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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河上公注

微明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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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欲歙之,必固張之。

先開張之者,欲極其奢淫。

將欲弱之,必固強之。

先強大之者,欲使遇禍患。

將欲廢之,必固興之。

先興之者,欲使其驕危。

將欲奪之,必固與之。

先與之者,欲極其貪心。

是謂微明。

此四事,其道微,其效明也。

柔弱勝剛強。

柔弱者久長,剛強者先亡也。

魚不可脫於淵,

魚脫於淵,謂去剛得柔,不可復制焉。

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利器者,謂權道也。治國權者,不可以示執事之臣也。

治身道者,不可以示非其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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