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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紫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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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的“一·二八”,我正在××公安局当警察,因为用不到我们上前线去,便只好日夜不停地在后方做维持治安的工作——捉汉奸!

那时候只有捉汉奸和杀汉奸是最快人心的事。我记得,我们每次捉到一个或者两三个专门掼炸弹的汉奸去枪毙时,我们的后面总要跟上成千成万的群众,大声地喊打,喊杀!拍掌,欢呼!……有的甚至于还亲自拿着小刀子,到枪毙后的汉奸的尸身上去戳,去割,去挖他们的心肝!……

三年前的“一·二八”,我虽没有当警察了,但心还是热的。因为要大家长期抵抗,于是汉奸也跟着减轻了罪:游街,戴高帽子,站木笼示众!……我虽然没有亲自动手去捉,但究竟还能认识他们是汉奸。群众们也还是一样地拍手,欢呼!喊打,喊杀……但已经看不到枪毙,割肉和挖心肝了。

两年前的“一·二八”,我提笔走上文艺界,心似乎也很平淡了。但究竟还有一些“爱国青年”们组织什么除奸团,跪哭队之类的东西专门和汉奸们作对,开玩笑,使他们常常要受点儿惊吓,吃点儿麻烦……奸商们甚至还要花几文钱去登一登报:“鄙人并非汉奸,诸君不要误会!爱国岂敢后人,自有良心为证!”……

一年前的“一·二八”,我的心不知怎样的,渐渐地由平淡而变为冷静了。这对汉奸们已由无罪而变为有功。作官的作官,享福的享福!“汉奸”这名词,根本就不存在了。如果你要说他一声“汉奸”,那么你就是汉奸的汉奸——

今年的“一·二八”呢?我的心也就由冷静而变得更冷,冷成了冰凉了——不错,这正是奴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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