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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四十 慶曆三年(癸未,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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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仁宗慶曆三年三月盡是年四月

三月戊辰朔,詔刑部、大理寺,以前後所斷獄及定奪公事編為例。王子融傳:判大理寺,建言:「法寺讞疑獄,前此猥多,艱於討閱,乃取輕重可為準者,類次為斷例。」當即是此事也。子融前月已除待制、知荊南,更考之。

壬申,御延和殿閱衛士武技。

乙亥,交州獻馴象五。

乙酉,右正言、直集賢院田況言:「西界遣賀從勖等持書至關,將許入見。自昊賊叛命以來,屢通書,今名分未定,若止稱元昊使人,則從勖未必從,若以偽官進名,則是朝廷自開不臣之禮,宜且令從勖在館而就問之。」

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兼樞密使呂夷簡再辭位,帝御延和殿召見,敕乘馬至殿門,命內侍取兀子輿以前。夷簡引避久之,詔給扶,毋拜。戊子,罷相,為司徒、監修國史,軍國大事與中書、樞密院同議。附傳云夷簡再辭位,薦富弼等數人可大用,正傳已削去。恐夷簡未必能薦弼也,今從正傳。

戶部侍郎、平章事、兼樞密使章得象加工部尚書、樞密使。刑部尚書、同平章事晏殊依前官平章事,兼樞密使。宣徽南院使、忠武節度使、判蔡州夏竦為戶部尚書,充樞密使。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賈昌朝為參知政事。右正言、知制誥、史館修譔富弼為右諫議大夫、樞密副使。弼以奉使,昌朝以館伴有勞,故俱擢用之。弼辭不拜。此據富弼敍述前後辭免恩命辨讒謗劄子。

辛卯,加樞密副使、保慶節度使王貽永為宣徽南院使。樞密副使、刑部侍郎杜衍為吏部侍郎。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王舉正,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任中師,並為給事中。時呂夷簡罷相,輔臣皆進官。侍御史沈邈言:「爵祿所以勸臣下,非功而授則為濫【一】。今戎馬屢警,未聞廟堂之謀有以折外侮,而無名進秩,臣下何勸焉。」邈,弋陽人也。

癸巳,侍御史魚周詢為起居舍人,職方員外郎王素為兵部員外郎,太子中允、集賢校理歐陽修為太常丞,並知諫院。周詢固辭之,以太常博士、集賢校理余靖為右正言,諫院供職。時陝右師老兵頓,京東、西盜起,呂夷簡既罷相,上遂欲更天下弊事,故增諫官員,首命素等為之。朱史修傳云:「呂夷簡罷相,夏竦除樞密使,既除復罷,更用杜衍。又范仲淹、富弼、韓琦同時擢執政,收攬一時名士,增諫官員,而修首在選中。」按修除諫官時,韓、范、富俱未入也。據晏殊傳,修乃殊所薦,朱史誤矣。時外人籍籍,言皇子生,將議大赦,進拜羣臣官及賞諸軍。素上疏言:「方元昊叛,契丹多所要求,縣官財用大屈,謂宜惜費以寬民力,且將士久勞待賞,而臣下乃坐享無窮之奉【二】,皆非所以為國計也。」其議遂格。按是年無皇子生,而素附傳及王珪誌素墓,並載諫疏,附傳又即於拜諫官時載此,必非在此時也。今姑從之,仍稍顛倒其辭,庶不失事實。是年張修媛實生女,幼悟,但不知是何月。五年四月卒,才三歲。或所稱皇子當作皇女,更須考詳。仁宗慶曆中親除王素、歐陽修、蔡襄、余靖為諫官,風采傾天下。王公言王德用進女口事,帝初詰以「宮禁事,何從知?」公不屈。帝笑曰:「朕真宗之子,卿王旦之子,有世舊,豈他人比?德用實進女口,已服事朕左右,何如?」公曰:「臣之憂,正恐在陛下左右爾。」帝即命宮臣賜王德用所進女口錢各三百千,押出內東門,訖奏,帝泣下,公曰:「陛下既不棄臣言,亦何遽也!」帝曰:「朕若見其人留戀不肯去,恐亦不能出矣。」少時,宮官奏宮女已出內東門,帝動容而起。此據邵博見聞後錄,當考之。

甲午,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富弼,改為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弼時再上章,辭所除官,曰:「臣昨奉使契丹,彼執政之官,漢使所未嘗見者,臣皆見之。兩朝使臣,昔所諱言者,臣皆言之。以故得詳知其情狀。彼惟不來,來則未易禦也,願朝廷勿以既和而忽之。臣今受賞,彼一旦渝盟,臣不惟蒙朝廷斧鉞之誅,天下公論,其謂臣何!臣畏公論,甚於斧鉞,願收新命,則中外之人必曰:『使臣不受賞,是事未可知,其於守備決不敢懈弛。』非臣務飭小廉,誠恐誤國事也。」上察其意堅定,特為改命焉。

丙申,詔太常禮院,諸小祠獻官,皆常服行事,不合禮文,自今並服四品以下祭服,若非時告祭,用香幣、禮器者亦如之。

是月,上令內侍宣諭韓琦、范仲淹、龐籍等:「候邊事稍寧,當用卿等在兩地,已詔中書劄記。此特出朕意,非臣僚薦舉。」又令琦等密奏可代處邊任者。琦等言元昊雖約和,誠偽未可知,願盡力塞下,不敢擬他人為代。據韓琦家傳,內侍姓名李元亨【三】,范仲淹集,內侍姓名陳舜封。候邊事寧日,當除兩府,龐籍、范仲淹、韓琦同被密詔。據記聞乃籍自言,不得內侍姓名。今附見。

詔權停貢舉。

夏四月己亥,資政殿學士富弼言:「今元昊遣其偽官持書,欲議通好,而外皆傳言元昊未肯稱臣。昨聞傳宣下西人所過州郡,加迎候之禮,又令逐州通判就驛燕勞。待之太過,深恐其後難為處置,失中國制御遠人之術。兼聞西使之來,蓋因契丹所諭【四】,元昊既稟畏契丹,則朝廷可且持重。縱使其議未合,亦有後圖。大凡制事在乎初,初若失宜,後難救正。今日又聞西使入見,賜予甚厚,既許其偽輔之稱,則元昊自謂得志。臣去年使契丹,與館伴劉六符語,將來若使元昊復稱臣,則本朝歲增金帛之遺。初既不避其名,今又未即如約,枉受前恥而不獲後效,甚可惜也。今朝廷過有許可,所憂有二事:若契丹謂中國既不能臣元昊,則豈肯受制於我,必將以此遣使來,未知以何辭答之;若契丹謂元昊本稱臣於兩朝,今既於南朝不稱臣,漸為敵國,則以為獨尊矣。異日稍緣邊隙,復有所求,未知以何術拒之。臣曉夕思之,二者必將有一焉,不可不早慮也。」

庚子,詔審官院、吏部流內銓,選人有同居之親在川、廣者,已許免遠官,自今仍須召保官二人,乃聽施行。

壬寅,上封者言:「竊見近日臣僚將所上封章、書疏,令人鈔錄出外,乃密遣浮薄之輩傳誦稱揚,務取己名,欲彰君過。朝廷累行戒告,終未遵依,扇成澆風,無益聖化。大抵為臣事主之道,必敦忠厚,靡尚激昂。儻惟節行之自存,豈患功名之不立?苟虧祗戒,固有典章。乞曉告中外,更有違犯,察訪得知,重行貶降,以厲眾多。」從之。仍令御史臺牓示朝堂。此據會要,當考上封者名姓。

癸卯,著作佐郎、簽書保安軍判官事邵良佐假著作郎使夏州。

先是,良佐與賀從勖詣闕,館於都亭西驛,承受使臣取元昊書至中書、樞密院,諭從勖以「所齎來文字,名體未正,名上一字又犯聖祖諱,不敢進,卻令齎回。其稱男,情意雖見恭順,然父子亦無不稱臣之禮。自今上表,只稱舊名,朝廷當行封冊為夏國主,賜詔不名,許自置官屬。其燕使人,坐朶殿之上,或遣使往彼,一如接見契丹使人禮。如欲差人於界上承領所賜,亦聽之。置榷場於保安軍,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生日與十月一日賜賚之。許進奉乾元節及賀正。其緣邊興復寨柵,並如舊。」仍命良佐與從勖等同往議定以聞。

詔天慶等五節,自今流以下罪聽決之。

甲辰,以陝西四路馬步軍都部署、兼經略安撫招討等使、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韓琦、范仲淹,並為樞密副使;知永興軍、資政殿學士、給事中鄭戩為陝西四路馬步軍都部署、兼經略安撫招討等使,駐軍涇州。琦、仲淹凡五讓,不許,乃就道。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富弼言:「臣伏聞近降敕命,韓琦、范仲淹並受樞密副使,仰認聖意,只從公論,不聽讒毀,擢用孤遠。天下之人皆謂朝廷進用大臣,常如此日,則太平不難致也。然議者惟云進用大臣雖則美矣,其西寇未殄,亦須籍材,若二人俱來,或恐闕事。羣論皆願一名召來,使處於內,一名就授樞密副使之命,且令在邊,表裏相應,事無不集。以臣愚慮,亦謂羣眾所說,甚得允當。然近日或聞有異議者,謂樞密副使不可令帶出外任,恐他時武官援此為例,深不穩便。此乃橫生所見,巧為其說,沮陛下獨斷之明,害天下至公之論。自謂立此異議者,必知韓琦、范仲淹以西事方急,堅辭此職,既未肯從命而來,又不令帶出外任,是欲惑君聽,抑賢才。姦邪用心,一至於此。況先朝累曾有大臣帶兩府職任,應急出外,事畢還朝,不聞後來有武臣援此為例。臣願陛下無信異說,專采公論,一名召來,使處於內,一名就授樞副之職,且令在邊。或二人一歲一更,均其勞逸,亦甚穩便。內外協濟,無善於此。如聞韓琦、范仲淹已有奏報,以西事未了,懇辭恩命,朝廷乘此處分,深合事宜。臣不勝懇切之至。」

陝西都轉運使、龍圖閣直學士、兵部郎中吴遵路知永興軍,陝西轉運使、起居舍人孫沔為天章閣待制、本路都轉運使。

錄大名府經城縣【五】尉東方朝宗兄幸為登州黃縣主簿,從子友之為郊社齋郎,以朝宗與賊力鬥而死也。

乙巳,樞密副使、吏部侍郎杜衍依前官充樞密使,宣徽南院使、忠武節度使夏竦赴本鎮。

先是,以樞密使召竦於蔡州,臺諫交章論「竦在陝西,畏懦苟且,不肯盡力,每論邊事,但列眾人之言,至遣敕使臨督,始陳十策。嘗出巡邊,置侍婢中軍帳下,幾至軍變。又元昊嘗牓塞下,得竦首者予錢三千,為賊所輕如此。卒於敗喪師徒,略無成效。今而用之,則邊將之志怠矣。」且言:「竦挾詐任數,姦邪傾險,與呂夷簡不協,夷簡畏其為人,不肯引為同列,既退而後薦之,以釋宿憾。方陛下孜孜政事,首用懷詐不盡忠之臣,何以求治?」侍御史沈邈又言竦陰交內侍劉從愿【六】,內濟險譎,竦外專機務,姦黨得計,人主之權去矣。其言尤切。會竦已至國門,言者益急,請毋令入見。諫官余靖又言:「竦累表引疾,及聞召用,即兼驛而馳。若不早決,竦必堅求面對,敘恩感泣,復有左右為之解釋,則聖聽惑矣。」御史中丞王拱辰對上極言,上未省,遽起,拱辰引上裾畢其說。前後言者合十八疏,上乃罷竦而用衍代之。此段當廣求臺諫章疏,一一出其姓名,乃善。石介聖德詩,云用御史中丞拱辰、御史平、邈【七】、諫官修、靖【八】凡十一疏追竦敕,而竦正傳云【九】十八疏,今從正傳。御史平,蓋席平也。平尋以不才逐,獨能言竦,可怪也。沈邈所言,據邈傳。拱辰引帝裾,據劉摯所作拱辰行狀。

丙午,以右侍禁蒙守中為大理評事。守中本乾寧人,景德初,陷契丹,嘗舉進士及第。歸朝補右侍禁,監和州稅。至是,自陳不願為武吏,故改命之。

戊申,契丹國母遣歸義節度使耶律希烈、威衛大將軍馬貽教,契丹主【一○】遣朔方節度使蕭日休、鄜州觀察使趙為節等,來賀乾元節。

呂夷簡既罷相,命其子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公綽為史館修撰。公綽以夷簡雖謝事,猶領國史,固辭修撰之命。己酉,命公綽復直集賢院。

著作佐郎、館閣校勘蔡襄為祕書丞、知諫院。初,王素、余靖、歐陽修除諫官,襄作詩賀之,辭多激勸。三人者以其詩薦於上,尋有是命。此據記聞。

丙辰,遣官詣五岳、四瀆祈雨。

戊午,權三司使、龍圖閣直學士、禮部郎中姚仲孫知蔡州,戶部副使、兵部郎中李宗詠知徐州,戶部判官、司封員外郎李鉞知相州,並坐不覺察省吏崔班等偽為使副判押文書,以規取商人財物也。仲孫傳云:西北備邊,募兵益屯及賞賜聘問之費,不可勝計。仲孫悉心移度,雖病,未嘗輒廢。坐小吏詐為文符,出知蔡州。按小吏敢詐為文符,仲孫何悉心之有?今不取。

己未,翰林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兵部員外郎王堯臣為戶部郎中,權三司使事。堯臣始受命,言於上曰:「今國與民皆弊矣,在陛下任臣者如何。」因請自擇僚屬,上納其言,堯臣果以治辦聞。是歲,堯臣取陝西、河北、河東三路未用兵前及用兵後歲出入財用之數,會計以聞。寶元元年未用兵,三路出入錢帛糧草:陝西入一千九百七十八萬,出一千五百五十一萬【一一】;河北入二千一十四萬,出一千八百二十三萬;河東入一千三十八萬,出八百五十九萬。用兵後:陝西入三千三百九十萬,出三千三百六十三萬;河北入二千七百四十五萬,出二千五百五十二萬;河東入一千一百七十六萬,出一千三百三萬。又計京畿出入金帛:寶元元年,入一千九百五十萬,出二千一百八十五萬。是歲郊祀,故出入之數視常歲為多。慶曆二年,入二千九百二十九萬,出二千六百一十七萬,而奇數皆不與焉。以此推之,軍興之費廣矣。

庚申,鹽鐵判官、司勳員外郎呂紹寧為淮南轉運使。紹寧至淮南,亟上羡錢十萬。諫官歐陽修請卻所上錢,并治紹寧欺罔之罪,以戒姦吏刻剝。此據歐陽修諫疏,其從違當考。

壬戌,發康定軍粟以濟饑民。

呂夷簡雖罷相,猶以司徒豫議軍國大事,上寵遇之不衰。於是諫官蔡襄疏言:

夷簡被病以來,兩府大臣,累至夷簡家諮事。又聞夷簡病時,陛下於禁中為之祈禳,錫與致多,眷注無比。臣竊謂兩府大臣,輔陛下以治天下者,今乃並笏受事於夷簡之門,里巷之人,指點竊笑。

案夷簡謀身忘公,養成天下今日之患。陛下即位之初,夷簡即為參知政事,遂至宰相,首尾二十餘年,所言之事,陛下一皆聽信而施行之,固當敦風教、正庶官、鎮敵國、安百姓,而乃功業無聞,但為私計。執政以來,屢貶言者,如曹修古、段少連、孔道輔、楊偕、孫沔、范仲淹、余靖、尹洙、歐陽修等,或謫千里,或抑數年,或緣私恨,假託人主威權以逐忠賢,以泄己怒,殊不念虛受惡名。立性不臧,欲人附己,見為介特而自立者,皆以好名、希求富貴汙之。善人恥此,往往退縮,以避好名、干進之毀。是以二十年來,人人不肯尚廉隅、厲名節。淺者因循闒茸,深者靡惡不為,都無愧恥。但能阿附,夷簡悉力護之,使姦邪不敗,寖成此風,天下習以為俗。以逐利為知能,遠勢為愚鈍,廢廉恥之節,成奔競之風。一恩之施,皆須出我門下,或先漏露其事,使人豫知;或先抑其事,後與行之。若不可行者,小則歸怨同列,大則稱奉聖旨。文武銓院,宂官至多,而曾不裁損,奇材異績,不聞獎拔。貪墨昏耄之人,曾經免罷責罰,乃為雪理【一二】,務施小惠,多與收錄。貪廉混淆,善惡無別。

自關陝兵興以來,修完城壘,饋運芻粟,科配百端,悉出州郡。內則帑藏空虛,外則民財殫竭,嗟怨嗷嗷,聞於道路。不幸有水旱之災,其變不可量也。蓋由不選材賢,充三司使副,發運、轉運,使非其人,但務收取人情,用為資歷,纔至數月,即又遷移,循環奔走,日求升進。欲以興財利、寬民力,其可得乎?

夷簡當國之後,山外之敗,任福以下,死者數萬人。豐州之戰,失地喪師。鎮戎之役,葛懷敏以下,死者又數萬人。廟堂之上,成算安在?西師敗沒之後,契丹乘隙,遣使入朝,輒違先帝之盟,妄請關南之地,歲增金帛竟二十萬,而猶勒兵壓境,堅求「納」字,凌脅中國,大為恥辱。度其禍患,譬若疽瘡,但未潰爾。

夷簡出入中書,且二十年,不為陛下興利除害,苟且姑息,萬事隳壞如此。今以疾歸,尚貪權勢,不能力辭。或聞乞只令政府一兩人至家商議大事,足驗夷簡退而不止之心也。伏乞特罷商量軍國大事,庶使兩府大臣專當責任,無所推避。

甲子,夷簡請罷豫軍國大事,從之。

襄又言:

伏見陝西路招討使韓琦、范仲淹等各除樞密副使,並以西寇未寧,懇辭恩命,朝廷再賜手詔,督令赴闕。臣竊料琦等必再有陳論,辭讓於未決之間,而異同之說有三焉:曰使琦、仲淹偕來也;曰一處乎內,一處乎外也;曰皆留在邊也。使之偕來,此朝廷之本意。蓋陛下推獨斷之明,採至公之論,以二人久處邊陲,詳知本末,致之宥密,思有變更,將以求破賊之計爾。

然論者之說曰,邊臣最苦者奏報文字,或有稽緩,或即裁制,動不如意,所以久無成功。今得邊臣而任之,則細大可知,表裏相應也。用兵不勝,由軍制未立,無部分統轄之法,若不更變,未見可勝之期。今得邊臣而任之,可責以更變之術,所以宜一處乎內也。西寇雖已請盟,而戎心不可倚信,琦等素習兵事,上下之情通浹,今盡還朝,新帥鄭戩,山川之險易未知,軍旅之部伍未練,若賊乘我機便,忽有奔突,必難制禦。此所以宜一留於外也。

曰皆留在邊者,此沮抑之論也。惡琦、仲淹者,若於陛下前百般毀短之,陛下必不信矣。若稱其材德而言之,陛下不得而疑也。必謂仲淹等威名已著,羌戎甚畏,今將去邊,必有侵擾。臣謂不然,仲淹作招討使,羌戎既畏其威名,今在樞府,正議兵謀,其畏必甚。若謂關中民情素所倚賴,今既還朝,眾失所望,臣又謂不然。在陝西,民既倚賴,今在樞府,必陳利病而行之,所賴者愈大。以是校之,情偽甚明。然或者謂二人孰宜處於內外,以物議言之,二臣之忠勇,其心一也。若以材謀人望,則仲淹出韓琦之右。處內者謀之,而處外者行之,故仲淹宜來,琦當留邊,於理甚當。其韓琦、范仲淹,伏乞朝廷不聽辭讓,各授恩命【一三】。上以明陛下任賢之堅意,下以協眾庶之公論也。

乙丑,詔如聞天下科役不均,其令鄉村及坊郭戶均差率之。

是月,太子中允、國子監直講石介作慶曆聖德詩。

注 釋

【一】非功而授則為濫「授」原作「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二沈邈傳改。

【二】坐享無窮之奉宋本、宋撮要本作「坐享無勞之奉」。

【三】李元亨韓魏公集卷一二家傳作「李允亨」。

【四】蓋因契丹所諭「因」原作「聞」,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五】大名府經城縣「經」原作「涇」,據寰宇記卷五四魏州條、九域志卷一北京條及宋史卷八六地理志大名府條改。

【六】劉從愿「從」原作「仲」,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七夏竦事跡改。

【七】御史平邈「邈」字原脫,據上下文及同上長編紀事本末補。

【八】諫官修靖「靖」字原脫,據上文及同上書補。

【九】而竦正傳云「竦」字原脫,據宋本及同上書補。

【一○】契丹主「主」字原脫,據閣本補。

【一一】出一千五百五十一萬宋本作「一千一百五十一萬」,編年綱目卷一二作「二千一百五十萬」。

【一二】乃為雪理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七夏竦事跡作「反為雪理」。

【一三】各授恩命「授」原作「受」,據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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