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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

卷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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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八

出通法缘起 广辩离漏 广辩念漏 四毒蛇譬 五栴陀罗譬 一诈亲譬 空聚落譬 六大贼譬 河譬 草筏譬

德王品之第四

善男子若有人能书写是经(至)是经难遇过优昙华。

案。智秀曰。向明如来非天非人亦天亦人。今出其事。以证不虚。

善男子我念过去无量无边(至)唯能受持一偈文句。

案。智秀曰。广出缘起。以证不虚。兼明所闻之偈。以验经力。又显求法之至者也。

如来证涅槃永断于生死(至)如来甚深秘密之德。

案。智秀曰。广叹经力。以显离恶之胜缘也。

以是义故能受持者(至)况于如来是故非漏。

案。宝亮曰。结离漏也。生死即虚妄。依如来藏有故。不假远避也。

云何亲近漏一切凡夫(至)是故如来不名有漏。

案。宝亮曰。若亲近衣食。生人贪染。断人慧命。若能远离。则善法增长。

复次善男子一切凡夫(至)如来世尊非是有漏。

案。僧亮曰。受漏者。因三受后起。若就治道。应名定漏也。苦受后生烦恼为嗔觉。乐受后起贪觉也。

复次善男子凡夫若遇(至)舍离众恶趣向善道。

案。僧亮曰。第七念漏也。起三受时。未是烦恼。觉苦乐已。更生邪念。念苦乐方生烦恼。故念为漏因。圣人觉苦乐已。不生邪念。故不起生漏也。为心身造种种苦者。为邪身心相故无苦不更。明见身之过也。宝亮曰。下第七明念漏。由邪念因缘故起漏。名之念漏。若就治道。称为行漏。所以言身心苦恼。起种种恶者。夫苦恼之名。本是果报。而凡夫愚痴。不达宿业所招。便呼嗟非分。谓苦不可忍。既内狭颠倒。不以理自处。于轻苦之中。发缘更重。若当识因果性体。前世因作。如此安心。岂容生漏。正由物于此二途无解。又于生死之中。妄生乐想。保著为实。邪念横生。故起种种恶。若是圣人。以道居心。终日处苦。不觉为苦。处乐不以为乐。是故不生漏也。今菩萨觉过。故修假名法空。断于苦本。是以此下。就八事作五阶譬辨。若安心所从于圣言。必诸漏永息。涅槃可期。如其不尔。生死常续。八事者。从观四大去。讫登上大山。五阶者。第一得假名空。第二得实法空。第三明两空。成后八真无漏。断见谛烦恼尽。得须陀洹果。第四从得初果后。更进断三界思惟结尽。至罗汉果。第五从断三界外惑尽。乃至得大涅槃也。

善男子譬如有王以四毒蛇(至)心生惶怖舍箧逃走。

案。僧亮曰。第一譬。以假名无明烦恼之主譬王。经称四大。譬四蛇也。盛有漏身。以譬一箧。使其将护。譬瞻养也。消息失所身坏命终。譬戮之都市也。见老死之苦。譬恐怖。知无实我。譬逃走。宝亮曰。王譬佛也。四毒蛇者。喻四大也。盛一箧者。如说四大。以成一身也。令人养食者。令观此身作苦空无常。若就有中解者。欲依此四大身上。得行道进德。故须将养也。摩洗其身者。即教作空观。令识四大过。便善法续起。喻如摩洗也。若使不观四大是虚。爱著己身。必断慧命。义如戮之都市也。其人闻王切令者。菩萨即承佛教。观四大过也。舍箧逃走者。即谛观此身。唯见四大常虚假。无有一实。故得假名空。欲论四大五阴。及与六入。尽成众生。同得作假名空观。但随其初观。捉法而入空。同之内凡夫。而文不可并说。故阶级明之也。

王时复遣五栴陀罗(至)见后五人遂疾舍去。

案。僧亮曰。第二譬。得五阴空。实法空。见阴是实。能劫善则。譬栴陀罗。智以断惑譬刀。而害事交至。譬拔也。出空见有。譬回顾。已见假空。解实则易。譬疾去也。宝亮曰。譬观五阴。作实法空观也。

是时五人以恶之方便(至)汝可来还其人不信。

案。僧亮曰。第三譬。破二爱已。得假实二。诸结渐薄。唯实法爱难去。譬恶方便。入观见空。譬藏刀。出观起爱。譬诈亲。欲令起著。譬还来。观空断爱。譬不信也。宝亮曰。虽得假实二空解。然出有心中。还于五阴上起爱。故更捉五阴而观。未能即得。喻如藏所持刀也。起爱从情。如诈亲也。

投一聚落欲自隐匿(至)求物不得即便坐地。

案。僧亮曰。第四譬。既成初果。缘假起慢。不勤修道。知内入假实。譬空聚。染著假名。不以患。藏隐不见真我。譬无人。不见实阴。譬无物。不复进修。譬坐地也。宝亮曰。既得六入空。入无相行。断见谛惑。证须陀洹果。是一止息处也。

闻空中声咄哉男子(至)汝当云何而得免之。

案。僧亮曰。第五譬。断二界思惟结。垂其先解为因。进求上果。譬闻空声。说其先解。譬无居民。染著假名。譬今夜。因有内惑外尘得入。譬六贼。能生众结。譬命不全。断慢成果。譬舍去也。宝亮曰。得须陀洹果后。出观心中。起思惟门惑受生。既乘本见谛。无漏解见。思惟门中受生。惑为过欲。更观六尘空。进断所余结故。义言如闻空中声也。

尔时其人恐怖渐遂增复舍而去。

案。僧亮曰。复得六尘空解。无漏转深。断思惟门惑。三界结尽。证罗汉果也。

路值一河河水漂急(至)心意泰然恐怖消除。

案。僧亮曰。第六譬也。断无色界思惟及习。彼烦恼难断。譬河漂急也。定多慧少。譬无船筏。必假以道。譬取草木也。上地苦轻。有深定乐。而行者乐故。譬更思惟。知是苦已。譬推筏入河。定道难用。必须众善相助。譬身手皆动也。宝亮曰。断无明住地惑。得于佛果。乃通三界内外。皆是河义。而今取无明住地惑难断者。为河也。即取草木为筏者。于三界外。既未有治道。欲修行万善。以趣极果也。从我设住此下。说蛇贼所害者。若指断三界结尽。而终未免于蛇贼。既与已相邻。云何相免。宁当任无明住地。或牵于生死。终不为彼蛇贼所害也。即推草筏者。思惟既定。便修万行。运实智方便智。即达涅槃岸。登上高山也。从观身如箧下。还次第合向八事五阶也。

菩萨摩诃萨得闻受持(至)背之驰趣修八圣道。

案。僧亮曰。观四大。合第一譬。四种毒者。见譬眠也。解譬身也。气从口出。譬声香也。味从口入。譬啮也。

五旃陀罗者即是五阴(至)涉路而去无所顾留。

案。僧亮曰。观五阴。合第二譬也。

诈亲善者名为贪爱(至)及一诈亲涉路不回。

案。僧亮曰。观爱贪。合第三譬也。见不见闻不闻。至后还不见者。入观则了。出观则生惑。二乘亦尔。本为向初果。为譬因说爱之难除耳。

空聚落者即内六入(至)及六大贼怖著正路。

案。僧亮曰。观六入。合第四譬也。凡夫不生空想者。于圣理悬远也。

六大贼者即外六尘(至)舍空聚落涉路而去。

案。僧亮曰。患从外来。劫内功德。譬之贼也。合第五譬也。

路值一河者即是烦恼(至)及一阐提悉皆不定。

案。僧亮曰。依譬次第。应观断无色思惟烦恼及习为河也。合第六譬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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