案。僧亮曰。上云。阴不断名缚。而未说系主。故设难也。宝亮曰。第四正明缚解不离众生。离缚解之外。无别有众生。但因成假名。离因无果。若以惑成人。名人为缚。以解成人。名人为解。将明此理。故难云。空本无刺可拔。阴亦无缚可解。

佛言善男子以烦恼锁(至)无烦恼故名为解脱。

案。僧亮曰。生生不断。由烦恼系也。宝亮曰。五阴法外。更无别人。束五阴作人也。若五阴有缚。名人为缚。若五阴解。名人为解。如柱持屋。无别屋外有柱也。

善男子如卷合掌系缚等三(至)无烦恼故名为解脱。

案。僧亮曰。指合成卷。而指散卷灭。合散成灭。不异于指。烦恼亦尔也。

善男子如说名色系缚众生(至)亦名众生系缚名色。

案。僧亮曰。阴长结短。容有相缚。而名色众生。无长无短。更以为譬也。宝亮曰。因成假名。更无别法起。其旨始显也。

师子吼言世尊如眼不自见(至)是故我言众生解脱。

案。僧亮曰。二手合时。更无异法。而来合者。合一是果。手二是因。而离手无合也。名色众生亦尔。宝亮曰。若名色异众者者。可得言缚。今名色与缚一体。如眼不自见。云何名色系缚名色耶。佛答。以二手共合。更无别合法。即手为合故。即名色为缚也。

师子吼言世尊若有名色(至)未离名色亦应系缚。

案。僧亮曰。名色众生。二无长短。致此难也。宝亮曰。第五明子果缚异。

善男子解脱二种(至)油若尽者灭则无疑。

案。僧亮曰。名色三种。谓是因是果。非因非果。烦恼与习。互为因果。以烦恼阴是果。佛性众生亦是名色。非因果也。宝亮曰。罗汉已断子缚尽。虽有名色。非生死因。但果报数尽。非治道所除也。

善男子所言油者喻诸烦恼(至)若得断者则入涅槃。

案。僧亮曰。有或者。则处处受生。故名众生。或尽不生。不名众生。名入涅槃。宝亮曰。灯譬果缚。油譬子缚也。

师子吼言世尊灯之与油(至)云何如来喻之于灯。

案。僧亮曰。以明譬众生。后以众生譬灯。即以明为灯。油是生因。今烦恼是众生成因。竟以何为譬耳。宝亮曰。师子吼还更执明灯之与油。二物各异。若言众生即缚者。此非譬也。

佛言善男子喻有八种(至)七先后喻八遍喻。

案。僧亮曰。欲明譬有多种。此少分譬也。此下广辨逆与不逆诸譬也。宝亮曰。引八喻。明譬法不全取。前所喻者。盖少分耳。

云何顺喻如经中说(至)更无别车众生亦尔。

案。僧亮曰。举八种之意。意在少分也。

善男子若欲得合彼灯喻者(至)不为诸有之所污染。

案。僧亮曰。炎譬金刚。习尽则灭也。

师子吼言世尊众生五阴(至)谁有受教修集道者。

案。僧亮曰。第四修道门。从缚得解。功由众行道之义也。说修道。以积习为义也。有为主无。亦无系住。何有修道。僧宗曰。大段之第四明修道也。成前执有之难也。若因中有性。为惑所缠。从因至果。除惑说修。既有除惑之功。则修道义立。若因中无性。则唯是生灭。念念无常。当体自灭。谁有修道。至涅槃耶。就修道中。可有八段。第一明相续修道有益。第二明修之方法也。第三明道平等。第四寄处所以明道。第五寄人明道。第六遣著就无相境界。第七更举无十相。劝修其因。第八重举极果。令修十相之因。心不断者。言虽念念灭。要相续缚解不断也。宝亮曰。就辩修道之中。开为十段。第一明众生神识。虽念念灭。得有修道之义。第二明修道得法不得法。若忘怀得理。即出生死。第三明道性平等。第四明处道。第五明时道。第六明人道。第七遣执明道。第八出能修道人。第九辨定慧相资。第十广因果结句也。

佛言善男子一切众生(至)勤精进心信心定心。

案。僧亮曰。三慧是道。始从闻思也。念是闻慧。慧是思慧。发心是修慧。是六次第也。

如是等法虽念念生灭(至)相续不断故名修道。

案。僧亮曰。说有修集道者。以相续为集也。

师子吼言世尊如是等法(至)亦相似相续云何修集。

案。僧亮曰。张两关难也。称上六心。言皆念念生灭。不能除结也。第二关云。若相似者。下则常下。亦无修力也。宝亮曰。问有两意。一意。若念念灭者。体不自固。则无增长。二意。若从下生中。从中上。则非相似相续。

佛言善男子如灯虽念念灭(至)亦能增长树林草木。

案。僧亮曰。答初关难也。宝亮曰。先遣初意也。明一神解。虽念念生灭。要冥相资。故得有用也。

善男子汝言念念灭(至)则能破坏一切烦恼。

案。僧亮曰。答第二关难也。宝亮曰。次遣第二。意明心是知解之性。虽改代不常。要相续不断。理数目增进也。

师子吼言世尊如佛所说(至)云何而得不作恶业。

案。僧亮曰。举佛昔说修道相似不相似。譬为证也。宝亮曰。将欲重咨。先领佛昔所说。佛言心不断故。得念念增长。若尔。须陀洹人亦应无漏。无漏相次。云何。舍无漏。而生恶国耶。然须陀洹人。得见谛无漏。无三漏业。乃是三住菩萨之位。何应受边地报耶。是故一家捡理。义不应尔。如凡夫中小有福力。尚不生边地。况须陀洹人。当受此报乎。今言生恶国者。舍见谛无漏清净五阴。起思惟门烦恼。故言生恶国也。

佛言善男子须陀洹者(至)以道力故不作恶业。

案。僧亮曰。见结不起。故不失须陀洹名也。

善男子譬如香山有师子王(至)以道力故不作诸恶。

案。僧亮曰。香山。譬得初果时五阴。师子王。譬初果无漏。鸟兽见谛惑也。山譬恶国阴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服食甘露(至)须陀洹阴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广举诸证不失。

师子吼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云何修定云何修慧。

案。僧亮曰。此下明修义也。宝亮曰。第二段明修道得法不得法也。但自为不兼于物。名不得法。此下有三翻明义也。

佛言善男子若有人(至)修戒定慧是名声闻。

案。僧亮曰。第一翻直双说相对。明得法也。

善男子云何复名修集于戒(至)是则名为修集智慧。

案。僧亮曰。第二重就能破大恶。以明得法也。

善男子修集戒者为身寂静(至)为得常乐我净法故。

案。僧亮曰。广释修戒定慧相也。宝亮曰。第三明要心大果名得法也。

师子吼言世尊如佛所说(至)是故涅槃无因无果。

案。僧亮曰。难意承上戒定次第相生。而得称常。其义未显。故问也。若由智得灭。灭是本无今有。有即是生。生即是灭。直以不更生更灭名常者。生亦如是。即生即灭。不更生更灭。亦应常也。宝亮曰。是生虽复当体。不辩住灭。名之为常。要有始终不恒。故非涅槃也。

师子吼言世尊众生为悉(至)亦不应说佛性如空。

案。僧亮曰。因有三种。正因缘因则别。境界因则共也。何者。三达智。一法不知。则非佛三世因缘也。各各有则无常者。谓彼佛所知。此佛不知。不知故惑不尽。佛应无常也。宝亮曰。第三段明道性平等也。将欲广明此理。故先作问也。

佛言善男子众生佛性(至)众生佛性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总答三因。明皆共有平等也。宝亮曰。在果之日。有六道差别。成佛之后。如是无异也。

师子吼言如佛所说(至)而是佛性常一无变。

案。僧亮曰。广举众譬以释同修而无碍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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