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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农杂文

《光社年鉴》首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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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社成立已有五年。我是个今年才进社的人,正是个道地的“后进”。恰巧我进了社,社中就议决要刊印《年鉴》。因为我向来喜欢弄弄笔头,承社中诸位前辈先生的好意,叫我担任编辑。这件事真叫我有些受宠若惊。但揆诸“有事则弟子服其劳”之义,也就无从推辞,只得大胆答应下来。

这是第一本《年鉴》,应当说几句话,做成一篇序。序曰:

光社是个非职业的摄影同志所结合的团体。这“非职业的”一个名词,在英语作“amateur”,与“职业的”(profes-sional)一个名词相对。在拉丁语则为“amator”,译言“爱者”;其字出于“amare”,译言“爱”。有些喜欢使弄小聪明的人把“amateur”一字译作了“爱美的”,其意若曰,此字只与美术发生关系;其实字中只有“爱”意,并无“美”意,譬如做医生的而喜欢做诗,研究文学的而喜欢谈数理,做政客的而喜欢钓鱼、打猎,以至于打拳、念佛、玩古董……不问其所作所为是否含有美素,只求其所作所为与其本身职业无关,则其人即为“amateur”。

说到“爱”就不得不说到“兴趣”。兴趣是因,爱是果。兴趣是内心的冲动,爱是行为上的表现。所以,amateur的生活,浅一步说,是爱的生活;深一步说,是兴趣的生活。

必须所作所为完全出于兴趣,而又始终不越兴趣范围以外的,才是真正amateur。

所谓始终不越兴趣范围以外,意思是说,我们在一件特别嗜好的事物上用工夫,无论做得好也罢,坏也罢,其目的只在于求得自己的快乐;我们只是利用剩余的精神,做一点可以回头安慰我们自己的精神的事;我们非但不把这种的事当作职业,而且不敢借着这种的事有所希求。

做诗是何等清高的事!若以一首七绝而受知于某方伯,奉送赆仪二百两,这还有什么意思?饮酒是何等快活的事!若因善于饮酒而为某中丞邀作幕宾,月送薪金五十两,这还有什么意思?但试问上下古今无量数诗酒风流名士,当其拈须把盏之时,其不作此种希求者,十人中能有几人?百千人中能有几个?

不但这种的希求很可笑,便是一般热心参与赛会的人,也未免有些不值得。参与赛会的目的无非想得名,但假使一件东西做好了,自己觉得满意,所得的报酬已经很不少,又何必要有什么锦上添花的名?而况既称赛会,必定有什么无聊的奖,加之以无聊的评判人。这评判人并不是我自己,他如何能领略我的心情,如何能评判我的作品的好坏。若然他的好坏观念与我相同,我自己评判了就好了,何必要他?若然他的好坏观念与我不同,那是“俏眉眼做给瞎子看”,何苦又何苦!

如此说,可见真正的amateur,乃是纯粹的“为己者”,也可以说是最要不得的selfish者!

光社并无别种特殊处,所有的只是这一点为己的精神。

不但这一个团体是为己的,便是团体中的各分子,也没一个不是为己的。

他们只知道各各依着自己的意兴做去,并不彼此相学,更说不到学社外的人。

他们有意兴便做,没有意兴便歇;他们只知是兴到兴止,不知道什么叫进步,什么叫退步。

若然能于有得些进步,乃是度外的收获,他们并不因此而沾沾自喜。

他们并不想对于社会有什么贡献,也不想在摄影艺术上有什么改进或创造,因为他们并不担负这种的使命。若然能于有得些什么,那也是度外的收获,他们并不因此而自负自豪。

他们彼此尊崇各人的个性。无论你做的是什么,你自己说好,就是好,不容有第二个人来干涉你。(所以每次展览之前,只凭各人拿出自己的作品来,并没有选择或评判的手续)他们展览作品及刊印《年鉴》,只是“敝帚千金”之意:“瞧!我做成了这么些东西,爱看的就来看看,不爱看的便罢!”除此以外,更没有什么别种目的或野心。

他们不愿意参加任何赛会(最近议决),因为他们觉得犯不着把兴趣精神用在赛会上。(其有迫于赛会组织人之情面,以个人名义参加者,社中亦不加禁阻)他们这种态度,说得客气些是“老气横秋”,说得不客气些是“暮气十足”,“腐败不堪”。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在根本上就只担负着对己的责任,不担负对人的责任。他们对人的责任应求之于他们的职业上,不应求之于这职业以外的兴趣工作上。

光社的性质是这样,从光社产生出来的《年鉴》,当然是个血脉相通的东西。你觉得这《光社年鉴》和外国摄影团体的年鉴有些不同么?你明白了光社的性质,你就可以知道所以不同的缘故了。

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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