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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 妄 显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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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九月在重庆旧县议会议场讲──

佛学大纲,可用“破妄显真”四字来说明之:

一、破妄  妄、是从迷谬中出来,因不明了一切事物之真如实相曰迷,由迷遂生出种种之误谬错觉,于所知境上足以引起妄业的危险。若欲破除此种迷谬的妄知妄行,须依佛法解行相应,使事物真相得以显露出来。因为、事物真相本来是如此的,原不用另设何种方法去开显,然以向来有迷谬的妄知妄行为障蔽,真相不能显露出来,致事物之真相亦为种种错觉所覆藏,故不得不用最精深、最正确、能破一切而不为一切所破之佛法以为工具,摧破其根本上之妄见,使由妄见所生之错觉销灭无余,则事物真相亦即同时显露。故欲显真,必须破妄,而破妄即是显真。然而人们的妄见颇非一致,皆因时、因地、因人、因事所发生。有时以佛为仙──如大觉金仙等;有地以佛为菩萨──为神等统名;有人以佛为人──如基督教尊上帝为唯一天神,名佛为人等;有事以佛为神等之代表者──如人欲求功名子女而不得专司功名子女之神,以佛为代表一切之神者。由有此种种迷谬之妄,致信仰佛教之人,不能得到真实利益,而社会一般人睹此情形,遂认为迷信,攻击摧残,无所不用其极!故今天专从现在中国人对于佛教的迷妄,提出略谈。从前中国知识界的心理上,谬认佛教为对付愚夫愚妇的一种工具,而与神道设教混为一谈,致对于佛、佛教、佛教僧徒,生出许多的误会。一、对于“佛”的谬见:中国各处有许多地方,以佛为能操纵及祸福人类生活的鬼神,简直以佛为鬼本位的东西。其所以信仰他、供养他、恭敬他者,以他具有充分之权力,而能操纵一切、祸福一切之故,崇拜他乃可获福,触犯他惧必致祸。如此信佛,完全与佛相反;如此的信佛,不特世人欲打破他,即我们尤要打破其邪执以纠正其观念。至近年有由外国传到中国的一神教,以世界上必有一唯一无二的大神,为宇宙的创造及主宰者,或以佛是人而不足尊,或亦视同主宰及创造者。殊不知佛是亲证,并说明一切众生祸福果报皆由自身所造之业相差殊而所招之果亦各不同,是以根身、器界,佛不许另有一创造主宰者为之创造主宰。既根本上不承认有创造主宰神,如何反自同于此种之神耶?以此种谬见信佛,实非正信!故此特为揭破,使能明信佛之真义而起正信。佛是人生宇宙真相之亲证者,其所亲证之法,即所谓诸法实相。然所证实相,若不能为未证知者说明,尚不能认为是佛;必须用种种修行方法,而自证入不疑之境,并以大慈悲心,用善巧言辞,普为世界众生说明其真相,破除其妄见,方为自利利他臻于圆满的佛。故欲真学佛,须信佛为人生宇宙真相的亲证者及说明者,是我们尚未证得佛之知见者的导师。以我们现今触处皆迷,故不得不以佛为依,以佛所说之法为依,以依佛法而修行之僧为依,使能明白诏示于我,破我执迷而生正觉。二、对于“佛教”的谬见:时人以为佛教为反科学的宗教迷信,故应除去之。此由不能认清佛教的真相;岂知佛教即是万有真理的说明,皆根据事实经验而为逻辑的最精审知识,实是破迷显真的有力工具,在深于科学者,必知佛教真正是合乎科学的。故佛法不特不违科学,尤足以助长科学之进步;斥佛法为反科学的,皆是不澈底了知科学者。宗教迷信,不外多神教、一神教,此亦正是佛教所斥破的妄,如何反以加之佛教身上?至于旧派对于佛教的谬见,则认为是虚无绝灭的,以为佛教专以消灭人生为究竟的,至今尚有斥佛教为非人生、非伦理的,皆受此种观念之影响。此说若真,则世界之人类死尽,便可称为大解脱了!佛法岂是如此荒谬的吗?须知佛法的空,正是空除一切的迷妄,妄空而真显,正是以空而显不空也。三、对于“佛教僧徒”的谬见:时人多以为从经济上观之,寺院僧徒都是坐食分利的,因此、引出种种纠纷,这也是错误的!据理、若从僧的本质上说,须考究他是否合乎僧格,合乎佛理。至欲完成一个完美的僧人,颇非短时间所能成就!在修学时期之僧人,亦如在大学、中学之学生一样,但此种学生虽不生利,亦不能认为是应当消灭的坐食分利者,僧之修学者亦然。至于僧之修行,在无佛教学识的人们,颇难认为有功用,但具有佛法知识的人,深信必有可以比之学校的学生者,僧之修行如有所成就,而能贡献佛的真理于社会,解除世人的迷谬,应当认为是一社会教育家、或改良家,是应为社会爱护而不当排斥的。复次、我国向来又视在家的佛教徒但贪清高闲静,而不为社会工作,只图自身快乐者,遂讥为厌世自私,此原非真佛教徒所应取的态度。若真的佛徒,应修其道德人格为世界模范,而作自觉觉人、自利利人的实行者,表显佛法的真精神,方可称为真的佛徒。

二、显真  一、佛学的宇宙是缘生识现的:据佛的眼光以观宇宙的一切事物,则皆是缘生识现的。事事物物皆为众多因缘所生,以凡一事一物,皆由各各的因缘关系而生起,故此一切皆属时生时灭相续不断,大至国土,小及个人。然在此众多因缘变化中,又皆以心的力量而为转移,相对论上所明的物理现象,皆因于心的观点不同而有差异,故无一现象可不是由心知显现,而且受其转变的。然心知力,亦为众多因缘所生,故佛说宇宙都是缘生识现的。二、佛学上之人生是革命进化的:缘生识变,刹那无间,若人随之变化,则流转无定,不能继之在善而日进真矣!然心的知识为缘生变化力量中之最重要者,此心为有自觉自主力的,既可左右一切变化,则能自择其美善者而求进步。此种由自觉努力而求得之进步,为革命的进化,而非自然进化所可比。真学佛的人。必须认定此积极向前进化,以诸菩萨行位为过程而至于佛,方为澈底学佛的人生。三、佛学的究竟是自由平等的:上明佛学的宇宙是缘生识变,佛学的人生是革命进化,至其究竟地位,本不可以名言的,今用名词勉强讲出来,可云:即为平等自由。依平等的义来说,佛亦祗是修学的人所认为导师,而不应昧却自性是佛而专事崇拜;且不特众生与佛平等,即一切法亦无不平等,以一切法皆是缘生识变,在此种理性上是平等的。然此种平等,须达到佛果地位方始实证而已。所谓自由者,谓一切众生皆各具有相当知识,皆能自觉以左右周围的一切变化。而且、一切无情亦无自由,以一切法须为众缘生起。有一中心为之主动,此在常人的境上虽不能明了,然达到佛地则能见得。故佛的于法自在,证知一一法、各各皆以其余一切法为伴,一一法各能统一切法,法法如是,所以称佛为法王。若真欲证到平等自由的佛境,须先从破妄著手,妄既破而真自显。在此历程中,须依从教典如法而解,如解而行,方可如实而证。(克全记)(见海刊十二卷十二期)

(附注)演说集作“重庆旧县议会场为各界之讲词”,今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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