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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赫·乔·威尔斯《槌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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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斯的这个长篇故事——或者说短篇小说——可以变成一个简单的欧洲文明的寓言,一个又一次受到愚蠢和残忍威胁的欧洲文明的寓言。这不无可能,但太不公正。这本书跟寓言是不一样的:这本书把关于寓言和象征的古老纠纷翻新了。我们大家都习惯于认为,解释会使象征消逝。不过这完全是错误的。容我举一个基本的例子,这就是谜语。大家都知道忒拜的斯芬克斯对俄狄浦斯王提的问题:什么动物早晨有四条腿,中午有两条腿,晚上有三条腿?大家都知道答案是“人”。我们中有谁没有立即领会到赤裸裸的“人”的概念远没有问题中隐约可见的动物的神奇本领,这里只是把人比作这个妖物,把七十岁比作一天,把拐杖比作第三条腿?比喻就是如此,威尔斯的寓言小说也是如此:形式比实质更重要。

在这本书中,威尔斯的文学手法与忒拜的斯芬克斯的手法是一致的。斯芬克斯用冗长的方式描写了一只可变化的妖物,这个妖物就是正在听她发问的人。威尔斯描写了一片有毒气的沼泽地,那里发生了残暴的事件:这片沼泽是伦敦或者布宜诺斯艾利斯,你和我就是肇事者。

陈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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