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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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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谨按《发微论》一卷,宋蔡元定撰。元定字季通,建阳人。游于朱子之门。庆元中伪学禁起,坐党籍,窜道州。卒于谪所。后韩侂胄败,追赠迪功郎,赐谥文节。事迹具《宋史·儒林传》。元定之学,旁涉术数,而尤究心于地理。是编即其相地之书。大旨主于地道一刚一柔,以明动静,观聚散,审向背,观雌雄,辨强弱,分顺逆,识生死,察微著,究分合,别浮沈、定浅深、正饶减、详趋避、知裁成,凡十有四例,递为推阐,而以原感应一篇,明福善祸淫之理终焉。盖术家惟论其数,元定则推究以儒理,故其说能不悖于道。如云水本动,欲其静,山本静,欲其动。聚散言乎其大势,面背言乎其性情,知山川之大势,默定于数理之外,而后能推顺逆于咫尺微茫之间。善观者以有形察无形,不善观者以无形蔽有形。皆能抉摘精奥,非方技之士支离诞谩之比也。《地理大全》亦载此书,题曰蔡牧堂撰。考元定父发,自号牧堂老人,则其书当出自发手,或后人误属之元定,亦未可知。然勘核诸本,题元定撰者为多,今故仍以元定之名著于录焉。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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