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知堂回想录

一〇一 自己的工作四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以前因为涉猎英国安特路朗的著作,略为懂得一点人类学派的神话解释法,开始对于“民间故事”感到兴趣,觉得神话传说,童话儿歌,都是古代没有文字以前的文学,正如麦卡洛克的一本书名所说,是“小说之童年”。我就在民初这两三年中写了好些文章,有《儿歌之研究》,《童话略论》与《童话之研究》,又就《酉阳杂俎》中所纪录的故事加以解释,题作“古童话释义”,可是没有地方可以发表,那篇《童话略论》,怎么的碰钉子,前边已经说过了。那时因为模仿日本,大书店已仿作童话,但是研究的文章却不大欢迎,所以就是送给白登,也是不要。我因为没有办法,只能送到北京去,恰好教育部的编纂会办有一种月刊,便在这上边发表了。后来连同我在北京所写的几篇白话文章,头一篇是在孔德学校讲演的《儿童的文学》,一总收集起来,定名为“儿童文学小论”,由上海儿童书局出版,这书局乃是张一渠君所办,他原名张锡类,是我在绍兴中学教过的一个学生。现在这书局早已没有,我手头也已没有那本小书,所以其内容详细情形,也已无法说起了。从癸丑年起,我又立意搜集绍兴儿歌,至乙卯春初草稿大概已定,但是一直无暇整理,一九三六年五月写过一篇《绍兴儿歌述略序》,登在当时复刊的北京大学《歌谣周刊》上边,但是这个工作直至一九五八年九月这才完成,二十多年又已过去了。当时原拟就语言及名物方面,稍作疏证的工夫,故定名“述略”,后来却不暇为此,只是因陋就简的稍加注解,名字便叫做“绍兴儿歌集”。可是现今因为兴起“新民歌”运动,这是旧时代的儿歌,它的出版不能不稍要等待了。

此外我在绍兴所做的一件事情,是刊刻那《会稽郡故书杂集》。这原稿是由鲁迅预备好了,订成三册,甲寅(一九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由北京寄到,廿五日至清道桥许广记刻字铺定刻木板,到第二年的五月廿一日,这才刻成,全书凡八十五叶,外加题叶一纸,用粉连纸印刷一百本,共付洋四十八元。书于六月十四日印成,十五日寄书二十本往北京,这书是我亲自校对的,自己以为已是十分仔细了,可是后来经鲁迅覆阅,却还错了两个字,可见校书这件事是很困难的。《故书杂集》的题叶系是陈师曾所写,乙卯日记(鲁迅)四月项下记云:

刻书以后,木板一直放在刻字铺里,不曾取回,直至丙辰年的九月十八日始从许广记取来刻板,放在楼上堆放书籍杂物的一间屋里。到得民国八年己卯(一九一九)冬天,全家预备搬到北京来住,鲁迅一个人回家整理,那时看见一堆木板,以为那些都是先代的试草朱卷的板片,不曾细看,便一裹脑儿付之一炬。结果这《杂集》算是绝版了,只有一百本印本,留存在世间罢了。钱玄同在去世的一年前,便是戊寅(一九三八)年二月一日给我的信里说道:

“廿二日,上午铭伯先生来,属觅人书寿联,携之部,捕陈师曾写讫,送去。”两人的交情,约略可以想见。师曾所刻图章,鲁迅有“会稽周氏”及“俟堂”诸印,又尝省去兄弟三人名字的“人”字,模仿汉人两个字的名字,我也得到一方白文的印章,文曰“周作”,又另外为刻一方,是朱文“仿砖文”的,很是古拙,我曾利用汉砖上的一个“作”字,原有外廓方形,将拓本缩小制为锌板,其古趣可与相比。这里附带说及,也是很可纪念的。师曾的国画世上早有定评,普通所见的都是些花鸟之类,但看到他的《北京风俗图》的印本,觉得这别有一种趣味,也似乎有特别的价值。这是民国十七年北京淳菁阁出版的,那时师曾已经逝世,是他的友人姚茫父把所收藏的他的遗作三十四幅,各题词一首,分作两册印行,题曰“菉漪室京俗词,题陈巧画十七阕”,但是现在早已绝版了。其第十九图《送香火》,画作老妪蓬头垢面,敝衣小脚,右执布帚,左持香炷,逐洋车乞钱,程穆庵题词曰:

“八日,托陈师曾写《会稽郡故书杂集》书衣一叶。”陈君那时也在教育部里的编审处,是很杰出的艺术家,于书画刻石都有独自的造就,和鲁迅是多年的旧交,因为从前在江南陆师学堂的时代便已相知了。他们因此很是托熟,在鲁迅日记上很可看得出来,例如丙辰年六月项下云:

“予观师曾所画北京风俗,尤极重视此幅,盖着笔处均极能曲尽贫民情状,昔东坡赠杨耆诗,尝自序云,女无美恶富者妍,士无贤不肖贫者鄙,然则师曾此作用心亦良苦矣。”其实这三十几幅多是如此,除旗装仕女及喇嘛外皆是无告者也,其意义与《流民图》何异,只可惜巧道人死后,此种漫画成了广陵散,而后人亦无复知道他的人物画的了。

“阏逢摄提格年之木刻大著,(搜辑亦著录也,故称著无语病,)其价总与七五有关,可谓奇矣。这话怎讲?原来昨晚得书后,我想今日去代为再碰碰看,不料一问,竟大出意外之表,盖时经两日而已涨价为三元矣。我说,未免太贵了。他答道,不贵,还已经说少了!应该是三元五毛呢。我只好扬长而去了。查来函谓他说二元而您要打七五扣,则是一元五毛矣,而今他说应是三元五毛,然则二元尚须加七成五矣。何此书之价之增减皆为七五乎?何其奇也。其实此摊若让我来摆,我要价还要大呢。因为我知道此书之板已毁,又知此书印得很少,然则当以准明版书论,非当古董卖不可。”所说木刻书即《会稽郡故书杂集》,序文署阏逢摄提格即是甲寅年秋,刻成则已在次年乙卯之夏,所谓已毁乃是指上面当试草刻板烧了的事情。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