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古民族,均有对于人死以后灵魂存在之信仰,如古埃及人谓人死灵魂即离肉体之躯壳而去,若他日灵魂重返躯壳,其人仍可复生。彼邦古代对于金字塔之建造,木乃伊之保存,均由此一信念而起。其民族精力财力,消靡于此一信念者甚大。纵谓古埃及文明之不克久久延续,由于此一信念之影响,亦不为过。
其次如古希腊人,亦有灵魂信仰。苏格拉底云:“死是灵魂与肉体之分离。”又说:“哲学家在使灵魂不与肉体融合。”故苏氏生前,颇尚苦行,及陷狱中,临死泰然,殆均与此一信念有关。
柏拉图亦云:“死是使灵魂摆脱肉体之羁绊。”又说:“真正的哲学家,时时要使灵魂解脱。”大抵苏氏与柏氏,均信惟有哲学家死后,其灵魂能离开肉体,去到一个眼不能见的世界,与诸神共处。自余灵魂不纯洁,生前留意肉体,死后将变为鬼,出入坟墓中,或入动物体内,为驴为狼,悉依其生前性质为定。
如是,则灵魂应是先在者,谓在其人肉体未生以前,已有此灵魂。又灵魂是不灭者,谓其人肉体既死之后,此灵魂仍存在。是佛家之轮回说、投胎说,在希腊古哲人中,亦有此等类似之意见也。
惟亚里士多德对于灵魂之意见,较与苏、柏两氏不同。亚氏分别心与灵魂,谓心之地位高过灵魂,以其较少与肉体联结。人之肉体死后,灵魂之其余部分,亦相随同死,而惟心独可以不死。此一说法,若细阐之,似可与中国古人思想较为接近。
较后于希腊,创始于犹太的基督教,乃及更后起之回教,同样信有天国,信有别一世界存在,同样把灵魂与肉体分开。即至近代西方哲学兴起,远从康德以来,其思想路径,都仍沿袭此一传统,故多把世界分成两截看,一为永恒的,一为变灭的。或说一是精神的,一是物质的。近代西方哲学界唯心、唯物之争,其实亦仍是古西方人灵、肉分别观之变相也。
惟印度佛教不立灵魂义。此可谓在世界各宗教中,乃一种独特仅有之见解。佛教信有六道轮回,有饿鬼道,有地狱道,有畜生道,有阿修罗道,有人间道,有天上道。此六道众生,轮回六趣,具受生死。因此在佛教教理中,同样有人、有鬼、有天堂、有地狱,但却无灵魂转生之一义。盖众生皆由业因差别而分此六趣。“业”之一观念,实为佛教思想中一主要观念。一切业皆由无始以来之无明造作兴起。然“无明”实与“法性”同体,迷即无明,悟即法性。佛家指点人由迷入悟,即可超脱轮回,达于涅槃境界。故佛家之所谓“法性”,既非即是其他宗教所信有之灵魂;而佛家所谓“涅槃”,亦非即是其他宗教所信有之天堂。大略言之,佛家思想,较之其他宗教,似与中国思想更为接近。
中国古代,似无如西方民族同样之灵魂观。春秋时,郑大夫子产曾云:“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魄即指人之体魄言。人生先有此肉体,有了此肉体,才始有一种精气表见。此种精气表见,具有种种聪明智慧与作用。可见在人生以前,并非先有一灵魂,亦非如佛家所说,在人生前先有一识藏或识海之存在。惟文化人生究与自然人生有不同,此层可从明末王船山说推申。
人死后,此种精气即脱离躯体而游散。春秋时,吴 季札客葬其子,曾曰:“骨肉归复于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此即言人死后,其生前一段精气即归于游荡流散了。
但人死后此一段精气,仍可由其亲属生人,运用精气感召,而使死者之精气依附在某一物上而不使之遽散。故在中国特重祭礼。祭不于墓而在庙,庙设主,主用木,因其为死者精气所归依,故谓之“主”。谓死者游魂依此木为主,犹如游客之有逆旅主人也。
古希腊人,亦有灵魂如和声之说。或问:“琴断,声能仍在否?”苏格拉底答:“和声不能先琴而存在,但灵魂则先肉体而存在,故二者不能相比。”在中国亦有举弹琴喻祭礼之效用者。因子孙与父祖血统相近,情感亲密,故子孙临祭时一番孝思,精诚所感,可以重召父祖死者已散之魂气。犹如旧琴已毁,改张新琴,只要扣准琴弦,依照旧琴所弹之谱重新弹之,则旧琴遗声,仍可在此新琴上依稀复活也。
近代西方人复有将无线电收音机作喻者。一架收音机,可将太空声浪重新收摄播放。生人之脑,如一架收音机;死者之精神意气,则如太空声浪,虽已发散,实仍可收摄复现。
中国古人,又有薪尽火灭之喻。谓体魄朽坏,则魂气游散也。故南朝 梁臣范缜辟佛,有《神灭》之论。既主神灭,则死者魂气不复存在。然亦可言薪尽火传。此谓前薪虽尽,只要后薪接续,则火终不灭。犹如琴不常好,旧琴坏,重播新琴,而琴声亦终存在。长江后浪逐前浪,世事新人接旧人。浪花幻灭而江流不断。此为中国人见解,此乃一种人文历史的见解,与宗教家之灵魂不灭论大异其趣。
中国古人又谓,人死魂散,而不遽散。在其初死未散以前,或可有某种作用与现象之出现,此等作用与现象,则称为“鬼”。故“鬼”与“魂”二字,在中国用法,通言之则可合为一,析言之则当分为二。春秋时,郑 子产与晋大夫赵景子论伯有为鬼一节,即备言此意。然鬼之作用,必有时而尽。生人对于死者魂气之感召,亦有时而绝。故春秋时人有谓“新鬼大,故鬼小”,此谓历时既久,鬼亦必萎缩而尽也。古人祭祀之礼,小宗五世则迁,因子孙亲属,五世而后,与其祖先年代不相接,感情不相通,祭祀感召,即无灵验。则人死为鬼亦暂时事,终必澌灭以尽,不能在人世常有其作用。
“神”则与“鬼”不同,论其大端有二:
一、就精神感召言。普通祭祀感召,只限家庭血属之间。若生前不相亲,死后即无从感召。但如忠臣、义士、孝子、节妇,其人生前有一段精气,感人至深;即在其死后,虽非其血属亲人,只要意气相通,心神相类,亦可相互感召。其著者如关、岳之神,在彼身后,受人崇拜,历久弥新,百世而下,俨然如在;凡有忠义之气之人,对其遗像一瞻拜,对其事迹一回溯,便觉其人凛然在吾心目间,此等人虽死犹生,故谓之神。神之作用,广大悠久,与鬼之仅能通灵于其家庭亲属之间者不同,一也。
二、就魂气作用言。古来大伟人,其身虽死,其骨虽朽,其魂气当已散失于天壤之间,不再能抟聚凝结;然其生前之志气德行,事业文章,依然在此世间发生莫大之作用。则其人虽死如未死,其魂虽散如未散,故亦谓之神。周公定宗法,小宗五世则迁,大宗百世不迁。文王为周王室奉祀之大宗,周室绵延八百年,常宗祀文王,文王生前之魂气,实能于其死后时时昭显其大作用。故文王身后,为神不为鬼。此其赫然常在人心目间者,实与仅能啸于梁,降于某地,凭于某人之身而见呼为鬼者之作用,大异不同,二也。
上举二义,实仍一贯。凡死人之精神意气,苟能与后代生人相感召,生作用,此即人而为神也。
人之生,因具体魄,遂生魂气。精爽灵明,则为魂气所内涵之德性。此在有生之物,无不有之,而惟人为最灵,故曰人为万物之灵。惟其灵,故能心与心相通,情与情相感。人之聪明正直,率本此灵,而人中之圣,尤能妙极此灵,竭其感通之能事。不仅化其生前,既能推而达致于邦国天下,并能及其死后,上通千古,下通千古,郁之为德行,畅之为事业,华之为文章,使其魂气乃若常在天壤间。春秋时,鲁大夫叔孙豹,以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因惟有立德、立功、立言之人,其身虽死,其所立之功、德、言则常在人世,永昭于后人之心目,故谓之不朽。人能不朽,斯谓之神。人之成神,则全借其生前之一种明德,一种灵性。故既谓之“神灵”,又谓之“神明”。实则所谓神者,即是其人之明德与灵性之作用无穷不测而常在之谓也。
求之古人,立德之盛者如尧、舜,立功之盛如禹,立言之盛如周公。兼三者而益盛者为孔子。其人越数千年,至今如尚在。求之今人,如孙中山先生,其生前立德、立功、立言,岂不至今仍在人心目间。其人虽亡若存,故谓之不朽,谓之为神也。其实德、功、言三者,究极相通。苟非明德灵性,则三者俱无由立。亦有违其明德,背其灵性,生前作恶造孽,死后影响尚留,然此非其秘之不朽,只是其鬼之作厉。如袁世凯之为民国罪人,即其例也。只要社会重见光明,此等恶影响,终必消灭,仅剩恶名,供人吐骂。此之谓冥顽不灵,决非聪明正直、神灵常存之比。故其人死后之为神为鬼,为灵为厉,皆在其人生前之一转念间。此亦人心之灵一最好具体之例证也。中国古人之垂教深切明显如是,可不凛然使人知所戒惧奋发乎?故就中国古义言,人生实非有灵魂不朽,只是其人德性之不朽。中国古人,乃指其人之德性之能妙极其功用而称之为神灵也。
推此义言之,苟重视其功用,则不仅有生之物之在天地间,可有其功用;即无生之物,亦莫不有功用流行。大言之,如天覆地载,山岳出云气,江海孕百物,此皆有莫大功用。故中国古人亦莫不谓之有神灵。故中国古籍用神灵字,实近一形容辞,用以形容此人文世界与自然世界之某种功用常存言,非谓在天地间实有某神与某灵之存在也。
天人之际,死生之理,最为难言。宇宙万有,冥冥中是否有一创造主?人之生前死后,是否有一轮回流转之灵魂离此而投彼?此等皆非目前人类智力所能确切指证以明定其无疑义。惟有中国古人对于神灵魂魄之见解,较近常识,适合人道。例证显明,易于起信。若果循此修持,肉体虽有死亡之日,而精神可以常在不朽。若真有上帝灵魂,中国人此一套修持方法仍可照样奉行。若无上帝灵魂,中国人此一套修持方法亦复依然有效。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庄子曰:“善我生者即所以善我死。”此即《中庸》所谓“尊德性而道问学,极高明而道中庸,致广大而尽精微”,此实一套彻上彻下,贯死生而通天人之至理名言也。
(一九五六年八月五日钱穆应蒋公垂问之未定稿。刊载于一九五七年三月中华文化出版事业委员会《学术季刊》五卷三期。)