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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解

修补大乘百法明门论后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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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者,散于群经,具于《瑜伽论》,至世亲师始出之以成论,乃逗机之教也。盖教为机设,机之色心优劣,暨年数之赊促不齐,致使圣贤施教广略有异,而大旨无殊焉。然而《瑜伽》总百轴,而于初三轴,翻覆展演六百六十余法,奚翅二万言;而此论仅一纸,言不满五百,而该括无遗,则词甚简而义愈备,文不华而理愈精,至于入道之门、修断之序、染净理事之交陈,则充然大备。于斯非具四无碍辩、大总持门者,其能与于是乎?

嗟夫大贤悯物心切,务使人易知易从,而吾人为法者,固不可不知也,至于森然而诸法章,泯然而二我尽,则三乘圣贤之位可阶矣。逗机之教,岂加于是哉?

或曰:“圣凡天渊,恐不易致,若子之言,不几于大而无返乎?”

曰:“予以圣贤之语,原圣贤之道为言耳!”圣贤之道,由性而行之者也!圣贤乃尽夫性,凡愚乃具夫性,究尽具之分虽殊,而察尽具之性无异。性既均而不以道责己责人者,彼己皆欺也。欺己之罪小,欺人之罪大,欺人之罪,又不若欺后多人之罪为尤大。后之人视前人,苟简为说铃而展转相袭,是使后人复欺后人也。若是则圣贤二利之道而不化为名言章句者几希!呜呼!予宁冒大言之罪,而避欺人之罪,欲其无罪又何逃乎?

按此论注,脱略讹谬大甚,兹略为补正,自备观览,适信官张君杰见而请置诸木,予嘉其笃于乐善,故从而书于纸尾也。

正德辛未岁正月既望普泰书于飞虹官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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