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康蒂·卡伦的生活经历只需简单的几行(经历,是指纯粹统计性质的)。卡伦是位黑人,他的家族传统却不是无产者,也不是奴隶,而是有产者、久居城里、信教(他的父亲,尊敬的阿布纳·卡伦,创建了塞勒姆的卫理公会)。卡伦于一九〇三年出生在纽约。先在纽约大学后又到哈佛大学就读,一九二八年获古根海姆奖学金赴英国和法国留学。
十四岁时,卡伦写下了他的第一首诗,题目为《致一位游泳者》,这是一首自由体诗歌——这是作者后来从未再采用过的写作方式。在一位文学教师鼓动下写成的这首诗一年后发表在《现代学校杂志》上。卡伦已经记不得这首诗了,但是在发现它已经变成铅字时,喜悦和羞愧——真遗憾,这个词印得不清楚!真遗憾,少了个逗号——促使他又写了几首诗。一九一九年发表《我同生活有约》,一九二三年——在白人阅读的杂志《读书人》——发表《致一位黑人青年》。
丁尼生、阿尔弗雷德·爱德华·豪斯曼、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2]、约翰·济慈是卡伦最喜爱的诗人。四个名字全是英语诗人中的音乐家、热切的艺术家,这并非偶然。没有东西如形式一般使卡伦感兴趣。“我写的几行诗句,”他有一次曾经这样说,“是因为喜爱音乐而作。我再说一遍。我的愿望是成为诗人,名副其实的诗人,而不是黑人诗人。”
毋庸置疑,卡伦的许多诗歌都是出色的。他的相当一部分优点来自他的音乐感,这就使得想翻译它们变成徒劳的(或者是不可能的)。
卡伦已发表的作品有:《肤色》(一九二五年)、《铜太阳》(一九二七年)、《黑人姑娘的叙事歌谣》(一九二七年)和《黑人基督》(一九二九年)。
徐鹤林 译
[2]edna st. vincent millay (1892—1950),美国女诗人、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