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有两种作家:一种作家主要关心的是言语的过程;另一种作家主要关心的是人的激情和工作。对前者,人们常常给他们扣上“拜占庭式”的黑帽子,推崇他们是“纯艺术家”。后者要幸运得多,他们受到诸如“深刻”、“有人情味”、“很深的人情味”,以及其他毁誉参半的“真棒”。前者如斯温伯恩或者马拉美,后者如塞利纳[1]或者西奥多·德莱塞,还有一些则是例外,同时具有两者的优点和快意。雨果指出莎士比亚包含着贡戈拉,我们可以看到也包含着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大小说家中,约瑟夫·康拉德也许是最后一位对小说手段和人物命运与性格都感兴趣的作家。这里说的“最后一位”是指在福克纳闪亮登场之前。
福克纳喜欢通过其人物来展开小说。这种方法绝不是什么独创——罗伯特·勃朗宁的《环与书》(一八六八年)曾通过十个人的口和十个人的灵魂十次详述同一桩罪案——但是福克纳却能赋予它几乎难以承受的力量。福克纳的这本书中有着无穷的分解和无穷的黑色淫欲。密西西比州就是大剧场,主人公是那些被妒忌心、酗酒、孤独和仇恨瓦解了的人们。
《押沙龙,押沙龙!》可以与《喧哗与骚动》媲美。我不知道是否应该更受赞扬。
陈泉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