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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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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将释此经。先定序品有无。次方入经疏解。夫经之有品。则义趣不紊。品之有序。则理绪可抽。矧通别二序。群帙攸同。若法华之先敷六瑞。金光之预梦金鼓。故得一期宣演。大纲可提。则序品之设。诸经之所同尚者也。独此经之初。即冠以佛国一品。而入经敷演五事之后。长者献盖。而神用叵测。伽陀赞颂。而杂糅翩翩。岂非通别二序烂然可别。今不安者。要非集经之罔立。疑是翻译之脱讹。盖品之名第。或自唱如梵网。或结集置如大品。或译人添如罗什。今欲义增。复虑获罪。将欲已之。似于疏释有乖义门。故于经文。仍其旧贵。而于疏解。乃义立之。即四明大师尝亦有云。净名经以佛国因果为正宗。既无序品。诸师乃将佛国半品而为序分。是则古人亦约义分之。准常科为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为二。始于如是等五事。通序也。次于尔时毗耶离城有长者子名曰宝积。讫偈赞稽首如空无所依。别序也。止此方次以正宗佛国品。即宝积白佛愿闻得佛国土清净。如是则不惟见序分正宗二义了然。即佛国品题。宜冠此文如指诸掌。

○次入经疏解。准常为二。初释经题。二释经文。释题为二。初释译人。二释经题。常途则先释经题。次释译人。今此异者。以其旧注先标译人后释经题。今既仍存旧注。是故然也。初释译人。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肇公曰。鸠摩罗什。此云童寿。龟兹国人。东晋时。后秦姚氏据长安。尊为国师。弘始年间。秦主敕僧[(丰*力)/石]等八百沙门。资受什旨。于草堂寺。翻译经论。凡九十八部。合四百二十一卷。僧睿僧肇道常等笔受。此当其一。

○二释经题为二。初列旧注二。初释初题二。初标。

维摩诘所说经

○二释。

什公曰。维摩诘。秦言净名。即五百童子之一也。从妙喜国。来游此境。所应既周。将还本土。欲显其淳德以泽群生。显迹悟时。要必有由。故命同志诣佛而独不行。独不行。则知其有疾也。何以知之。同志五百共遵大道。至于进德修善。动静必俱。今净国之会。业之大者。而不同举。明其有疾。有疾故有问疾之会。问疾之会。由净国之集。净国之集。由净名方便。然则此经始终所由。良有在也。若自说而观。则众圣齐功。自本而寻。则功由净名。源其所由。故曰维摩诘所说也。

肇公曰。经者常也。古今虽殊。觉道不改。群邪不能沮。众圣不能异。故曰常也。

○二释次题二。初标。

一名不可思议解脱。

○二释。

肇公曰。微远幽深。二乘不能测。不可思议也。纵任无碍。尘累不能拘。解脱也。此经自始于净土。终于法供养。其中所明虽殊。然其不思议解脱一也。故总以为名焉。上以人名经。此以法名经。以法名经。所以标榜旨归。以人名经。所以因人弘道者也。

○二伸今疏二。初总标五重。

昔天台智者大师释此经题。尝用五重玄义。谓人法为名。真性解脱为体。佛国因果为宗。权实折摄为用。生酥为教相。

○二各释五重五。初释名二。初释初题。

今约教义以伸明之。初人法为名者。维摩诘。人也。所说经。法也。若依次题。则以单法为名。然初题人法中。人有能说所说之殊。若据经文。以佛为能说人。则维摩诘为所说人。今既题为维摩诘所说经。则人非指佛。虽末后归宗于佛。今且从题。以维摩为能说人也。所说经为法者。则真性解脱。佛国因果。权实折摄。皆所说法。盖一经所说。莫非体宗力用三法故也。然法因人说。证法名人。故以人从法。法既有三。人岂乏之。故约法名人。真性解脱。乃维摩所证法身之体也。佛国因果。乃维摩能证般若之宗也。权实折摄。乃维摩从体所起解脱之用也。法既不纵不横。人亦绝思绝议。离人无法。离法无人。人法合标。故称维摩诘所说经。经字二训。曰常曰法。旧注但存一义。故以常释经。若补足之。应曰又经者法也。三世诸佛虽异。轨之成道无差。既以之而自行。复以之而觉人。故曰经也。

○二释次题上以人法合名。此以单法受称。不可思议者。待偏教圆教因位。及小乘之可思议而说也。夫系缚于三界之樊笼。沉酣于五道之昏妄者。凡夫也。而二乘已能解之脱之。萧然于万累之表。然而声闻小行。如獐独跳。曾是后群之不顾。缘觉部党。犹鹿恋众。徒然於邑以何为。此能解脱于有。未解脱于空。解脱于己。未解脱于人。可思议者也。是以二乘于三界之有。竟破之以归空。涅槃之无。竟执之以成有。惟三界破之以归空。故于一切众生。乃至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与之长揖。视若路人。此之所以为小乘也。惟涅槃执之以为有。故于空无相无作眼智明觉。与之胶固。甘之如醍醐。此之所以为空宗也。至于游戏神通。净佛国土。入泥入水。化度众生。枯朽其心。一无所用。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如焦芽败种不成法器。如来折之厥辞若此。尚何所堪蹈大人迹。行大人事乎。故曰。龙象蹴踏非驴所堪。弗以大海内于牛迹。凡此弹呵。皆为此辈人设也。若菩萨乘。其则不然。既能自利。复能利人。故证于空。而于空不住。回此空心以向于有。破性破相。遍习遍学。知病识药。应病与药。令得服行。先以神通骇动。后以智辩宣敡。然能解脱于空。未能解脱于中。或能深入于但中。未能深入于圆中。虽御牛车名为大乘。非大白牛车最上一乘。若夫三藏菩萨。伏见思而不断。历缘假而度生。此正净名所谓以毒器贮乎甘露。尚未阶乎解脱。乌足以言思议不思议哉。盖解脱有三。曰真性。圆净。方便净。竖以明之。历乎三修。则方便净许二乘而得证。圆净许菩萨而得入。真性惟诸佛而证知。既经历别以修成。皆以心言而可到。乃可思议之解脱也。具而言之。乃圆顿上乘所明。初心一心中具。观行一念中修。果位一心中证。即本有真谛泯一切法者。圆净解脱也。本有俗谛具一切法者。方便净解脱也。本有中谛统一切法者。真性解脱也。此性也。非修也。三谛也。非三观也。故修也者。称性照了者也。照了真谛。圆净解脱。泯一切法。名之曰空。照了俗谛。方便净解脱。立一切法。名之曰假。照了中谛。性净解脱。统一切法。名之曰中。三谛既于一心中具。三观亦于一心中修。三种解脱。乃于一心中证。故直圆净非圆净。圆净必具方便真性。直方便非方便。方便必具圆净真性。直真性非真性。真性必具方便圆净。虽然一念圆修。以破惑浅深故。而所证不无次第。故空观破见思而圆净成。假观破尘沙而方便成。中观破无明而真性成。第证虽次第。而理非次第。是以观亦无有次第。但因虽圆顿。让果方融。故约因言。犹可思议。如不思议品室容广座。芥纳须弥。海入毛孔不娆鱼鳖。断取世界掷置他方。使人不觉不知。演日为劫。促劫为日。而了无延促之殊。皆果地圣人之事。似非初心境界。矧维摩乃金粟如来。既与五百长者。从妙喜国以偕来。求厥本迹。谅亦位齐。题云不思议解脱。其在是乎。然而举果正为显因。显因正为趣果。因有深浅。意在初心。如曰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行于非道通达佛道。其所汲引。寄言勤矣。圆名字人。可不慕诸。但其间宗趣。是不可不知。何也。盖题称解脱。乃三德之一偏。三谛言之。义居于假。古人所谓不思假非偏假。此假本具一切法者。性具三千。百界千如。即空假中也。所谓真空不空非但空。圆中圆满非但中。是故四门之初门。即是不可思议假是也。而此三千。一千属生佛假名。一千属生佛正报。一千属生佛依报。居于一性。故即之弥分。派之弥合。融通无碍。各各具遍具含。乃真如不变之体。各具随缘之用。既不变而随缘。乃随缘而不变。是故果上能正中现依。依中现正。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一为无量。无量为一。于一毫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盖本乎此。即题称不思议解脱。亦本乎此。

○二辨体。

第二真性解脱为体者。三解脱义。已如前说。但释名是总。总三法故。今明体为别。别三法故。体章既别在法身。故独标真性为体。于谛观证三。又别在三谛。三谛之内。又别在中道。虽在一性。而一必具三。所谓直法身非法身。法身必具般若解脱。是也。譬如一主二臣。虽能统摄。而主体尊贵。自在称王。又独在于真性法身也。

○三明宗。

第三佛国因果为宗者。前之真性。方在理体。虽生佛不二。而众生所具。全未涉修。是以欲证此体。以起无方大用。要在净佛国土因果之宗。佛国清净。果也。净土之行。因也。故宝积长者为众启请。愿闻得佛土清净。惟愿世尊说诸菩萨净土之行。盖微此因果。莫能证此真性解脱故也。是则前之真性属乎法身。今之因果属乎般若。般若有三。实相般若。义当乎中。观照般若。义当乎空。文字般若。义当乎假。如曰。譬如有人。欲于空地。造立宫室。随意无碍。若于虚空。终不能成。岂非空有而等照真俗以俱融而为一经之宗要乎。

○四论用。

第四权实折摄为用者。夫至人利物。以权实为之本。折摄为之用。然而摄为本心。折非本心。故曰。四摄法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解脱所摄众生。来生其国。第摄之不行。必先之折。如释迦之示现娑婆。先之以折也。弥陀之誓取清泰。后之以摄也。法说苦集灭道。先之以折也。法说琼林玉沼。示之以摄也。示以小乘法门修之得道。先之以摄也。焦芽败种不成法器。后之以折也。凡此法门。不能枚举。皆至人依权实之本。施折摄之用。故或惠施之所不能摄。反从而乞取之。惠施所以汲其喜。乞取所以破其悭也。或爱语之所不能摄。反从而呵叱之。爱语所以与其进。呵叱所以与其退也。或利行之所不能摄。反从而逆夺之。利行所以顺其情。逆夺所以乖其志也。或同事之所不能摄。反从而不同之。同之所以引其进。不同所以使其退也。然而或以实摄。或以权折。或以实折。或以权摄。若逢场作戏。倚调赓歌。𡟎形胡语可也。妍质汉言可也。阳春白雪可也。下里巴歌可也。菩萨称为游戏神通者。实似乎此。

○五判教。

第五生酥为教相者。五味相生。文出涅槃。大师用判如来五时施教。一从牛出乳。喻佛初说华严。二从乳出酪。喻佛顿后施渐。十二年中说四阿含经。三从酪出生酥。喻佛说阿含之后。八年之内。四教并谈。四从生酥出熟酥。喻佛方等之后。二十二年。说般若经。五从熟酥出醍醐。喻佛般若之后。八年之内。说法华经。并一日半夜。说涅槃经。此经说在方等。如诸大弟子被净名弹呵。皆追叙往事。故知的在方等。大师判此时为对半说满之时。然于其间。或有说纯圆之经。或有对别对通说圆之经。而此经正当对半说通别圆满字之教。虽亦有对通对别之义。而正在对半说圆也。然而其中。说圆之义。至为圆极。如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如来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行于非道通达佛道等义。岂有圆顿更过于此。故虽通判教相属于生酥。乃置毒生酥。酥即杀人之教故也。初释经题竟。

○二释经文。准常为三。初释序分。二释正宗分。三释流通分。初序分品题者。若准常途。如法华之先标序品。次标方便。以彼例此。安得无之。是知非经文之无。乃译者之略也。是故今之所释。依经虽标为佛国。义释须序其通别。至于次品。方释佛国之义也。文分为三。初依译标品。

维摩诘所说经佛国品第一

次约义释序。即准法华标序品第一同也。文句云。序者次也。由也。述也。此经亦然。如是等五事。冠于经首。次序也。献盖偈赞起发之端。由序也。若问答释疑。已入正宗。与法华异。然亦无非正说弄引。叙述也。具此三义。故称序品也。品者。梵语称为䟦渠。此称为品。品是类义。此中文句。义类相从。节之以为䟦渠。故称序品第一。

○三正释经文二。初通序。二别序。通序为六。初所闻法体。二能持人。三闻持和合。四说教主。五所依处。六闻持伴。天台大师云。此之六事。亦名印定序。三世诸佛。经初皆安如是故。亦名通序。与诸经同故。亦名经后序。结集者所置故。亦名经前序。遗嘱令安故。亦名破邪序。对破外道阿沤故。亦名证信序。令闻者不疑故。总此六说。是四悉檀意也。初所闻法体。

如是。

天台大师曰。光明旧解。如名不异。是曰无非。阿难所传文句。似泻水分瓶。与佛一种。故不异称如。文下之理。允当无谬。故无非曰是。略而言之。文如理是。肇师注净名。如是者。信顺之辞也。信则所言之理会。顺则师资之道成。经无丰约。非信不传。故建言如是也。真谛三藏云。如是决定也。数决定理决定。佛说此经。有若干文句。若多成增谤。若少成减谤。阿难传之如潟水。不多不少。故数决定。佛说无相之理不有不无。若有堕增。若无堕减。阿难传之无增无减。故理决定。龙树解。如是者。信顺之辞也。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此之四解。各据一悉檀。旧注语总不显文诠何等理为如。何理为文所诠为是。既不显了。只是世界悉檀意。肇师据信。是为人意。三藏文理决定。为对治意。龙树信顺如是。为第一义。大师云。合作通别二释。通释者。佛如法相而说。阿难如闻相而传。故言如也。佛如法相而解。阿难如海相而受。故言是也。别释者。外曰阿沤称吉。文乖其理。故非如。理异其文。故非是。不可见阿沤在初而中后皆吉也。文如其理故言如。理如其文故言是。此破外道之邪。立三藏之正。故称如是也。又三藏经初云。如是二谛各异故非如。理浅故非是。摩诃衍二谛相即故言如。理深故言是。此破三藏之异。立通教之同。故称如是也。又三人同闻而各异。故非如。证入优劣。故非是。唯菩萨所闻者为如。菩萨所悟者为是。此破通教之浅。立别教之深。故称如是也。又离边明中之文。则非如。出二谛之外有中道。则非是。文字性离。即是于如。一切法即佛法。名之为是。此破别教之离。立圆教之即。故称如是也。此经既是方等。通被根性不同。作种种说无咎。观心解者。观与境冥故为如。境即正观故为是。经言。作此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即其义也。或问曰。佛经义解。古今通式。法门观解。虚尚多骈。不如已之。对曰。天台净名疏。元有此问。今引宗镜录所存问答。为君阐之。知余所宗。非虚谬也。彼疏问云。那忽处处对法门约观心。作如此等说。佛意未必如此也。答曰。若言经中无对法门解释义者。此经佛道品。普现色身菩萨。问维摩诘言。居士。父母妻子亲戚眷属等。悉为是谁。大士偈答言。智度菩萨母等。净名既是在家菩萨。何容无有父母妻子家宅。而不依事答。悉约内行法门答者。当知诸佛菩萨。不起道法。现凡夫事。虽现凡事。皆内表道法也。如佛般涅槃处在双树。四枯四荣。岂可直作树木之解。且如来诚说。皆表半满枯荣。今在毗耶庵罗树园。欲说不思议解脱法门。不舍道法。现迹同凡。住毗耶离。岂不表极地所住法门也。华严经明十城十园。岂止是世间城园也。此经下文菩萨行品云。诸佛威仪。有所进止。无非佛事。何得俱作事解。都不寻思诸佛菩萨不思议教。善权秘密表发之事。又法华经云。欲说是经。应入如来室。着如来衣。坐如来座。如来室者。乃是大慈悲心。如来衣者。即是柔和忍辱。如来座者。即是一切法空。问曰华严顿教大乘。可得约行明诸法门。此方等经及小乘教。何得亦约观行明义。答曰。此经既云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若不约观行。岂称斯文。若不以毗耶离庵罗树园对诸法门。则不得约观心解释。何得于众生心行中求诸佛解脱。若不于心行求解脱者。云何得住不思议解脱。若不住不思议解脱。云何于一毛孔见诸佛土。变现自在。如不思议品所明也。复云何得如法华经明身根清净。一切十方国土。皆于身中现。又岂得如华严经颂说。无量诸世界。悉从心缘起。无量诸佛国。皆于毛孔现也。如前问言小乘不得约观心解释者。何故声闻经中。佛为牧牛人说十一法。皆一一内合比丘观心。如是等例。岂非方等及三藏经对诸法门观心明义也。故知了义教不了义教。皆是了义。以惟一心故。又疏问云。玄义处处多明观心。已恐不可。入文复尔。将不坏乱经教耶。答。说经本为入道。若怀道之贤。触处观行。岂有寻求涅槃圣典而不观行者乎。但巧说得宜。非止不损文义。兼得观慧分明。分别法门。非观何逮。岂有坏乱之咎乎。

○二能持人。

我闻。

什公曰。若不言闻。则是我自有法。我自有法。则情有所执。情有所执。则斗乱必兴。若言闻则我无法。我无法则无所执。得失是非。归于所闻。我既无执。彼亦无竞。无执无竞。诤何由生。此经称我闻也。

真谛曰。我是器义。一散心名覆器。无闻慧故。二忘心名漏器。虽得而失。无思慧故。三倒心名秽器。非而谓是。无修慧故。阿难无此三过。惟是好善之器。亲承有在。故言我闻。

释论云。耳根不坏。声在可闻处。作心谛听。因缘和合。故称闻。阿难与听众述佛遗旨。亲承不谬。故言我闻。天台大师释我有四义。谓我我。我无我。无我我。我无我而不二。配四根性人。闻亦四义。谓闻闻。闻不闻。不闻闻。不闻不闻。配四根性人。有四种阿难。谓欢喜阿难。贤阿难。典藏阿难。海阿难。为四种缘。立四种名(典藏出阿含经。余三出正法念经)。

欢喜阿难是我我。用闻闻。亲承丈六身佛。持三藏法。故言我我闻闻。贤阿难是我无我。用闻不闻。亲承丈六尊特合身佛。持通教法。故言我无我闻不闻。典藏阿难是无我我。用不闻闻。亲承尊特身佛。持别教法。故言无我我不闻闻。海阿难我无我而不二。用不闻不闻。亲承法身佛。持圆教法。故言我无我而不二。用不闻不闻。此经虽属圆顿。亦通三乘说听。一音各解。故须分别。

观解者。若作攀上厌下观。是为我我闻闻。若作析体二种从假入空观。是我无我闻不闻。若作从空出假观。是无我我不闻闻。若作中道观。是真我不闻不闻。此经以佛国因果为宗。惟是后之一种也。

○三闻持和合。

一时。

肇师云。法王启运嘉会之时也。真谛云。高时慢心不行。下时耽荒五欲。皆是若过若不及。不堪闻法。惟有平时。不耽不慢。即是一时也。大师云。众生感佛。佛慈赴机。机应合一之时。亦是发真见谛之时。法眼明朗照世之时。佛眼照中之时。而言一者。若前思后觉。斯亦非一。思觉妄断豁悟之时。故言一时也。

观解者。从假入空。与真一时。从空入假。与机一时。中道正观。与法性一时。故云一时。

○四说教主。

佛。

佛者。真谛云。佛有三义。一切智。异外道。慈悲异二乘。平等异小菩萨。余人无此。释论明。佛是第九号。佛名为觉。觉世间出世间常非常数非数等。朗然大悟。故名为佛。大师云。佛者依一切智。有丈六佛。依道种智。有丈六尊特佛。依一切种智。有法身佛。三佛不得一异。非一异而一异尔。

观解者。空观觉知诸法一相。假观觉知诸法种种相。中观觉知诸法无一异相亦一异相。

○五所依处。

在毗耶离庵罗树园。

释此为二。初以住释在。天台大师云。在者。暂时曰在。久停名住。一往语耳。故今以住释在。住者。佛是能住。毗离耶庵罗树园是所住。真谛明住法有八。一住大千界内。二住依止处。毗离耶庵罗树园也。三住五分法身寿命现在也。四住威仪利物也。五天住。住禅定。六梵住。住四等慈悲。七圣住。住三三昧。八大处住。住第一义也。释论四住。摄八法。天住梵住摄其天住定住。圣住摄其五分命住。佛住摄其大处住。又有迹住。毗耶离城。摄其界内依止威仪三住。大师云。丈六身佛。住真谛也。丈六尊特合身佛。双住真中也。尊特身佛。双住俗中也。法身佛。住中道也。私谓。此经佛住。初明诸住。住凡圣同居土也。次住真谛。住方便有余土也。次双住真中。住实报土也。次法身住中道。住常寂光土也。如下经明。舍利弗言。我见此土丘陵坑坎。荆棘沙砾。土石诸山。秽恶充满。凡圣同居也。即螺髻梵王所见。如自在天宫。亦同居土耳。次佛以足指按地。即时世界若干百千珍宝严饰。举此一节。则上之二土。皆可论也。

观解者。世俗智住俗。即住同居。空观住真。即住方便。假观住俗。即住实报。中观住第一义。即住寂光。次正释住处。毗耶离。亦名维耶离。鞞舍隶。吠舍离。此云广严。西域记云。吠舍厘国。旧讹毗舍离。什师言。毗言稻田之所宜。离耶言广严。其地平正庄严。净名略疏云。此云广博严净。其国宽平。名为广博。城邑华丽。故名严净。有师翻为好稻。出好粳粮。胜于余国故也。有言好道。国有道砥直。有言好道。其国人民好乐正道。自敦仁义。不须君主。五百长者共行道法。率土人民。莫不归悦。庵罗树园者。此因树以名园。谓毗耶离城有此名园。五百长者建立精舍。请佛安居。常转法轮。园中多有此树故也。翻译名义集云。正云庵没罗。或庵罗婆利。肇云奈也。其果似桃而非桃。又翻为难分别。昔耆婆之母。名为庵摩罗女。生此树中。即湿生人类也。

观解者。观此心俗谛。具足诸法。能生长法身嘉苗。即毗义也。观此心中谛。性量周遍法界。即广义也。观此心真谛。性体清净无染。即净义也。观此即真即俗即中。举一即三。言三即一。难可分别。即庵摩罗义也。

○六闻持伴四。初得果声闻众。二菩萨众。三杂众。四修因声闻众。若依大小列分先后者。应先菩萨。今不然者。古师云。逐形迹亲疏。声闻形出俗网。迹近如来。证经为亲。故前列也。天人形乖服异。迹非侍奉。证经为疏。故后列也。菩萨形不检节。迹无定处。既不同俗。复异于僧。处季孟之间。故居中仲也。此约事说也。若约义者。声闻欣涅槃。天人着生死。各有所偏。菩萨不欣不着。居中求宗。故在两间。释论意亦尔。今初列得果声闻众。

与大比丘众八千人俱。

释论明。与者共义。举七一解共。谓一时。一处。一戒。一心。一见。一道。一解脱也。大者。亦言多。亦言胜。器量尊重。为天王等大人所敬。故言大。升出九十五种道外。故言胜。遍知内外经书。故言多。大师云。今明有大道故。有大用故。有大知故。故言大。胜者道胜。用胜。知胜。故言胜。多者道多。用多。知多。故言多。道即性念处。大于一切智外道。用即共念处。胜神通外道。知即缘念处。多四韦陀外道也。若约教释者。大人所敬。是三藏中释耳。大者。大力罗汉所敬也。多者。遍知生灭即无生灭法。胜者。胜三藏四门也。此通教释也。又大者。体法大力罗汉所敬也。多者。恒沙佛法皆知也。胜者。胜二乘人。此别教释也。又大者。诸大菩萨所敬也。多者。法界不可量悉知也。胜者。胜诸菩萨也。此圆教释也。正以迹虽声闻。心同菩萨。闻教大小。随行浅深。初无定在也。

观解者。空观为大。假观为多。中观为胜。又直就中观。心性广博。犹若虚空。故名大。双遮二边。入寂灭海。故名胜。双照二谛。多所含容。一心一切心。故名多也。

比丘者。肇师云。秦言净命乞食。破烦恼。能持戒。怖魔等。天竺一名。该此四义。秦无以翻。故存本称。什师云。始出妻子家。应以乞食自资清净活命。终出三界家。必须破烦恼持戒自守。具此二义。天魔怖其出境也。释论云。怖魔。破恶。乞士。魔乐生死。其既出家。复化余人。俱离三界。乖于魔意。魔用力制。翻被五缚。但愁惧而已。故名怖魔。出家人必破身口七恶。故言破恶。夫在家三种如法。一田。二商。三仕。用养身命。出家人佛不许此。惟乞食自济。身安道存。福利檀越。三义相成。即比丘义也。大师云。如上所说。皆三藏教意。若历缘求真。名乞士。破障理之惑。名破恶。修此行。怖四魔。即通教义。若历三谛求理。名乞士。除通别惑。名破恶。怖八魔十魔。即别义。若即生死求实相味。名乞士。达烦恼即菩提。名破恶。魔界即佛界者。是圆教义。

观解者。观一念心净若虚空。不为二边桎梏所破。平等大慧。无住无著。即名出家。以中观自资。活法身慧命。名为乞士。观五住烦恼即是菩提。是名破恶。一切诸边颠倒无非中道。即是怖魔。

众者。天竺云僧伽。此翻和合众。一人不名和合。四人已上。乃名和合。事和无别众。法和无别理。佛常与若干人俱。法华与万八千人俱。余经多云千二百五十人俱。今经云与八千人俱。释论明四种僧。不依净命名破戒僧。不解法律名愚痴僧。五方便名惭愧僧。若法忍去名真实僧。此中非三种。但是真实僧。若依四教者。此僧历遍阿含方等三味二味座。作同闻人。今正是受如来净名弹呵。得耻小慕大。获生酥益。中证信僧也。

观解者。初学中观入相似观。既未发真。惭第一义天。愧诸圣人。即是有羞僧。观慧若发。即真实僧。若异此者。即前两僧。不依观行。名破戒僧。不解观相。名愚痴僧。又观数者。根尘相对一念心起。必落一界。界不孤起。必连具数而发。即十界。十界互具成百法界。界界十如是。即具千数。复以圆教八正道修之。即成八千人众。若准诸经。举大数后。即列众首。今不列者。头角弟子。皆具出于弟子品中。故不繁列也。又无叹德者。示受弹呵。故且避之。

○次列菩萨众五。初明气类。二举大数。三叹众德。四列众名。五结大数。今初明气类。

菩萨。

菩萨。明气类也。具存应云菩提萨埵摩诃萨埵。什师翻译嫌烦。略去提埵二字。菩提此言道。萨埵此言心。摩诃此言大。此诸人等。求广博大道。又成熟众生。故道心大道心之气类也。此有多种。谓藏通别圆。如释论引迦旃延子明六度齐限满者。三藏教菩萨也。大品明有菩萨发心与萨婆若相应者。通教菩萨也。又若大品明有菩萨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此经得不思议解脱。皆能变身登座。而复受屈被呵者。此别教菩萨也。又若大品明有菩萨发心。即坐道树。成正觉。转法轮。度众生者。此圆教菩萨也。

观解者。中道观心。双照二谛。名大。通至菩提果。名道。破五住尘劳。名成众生。又观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藏通菩萨也。亦名为假名。别教菩萨也。亦名中道义。圆教菩萨也。

○二举大数。

三万二千人。

法华八万。此经三万二千。菩萨化导。有缘即赴。形迹不定。岂拘常数。今举大数。适如是尔。若观解者。观一念心具十法界。法界互融。各各具十。成百法界。又复互融互具。成千法界。复各互具互融。成万法界。每界具假名实法国土。即有三万。余有二千。不妨重观一念具足三千。略假名而惟观实法中之五阴国土二千。若多若少。一一观之。如是下化自心众生。上成无上觉道。是为观心菩萨三万二千也。

○三叹众德三。初略叹二德。次广叹二德。三总结二德。初略叹二德又二。初叹自利德四。初为众所尊。

众所知识。

肇公曰。大士处世。犹日月之升天。有目之士。谁不知识。天台曰。闻名曰知。睹形曰识。此诸菩萨。不独为人天之所知识。凡厥有情。咸受教化。无不闻名睹形。为众人之所尊仰。又示身以为四教大道心成众生之人。俾四教因人无不知识尊仰。

观解者。若以空观。观生灭无生二种四谛即空。发菩提心。上求下化。乃为两教人之所知识。以假观观无量四谛即假。发菩提心。上求下化。乃为别教因人之所知识。以中观观无作四谛即中。发菩提心。上求下化。乃为圆教因人之所知识也。

○二智行成就。

大智本行皆悉成就。

肇公曰。大智。一切种智也。此智。以六度六通众行为本。诸大士已备此本行。

灯曰。菩萨以大智为目。以导万行之足。大行为足。以济大智之目。目足相假。能到凉池。若分别者。则三藏菩萨。以析一切空道种大智为本。以导事六度之本行。通教菩萨。以即空一切道种大智。以导理六度之本行。别教菩萨。以但中一切道种一切种大智。以导无量六度之本行。圆教菩萨。以一切种具足二种圆中大智。以导无作六度之本行。如此种种大智本行。皆悉成就。故为众所知识也。

观解者。三观于一心中修。六度于一行中具。智导于行。行济于智。应无所住以生其六度万行之心。是为大智本行皆悉成就也。

○三佛威建立。

诸佛威神之所建立。

肇公曰。天泽无私。不润枯木。佛威虽普。不立无根。所建立者。道根必深也。

灯曰。诸佛慈悲。恒欲度生。惟念化导之不广。见诸菩萨。先修自利之行以利人。深契佛心。常生欢喜。故以威神而冥熏加被。俾其善根早立。共济群生于恶海。是以自度度人。三种威力。缺一不可。三力者。一诸佛威神之力。二修行三昧之力。三行者本有功德之力。前大智本行。即自力也。四教判(云云)。

观解者。圆修三观。全性以起修。诸佛威神之所建立也。全修而在性。本有功德之力也。

○四堪能护法。

为护法城。受持正法。

什公曰。法城。即实相法也。外为护法之城。内有受持之固。

灯曰。正法者。本觉之妙性也。护法者。始觉之圆修也。凡为菩萨。先有圆修。以为护法之城。然后如来所说正觉本有之性。方能受持而不失。是故受持本觉不失。使一切三惑过非。与夫四魔众恶之不入。真护法也。四教判(云云)。

观解与义释同。可知。

○二叹利他德五。初善能说法。

能狮子吼。

肇公曰。狮子吼无畏音也。凡所言说。不畏群邪异学。喻狮子吼。众兽下之。狮子吼曰美妙音也。

灯曰。狮子乃百兽中王。具大筋力。能伏百兽。故百兽莫不下之。兼以音声猛利。哮吼之时。百兽为之脑裂。狮儿增长威力。通喻四教菩萨。具足智力。以大音声。为众说法。群邪为之降伏。弟子为之利益。然而圆教之人。又其胜也。

观解。以圆顿观观最下惑。三障为之销除。三智为之成就。

○二名闻遍满。

名闻十方。

肇公曰。行满天下。称无不普。

灯曰。菩萨既有召德之名。必有称名之实。名随德广。德共名高。十方世界。无思不服。或以一人随机。而有四教之名。或以万德利人。而有三乘之实。

观解者。观假名一千即空假中。而有召实之名。观实法国土二千即空假中。而有称名之实。即名闻十方也。

○三作不请友。

众人不请。友而安之。

肇公曰。真友不待请。譬慈母之赴婴儿也。

灯曰。不请而友。菩萨之恒心也。请而后友。菩萨之妙应也。先有不请而友之心。故其友也速。后有请而后友之应。故其友也诚。不观之月乎。光明等照。固不待请而友之矣。水澄月现。此请而后友也。故经曰。佛身充满于法界。普现一切群生前。随缘赴感靡不周。而恒处此菩提座。此不请而友。请而后友之诚证也。四教菩萨。比说可知。

观解者。法性本然。无乎不在。不请而友也。妙观观之。厥理斯显。请而后友也。

○四绍隆佛种。

绍隆三宝。能使不绝。

什公曰。非直显明三宝宣通经法之谓也。谓能积善累功。自致成佛。成佛则有法。有法则有僧。不绝之功。事在来劫。今言不绝。则必能也。又于其中间自行化人。我既化人。人亦化物。物我俱成。三宝弥隆。众生无尽。故三宝亦无尽也。

灯曰。三宝为照世光明。必绍之隆之。宝幢常住世间。使众生正信不断。乃行菩萨道者之正务也。然有多种。四教果头。法报应三身为佛宝。所说三藏十二部经为法宝。等觉已还。下至三乘圣贤。为僧宝。此别相三宝也。佛灭度后。范金刻木为佛宝。黄卷赤轴为法宝。剃发染衣为僧宝。此住持三宝也。众生本有佛性当处照明。为佛宝。清净无染为法宝。处事事和。处理理和。为僧宝。此一体三宝也。若始终相从而说。由有一体三宝。故有别相三宝。复由别相三宝。故有住持三宝。此从本向末而说也。若从末向本。则由有住持三宝。方悟一体三宝。由悟一体三宝。然后修成而有别相三宝。是则佛灭度后。全藉住持三宝之假。以修一体之真。然后将来得成别相三宝之实。岂非住持三宝在所当弘乎。

观解。以一心三观。观一体三宝。空观破见思惑。是绍隆一体佛宝。假观破尘沙惑。是绍隆一体僧宝。中观破无明惑。是绍隆一体法宝。

○五降伏魔外。

降伏魔怨。制诸外道。

什公曰。魔。四魔。得无生忍。烦恼永断。故降欲魔。得法身则更不得身。故降身魔。无身则无死。则降死魔。无三魔。则波旬不得其便。故降天魔也。如舍利弗与外道议论。七昼夜然后乃胜。斯其类也。

灯曰。有界内四魔。界外四魔。若界内四魔。则藏通两教圣人皆能降之。若界外方便土中四魔。惟别教圣人。乃能降之。若界外实报土四魔。惟圆教菩萨与佛。方能降之。此经具足四教。应明三种四魔。若分别难易者。前之三教。降之较难。惟今圆教。降之最易。以魔之所依者烦恼生死。此经明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非惟降之最易。兼且化而用之。故文殊问维摩诘言。此室何以空无侍者。维摩答云。一切众魔。及诸外道。皆吾侍也。

观解者。空观达见思烦恼分段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界内四魔。制诸外道。假观达尘沙烦恼。界外变易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方便土四魔。制诸外道。中观达界外根本无明变易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实报土四魔。制诸外道也。

○次广叹二德。初叹自利德五。初断诸烦恼。

悉已清净。永离盖缠。

肇公曰。盖。五盖。缠。十缠。亦有无量缠。身口意三业悉清净。则盖不能累也。

灯曰。五盖者。贪欲。嗔恚。愚痴。睡眠。掉悔。因是五法盖覆真性故名五盖。十缠者。一忿恚。二隐覆自罪。三意识昏迷。四五情暗暝。五嬉游。六三业躁动。七屏处起罪不自羞。八露处起罪不羞他。九财不能惠施。十他荣心生热恼。此之盖缠。约粗迹而言。但在欲界五趣。细而言之。上通三界。又细分法相。通二种三界。悉为四教止观法门之所治故。是则三惑悉皆清净。方得名为清净永离。

观解者。修一心三止。能伏二种三界贪嗔掉悔三盖。修一心三观。能破二种三界睡眠愚痴二盖。又修一心三止。能伏二种三界嬉游三业躁动。及七八九十六种之缠。修一心三观。能破二种三界忿恚。及二三四种之缠。

○二获诸解脱。

心常安住无碍解脱。

肇公曰。此解脱七住所得。得此解脱。则于诸法通达无碍。故心常安住。

灯曰。此无碍解脱。若一往约法相判。应如肇师。此但知有别教位次耳。以别七住但破见思。故于诸法通达无碍。若齐破惑。则下可约于通教第七已办地。已破见思。得空解脱。上可约于圆教七信位人。已破见思。得空无碍解脱。若但约圆位判。则七信准上破见思已得空解脱。于有无碍。八九十信。破尘沙惑。得假解脱。于空无碍。初住去。破无明惑。得中道解脱。于空有二边一切无碍。菩萨之人。心常安住三种解脱。于自利化他。法皆无碍也。

观解者。修圆顿空观。伏破见思。心常安住空无碍解脱。修圆顿假观。伏破尘沙。心常安住假无碍解脱。修圆顿中观。心常安住中道无碍解脱。

○三具诸持辩。

念定总持辩才不断。

肇公曰。念。正念。定。正定。总持。谓持善不失。持恶不生。无所漏忘。谓之持。持有二种。有心相应持。不相应持。辩才。七辩也。此四是菩萨之要用。故常不断。

灯曰。正念正定。略举八正之二。具足应云见。思惟。语。业。精进。定。念。命。无不皆正。又念定者。定具足也。总持者。慧具足也。辩才又定慧二门之所生也。三者器度圆满。方可以出俗利生也。此之三法。四教菩萨皆可言之。惟观其进解修观破惑证真之何如尔。

观解者。圆修三止。可以得其念定。圆修三观。可以得其总持。二者既备。辩才虽不求而自得也。

○四具足十度。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及方便力无不具足。

什公曰。上言道念不断。然后具行六度。六度具足。则自事已毕。自事已毕。则方便度人。度人之广。莫若神通。神通已具。乃化众生。如是次第。如后净国中说也。

灯曰。菩萨度人之法。略言六度。广则有十。六如余经所说。十如华严所说。因开合不同。故广略有异。不可以六为少以十为多也。如方便及智两波罗蜜。乃从般若开出。愿力两波罗蜜。乃从禅度开出。今文云及方便力者。举方便力。以及收二度也。故略言其六。已收其十。然有事六度。理六度。无量六度。无作六度。今经具足四教。亦举一以全收也。正明菩萨渡人。如海导师。必得已完坚固之舟。可以济多人于恶海。恶海者。三界之内。皆罗刹鬼国也。其罗刹食人之法有六。一悭吝为罗刹因。非布施而莫度。及至愚痴为罗刹因。非智慧而莫度。苟未自度而欲度人。自他俱溺。其理必然。故菩萨之欲度人。先以六舟航而度六此岸。从此达彼岸。只一彼岸。以因望果。故伙言其六。已到彼岸。不生住着。恒来此岸。方便度人。谓之此岸彼岸。及以中流。三皆不住。方名大菩萨也。盖前六度。谓之具度。更以方便权谋。方能度生。故又有方便波罗蜜也。乘夙愿力。誓愿度生。故又有愿波罗蜜也。自利利人。力皆具足。故又有力波罗蜜也。须以智力以济之。故又有智波罗蜜也。

观解者。修一心三止观时。于一念中所具依正。悉皆能舍。即施度也。三惑恶觉悉能防止。即戒度也。达烦恼生死。即菩提涅槃。不为二边所辱。即忍度也。念念照了。不为三惑所杂。心心趣入。即精进也。三止止其动。而无三种分别。即禅度也三观照其昏。而无三种睡眠。即智度也。具足巧度。能度在缠一念十界众生。即方便度也。发弘誓愿。不度不休。即愿度也。三观若成。具大力用。能破恶生善。即力度也。如此进修。能竖大智慧光明幢。即智度也。

○五得无起忍。

逮无所得不起法忍。

什公曰。有识以来。未尝见法。于今始得。能信能受。忍不恐怖。安住不动。故名为忍。

灯曰。逮。及也。至也。至无所得。证理圆极。入法性流者。若有一法可得。皆不足以为真证。故心经曰。以无所得故。心无挂碍。惟无所得。而法尔证得法忍故。又曰。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忍盖菩提之异名也。依仁王经说而有五忍。一伏忍。别在十信。圆在五品。二信忍。别在十住。圆在七信。三柔顺忍。别在行向。圆在八九十信。四无生忍。别在十地。圆在初住。五寂灭忍。别在妙觉。当圆二行。圆至妙觉。今诸菩萨不起法忍。于五忍摄属何忍。于诸位摄属何位。据下叹位云。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则前之四忍。俱已证得。以后望前。得无生法忍无疑矣。

观解者。圆修三种止观。圆伏五住烦恼。即伏忍。信一切诸法。即信忍。住此忍辱之地。心不卒暴。即柔顺忍。达念念无生灭相可得。即无生忍。此心微妙。不见有五住烦恼。二种生死可得。即寂灭忍。

○二叹利他德十九。初转不退轮。

已能随顺转不退轮。

肇公曰。无生之道。无有得而失者。不退也。流演圆通。无系于一人。轮也。诸佛既转此轮。诸大士亦能随顺而转之。

灯曰。轮有转义。北有车乘之轮。南有水硙之轮。又有汲井之轮。皆互有高下。喻生死之轮。六道互有高下。此轮皆有退转。有凡夫之自转。不必佛菩萨为之转也。惟化度众生。使之出三界而不退。故诸佛菩萨。以己所证不退菩提之轮。而转入他心。故凡说法。谓之转大法轮也。但不退之位有三。一位不退。二行不退。三念不退。约四教分别。不生三恶道。为位不退。不生边地。诸根完具。不受女身。即行不退。常识宿命。即念不退。此名阿鞞䟦致。三藏义也。若六心已前。轻毛菩萨。信根未立。其位犹退。七心已上。从初地至六地。不退为凡夫二乘。名位不退。虽正使已尽。而未能遍修万行。其行犹退。至七地名行不退。而犹起二乘念。故有念退。至八地道观双流。入法流水。名念不退。此名阿鞞䟦致。乃三乘共地之义耳。地师云。十住是证不退。十行十回向是行不退。十地是念不退。此是别教义。若华严初住。得如来一身无量身。具三不退。此圆教不退。此经具四教不退。而正意在圆。

观解者。修一心空观。一空一切空。能阶位不退。修一心假观。一假一切假。能阶行不退。修一心中观。一中一切中。能阶念不退。

○次解法知根。

善解法相。知众生根。

肇公曰。诸法殊相无不解。群生异相无不知也。

灯曰。善解法相。犹良医之识药也。知众生根。犹良医之知病也。苟识药而不知病。犹富商之张药肆。药虽多。而奚以为。苟知病而不识药。犹贫医之熟方脉。病虽知。亦奚以为。惟富商与贫医合业。以富药而济贫医。以贫医而行富药。既病无不知。而药无不授。即下文所谓为大医王。善疗众病。应病与药。令得服行。两文相济。然后可称大菩萨也。

观解者。知空观者。真空不空非但空。此空本具一切法。知假观者。不思议假非偏假。此假本具一切空。知中观者。圆中圆满非但中。此中本具二边法。若如此者。空不惟破。乃即破而即立。假不惟立。乃即立而即破。中不惟非破而非立。乃即破而即立。是名善解法相。知众生根者。知一念心具十种法界。有生乐欲善根益。以十界性相差别观之。知十法界众生有生善善根益。以或止或观。随便宜观之。知十法界众生有破恶善根益。以止对治浮病而安之。以观对治沉病而起之。知十法界众生有入理益。以十法界道观。双遮双照而统御之。

○三盖众无畏。

盖诸大众。得无所畏。

什公曰。梵本云众不能盖。众不能盖。明其超出。今言盖众。其言亦同也。菩萨自有四无所畏。非佛无畏也。恐畏之生。生于不足。无不足。故无所畏。能说而不能行。亦所以畏也。今能说而能行。故无畏。唯能说而又能行。故名无畏也。

灯曰。菩萨四无所畏者。准智论。一总持无所畏。二知根无所畏。三决疑无所畏。四答报无所畏。又一切智。漏尽。说障道。说苦尽。皆无所畏。今谓。前云念定总持辩才不断。即总持决疑答报无所畏。知众生根。即知根无所畏。第其间法相。亦有四教之殊。准说可知。若此四法为众所盖而不能盖人。则有所畏。既能盖众。故无所畏。或难曰。吾闻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而释氏偏言无畏。何也。对曰。论菩萨岂亡三畏。如畏自心辜负己灵埋没佛性之不得道。即畏天命也。恭敬佛师。如畏君父。即畏大人也。每遵圣教而不敢违。即畏圣人之言也。今言无畏者。直是理直气壮。当仁不让于师。矧于千百人中。踞狮子座。纵无碍辩。契理契机。而有所畏乎。

观解者。以一心三止观。以观十界三谛。不畏三惑之所盖覆。即盖诸大众。得无所畏也。

○四三德庄严。

功德智慧以修其心。相好严身。色像第一。

肇公曰。心以智德为严。形以相好为饰。严心所以进道。饰形所以靡俗。

灯曰。菩萨须修三法。一修功德以资解脱二修智慧以资般若。三修相好以资法身。故能登圆初发心住时。发一切功德。发一切智慧。发一切境界。如此之发。不前不后。亦不一时。能于百佛世界。现八相成道。进道靡俗。必至于是。则与诸佛分得其真。然而有三藏菩萨之三法。通教菩萨之三法。别教菩萨之三法。今明圆教。望前可知。

观解者。修空观以资智慧。修假观以资功德。修中观以资色像。难者曰。修空假以资二法可尔。中观以资色像。恐不其然。盖色像外严。事属于假。何以谓之法身。对曰。谓色为假。此属凡情。以色属法。乃凭圣智。故胜鬘赞佛云。如来妙色身。世间无与等。无比不思议。是故今顶礼。又云。如来色无尽。智慧亦复然。一切法常住。是故我皈依。又起信云。如来色性。即是智慧。如是类证。广诸契经。抑色为假。岂是大乘。

○五舍诸饰好。

舍诸世间所有饰好。

什公曰。色相璎珞饰好已备。故不外饰也。

灯曰。世间二种庄严。一外。二内。西天贵人。身严璎珞。已僭诸天。此土女人。饰极宝玉。又僭帝胄。然而总不及夙修多福。相好庄严。故轮王十善。相几同佛。第明暗有差。然有界内二种庄严。界外二种庄严。又有劣应佛二种庄严。合身佛二种庄严。破十二品无明。报身佛二种庄严。破四十二品无明。报身佛二种庄严。展转相望。以为世间饰好。惟圆教佛。乃能舍诸饰好。今此菩萨相好严身。或贵分真之饰好。尽舍一切诸严饰尔。

观解者。圆修空观。破见思惑。舍人天之饰好。圆修假观。破尘沙惑。舍二乘之饰好。圆修中观。破无明惑。舍偏菩萨之饰好。

○六名称高远。

名称高远。逾于须弥。

肇公曰。名自有高而不远。远而不高。前闻十方。取其远也。今逾须弥。取其高也。高谓高胜也。

灯曰。名。召体之名。称。称名之实也。菩萨称名之实。竖彻三身之底。故曰高。横亘四德之边。故曰远。逾于须弥者。喻仰之则耸而弥高。望之则秀而弥远。不以高而不远。称既如是。名亦复然。当竖出乎三土。横满沙刹。故四教因人。莫不瞻之仰之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足三千。二千实法。即性体清净。性量周遍。称名之实。高远逾于须弥也。一千假名。同实法清净周遍。即召体之名清净周遍。逾于须弥也。

○七深信坚固。

深信坚固犹若金刚。

肇公曰。七住已上。无生信不可坏也。

灯曰。肇公判位。多附通教及以别教。今判深信坚固为七住。以别教七住。名不退住。盖入于无生毕竟空界。此与通教第七已办地齐。已破见思。登行不退。今谓。此经菩萨。如下文所叹。近无等等佛自在慧。约圆教等觉释之。亦不为过。盖此深信。大约言之。其所信之理有三。曰空假中。如肇师判。但信空理而已。既非圆空。则其所信之理浅。直须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方得为深。当知此诸菩萨。圆融三谛之理。皆能深证深信。故喻如金刚。能坏于三惑。不为三惑之所坏也。

观解者。一心三观。彻照三谛。能伏五住。能破三惑。故能深信坚固。喻若金刚也。

○八智断妙用。

法宝普照而雨甘露。

肇公曰。法宝光无不照。泽无不润。润生死也。喻海有神宝。能放光除冥。亦因光而雨甘露。润枯稿也。

灯曰。法宝普照者。菩提智德之大用。此之大用。能照众生三惑之暗冥。而雨甘露者。涅槃断德之大用也。此之大用。能拔众生二死之枯槁。喻如只一摩尼而有二用。即照幽冥。即雨甘露。即雨甘露而照幽冥。圆教初住。具此体用。别教初地。然后能之。前之二教。无此真实体用也。

观解者。三种止观。即智明而惑尽。即惑尽而智明。如珠照明雨宝。俱体俱用也。

○九言音逾众。

于众言音微妙第一。

肇公曰。殊类异音。既善其言。而复超胜。

灯曰。四教菩萨说法言音也。大论云。迦陵在㲉。声逾众鸟。喻圆初心居说法品。称理宣演。已胜偏乘。况深位乎。

观解。言者心之声。音者言之响。形端则影直。声和则响顺。以上上观。观下下惑。一音普说。群情等悦。即于众言音微妙第一也。

○十缘起断邪。

深入缘起。断诸邪见。有无二边。无复余习。

肇公曰。深入。谓智深解也。解法从缘起。则邪见无由生。有无二见。群迷多惑。大士久尽。故无余习也。

灯曰。缘起之义。有世出世间。世间者。六道之法。莫不从十二因缘之所生。能解乎此。则外道邪见无由生。出世间者。藏通二教则以空观为因。真谛为缘。能生三乘涅槃之法。能解乎此。则世间有见无由生。别教以假观为因。俗谛为缘。能生菩萨之法。能入乎此。则二乘空见无由生。圆教以中观为因。中谛为缘。能生佛界之法。能入乎此。则二边但中之见无由生。又若通以世间因缘。为所观事境。圆教菩萨。以三种止观而深入之。则一切邪见。断尽无有余也。苟不然者。无足以称深入矣。

观解准义可知。

○十一说法无畏。

演法无畏。犹师子吼。

什公曰。上明一切时无畏。此明一切说法无畏。上师子吼。明德音远振。此明能说实法。众咸敬顺。犹师子吼。威摄群兽也。

灯曰。藏教菩萨。虽能说谛缘度析空之法。不畏邪外。望通即空。而犹有所畏。通于三藏。虽无所畏。望于别教菩萨能从空出假及知但中。而犹有所畏。别菩萨。于前二而无所畏。望圆顿人能即空即假圆中圆满非但中。而犹有所畏。惟圆顿人。能说谛缘度三。皆称无作。故演法无畏。犹师子吼也。又能说不能行。作文字法师。望观心人。犹有所畏。今能说能行。故无所畏。又能行不能说。望大法师。犹有所畏。今能行能说。故无所畏犹狮子吼。故大论云。多闻实智慧。是所说应受。又曰。所行如所说。今此菩萨不惟能说。能兼乎修行破惑。证智入真。已入深位。故演法无畏犹狮子吼也。

观解者。三止名为默。杜视听。绝分别故。故曰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三观名为说。朗智慧。具辩才故。故曰说即般若。智在说故。狮子具足二力。能伏众兽。使降己故。能摧众兽。使众安故。故喻止观而能伏破三种结惑。所谓说时默。默时说。大施门头无壅塞。是以圆修行人。即观而止。即止而观。

○十二说法益众。

其所说法。乃如雷震。

肇公曰。法音雷震。开导群萌。犹春雷动于百草也。

灯曰。凡雷震具三种益。一能肃物。俾生诫谨。二能致雨。润泽百谷。三能惊蛰。各遂生意。喻圆顿诸菩萨说法之时。戒能肃众。使生敬畏。先以定动。令生渴仰。后以慧拔。俾起根力。

观解者。一心止观。能防非止恶。即肃物义。寂而常照。即定动义。照而常寂。即慧拔义。

○十三过量无量。

无有量已过量。

肇公曰。既得法身。入无为境。心不可以智求。形不可以像取。故曰无量。六住已下。名有量也。

灯曰。虚空无丈尺。丈尺显虚空。即器观空。空则有量。除器观空。空则无量。喻诸菩萨等觉已先。所证三德。犹有量也。已至等觉。虽不如佛。然而已过十地之量。故三德无有量也。

观解者。以空假中观三谛理。历别不融。此则有量。空即假中。融即而观。则无有量。

○十四法宝满集。

集众法宝。如海导师。

肇公曰。引导众生。入大乘海。采取法宝。使必获无难。犹海师善导商人。必获夜光也。

灯曰。此正言集。傍亦兼导。如海导师尚能导众集宝。矧己所集必多于众。然众未必尽得摩尼。而己必得之。菩萨亦然。故萨埵入海。求心摩尼。自益兼人。其济也广。第众生。所求者不一。而摩尼所雨随意。应以人天。应以三乘。应以圆道。莫不满愿而后已。

观解者。所谓妙心体具。如如意珠。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常智无缘。常境无相。无缘而缘。无非三观。无相而相。三谛宛然。常如是观。是集众法宝如海导师也。

○十五了达深法。

了达诸法深妙之义。

肇公曰。如实义也。

灯曰。诸法者。十界十如权实之法也。深妙义者。诸法即实相也。又诸法属权。实相属实。权实不同。义则粗浅。权实相即。义则深妙。菩萨以权实相即之智。以达权实相即之法。能具乎此。方能善知众生之根性也。

观解可知。

○十六善知众生。

善知众生往来所趣。及心所行。

肇公曰。六趣往来。心行美恶。悉善知也。

灯曰。六趣往来。果也。心行美恶。因也。若观因知果。见果知因。如曰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此为劝信之言。犹若蓍龟之卜。非善知也。菩萨洞明诸法权实相即。善恶交差。殃掘魔罗虽是恶人。佛性相熟。即便得度。善星比丘虽是善人。恶性相熟。授记地狱。如是了达。方称善知。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十界。交差互融。虽起恶念。以妙观观之。即成佛境。虽起善念。以缘尘分别而随之。即是众生。

○十七邻佛功德。

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十力无畏。十八不共。

什公曰。诸佛智慧。无有等者。而此与佛等。复次实相法。无有等比。唯佛与等。菩萨邻而未得。故言近也。

灯曰。法华释签云。净名所叹菩萨。皆是等觉。位邻妙觉。故云近无等等。盖佛名无等。无等中最。故云等等。等觉近之。举彼所近。故云佛自在慧。以此而观。前之所叹。皆等觉德。其可以通别七住已上功德而拟之乎。

观解者。观本具菩萨法界与本具佛法界相邻。故云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又观己法界即佛法界。故云近无等等佛自在慧。

○十八离恶现恶。

关闭一切诸恶趣门。而生五道以现其身。

肇公曰。法身无生而无不生。无生故恶趣门闭。无不生故现身五道也。

灯曰。恶趣之门。五道启而不关。二乘关而不启。菩萨无恶道因故亦关。具慈悲心故亦启。关者永断于修恶。启者繁兴乎性恶。性恶之恶。本自无染。故虽现恶而非恶。故诸菩萨。于恶道之门。恒关而恒启。恒启而恒关。

观解者。观修恶即性恶。无修恶可得。名关闭一切诸恶趣门。以三止观。治诸修恶。而为性恶。生五道以现其身。惟其如此。故能果地以现其身也。

○十九能治众病。

为大医王。善疗众病。应病与药。令得服行。

肇公曰。法药善疗。谕医王也。

灯曰。前善解法相。名为识药。知众生根。名为知病。既能识药而又能知病。然后应病而与法药。令其服之行之。妙宗所谓诸法因缘须究本末。见思重数。如尘若沙。以大悲心。遍观遍学。名为知病。诸法诸门。破性破相。一一对治。无不谙练。是名识药。随惑浅深。知机生熟。神通骇动。智辩宣扬。四悉当宜各令获益。如是授药。方肯服行。

观解者。法华玄义云。修从假入空时。先观正因缘法。此法内外亲疏隔别。必须殷勤欣悦无斁。此即世间悉檀。起初观也。若欲观假入空。须识为人便宜。若宜修观。即用择精进喜三觉分起之。若宜修止。则用除舍定三觉分起之。念随两处。是为随宜善心则发。若有浮沉之病。须用对治悉檀。若心沈时。念择进喜治之。若心浮时。念舍除定治之。若善用为人。善根则厚。若善用对治。烦恼则薄。于七觉中。随依一觉。恍然如失。即依此觉分研修。能发真明。见第一义。是为用四悉檀。起从假入空观。成一切智。发慧眼也。若从空入假观。巧用四悉檀。取道种智法眼亦如是。若修中道第一义观。巧用四悉檀。取一切种智佛眼亦如是。若一心三观。巧用亦如是。是为观心为大医王。善治众病。应病与药。令得服行也。

○三总结二德三。初叹自利德二。初正报庄严。

无量功德皆成就。

肇公曰。无德不备也。

灯曰。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等。此身庄严也。虽是菩萨。亦具三身。今此庄严。是叹报身。诸佛究竟。菩萨分得。法华所谓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以八十种好。用庄严法身。天人所戴仰。龙神咸恭敬。能庄严即报。身所庄严即法身。天人戴仰等即应身也。

观解者。以一心妙观。照一境三谛。能照即报身。所照即法身。境观契合。能起应用。即应身。

○二依报庄严。

无量佛土皆严净。

肇公曰。群生无量。所好不同。故修无量净土。以应彼所好也。

灯曰。一切佛土。有横竖二义。横而言之。则凡圣同居。有种种差别。略如西方极乐国土。东方药师国土。有凡夫圣人同处其间。其土清净。种种庄严是也。竖而言之。有四不同。一凡圣同居净土。为伏惑断惑人所居。二方便有余净土。为已断见思二教果人。两教因人所居。三实报庄严净土。为别圆破无明惑菩萨所居。四常寂光净土。为圆教极果所居。今无量佛土严净。既让极果。则前之三种净土。为此菩萨悉皆严净也。

观解者。观己一念。具足三千。国土一千。属乎依报。以三观伏乎三惑。即严净同居土。以三观圆破见思。即严净方便土。圆破尘沙无明。即严净报土。三惑究竟。即严净寂光土。

○二叹利他德二。初见闻获益。

其见闻者无不蒙益。

○二功无虚弃。

诸有所作亦不唐捐。

灯曰。凡夫之心。用诸妄想。虽有善行。所作皆虚。故功德唐捐。菩萨之心。念念在道。凡有善行。无不皆实。故功无虚弃。故般若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菩萨无住生心。故功不唐捐也。

观解者。能以圆观观心。任其所作。一切众事。莫非无住生心所在。故功不唐捐。

○三结其总叹。

如是一切功德皆悉具足。

(卷第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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