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杀是英国文学的偏好,但不是英国社会生活的偏好。麦克白和乔纳斯·瞿述伟[2]、道林·格雷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这类偏好的杰出代表。就连英语中的“凶杀”一词也比西班牙语的“凶杀”来得更加震撼人心,而且许多书的标题都使用了这令人生畏的字眼:《谋杀是门艺术》、《莫格街谋杀案》、《争权夺利的凶杀案》、《大教堂凶杀案》……(最后这部不是阿加莎·克里斯蒂,而是托·斯·艾略特写的)。
菲尔波茨的《一个无耻之徒的画像》继承了这一令人羡慕的传统。它从一个富有且机智的罪犯的角度,极其平静地讲述了一桩罪行(确切地说,是一系列罪行)。这部小说同弗朗西斯·艾尔斯的作品以及伊登·菲尔波茨的另一部小说《给自己治病的医生》很相似。我发现,当读一本小说或看一部电影时,我们往往会认同第一个出现的人物。在这部残酷的书里,菲尔波茨利用了这条奇怪的心理定律,强迫我们同可恶的欧文·坦普勒–福琼友好相处。我们不可抗拒地成为他罪行的同谋者。
这部作品有两个缺点。一个小缺点是,对话并非不悦目,但过于繁多。另一个是,主要人物,甚至主人公的本质过于脸谱化。在书的结局篇里,主要人物似乎不应该仅仅是一个恶棍,应该比恶棍多一点什么。
我所做的批评可能过于绝对。尽管有一些缺憾,这部作品却获得了成功。这一不争的事实表明,伊登·菲尔波茨具有高超的写作技巧。
徐少军 王小方 译
[2]狄更斯长篇小说《马丁·瞿述伟》的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