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周易外传

周易外传卷五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系辞上传第一章  章句依朱子《本义》

夫《易》,天人之合用也。天成乎天,地成乎地,人成乎人,不相易者也;天之所以天,地之所以地,人之所以人,不相离者也。易之则无体,离之则无用。用此以为体,体此以为用。所以然者,彻乎天地与人,惟此而已矣。故《易》显其用焉。

夫天下之大用二,知、能是也;而成乎体,则德业相因而一。知者天事也,能者地事也,知能者人事也。今夫天,知之所自开,而天不可以知名也。今夫地,能之所已著,而不见其所以能也。清虚者无思,一大者无虑,自有其理,非知他者也,而恶得以知名之?块然者已实而不可变,委然者已静而不可兴,出于地上者功归于天,无从而见其能为也。虽然,此则天成乎天,地成乎地。人既离之以有其生而成乎人,则不相为用者矣。此之谓“不易”也。

乃天则有其德,地则有其业,是之谓《乾》《坤》。知、能者,《乾》《坤》之所效也。夫知之所废者多矣,而莫大乎其忘之。忘之者,中有间也。万变之理,相类相续而后成乎其章,于其始统其终,于其终如其始。非天下之至健者,其孰能弥亘以通理而不忘?故以知:知者惟其健,健者知之实也。能之所穷,不穷于其不专,而莫穷乎窒中而执一。执一而窒其中,一事之变而不能成,而奚况其赜!至善之极,随事随物而分其用,虚其中,析其理,理之所至而咸至之。非天下之至顺者,其孰能尽亹亹之施而不执乎一?故以知:能者惟其顺,顺者能之实也。

夫太极〇之生元气,阴阳者,元气之阖辟也。 直而展之,极乎数之盛而为九。九者数之极,十则仍归乎一矣。 因《坤》之二而一盈其中为三,统九三而贯之为一,其象奇—。始末相类,条贯相续,贞常而不屈,是可彻万理于一致矣,而三位纯焉,因而重之,六位纯焉。斯以为天下之至健者也。元气以敛而成形,形则有所不逮矣。地体小于天。 均而置之,三分九而虚其一为六,三分三而虚其一而为二,其象偶––。天之所至,效法必至,宁中不足而外必及。中不足者,以受天之化也。虚其中以受益,勉其所至以尽功,是可悉物理而因之,而三位纯焉;因而重之,六位纯焉。斯以为天下之至顺者也。故曰:“《乾》知大始,《坤》作成物。”无思无虑而思虑之所自彻,块然委然而不逆以资物之生,则不可以知名而固为知,不见其能而能著矣。而夫人者,合知、能而载之一心也。故曰“天人之合用”,人合天地之甩也。

夫弥亘初终而持之一贯,亦至难矣。虚中忘我,以随顺乎万变,勉其所至而行乎无疆,亦至繁矣。则奚以言乎“易简”也?曰:惟其纯也。《乾》者纯乎奇矣,《坤》者纯乎偶矣。当其为《乾》,信之笃而用之恒,不惊万物之变而随之以生诚,则历乎至难而居天下之至易。当其为《坤》,己不尸功而物自著其则,受物之取而咸仍其故,则历乎至繁而行天下之至简。《乾》则以位乎天者此,以达乎人者此,以施乎地者此;六爻三才也。 《坤》则以应乎天者此,以运乎人者此,以成乎地者此,因而重之,罔不皆然。此之谓纯。

夫天秉《乾》德,自然其纯以健,知矣;地含《坤》理,自然其纯以顺,能矣。故时有所鼓,时有所润。时互用而相为运,时分用而各有成。《震》《巽》《坎》《离》《艮》《兑》之大用,而在六子之各益者,天地初未尝有损,杂者自杂,不害其纯,则终古而无不易也,无不简也,皆自然也,吉凶其所不讳也。圣人所忧患者,人而已矣。故显其用于大易,使知欲得夫天下之理者,合天地之用,必其分体天地之撰而不杂者也。

夫知,用奇也则难而易,用偶也则易而难;能,用偶也则繁而简,用奇也则简而繁。然而天下之辨此者鲜矣。

知者未尝忘也。甫其有知,即思能之,起而有作,而知固未全也。因事变而随之以迁,幸而有功焉,则将据其能以为知,而知遂爽其始。故知,至健者也,而成乎弱。弱而不能胜天下,则难矣。

能固未欲执一也。方务能之,而恃所能以为知,成乎意见,以武断乎天下,乃其能亦已仅矣。物具两端,而我参之以为三,非倚于一偏而不至也,则并违其两,但用其独。故能,至顺者也,而成乎逆。逆而欲与物相亲,则繁矣。

是何也?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而不能分秩乎《乾》《坤》,则知能固以相淆,健顺固以相困矣。夫人亦有其动焉,亦有其入焉,亦有其幽明之察焉,亦有其止焉,亦有其说焉。然而惟能以健归知,以顺归能,知不杂能,能不杂知者,为善用其心之机,善用其性之力,以全体而摩荡之,乃能成乎德业而得天下之理。藉其不然,天之明固在也,地之力固在也,莫知所秩,乘志气之发而遂用之,故德二三非其德,业将成而或败之矣。是以《周易》并建《乾》《坤》以为首,而显其相错之妙。天事因乎天,地事因乎地。因乎天而《坤》乃有所仿,因乎地而《乾》乃有所成。故《易》者,圣人之以治天下之繁难而善其德业者也。

虽然,亡他焉,全体之而得矣。全体之,则可以合,可以分。诚积而必感,自摩之以其几;道备而可给,自荡之以其时。《乾》《坤》定则贵贱位,刚柔断,聚以其类,分以其群,象不眚,形不枵,皆定之者不杂也。是故可鼓可润,可寒可暑,可男可女,欣合而不乱。贤人以之为劝为威,为行为藏,为内治为外图,成《震》《巽》《坎》《离》《艮》《兑》之大用。故曰“《易》,天人之合用也”,盖纯备之、分秩之之谓也。

“鼓之以雷霆”,《震》也。“润之以风雨”,《巽》也。“日月运行,一寒一暑”,《坎》《离》也。《离》秉阳以函阴,为日;《坎》秉阴以承阳,为月。日运行乎阳中,为昼;月运行乎阴中,为夜。日运行乎《离》南,赤道之南。 月运行乎《坎》北,二至月道极乎南北。 则寒;日运行乎《坎》北,赤道之北。 月运行乎《离》南,则暑也。“《乾》道成男”,《艮》也;“《坤》道成女”,《兑》也。《乾》《坤》怒气之生,为草木禽兽,其大成者为人。天地慎重以生人,人之形开神发,亦迟久而始成。《乾》《坤》之德,至三索而乃成也。于此而见阴阳致一之专,于此而见阴阳互交之化。然皆其迹而已矣。盖学《易》者,于此而见阴阳皆备之全焉。

雷霆、风雨相偕以并作,则《震》《巽》合矣。日月、寒暑相资而流行,则《坎》《离》合矣,男女相偶以正位而衍其生,则《艮》《兑》合矣。《震》之一阳,自《巽》迁者也。《巽》之一阴,自《震》迁者也。《坎》《艮》之阳,自《离》《兑》迁也。《离》《兑》之阴,自《坎》《艮》迁也。迁以相摩,则相荡而为六子;未摩而不迁,则固为《乾》《坤》。故《震》《巽》一《乾》《坤》也,《坎》《离》一《乾》《坤》也,《艮》《兑》一《乾》《坤》也,惟其无往而非纯《乾》纯《坤》,故《乾》《坤》成卦,而三位各足,以全乎《乾》之三阳、《坤》之三阴而六位备;因而重之,而六位各足,以全乎《乾》之六阳、《坤》之六阴而十二位备。《周易》之全体,六阳六阴而已矣,其为刚柔之相摩,荡为八卦者,无往而不得夫《乾》《坤》二纯之数也。其为八卦之相摩,荡为六十四卦者,错之综之,而十二位之阴阳亦无不备也。无不备,无不纯矣。

故非天下之至纯者,不能行乎天下之至杂。不足以纯而欲试以杂,则不贤人之知能而已矣。故曰:“所恶于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霸者之术,亦王者之所知,而王道规其全,则时出为事功,而无损于王者之业。异端之悟,亦君子之所能。而君子体其全,则或穷乎孤至,而无伤于君子之德。

故天下无有余也,不足而已矣;无过也,不及而已矣。撰之全,斯体之纯;体之纯,斯用之可杂。几不能不摩,时不能不荡。以不摩不荡者为之宗,以可摩可荡者因乎势,以摩之荡之者尽其变。故可鼓也,可润也,可运也,可成也。而未鼓未润,未运未成,《乾》《坤》自若也;方鼓方润,方运方成,《乾》《坤》自若也。统六子而为《乾》《坤》,六子之性情咸具,而但俟其生。与六子而并为八卦,父母之功能固著,而不倚于子。故致一者其机也,互交者其情也,皆备者其诚也。诚者亡他,皆备而已尔。

呜呼!使君子而为小人之为,则久矣其利矣;使圣人而为异端之教,则久矣其述矣;使王者而为桓、文之功,则久矣其成矣。小人之利,君子亦谋之以育小人;异端之教,圣人亦察之以辨异端;桓、文之功,王者亦录之以命牧伯。而特更有大焉,彻乎万汇之情才而以昭其德;更有久焉,周乎古今之事理而以竟其业。刚极乎健,而非介然之怒生与惰归之余勇。柔极乎顺,而非偶用之委蛇与不获已之屈从。天下之德固然,贤人之相肖以成位乎中者,其能歉乎哉?

未至于此者,学之博,行之笃,弗能弗措,以致曲于全,尚庶几焉。老氏仅有其一端之知,而曰“曲则全”,其劣著矣。雷风不相薄,水火不相射,男女不相配,自有天地以来,未有能为尔者也。执一废百,毁《乾》《坤》之盛,而骄为之语曰“先天地生”,夫孰欺?

大哉《周易》乎!《乾》《坤》并建以为大始,以为永成,以统六子,以函五十六卦之变,道大而功高,德盛而与众,故未有盛于《周易》者也。

《连山》首《艮》,以阳自上而徐降以下也。《归藏》首《坤》,以阴具其体以为基而起阳之化也。夏道尚止,以遏阴私而闲其情;然其流也,墨者托之,过俭以损其生理。商道拨乱,以物方晦而明乃可施;然其流也,霸者托之,攻昧侮亡以伤其大公。

呜呼!道盛而不可复加者,其惟《周易》乎!周道尚纯,体天地之全以备于己。纯者至矣,故《诗》曰“于呼不显,文王之德之纯”,文王之所以配天也。

《乾》《坤》并建于上,时无先后,权无主辅,犹呼吸也,犹雷电也,犹两目视、两耳听,见闻同觉也。故无有天而无地,无有天地而无人,而曰“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其说诎矣。无有道而无天地,而曰“一生三,道生天地”,其说诎矣。无有天而无地,况可有地而无天,而何首乎《艮》《坤》?无有道而无天地,谁建《坤》《艮》以开之先?

然则独《乾》尚不足以始,而必并建以立其大宗,知、能同功而成德业。先知而后能,先能而后知,又何足以窥道阃乎?异端者于此争先后焉,而儒者效之,亦未见其有得也。夫能有迹,知无迹,故知可诡,能不可诡。异端者于此,以知为首,尊知而贱能,则能废。知无迹,能者知之迹也。废其能,则知非其知,而知亦废。于是异端者欲并废之。故老氏曰“善行无辙迹”,则能废矣;曰“涤除玄览”,则知废矣。释氏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则能废矣;曰“知见立知即无明本”,则知废矣。知能废,则《乾》《坤》毁。故曰:“《乾》《坤》毁则无以见《易》。”不见《易》者,必其毁《乾》《坤》者也。毁《乾》《坤》,犹其毁父母也矣。故《乾》《坤》并建,以统六子,以函五十六卦之大业,惟《周易》其至矣乎!

抑邵子之图《易》,谓自伏羲来者,亦有异焉。太极立而渐分,因渐变而成《乾》《坤》,则疑夫《乾》《坤》之先有太极矣。如实言之则太极者《乾》《坤》之合撰,健则极健,顺则极顺,无不极而无专极者也。无极,则太极未有位矣。未有位,而孰者为《乾》《坤》之所资以生乎?

且其为说也,有背驰而无合理。夫《乾》《坤》之大用,洵乎其必分,以为清宁之极,知能之量也。然方分而方合,方合而方分,背驰焉则不可得而合矣。

其为说也,抑有渐生而无变化。夫人事之渐而后成,势也,非理也。天理之足,无其渐也。理盛而势亦莫之御也。《易》参天人而尽其理,变化不测,而固有本矣。奚待于渐以为本末也?如其渐,则泽渐变为火,山渐变为水乎?

其曰“《乾》《坤》为大父母”者,不能不然之说也。其曰“《复》《姤》小父母”,则其立说之本也。宋郑夬、秦玢亦有此说。 不然,则父母而二之,且不能解二本之邪说,而彼岂其云然?

自《复》而左,左生乎《颐》,《明夷》左生乎《贲》,《临》左生乎《损》,《泰》左生乎《大畜》。自《姤》而右,右生乎《大过》,《讼》右生乎《困》,《遁》右生乎《咸》,《否》右生乎《萃》。而《无妄》无以生《明夷》,《升》无以生《讼》,则《复》《姤》又不任为小父母。

《乾》右生《夬》,《履》右生《兑》,《同人》右生《革》,《无妄》右生《随》。《坤》左生《剥》,《谦》左生《艮》,《师》左生《蒙》,《升》左生《蛊》。而《泰》无以生《履》,《否》无以生《谦》,则《乾》《坤》又不任为大父母。

如其以《泰》生《临》,《履》生《同人》,《明夷》生《复》,《否》生《遁》,《谦》生《师》,《讼》生《姤》,为往来之交错,则《姤》《复》为云仍之委绪。以《无妄》生《同人》,《明夷》生《临》,《履》生《乾》,《升》生《师》,《讼》生《遁》,《谦》生《坤》,为中外之之绕,则《乾》《坤》为奕叶之苗裔。

凡此者,既不能以自通,抑不足以自固。而但曲致其巧心,相为组织,遂有此相因而成乎渐者以为之序,相背而分其疆者以为之位,而其说遂以立。

夫《乾》尽子中,何以为《乾》?《坤》尽子中,何以为《坤》?子中无《乾》,何以为子?午中无《坤》,何以为午?抑与其“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之说相叛,而率之何以为道?修之何以为教?则亦谈天之艳技而已。

夫天,吾不知其何以终也;地,吾不知其何以始也。天地始者,其今日乎!天地终者,其今日乎!观之法象,有《乾》《坤》焉,则其始矣。察之物理,有《既济》《未济》焉,则其终矣。故天可以生六子,而必不能生地。天地可以成六子,而六子必不能成天地。天地且不相待以交生,而况《姤》《复》乎?乃且谓《剥》之生《坤》,《夬》之生《乾》,则其说适足以嬉焉尔矣。

考邵子之说,创于导引之黄冠陈图南 ,传于雕虫之文士穆伯长 ,固宜其焓乱阴阳,拘牵迹象之琐琐也,而以为伏羲之始制,旷万年而何以忽出?此又不待智者而知其不然矣。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夫子之学《易》,学此者也。非仲尼之徒者,惟其言而莫之违,而孰与听之?

第二章

阴阳与道为体,道建阴阳以居。相融相结而象生,相参相耦而数立。融结者称其质而无为,参耦者有其为而不乱。象有融结,故以大天下之生;数有参耦,故以成天下之务。象者生而日生,阴阳生人之撰也;数者既生而有,阴阳治人之化也。

阴阳生人而能任人之生,阴阳治人而不能代人以治。既生以后,人以所受之性情为其性情,道既与之,不能复代治之。象日生而为载道之器,数成务而因行道之时。器有小大,时有往来,载者有量,行者有程,亦恒龃龉而不相值。春霖之灌注,池沼溢而不为之止也;秋潦之消落,江河涸而不为之增也。若是者,天将无以佑人而成天下之务矣。

圣人与人为徒,与天通理,与人为徒,仁不遗遐;与天通理,知不昧初。将延天以佑人于既生之余,而《易》由此其兴焉。

夫时固不可侥也,器固不可扩也。侥时而时违,扩器而器败。则抑何以佑之?器有小大,斟酌之以为载;时有往来,消息之以为受。载者行,不载者止;受者趋,不受者避。前使知之,安遇而知其无妄也;中使忧之,尽道而抵于无忧也;终使善之,凝道而消其不测也。此圣人之延天以佑人也。

虽然,亦待其人矣。器不足以承佑,圣人之于人犹天也,不能保诸既佑之余。然则能承圣人之佑者,其惟君子乎?

且夫兴鬼神以前民用者,龟莛之事,是不一类,而恒不能一因于道。象而不数,数而不象,有遗焉者矣。器与时既不相值,而又使之判然无以相济也。若夫象肖其生,数乘其务,吉凶之外有悔吝焉,昼夜之中有进退焉,则于以承佑也甚易矣。然而舍君子则固不胜者,愚不肖不与其深,贤智恒反其序也。故君子之器,鲜矣。

何也?《易》之有彖也,有辞也,因象而立者也;有变也,有占也,因数而生者也。象者气之始,居乎未有务之先;数者时之会,居乎方有务之际。其未有务则居也,其方有务则动也。居因其常;象,至常者也。动因乎变;数,至变者也。

君子常其所常,变其所变,则位安矣。常以治变,变以贞常,则功起矣。象至常而无穷,数极变而有定。无穷故变可治,有定故常可贞。

无穷者何也?阴阳形器之盛,始乎天地而察乎臣妾、鼠豕,不胜繁也;始乎风雷而极乎劓刖、号笑,不胜迁也。有定者何也?非其七九,则其六八也;非其七八,则其九六也。

君子无穷其无穷,而有定其有定。所观者统乎设卦之全象,所玩者用乎变动之一爻。居不以苟安为土,纤芥毫毛之得失,皆信其必至。动不以非常为怪,仓猝倒逆之祸福,一听其自然。信其必至,故度务之智深,听其自然,故敦止之仁一。智深而必无少见多怪之惊,仁一而必无周旋却顾之私。则可安可危,而志不可惑也;可生可死,而气不可夺也。是以能于《易》而承天之佑也。

其非君子也,则恒反其序。反其序者,执象以常,常其常而昧其无穷;乘数以变,变其变而瞀其有定。是故耳穷于隔垣,笙簧奏而不闻;心穷于诘旦,晴雨变而无备。偷窳于今日之暇,局促于咫尺之安,专之以为利,保之以为欢,而天下则固然其将变矣。此亦一端矣,彼亦一端矣,则又迎之而笑,距之而啼,因杌而疑鬼,因牛羊而梦王公。吉不胜喜,喜至而吉尽;凶不胜惧,凶去而惧未忘。仆乱伥皇以邀福而逃祸者,卒不知祸福之已移于前也,而况能先祸福以择名义之正也哉?矇瞽塞目于黼黻,稚子掩耳于雷霆,象非其象而数非其数,乃以怨天之不佑也,天且莫如之何,而况于圣人乎?

呜呼!圣人之承天以佑民者至矣。《诗》《书》《礼》《乐》之教,博象以治其常;龟莛之设,穷数以测其变。合其象数,贞其常变,而《易》以兴焉。智之深,仁之一,代阴阳以率人于治,至矣,蔑以尚矣。而非君子之器,则失序而不能承。故天之待圣人,圣人之待君子,望之深,祈之夙。而学《易》之君子,将何以报圣人邪?

第三章

得数之体,多者为大,少者为小。阴阳动静乎太极,阳倡而阴和,倡者捷得而廉,和者徐收而贪,故阳一而阴二,则阴多也。阳数一、三、五、七、九,积二十五;阴数二、四、六、八、十,积三十,是阴犹多也。大衍之数五十五,去中五以用五十,阳未用而早挂其五,是阴又多也。三百八十四位之象,阴阳各半,阴抑不处其少也。然而阴卒以少为小,岂其才之不给,盖情之不逮矣。

夫数,将以用之也。有数而不用,均于无数;用而苟恤其私,均于不用。故能用者少而有余,不用者多而不足。纣之亿万,不寡于周之十人也?唐高之一旅,非富于子孙之天下也?阴阳均受数于太极,逮其既用,阳之揲四,凡七凡九,而余者或十三,或二十一;阴之揲四,凡六凡八,而余者或十七,或二十五。阴之所余,恒多于阳之一揲。不以揲而以余,阴非不足。而吝于用,于是阴遂成乎小焉。

夫崇己以替天下,则箪豆见色;利天下而节于己,则膏泽不屯。人莫窥其所藏,而窥其所建,于是乎阳任大而无惭,阴欲辞小而不得。

何也?廉于取者其施必轻,贪于求者其与必吝。受数少,则富不足以自矜,而与物若借。受数多,则情常怙于取赢,而保己恒深。鹿台、巨桥之发,封桩之世不能也,而必见之开创之日。酒浆、干糇之愆,薇蕨之士亡有也,而多得之千金之子。薰风之吹,不能如朔风之久,及其怒号披拂,荣百昌之生也,昼夜而有九春之势,惟其用之大也。

夫俭其身以利天下者,宜天下多以利报之,则大易而小险,情相称也。然而数则有不然者。莫大于龙,而亢或有悔;莫小于鱼,而贯或承宠。且不但此也。阳一索而《震》,动物者先自惧也;再索而《坎》,固物者先自劳也;三索而《艮》,止物者先自戢也。则皆险也。阴一索而《巽》,入物者己自遂也;再索而《离》,丽物者己自明也;三索而《兑》,说物者己自和也。则皆易也。是故卦小而易,卦大而险。天下替而己崇,天下利而己损,物之不齐,亦莫能得其施报之平矣。

然而《易》之有辞,恒消息其险易以剂之平。称阳而险之,或以阻其乐施之气;称阴而易之,或以奖其畜厚之私。是故因其所之,以指吉凶,而存介以忧,存悔以无咎,则奖阳而沮阴,权行乎其间焉。《大壮》之“尚往”,《夬》之“中行”,泰然足以大施于物,然且劝之以必进;《大过》之“灭顶”,《节》之“贞凶”,苶然不保其小于己,然且慰之以非罪,终不戒阳奢而忧阴以凉也。且夫险者平之基,易者危府。忧于其介,悔于其震,阴阳之险易,亦岂有恒哉!

若夫异端之窃《易》也,亦知贵阳而贱阴也,而恒矫阴阳之性情以为小大。保阳于己,数盈而不勤于用;外阴于物,数歉而乘之以游。其精者以为贵生,曰“不凝滞于物,而与物推移”。其粗者以为养生,曰“进阳火而退阴符”。与物推移,则无贵于大矣。阴符必退,则有受其小者矣。恁险而弃易,以自得其易。易在己,则险在两间。始于贵阳,而究与阴同功。是逆数以斗阴阳之胜矣。

呜呼!阳之大也,惟其用之天下而大也。其险也,则忧悔之所由以致功也。己不足以死者,物不足以生。不靳生以死天下,是为大人而已矣。

第四章

引阴阳之灵爽以前民用者,莫不以象数为其大司。夫象数者,天理也,与道为体,道之成而可见者也。道,非无定则以为物依,非有成心以为期于物。予物有则,象数非因其适然;授物无心,象数亦非有其必然矣。适然者尊鬼,必然者任运,则知有吉凶,而人不能与谋于得失。

神祠之莛卜也,何承天之棋卜也,《火珠林》之钱卜也,皆听其适然而非有则也,尊鬼之灵以治人,而无需于人谋。或为之说曰:“齐戒之诚,神明之通也。”夫自以其诚为神明,则曷不断之心,而又推之于不可知也乎?以诚迓神,诚者人之心,神者天地之道,有往来焉,而岂神之无道以但听于心邪?

此其说猥陋而不足以眩知者,则又有进焉者:或恁宿舍,或恁日月,或恁候气,皆取其必然而非无心也。取其必然,则固以所凭者为体。故禽壬、奇门、太一之类,其说充塞,而皆依仿历法之一端以为体。体循于化迹,而不知其所由,变因其已成,而非有神以司其动,则亦任运而无需于鬼谋。即使先知之以为趋避,则亦登祸福而废善恶,乘捷以争阴阳之胜也。

乃彼自成乎技,而未敢窃《易》以与圣人争鸣,则又有托于《易》以鸣者:纳甲以月为体,卦气以辰为体,滥而及于五行之生克,占日之孤虚。缩天地之大德,而观之于一隙,既已乱矣。然乱之于数,而未敢乱其理也。又有进焉者:京房之律也,魏伯阳之《契》也,扬雄之《玄》也,关朗之《包》也,司马公之《虚》也,蔡氏之《畴》也,则要理以为体矣,因要理以置之于其方矣。

夫律者上生下生,诚肖乎七八九六之往来,而黄钟之数十一,则天五地六之一数也。数全而仅用其二,以之建方,以之立体,是拘守其一,而欲蔽其全矣。故《易》可以该律,律不可以尽《易》。犹《易》可以衍历,历不可以限《易》。盖历者象数已然之迹,而非阴阳往来之神也。故一行智而京房迷矣。

伯阳之以十二时火符进退为《复》《姤》,以子寅为《屯》《蒙》,执而不可易。故交变错综之捷于往来者,不能与知,而画阴阳之墟使相敌战,因摈自《姤》以往为必退之符。则将使天地之气断而不续,有小智之观时,而无大仁之安土也。

卦言乎象,爻言乎变。故四千九十六,从人事之类以取决于阴阳。《元包》《潜虚》,录卦而废爻,方有涯,体有定。则将使人事之理有静而无动,守不流之仁,而无旁行之知也。

《畴》演《洛书》,而七十二之位,不能摩荡于风雷水火之变,是冬无燠日而夏无阴雨也,《尧》《汤》不异治而政教不合施也。建一极以准福极,则无知命之变迁,而亦无敦土之繁备也。

乃其尤倍者,则莫剧于《玄》焉。其所仰观,四分历粗率之天文也。其所俯察,王莽所置方州部家之地理也。进退以为鬼神,而不知神短而鬼长。寒暑以为生死,而不知冬生而夏杀。方有定而定神于其方,体有限而限《易》以其体。则亦王莽学周公之故智。新美雄而雄美新,固其宜矣。

要而言之,之数者皆索神于方,而疑数于体。其于《易》也,犹爝火之于日月。何也?“神无方而《易》无体”,《易》与神合,而非因物以测神。神司变而物蔽物,《易》弥纶天地,而彼袭天地之绪余,则得失之相去,岂特寻丈哉?

夫数之有七八九六也,《乾》《坤》之有奇偶也,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之各有象也,四营之积一三二二、十有八变之乘三六以备阴阳也,三百六十、万一千五百二十之各有当也,六变而七、九化而八之以往来为昼夜也,象数昭垂,鬼不得私,而任谋于人。五十而用四十有九也,分而为二,用其偶然而非有多寡之成数也。幽明互用,人不得测,而听谋于鬼。待谋于人而有则,则非适然之无端;听谋于鬼而无心,则非必然之有畛。是故推之律而在,推之历而在,推之符火而在,推之候气而在。凡彼所推者,皆待生于神。待者一隅,所待者大全。大全,则固未可以方方矣。

若夫五十六卦之综也,捷往捷来,而不期以早暮。《乾》《坤》《坎》《离》《大过》《颐》《中孚》《小过》之错也,捷反捷复,而不期以渐次。始交而《屯》,不以《复》《泰》;一终而《未济》,不以《剥》《否》。一奇一偶而六,六而四十八,四十八而三百八十四,三百八十四而四千九十六,四千九十六而出入于三百八十四之中。推之律而无定,推之历而无定,推之符火而无定,推之候气而无定。凡彼所推者,皆因生得体。因生者非可因,所因者无不可因。无不可因,则固未可以体体矣。

是何也?方者方而非众方,体者体而非众体;东西纬而不可伸以为经,南北经而不可展以为纬。耳目法天以虚,使举实而无力;手足法地以实,使詧虚而无权。故将以知取方而知不能守,以仁守方而仁不能取,以知用体而知不能举,以仁举体而仁不能用。方体有限而仁知偏诎也。

若夫道之于阴阳也,则心之于人也。方者其所字也,体者其所使也。俄而立于此,则此为东南,此为西北;俄而移于彼,则彼为西东,彼为南北。方其使耳目以视听,而手足不以实为扞格;方其使手足以持行,而耳目不以虚相浮荡。方惟其所字而皆非乱也,体惟其所使而皆不废也。一彼一此,则知可取;一彼一此而不乱,则仁可守;使之必任,则仁可举;使在此而彼不废,则知可用。是以知仁并用于心,而人鬼交谋于道。

盖无方者,无方之不仁;无体者,无体而不充;惟其有则,惟其无心而已矣。待谋于人者其有则,听谋于鬼者其无心,《易》之所以合神而与天地准也。由是而守其则,则可以安土敦仁而能爱;信其无心,则可以乐天知命而不忧;而弥纶天地之道建矣。

夫有则者,因器而无定则;无心者,万物皆见其心;则是惝恍者不足以遇之,希夷者尤不足以君之也。岂彼一技一理,足以与其大哉?然而乐广之言,犹曰“《易》以无为体”,是益求虚而限于滞矣。

有所谓为体者,既困《易》于体之中;有所谓无者,又立无于《易》之外。无不给有,天下无需于《易》而《易》废;体非其用,圣人用《易》而与《易》相违乎!夫不见七八九六之成于无心以分二,而无心所分之二,受则于七八九六而不过也乎?故托《玄》《老》以窃《易》,覆使《易》有体而滞焉。善言《易》者,合天地以皆备,穷幽明物理以见心,其得辄立一体以拟之哉?

第五章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是故有微言以明道。微言绝而大道隐,托之者将乱之,乱之者将叛之,而大道终隐于天下。《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或曰,抟聚而合之一也;或曰,分析而各一之也。呜呼!此微言所以绝也。

以为分析而各一之者,谓阴阳不可稍有所畸胜,阴归于阴,阳归于阳,而道在其中。则于阴于阳而皆非道,而道且游于其虚,于是而老氏之说起矣。观阴之窃,观阳之妙,则阴阳瓦解而道有余地矣。

以为抟聚而合之一者,谓阴阳皆偶合者也,同即异,总即别,成即毁,而道函其外。则以阴以阳而皆非道,而道统为摄,于是而释氏之说起矣。阴还于阴,阳还于阳,则阴阳退处,而道为大圆矣。

于是或忌阴阳而巧避之,或贱阴阳而欲转之,而阴阳之外有道。阴也,阳也,道也,相与为三而一其三。其说充塞,而且嚣嚣然曰:“儒者言道,阴阳而已矣。是可道之道,而非常道也;是沤合之尘,而非真如也。”乱之者叛之,学士不能体其微言,启户而召之攻,亦烈矣哉!

尝论之曰:道者,物所众著而共由者也。物之所著,惟其有可见之实也;物之所由,惟其有可循之恒也。既盈两间而无不可见,盈两间而无不可循,故盈两间皆道也。可见者其象也,可循者其形也。出乎象,入乎形;出乎形,入乎象。两间皆形象,则两间皆阴阳也。两间皆阴阳,两间皆道。夫谁留余地以授之虚而使游,谁复为大圆者以函之而转之乎?其际无间不可以游。其外无涯不可以函。虽然,此阴阳者,恶乎其著而由之,以皆备而各得邪?《易》固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一之一之云者,盖以言夫主持而分剂之也。

阴阳之生,一太极之动静也。动者灵以生明,以晰天下而不塞;静者保而处重.以凝天下而不浮,则其为实,既可为道之体矣。动者乘变以为常,锐而处先,故从一得九;静者居安以待化,辟以任受,故从二得十;则其数,既可备道之用矣。夫天下能治其所可堪,不能强其所不受,固矣。是以道得一之一之而为之分剂也。

乃其必有为之分剂者:阳躁以廉,往有余而来不足;阴重以啬,来恒疾而往恒迟;则任数之固然而各有竭。阳易迁而奠之使居,阴喜滞而运之使化,迁于其地而抑弗能良。故道也者,有时而任其性,有时而弼其情,有时而尽其才,有时而节其气,有所宜阳则登阳,有所宜阴则进阴。故建一纯阳于此,建一纯阴于此,建一阴老而阳稚者于此,建一阳老而阴稚者于此,建一阴阳相均者于此,建一阴阳相差者于此,建一阴阳畸倍者于此,建一阴少而化阳者于此,建一阳少而主阴者于此,建一相杂以统同者于此,建一相聚以析异者于此。全有所任而非刚柔之过也,全有所废而非刚柔之害也,两相为酌而非无主以浑其和也。

如是,则皆有分剂之者。子得母多而得父少,不奖其多,子必继父以立统。德逸于知而劳于能,不奖其逸,德要于能以成章。故数有多少而恒均,位有亢疑而恒定,极乎杂乱而百九十二之数不损。耳目长而手足短,长以利远而短以利近。手足强而耳目弱,强以载大而弱以入微。孰为为之而莫不为,则道相阴阳;孰令听之而莫不听,则阴阳亦固有夫道矣。

动因道以动,静因道以静。任其性而有功,弼其情而非不乐也。尽其才而不倦,节其气而不菀也。人之生也固然,溯而上之有天有地,以有山泽、水火、雷风,亦岂有不然者哉?

惟然,非有自外函之以合其离也,非有自虚游之以离其合也。其一之一之者,即与为体,挟与流行,而持之以不过者也。无与主持,而何以情异数畸之阴阳,和以不争而随器皆备乎?和以不争,则善也,其有物之生者此也,非有先后而续其介以为继矣。随器皆备;则性也,非待思为而立其则以为成矣。

是故于阴而道在,于阳而道在,于阴阳之乘时而道在,于阴阳之定位而道在,天方命人,和而无差以为善而道在,人已承天,随器不亏以为性而道在,持之者固无在而不主之也。一之一之而与共焉,即行其中而即为之主。道不行而阴阳废,阴阳不具而道亦亡。言道者亦要于是而已。

是故有象可见,而众皆可著也;有数可循,而无不共由也。未有之先此以生,已有之后此以成。往古来今则今日也,不闻不见则视听也。斡运变化而不穷,充足清宁而不乱。道之缊,尽此而已。如曰抟聚而合之也,分析而置之也,以是谓之曰一,道恶乎而不隐,《易》恶乎而不废哉!

人物有性,天地非有性。阴阳之相继也善,其未相继也不可谓之善。故成之而后性存焉,继之而后善著焉。言道者统而同之,不以其序,故知道者鲜矣。

性存而后仁、义、礼、知之实章焉,以仁、义、礼、知而言天,不可也。成乎其为体,斯成乎其为灵。灵聚于体之中,而体皆含灵。若夫天,则未有体矣。

相继者善,善而后习知其善,以善而言道,不可也。道之用,不僭、不吝,以不偏而相调,故其用之所生,无僭、无吝以无偏,而调之有适然之妙。妙相衍而不穷,相安而各得,于事善也,于物善也。若夫道,则多少阴阳,无所不可矣。

故成之者人也,继之者天人之际也,天则道而已矣。道大而善小,善大而性小。道生善,善生性。道无时不有,无动无静之不然,无可无否之不任受。善则天人相续之际,有其时矣。善具其体而非能用之,抑具其用而无与为体,万汇各有其善,不相为知,而亦不相为一。性则敛于一物之中,有其量矣。有其时,非浩然无极之时;有其量,非融然流动之量。故曰“道大而善小,善大而性小”也。

小者专而致精,大者博而不亲。然则以善说道,以性说善,恢恢乎其欲大之,而不知其未得其精也。恢恢乎大之,则曰“人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犬之性”亦可矣。当其继善之时,有相犹者也,而不可概之已成乎人之性也,则曰“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共命”亦可矣。当其为道之时,同也共也,而不可概之相继以相授而善焉者也。惟其有道,是以继之而得善焉,道者善之所从出也。惟其有善,是以成之为性焉,善者性之所资也。方其为善,而后道有善矣。方其为性,而后善凝于性矣。

故孟子之言性善,推本而言其所资也,犹子孙因祖父而得姓,则可以姓系之。而善不于性而始有,犹子孙之不可但以姓称,而必系之以名也。然则先言性而系之以善,则性有善而疑不仅有善。不如先言善而纪之以性,则善为性,而信善外之无性也。观于《系传》,而天人之次序乃审矣。

甚哉,继之为功于天人乎!天以此显其成能,人以此绍其生理者也。性则因乎成矣,成则因乎继矣。不成未有性,不继不能成。天人相绍之际,存乎天者莫妙于继,然则人以达天之几,存乎人者亦孰有要于继乎!

夫繁然有生,粹然而生人,秩焉纪焉,精焉至焉,而成乎人之性,惟其继而已矣。道之不息于既生之后,生之不绝于大道之中。绵密相因,始终相洽,节宣相允,无他,如其继而已矣。以阳继阳而刚不馁,以阴继阴而柔不孤,以阳继阴而柔不靡,以阴继阳而刚不暴。滋之无穷之谓恒,充之不歉之谓诚,持之不忘之谓信,敦之不薄之谓仁,承之不昧之谓明。凡此者,所以善也。则君子之所以为功于性者,亦此而已矣。

继之则善矣,不继则不善矣。天无所不继,故善不穷。人有所不继,则恶兴焉,利者,佹得佹失者也;欲者,偶触偶兴者也;仁者,存存者也;义者,井井者也。利不乘乎佹得,安身利用不损乎义,惟其可贞也;欲不动于偶触,饮食男女不违乎仁,惟其有常也。乍见之怵惕,延之不息,则群族托命矣;介然之可否,持之不迁,则万变不惊矣。学成于聚,新故相资而新其故;思得于永,微显相次而显察于微。其不然者,禽兽母子之恩,嗈嗈麌麌,稍长而无以相识;夷狄君臣之分,炎炎赫赫,移时而旋以相戕。则惟其念与念之不相继也,事与事之不相继也尔矣。从意欲之兴,继其所继,则不可以期月守。反大始之原,继其所自继,则终不以终食忘。何也?天命之性有终始,而自继以善无绝续也。川流之不匮,不忧其逝也,有继之者尔。日月之相错,不忧其悖也,有继之者尔。知其性者知善,知其继者知天,斯古人之微言,而待于善学者与!

故专言性,则“三品”“性恶”之说兴;溯言善,则天人合一之理得;概言道,则无善、无恶、无性之妄又 矣。大者其道乎!妙者其善乎!善者其继乎!一者其性乎!性者其成乎!性可存也,成可守也,善可用也,继可学也,道可合而不可据也。至于继,而作圣之功蔑以加矣。

第六章

拟《易》以所配,其义精矣。非密审其理者未易晰也。故天阳而地阴,天地亦阴阳也。春夏阳而秋冬阴,四时亦阴阳也。而仅配阴阳于日月者,谓夫阴阳之侀成而不易者也。

天道有阴,地道有刚,以言天地,不可矣。四时密相禅,而生杀各有其时,以言四时,不可矣。故日月而后其配确也。日行出为昼而入为夜,月明生于夜而死于昼,相与含吐而各保其时,相与匹合而各贞其德。各保其时,则广有畛而大有涯;各贞其德,则有通理而无变化。斯以为阴阳之侀成而不易者尔。

若夫广大者,阴阳之用也;变通者,阴阳之制也。

其为用也,日月、风雷、山泽,赅而存焉,非日月所能尽也。合一岁以成功,储其无穷以应气机,非四时之有待也。非天地,其孰有此不匮之神邪?

其为制也,四时均此一日月,而无分阴分阳之象;统此一天地,而流行于广大之中。当其移易也,微动而无垠;当其著效也,专致而不备。故冬之变春,老阴之上生一而七也;夏之变秋,老阳之下化一而八也;春之通夏,少阳之上生二而进九也;秋之通冬,少阴之下化二而退六也。任生者奇,任成者偶。六而七,九而八,各用奇而生;七而九,八而六,各用偶而成。生者外生,成者内成。外生变而生彼,内成通而自成。故冬以生温于寒,夏以生凉于暑;夏以成温而暑,冬以成凉而寒。力有余而数未尽,则损益各二以尽之。数已终而力竭,功必以渐而不可骤,则损益各一以渐易之。酌其虚盈,变必通,穷必变;酌其多少,为度于数;故曰阴阳之制也。

七曜之或进或退,通也,而历以推;十二宫之上生下生,变也,而律以调。律历本于《易》之变通,而于阴阳之侀而为质,广大之体而为用者,则未之有准也。故《易》可以推律历,律历不可以尽《易》。无所准于天地,则德行废;无所准于日月,则成质亏。久矣,卦气之说碍于一隅矣。

是故备乎两间者,莫大乎阴阳,故能载道而为之体,以用则无疆,以质则不易,以制则有则而善迁。天之运也,地之游也,日月之行也,寒暑候气之节也,莫不各因其情以为量,出入相互,往来相遇,无一定之度数,杂然各致,而推荡以合符焉。

故圣人之于《易》也,各因其材以配之,形象各得,生成各遂,变化各致,而要不相为凌背,则吉凶著而化育成矣。若守其一隅,准诸一切,则天理不相掩,而人事相违,又恶足以经纬乎两间哉?故曰:“神无方而《易》无体”,广大之谓也。

乃为《月令》之说者曰:“春夏阳,秋冬阴。王者继天而为之子,春夏用赏,秋冬用刑。”是春夏废阴而秋冬废阳也。赏以法阳,刑以法阴,一如日月之悬象,侀一成而不易,昭垂于庶民,使其以昼夜之行为吉凶,则刑赏之法日月是已。变刑而先赏,变赏而先罚,通赏以五等,通刑以三刺,则变通以情理,犹冬无凄阴,夏无酷暑也。赏以劝善而恶者愧,刑以惩恶而善者安,非刑无阳而赏无阴,则上下进退之生积备矣,岂规规然画四时以生杀乎?如其画赏于春夏,画刑于秋冬,抑无以待人事之变,而顺天命天讨之宜。卒有肘腋之奸,待之数月而戎生于莽;大功既建,而印刓未与;倘其不逮期而溘先晨露,将勿含憾于泉壤哉?故曰:“赏不逾时,罚不旋踵。”无所待以昭大信也。

然则《月令》之书,战国先秦道丧而托于技,盖非圣之书,而吕不韦、刘安以附会其邪说。戴氏杂之于《礼》,后儒登之于经,道愈裂矣。变复之术,王充哂之,亦知言者夫!

第七章

天地无心而成化,故其于阴阳也,泰然尽用之而无所择:晶耀者极崇,而不忧其浮也;凝结者极卑,而不忧其滞也。圣人裁成天地而相其化,则必有所择矣。故其于天地也,称其量以取其精,况以降之阴阳乎?

圣人赖天地以大,天地赖圣人以贞。择而肖之,合之而无间,圣人所以贞天地也。是故于天得德,于地得业。尊天之崇,不以居业;顺地之卑,不以宅德。借不然者,违其量不择其精。务过高之佹行,不与百姓相亲;安不足之凉修,不与禽兽相别;行过高,而业不称义之宜;修不足而德不掩道之充,乃为之说曰:“大德若不足。”或为之说曰:“究竟如虚空。”恒得阴阳之过而倒循之,其邪说诐行之成,有自来矣。

夫以崇法天,以卑效地,圣人以择之既精者判然而奠位。然非其判然奠位而遂足以贞天地也。

天终古而崇,无所留以为滞;地终古而卑,无所隙以为浮,其位是已。而一往一来,一动一静,其界也迥别而不相袭,其际也抑密迩而不容间。故天崇而以其健者下行,地卑而以其顺者上承,虚实相持,翕辟相容,则行乎中者是已。“行乎其中”者,道也,义也。道以相天而不骄,义以勉地而不倍。健顺之德,自有然者,而道义行焉矣。

继善以后,人以有其生,因器以为成性,非徒资晶耀以为聪明,凝结以为强力也。继其健,继其顺,继其行乎中者,继者乃善也。行乎其中者,则自然不过之分剂,而可用为会通者也。

知因虚以入实,其用下彻;礼用器以载道,其用上达。下彻者,要崇而纳之于不浮;上达者,致卑而升之于不滞,绍介以使之相见,密络以不使之相离。故知、礼者、行乎天地之中,以合其判然者也。

惟然,故圣人有门以上而遵道于天,有门以下而徙义于地。天不以处之尊,恝然舍人而养其高;地不以位之实,颓然舍人而保其广。于彼不舍者,于此得存。故存天存地,而行乎其中者,成性固存之矣。

奚以明其然也?天虚而明,地繁而理。礼法繁理,手足为容;知效虚明,耳目任用。下彻者虚明之垂也,上达者繁理之积也。虚明下彻,故日星风雨,足以析物之根荄而酌为授;繁理上达,故草木虫鸟,足以类化之菁华而登其荣。是故知无不察,所知者不遗于毫毛;礼无不备,所体者不舍乎仁孝。蓍龟感于无形,吉凶者居室之善否也;俎豆修于在列,昭明者上帝之陟降也。不然,异端浮其量以为知,崇而不来,觉识无以作则;祝史滞其文以为礼,卑而不往,歌哭无以发情。知礼不相谋,崇卑不相即。笃实之性,去于异端;哀乐之性,去于祝史。去者不存,不存则离。天亢上而地沉下,匪特其中之离也,抑无以安其位矣。

大哉!圣人之用《易》也。择其精,因其中,合其妙,分以剂之,会以通之,人存而天地存,性存而位存,析乎其有条也,融乎其相得也,斯则以为“存存”也。玄者之窃《易》曰:“存存者,长生久视之枢也。”释者之窃《易》曰:“存存者,不生不灭之真也。”夫百圣人存之而如一圣人,一圣人存之而正万愚不肖,要以设人位而贞天地之生。彼之固命以自私,灭性以远害者,其得窃文句之似以文其邪哉!

第八章

《大过》之初,阴小处下,履乎无位,其所承者,大之积刚而过者也。以初视大,亢乎其相距矣;以大视初,眇乎其尤微矣。以其眇者视其亢者,人之于天,量之不相及也。阳虽亢而终以初为栋,阴虽眇而终成《巽》以入,人之事天,理之可相及者也。若此者,其象也。圣人因以制事天之典礼,斟酌以立极,则非拟议不为功。《易》曰:“借用白茅,无咎。”非拟议之余,因象以制动,亦恶足以知其慎哉?

是故圣人之事天也,不欲其离之,弗与相及,则取诸理也;不欲其合之,骤与相及,则取诸量也。荐之为明德,制之为郊禋,不欲其简,以亲大始也;不欲其黩,以严一本也;则取诸慎也。

日至以月之,上辛以日之,骍白以腆之,三月以涤之,升歌以和之,天尊而人事事之,以登人而不离于天。陶匏以将之,三 以献之,茧栗以进之,玄酒以求之,大裘以临之;天迩而神事事之,以远天而不亵于人。不敢亵者量,不忍离者理。通理以敦始,故方泽不敢亢于圆丘;称理以一本,故上帝不可齐于宗庙。《传》曰“绝地天通”“错诸地”之谓也,虽有几筵重席,不敢登矣。《诗》曰“上帝临女”“借之用茅”之谓也,视诸埽地无坛,则已加矣。扫地以质,借茅以文。要求诸质,进求诸文,求诸文而借之茅焉。虽然,亦止于此而已矣。不逮此者则已简,过此者则已黩,岂慎也哉!

且夫人之生也,莫不资始于天。逮其方生而予以生,有恩勤之者而生气固焉,有君主之者而生理宁焉。则各有所本,而不敢忘其所递及,而骤亲于天。然而有昧始者忘天,则亦有二本者主天矣。忘天者禽,主天者狄。羔乌之恩,知有亲而不知有天;蹛林之会,知有天而不恤其亲。君子之异于禽也,岂徒以禋祀报始哉?巡守则类焉,民籍则献焉,钦承以通之,昭临女之毋贰也,故曰“乾称父,坤称母”。若其异于狄也,则用重而物则薄也,天子之外未有干焉者。等人而专于天子,而抑又用之以薄,非能侈然骤跻于帝之左右矣。狄之自署曰“天所置单于”,黩天不疑,既已妄矣。而又有进焉者,如近世洋夷利玛窦之称“天主”,敢于亵鬼倍亲而不恤也,虽以技巧文之,归于狄而已矣。

呜呼!郊祀之典礼至矣哉!不敢昧之以远于禽,不敢主之以远于狄。合之以理,差之以量。圣人之学《易》,于斯验矣。德业以为地,不敢亢人以混于杳冥;知礼以为茅,不敢绝天以安于卑陋。故曰:“惟仁人为能飨帝。”“知其说者之于天下,其如示诸掌乎!”慎之至而已矣。

《大过》之初六,克肖之矣。柔而安下,不敢或黩;成《巽》顺入,不敢或简。故曰:“齐乎《巽》。”齐也者,齐侧皆切 也,祓一其德以即于慎,岂有咎与!而不见夫上六乎?跻而升积阳之上,以致其说,无礼而黩,有巫道焉,则地天通而阴阳乱,“灭顶”之凶,亦可为不慎者之戒矣。

第九章

太极之在两间,无初无终而不可间也,无彼无此而不可破也,自大至细而象皆其象,自一至万而数皆其数,故空不流而实不窒,灵不私而顽不遗,亦静不先而动不后矣。夫惟从无至有者,先静后动而静非其静;从有益有,则无有先后而动要以先。若夫以数测者,人由既有以后测之而见者也。象可以测数,数亦可以测象。象视其已然,静之属;数乘其自有,动之属;故数亦可以测象焉。要此太极者混沦皆备,不可析也,不可聚也。以其成天下之聚,不可析也;以其入天下之析,不可聚也。虽然,人之所以为功于道者,则断因其已然,而益测之以尽其无穷;而神而明之,分而剂之,裒而益之,则惟圣人为能显而神之。

其测以数者奈何?太极之一。〇也,所以冒天下之数也,而恶乎测之?测之者因其所生。动者必先,静者必随,故一先二,二随一,相先相随,以臻于十。和者非有益于倡者,则无所事于和矣。一而二,二而三,三而四,由是而之于十,皆加一者,相对之数也。阴欲值阳而与之对,必虚阳之所值而实其两端,以辟户而受施,不然则相距而龃龉,故一不可对三,二不可对四。一对三则中央相距,二对四则两端相距也。二一而二,二二而四,由是而二五而十,皆倍加者,阴承阳一,因其增益之性以为习,使可辟而有容也。一而三,三而五,由是而之九,皆增二者,阳感阴化,因其所辟而往充其虚也。从一合六以得七,由是而从五合十以得十有五者,因生数之终,加其所进以为成,成不能成,功因乎生也。生数止五,成数尽十者,从太极测之而固有之也,

太极,〇之实有也。动者横以亘,无不至也,故为径;静者张以受,无不持也,故为交;动流而不滞,故为圆;静止而必齐,故为方;外齐者其中径也,故为弦。于径测之,亘—而一矣;于交测之,乂而二于所径矣;于圆测之,〇流动中规,而三于所径矣;于方测之,□四距中矩,而四于所径矣;于弦测之,上弦 二有半,下弦 二有半,合实计之,而五于所径矣。五则中实,中实则可为主于外,而地效其充以相成。生始于阳而终于阳,成始于阴而终于阴。性情之起,功效之登,一也。

于方测阴而得四,阴体定矣。以其交者而自实,以方函交, 而六于所径矣。交、方皆阴也,阴数纯备而为老阴。阳函阴,动有静,以圆纳方, 而七于所径矣。阳外成,则体阳而为少阳。天包地外,而亦行乎地中。天行地中,施其亘化,以方纳圆,径一充之, 而八于所径矣。阴外成,则体阴而为少阴。天固包地,尽地之用,地道无成,竭其功化以奉天,以圆纳方,方有其交, 而九于所径矣。浑天之体,于斯而著,故为老阳。“阳知大始,阴作成物”,物数之成,于阴而讫,合径一、交二、圆三、方四、 而十于所径矣。至于十,而所以测太极之术尽矣。无以测之,而天地之数一终矣。

若夫有径 而无竖 者,天地之际甚密,不可以上下测。测之以竖者,《太玄》《元包》《潜虚》之所以成乎其妄也。太极之有十,浑成者也。非积而聚之、剖而析之也,而何所容测焉?

乃数因于有象,象则可测矣,可测则可积矣。故积之以二十有五,积之以三十,而天地之数纪焉。积之者,天地以为功而无穷,圣人既于其象而灼知之。虽然,固然之积引于无穷者,尤存乎分剂而裒益之,则《易》兴焉。

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大衍之数五十。其差五者,以积计之,裁地之有余,同天之不足。健行者速而得廉,顺承者迟而得奢,亦勉地而使配天行也。且静者无由以得数,因动而随,则虚中而重其两端,数斯立矣。两端建而中皆虚一,所增者仅与天及,外密而反以中疏,是五位皆缺其一,而数亦二十有五矣。

以乘计之,北南东西者,阴阳老少之位,中无定位,以应四维。阴不适主,阳之珠聚者, 与太极同而无所歉。故以天乘地而为五十。天乘地而非地承天者,一可以生十,二必不可以成九,数之固然也。裁而成之,称量而承之,而大衍之数登焉。

大衍五十而一不用。一者,天之始数也,亦地之始数也。一一而二,二固始于一也。由是而十,由是而五十,皆以一为始。太极之有数生于动,《易》之变化亦动也。动,君动,则一可不用,以君四十有九。故自此而七八九六,合符而不爽,岂非其固然者哉?

不用之一,以君动而不以君静,故大衍之数,常者五十,而乘乎变者四十有九。一因动以为君,未动则合五十而为一。合而为一者,太极混沦周遍之体,而非动而倚数,于五十之中立一以为一矣。立一以为一,而谓之太极,韩康伯之臆说也。立一于数外,与四十有九参立,乃自外来而为之君,此老氏之所谓一也。《易》固不曰“挂一以象太极”,太极不可与阴阳析处而并列也。由是而变矣,则数以测象矣。自挂一象三以后,及于万一千五百二十之象,万物皆有成则之可法;分而为两,无成数而托于无心者,神之所为无心而成化也。有成则者,范围天地之成化,所以显道;无成数者,上迓太极之无心,所以神德行也。道显于有则,故恒而可由;由德神而无心,故与时偕行,故曰:“神无方而《易》无体。”非然,则吉凶仰成于必至,谁与为“《震》无咎”之功,谁与为“忧悔吝”之几也哉?以天治人而知者不忧,以人造天而仁者能爱,而后为功于天地之事毕矣。

乃若四营、十八变之数有则者,亦与无心者相间,而后道无不显而德无不神。象两象三,四时闰期,万物之数,象各有当,其有则焉固矣。

其揲四之数,六揲而二十四,七揲而二十八,八揲而三十二,九揲而三十六,六七八九,《河图》之成数,水火木金之化也。归奇之十三、十七、二十一、二十五,三四五六以乘四而加一,其一为余,余者奇之归,皆挂一不用,以为一爻之君也。初变之余皆五九,再变、三变之余皆四八者,因其盈而多余之,因其虚而少余之,自然之樽节而不滥也。三变之数,中分无心,其所变者初揲一、二揲二、三揲三、四不足于揲,自五以至四十四,凡百九十六变,奇九十,偶百有六。三变之偶多于奇者十六,积十八变而多于奇者九十六。偶多而奇少者,称其固有之数,阳少而阴多也。而筮者之所得,未尝见偶多于奇,周流于六十四,各足于百九十二,阴虽多而无心之化必平也。

大衍之数,六积而三百,天地之数,六积而三百三十。裁地以相天,则诎其三十而为衍;相天以冒地,则伸其三十而为期。故《乾》《坤》之策三百六十,天行之度,不息之健,虽少而恒速,亦固有之也。

四十有九,六积而二百九十有四,六十四积而万八千八百十六,老阳之余七十八,少阳之余百二十六,少阴之余百有二,老阴之余百五十,《乾》《坤》之余二百二十八,二篇之余七千三百八十。其不逮四十有九之策万一千六百有四,较之二篇之策不相值者七十有四,凡此,皆无心而不期于肖也。铢铢而期之,节节而肖之是阴阳无往来,而吉凶无险阻矣。揲者有则,天地之成理;余者无心,天地之化机。以化归余,而不以余归揲。君子贞其常以听变,非望之福不以宠,非望之祸不以惊,优游于变化之至,固不取截然均析以为体,如邵子之四块八段,以归于无余也。

呜呼!道之大也,神之无方也,太极之动,奇—偶––而已。非可与神者,其孰能与于斯!然而圣人终尽之于乾坤,则奇一偶一者,万变之取为实而随化皆始者也。圣人约之于仁知,贤者充之以知能,“可与酬酢,可与佑神”,此物此志也夫!

第十章

天下非特有深也,絫浅而积之,则深矣。天下非特有几也,析大而详之,则几矣。舍浅而浚之,略大而察之,谓有深且几者立于天下之外,捷取焉而以制天下,岂不悖哉!然则天下非特有神也,行乎浅而已深,图乎大而已几,有所以至而人莫测其即此而至,斯天下之至神者矣。是故至深者天下也,至几者天下也。莫深于天下之志,莫几于天下之务也,故足以相因而底于成与通也。

奚以明其然也?天下之志亦浅矣,而求其通,则深也。天下之务亦大矣,而溯所成,则几也。中人以上极于圣,中人以下极于顽,或敝屣天下,或操刃锱铢,或愿尽闰堂,或图度荒裔,其不相通也而欲通之,则杳乎其未易测矣。一事之本末,变之不胜其繁;一代之成毁,开之不俟其钜;质文之尚,达乎幽明;喜怒之情,动乎海岳;俟之后王而万祀,逮之编氓而九州,其不易成也而欲成之,则纤乎其无所遗矣。夫未易测者以为通,无所遗者以为成,圣人之于天下,鼎鼎焉,营营焉,爱而存之,敬而尽之,存其志,尽其务,其不敢不忍于天下者,以是为极深而研几也。

是故不曰“我高以明而天下之志不足知,我静以虚而天下之务不足为”。极天下之固有,攘君谇母,皆志之所必悉;极天下之大有,酒浆瓜枣,皆务之所必勤。固有者象也,大有者变也。小大有象,往来有变。无小无大,无往无来,一阴一阳之间,有其至赜而极详者。岂以增志之所本无,而强务以所不必也哉?

是故金夫之女,负乘之子,不食之飞,得敌之鼓,志无穷而象与之无穷;濡之衣袽,系之苞桑,前禽之失,得妾之子,务靡尽而变与之靡尽。未易测者,小大之生生不可测也。无所遗者,往来之亹亹不可遗也。若此者,藏天下于爻,府天下于卦,贞天下于《乾》易《坤》简,以其易简,推之近远,抵之幽深,会其参伍,通其错综,然后深可极而几可研。要岂立易简于事外,以忍于不知,而敢于不为也哉?

是故志下通于愚贱,而顽谗可格;务积成于典礼,而天鬼不违。《诗》曰“求民之莫”,极深之谓也;《书》曰“所其无逸”,研几之谓也。夫乃以大通而集成矣。

彼何晏、夏侯玄之流,麦菽不知,萧墙不戒,遁即荒薄,而窃其目以相题,戕其身而祸人家国,盖有由矣。《春秋》之纪事也,篡君召王,无不志也;蜮蜚鹢石,无不详也。采物之覆亡,阴阳之愆伏,与《易》为表里。故曰:“《易》言其理,《春秋》见诸行事。”“守经事而知宜”,以极深也;“遭变事而知权”,以研几也;而固已早合于神矣。太子弘废商臣之篇,王安石恣“烂报”之诬,宜其与何晏、夏侯之徒异车而同偾也。

第十一章

是故性情相需者也,始终相成者也,体用相函者也。性以发情,情以充性,始以肇终,终以集始,体以致用,用以备体。阳动而喜,阴动而怒,故曰性以发情;喜以奖善,怒以止恶,故曰情以充性;三时有待,春开必先,故曰始以肇终;四序所登,春功乃备,故曰终以集始;无车何乘?无器何贮?故曰体以致用;不贮非器,不乘非车,故曰用以备体。六者异撰而同有,同有而无不至。至则极,无不至则太极矣。

“《易》有太极”,固有之也,同有之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固有之则生,同有之则俱生矣。故曰“是生”。“是生”者,立于此而生,非待推于彼而生之,则明魄同轮而源流一水也。

是故《乾》纯阳而非无阴,《乾》有太极也;《坤》纯阴而非无阳,《坤》有太极也。《剥》不阳孤,《夬》不阴虚,《姤》不阴弱,《复》不阳寡,无所变而无太极也。卦成于八,往来于六十四,动于三百八十四,之于四千九十六,而皆有太极。策备于五十,用于四十九,揲于七八九六,变于十有八,各尽于百九十六,而皆有太极。故曰“《易》有太极”,不谓“太极有《易》”也。惟《易》有太极,故太极有《易》。

所自生者肇生,所已生者成所生,无子之叟,不名为父也。性情以动静异几,始终以循环异时,体用以德业异迹,浑沦皆备,不漏不劳,固合两仪、四象、八卦而为太极。其非别有一太极,以为仪、象、卦、爻之父,明矣。

故太极之于《河图》,未有象也,于《易》未有数也,于筮未有策也,于卦未有占也。象皆其象,数皆其数,策皆其策,占皆其占。有于《易》以有《易》,莫得而先后之。

故吉凶日流于物,大业日兴于事,智礼日行于两间,道义日存于人心。性善而情善,情善而才善;反身而诚,不远而复。天下之道冒,而圣人之藏亦密矣。冒者于彼于此而无不被,密者于彼于此而无或疏也。是太极有于《易》以有《易》,《易》一太极也,又安得层絫而上求之?

《乾凿度》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危构四级于无形之先。哀哉!其日习于太极而不察也!故曰:“阖户之谓乾,辟户之谓坤。”有户,则必有材以为户者,则必有地以置户者。阖,则必有阖之者;辟,则必有辟之者。为之置之,阖之辟之,彼遂以为是太极也,且以为太易、太初、太始、太素也。夫为之置之,必有材矣,大匠不能抟空以造枢根;阖之辟之,必有情矣,抱关不能无司以为启闭。材则其阴阳也,情则其往来也。使阴阳未有之先而有太极,是材不夙庀,而情无适主;使仪象既有之后,遂非太极,是材穷于一用,而情尽于一往矣;又何以云“《乾》《坤》毁则无以见《易》”也乎?

故不知其固有,则绌有以崇无;不知其同有,则奖无以治有。无不可崇,有不待治。故曰“太极有于《易》以有《易》”,不相为离之谓也。彼太易、太初、太始、太素之纷纭者,虚为之名而亡实,亦何为者邪?彼且曰:“有有者,有无者,有未始有夫有无者。”或且曰:“七识以为种子,八识以为含藏,一念缘起无生。”呜呼!毁《乾》《坤》以蔑《易》者,必此言夫!

第十二章

夫缊者,其所著直略切 也。著者,其所归也。归者,其所充也。充者,其所调也。是故无以为之缊,既郛立而不实,亦瓦合而不浃矣;既绝党而相叛,亦杂类以相越矣。而不见天地之间乎,则岂有坚郛外峙,而庞杂内塞者乎?

今夫阳以成男,阴以成女,其以达情,即以达性也。饮以养阳,食以养阴,其以辅形,即以充神也。然而牝、牡异质,姬、姜异宗,水、土异产,甘、咸异味。夫妇之合,非巧媒所能介也。荣卫之分,非良庖所能齐也。于此于彼而各有宜,于此于彼而互有成,宣以不乱,成以不过,则谁为为之而有非其著焉者也?

以为即器而保器,器无情者也,而恶乎保之?以为离器而用器,则器贱矣,贱者惟贵者之所使,则胡不惟其情之所便以相昵,惟其形之所可受以相取,而又恶乎相调而各有司邪?且盈天地之间,则皆有归矣。有其表者,有其里者,则有其著者。著者之于表里,使其二而可以一用,非既已二而三之也。盈天地之间,何非其著者之充哉?

天位乎上,地位乎下,上下之际,密迩而无毫发之间,则又恶所容其著者?而又非也。天下济而行,地上承而合。下行之极于重渊,而天恒入以施。上合之极于层霄,而地恒蒸以应。此必有情焉而必有性焉,必有以辅形而有以充神焉。故《乾》曰“时乘六龙以御天”,《乾》者所以御天而下济也;《坤》曰“牝马地类,行地无疆”,《坤》者所以行地而上承也。盈天地之间皆器矣。器有其表者,有其里者。成表里之各用,以合用而底于成,则天德之《乾》,地德之《坤》,非其缊焉者乎?

是故调之而流动以不滞,充之而凝实以不馁,而后器不死而道不虚生。器不死,则凡器皆虚也;道不虚生,则凡道皆实也。岂得有坚郛峙之以使中屡空也?岂得有庞杂窒之而表里不亲邪?故合二以一者,既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是故《乾》《坤》与《易》相为保合而不可破。破而毁,毁而息矣。极乎变通,而所缊者常与周旋而不离,而《易》备。

故夫天下之赜,天下之动,事业之广,物宜之繁,典礼之别,分为阴,分为阳,表里相待而二,二异致,而一存乎其人,存乎德行。德行者所以一之也。在天地为《乾》《坤》,在人为德行。《乾》《坤》固以其德行充两间而调之,而后器不死而道不虚生。

由此思之,七八九六之数,上生下生之变,吉凶悔吝之辞,以实道而虚器,大哉,充满流通于天地之间,岂不一诚而无忘哉?若夫悬道于器外以用器,是缊与表里异体,设器而以道鼓动于中,是表里真而缊者妄矣。先天之说,橐龠之喻,其于《易》之存人以要天地之归者,又恶足以知之!

“谓之”者,从其谓而立之名也。“上下”者,初无定界,从乎所拟议而施之谓也。然则上下无殊畛,而道器无易体,明矣。天下惟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也。

无其道则无其器,人类能言之。虽然,苟有其器矣,岂患无道哉?君子之所不知,而圣人知之;圣人之所不能,而匹夫匹妇能之。人或昧于其道者,其器不成,不成非无器也。

无其器则无其道,人鲜能言之,而固其诚然者也。洪荒无揖让之道,唐、虞无吊伐之道,汉、唐无今日之道,则今日无他年之道者多矣。未有弓矢而无射道,未有车马而无御道,未有牢醴璧币、钟磬管弦而无礼乐之道。则未有子而无父道,未有弟而无兄道,道之可有而且无者多矣。故无其器则无其道,诚然之言也,而人特未之察耳。

故古之圣人,能治器而不能治道。治器者则谓之道,道得则谓之德,器成则谓之行,器用之广则谓之变通,器效之著则谓之事业。

故《易》有象,象者像器者也;卦有爻,爻者效器者也;爻有辞,辞者辨器者也。故圣人者,善治器而已矣。自其治而言之,而上之名立焉。上之名立,而下之名亦立焉。上下皆名也,非有涯量之可别者也。

形而上者,非无形之谓。既有形矣,有形而后有形而上。无形之上,亘古今,通万变,穷天穷地,穷人穷物,皆所未有者也。故曰:“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践其下,非践其上也。

故聪明者耳目也,睿知者心思也,仁者人也,义者事也,中和者礼乐也,大公至正者刑赏也,利用者水火金木也,厚生者谷蓏丝麻也,正德者君臣父子也。如其舍此而求诸未有器之先,亘古今,通万变,穷天穷地,穷人穷物,而不能为之名,而况得有其实乎?

老氏瞀于此,而曰道在虚,虚亦器之虚也。释氏瞀于此,而曰道在寂,寂亦器之寂也。淫词炙 而不能离乎器,然且标离器之名以自神,将谁欺乎?

器而后有形,形而后有上。无形无下,人所言也。无形无上,显然易见之理,而邪说者淫曼以衍之而不知惭,则君子之所深鉴其愚而恶其妄也。

故“作者之谓圣”,作器也;“述者之谓明”,述器也。“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神明其器也。识其品式,辨其条理,善其用,定其体,则默而成之,不言而信,皆有成器之在心而据之为德也。

呜呼!君子之道,尽夫器而已矣。辞,所以显器而鼓天下之动,使勉于治器也。王弼曰:“筌非鱼,蹄非兔。”愚哉,其言之乎!筌、蹄一器也,鱼、兔一器也,两器不相为通,故可以相致,而可以相舍。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统之乎一形,非以相致,而何容相舍乎?“得言忘象,得意忘言”,以辨虞翻之固陋则可矣,而于道则愈远矣。

《周易外传》卷五终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