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著作。鲁迅撰。1924年6日北京新潮社初版,见《鲁迅全集》。其第十九篇“明之人情小说(上)”专论《金瓶梅》,肯定它在明代“神魔小说盛行时”,“不甚言灵怪”而专“描摹世态”的“离合悲欢及发迹变态之事”,故在诸“世情书”中,“最有名”。并初步探讨其作者、版本、创作倾向、艺术成就、续书等问题。尤以对艺木成就的评价为人所称道:“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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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著作。鲁迅撰。1924年6日北京新潮社初版,见《鲁迅全集》。其第十九篇“明之人情小说(上)”专论《金瓶梅》,肯定它在明代“神魔小说盛行时”,“不甚言灵怪”而专“描摹世态”的“离合悲欢及发迹变态之事”,故在诸“世情书”中,“最有名”。并初步探讨其作者、版本、创作倾向、艺术成就、续书等问题。尤以对艺木成就的评价为人所称道:“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同时说部无以上之。”论《金瓶梅》的创作倾向,该文采取谨慎态度。认为它非专写市井间淫夫荡妇”,而是“著此一家,即骂尽诸色”,虽“时涉隐曲,狎黩者多”,但在当时,“实亦时尚”,有力地回击了封建卫道者对《金瓶梅》的扼杀。因受到历史条件限制,在有关《金瓶梅》的作者及版本问题上的个别观点,亦不无可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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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列表(33章)
- 简介 题记
- 序 言
- 第一篇 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
- 第二篇 神话与传说
- 第三篇 《汉书》《艺文志》所载小说
- 第四篇 今所见汉人小说
- 第五篇 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上)
- 第六篇 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下)
- 第七篇 《世说新语》与其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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